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时间:2023-04-26 05:58:27 考研热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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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1级新同学:

深圳大学201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考入深圳大学,并预祝你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前应办理好相关手续

  1.迁移户口

  (1)深圳市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

  (2)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深圳大学保卫处户证室(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咨询电话:0755-26534963),逾期不再办理。(注:由于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时间约8个月,请新生务必按时交齐材料。)

  应交材料如下:①《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正反复印)复印件2份;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④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3张以及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须拍摄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相片,领取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拍摄地点如下:①学生宿舍区凌霄斋一楼②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保卫处户证室③学生宿舍区云鸥楼一楼)。

  (3)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生不迁户口。

  2.迁移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省外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单位需是县(旗、市)及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地级市以上区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委组织部(处)。省外高校所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深圳市委组织部不予接收。

  省内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大学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单位需是县(市)及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的组织部,地级市以上的区委组织部,省委各工委及地(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直和中央驻我省的局级和相当局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委、机关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大专院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

  党员新生自行携带介绍信,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在学院。

  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新生需告知所在学院并说明原因,有关事项可咨询所在学院或我校党委组织部(地址:办公楼512室,联系电话:0755-26536609;0755-26558625)。

  团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需写深圳大学。团员新生自行携带介绍信,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在学院。(共青团委咨询电话:0755-26535434)。

  3.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0张。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11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到地点、报到接站安排及学校地图:关于报到地点、报到接站安排,请于8月中下旬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的最新公告,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的同学可查看该网址上公布的学校地图。

  3.报到程序:

  (1) 交验《录取通知书》(交验后交由新生本人妥善保存)。

  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必须交验毕业文凭原件(按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 领取《深圳大学2011级研究生入学指引》按表办理有关报到手续。

  特别注意:学校规定在报到时间前,不提供住宿,请新生切勿提前来校报到。

  三、入学费用

  (一)培养费(不含教材费)

  1、博士研究生

  凡被深圳大学正式录取为2011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学费。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凡被深圳大学正式录取为2011年学术型研究生全部免交学费。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凡被深圳大学正式录取的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的,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按学期缴费,4000元/学期;农村教育硕士免交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28500元/年(按年缴费,两年交齐),答辩费8000元第三学年初交齐。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22000元/年(按年缴费,两年交齐),答辩费8000元第三学年初交齐。

  金融硕士(MF)学费为:26000元/年(按年缴费,两年交齐,含论文指导答辩费)。

  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26000元/年 (按年缴费,两年交齐,含论文指导答辩费)。

  (二)住宿费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不安排宿舍)。

  住宿费按学期收费,分为500元/人;600元/人;750元/人三种标准住房由学校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5-26537141),新生自备床上用品。

  特别注意:无需学校安排住宿者,务必在8月5日前将《校外住宿承诺书》以中国邮政EMS寄回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否则,一经安排,本学期不得退宿。需学校安排住宿者,必须遵守《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处理办法》和《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四、缴费办法

  1.培养费

  (1)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金融硕士(MF)、会计硕士(MPAcc)8月21日前根据《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具体说明到银行缴交学费。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在8月21日前将学费(4000元/学期,按学期缴费)电汇或转账(电汇、转账填表格式见)到本人校园卡的银行账户(16位数字)内,银行将根据学费标准统一扣取。

  2.住宿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除外)

  新生须在8月21日前,将住宿费的最高标准(每学期750元/人)电汇或转账到本人的校园卡银行账户(16位数字)内,银行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入住标准统一扣取。

  注意:需要领取“学费收据”报销的学生,必须于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深圳大学西门南侧)的柜台直接缴交学费。费用未按时交清者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附:1电汇、转账学生填表格式如下:

  收款人

  收款人 填写您的姓名

  帐号 填写你校园卡上的16位银行卡号

  汇入行名称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注:为了更方便您的汇款,您可直接告知汇出银行您的收款行行号:313584000369 平安银行咨询电话:961202或0755-86110978

  五、入学要求

  1.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校报到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筹)书面请假,未经准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逾期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入学资格。研究生院(筹)咨询电话:0755-26538248。

  2.为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或存放煮食(煮水)类设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等电器。请勿携带大功率电器入住宿舍。

  3.根据《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动物。请勿携带动物入住宿舍。

  4.为保证校内交通安全,禁止学生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

  六、特别提示

  学校将吸收研究生担任助教与新生导师等工作,各位研究生可按照要求申请工作岗位,若获聘约,有相应岗位报酬。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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