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鉴定成绩

时间:2023-05-06 11:03:06 职业技能鉴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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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成绩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研机构,省厅直属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加快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就培函[2011]151号,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和省技能人才开发协会联合继续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类型及要求

参评教研成果分为论文、教案、课件、课题四类。

(一)论文。论文选题要求突出职业培训技能教学特色,结合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及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要求,体现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内容;重点反映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过程中,课程结构模块化、教学手段一体化、组织教学项目化、培养能力综合化、技能考核过程化等最新研究及实践成果;要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及可推广性。

(二)教案。教案分为A、B两组。A组为公共课教案;B组为专业理论课和实习课教案。B组限定专业为:机加工、电工电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烹饪与宾馆服务、服装纺织、汽修汽驾、家电维修、建筑、营销、文秘、商务与贸易、美容美发。

(三)课件。课件应为原创作品,分主题素材库、教学课件、主题网页、仿真模拟设备及软件等。

(四)课题。课题类的选题要围绕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当前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校园文化建设及课程改革等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可推广性,要求研究视角及观点新颖。

教案和课件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教案和课件可选择一门课的1至2个课时;论文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内容不得超过3000字。课题类作品,每个课题上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多人参与研究的,可以课题组名义上报。上报课题时,需附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不得少于3名专家签字。

参评作品需要教师本人撰写和制作,未经正式发表(已发表作品不予参评)。参评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每人每类作品限报一篇。

二、评选程序及方式

(一)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经研究,今年的教研成果评选工作分为市教研机构和省厅直属技工院校初评,由省培训研究室组织专家复评两个阶段。各市教研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市收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形式不限),并按要求数量(各市提交作品数量见附件2)将优秀作品通过“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教研工作平台”)提交省培训研究室参加复评(作品提交方式及版式要求见部中心文件中的附件3)。省培训研究室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上报到部评选办公室参加评眩

(二)此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论文、教案、课件、课题获奖的累计得分情况确定。

三、时间安排

(一)各市及省厅直属各技工院校必须于2012年4月14日前完成初评。

(二)市教研机构(省厅直属技工院校)提交作品时间

2012年4月15日—4月25日下午5点,过期不予受理。

(三)复评时间

2012年4月29日—5月18日,省培训研究室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四、推荐评选专家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教研机构要严格按照部中心文件要求(见部中心文件中的附件2)推荐评选专家。各市推荐评选专家数量(见附件3),并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本市评选专家相关信息(Excel电子版)报省培训研究室。

五、其它要求

各市及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具体落实;要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本市参评材料的征集和初评工作;要严肃评审纪律,认真做好初评、公示及作品提交等工作,确保全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取得积极成果。

联系人:王书良 赫伟

电话(传真):0531-86018060 电子邮箱:sdldt@meiwen.anslib.com

附件:1、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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