浙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时间:2021-10-26 16:44:02 考研热讯 我要投稿

浙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面向符合条件的该省高校新入学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老生不实行该政策)。

浙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浙江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除了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外,还包括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所需资金由财政补助,并列入年度预算。

据了解,浙江省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在博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的基础上由各高校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指出,高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此前,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发文指出,从今年秋季学期起,省内的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浙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相关文章:

内蒙古设立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07-19

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08-22

解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何设立奖学金05-30

德国设立的奖学金02-10

安徽:硕士研究生新设学业奖学金04-21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简介02-11

解读美国研究生奖学金制度02-10

浙江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12-20

四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今起实施 硕士最高奖1万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