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意见 高校毕业生可“零首付”创业

时间:2021-10-01 18:01:42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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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意见 高校毕业生可“零首付”创业

    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近日,市政府、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全面的就业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温州出台意见 高校毕业生可“零首付”创业

    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 可申请30万担保贷款

    为支持毕业生以多种形式就业,《意见》放宽了大学生创业的市场准入,规定高校毕业生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即“零首付”创业。同时还放宽了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可试行“一址多照”;对在各类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由乡镇管委会向工商部门出具其住所经营场所统一规划经营的.函进行备案。

    在创业时如遇资金困难,《意见》也给出了解决方案: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据实给予全额贴息。

    大学生创业企业还可享受一定税费减免政策,并支持网络创业。

    见习岗位不再“免费” 单位政府都要付补贴

    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意见》特别注重规范建设就业见习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政府还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50%的比例给予政府补贴。

    除免费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管理师、室内装饰设计、网店创业等培训外,在温高职院校还将推进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即与行业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在强化就业援助方面,政府还将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使每一名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从今年起,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或为孤儿、残疾人等高校毕业生,还将得到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招收“失业”毕业生 企业也能得到好处

    对于经济困难家庭,相关部门将举办“寒门学子”专场招聘会,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对于“准毕业生”,也将开展就业指导活动,并发挥导师在就业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采取“一对一”的个性化帮扶方式,引导和带领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

    同时,还将成立“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者联盟”,组织联盟成员开展不定期活动,通过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导师指导、经验介绍、创业论坛等多种形式,增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之间的互相交流,提升自主创业成功率。

    另一方面,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将采取更有力措施。《意见》规定,凡接收10名以上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从第2年开始,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政府视财力情况按30%-50%比例给予1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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