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录取考生迁户和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时间:2023-04-25 21:57:17 考研热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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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济学院2011年录取考生迁户和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各位考生:

山东经济学院2011年录取考生迁户和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为了做好发放2011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准备工作,请网报时选择山东经济学院报考点或填写济南市通讯地址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到研究生部436室领取。对外地考生,我们将于规定时间按您在网报时提供的“通讯地址”以挂号的形式寄出。

  由于本科毕业离校,原地址无法接收等问题,确实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或者改为自取的同学,请尽快打电话告知我校研招办,以便顺利寄达。

  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考生本人有效证件和代领人身份证领取。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和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同学请按以下要求于报到前办妥: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本校应届考取者入学后由研究生部党总支统一办理校内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省内其他学校或单位考取者,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山东经济学院组织部”;

  3、省外其他学校或单位考取者,组织关系信格式:抬头为“山东省高校工委组织处”,报到单位为“山东经济学院组织部”

  户口关系迁移:

  1、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有关规定:①户籍不在山东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②户籍在山东省的新生,仅限户口已经迁入原本科毕业院校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户籍在山东的其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2、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山东经济学院毕业生不必办理迁移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驻济高校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为:学生原籍户口所在地,但不要落户原籍,于入学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办理;其他学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3、 “户口迁移证”必须机器打印,字迹清楚,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特殊原因不能打印的手写迁移证,必须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852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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