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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一对一”服务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时间:2021-10-30 13:38:05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山东实施“一对一”服务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日前,山东省决定,将大学生就业列为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重点,出台系列措施,力促大学生就业。

  山东要求,各学校要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组织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到基地实习实践,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同时,积极开辟新的见习基地,使更多的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鼓励各地建设创业示范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项配套服务。

山东实施“一对一”服务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山东将放宽市场准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