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

时间:2023-05-13 17:53:2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通用7篇)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通用7篇),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通用7篇)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1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计委颁发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机构设置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根据医院的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控小组。

  三、人员配置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院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管理、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组长由临床科室以及药物、护理、以及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成员由科室指定人员组成,并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3、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6、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3、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4、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5、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6、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五、制定质控监测指标

  (一)医院运行评价指标(质量与安全目标)

  效率指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10天。

  内科一病区≤9天,内科二病区≤9天,儿科≤6天,新生儿科≤6天,康复医学科≤13天,普外科≤10天,骨科≤11天,妇产科≤4、5天,眼科≤8天。

  2、病床使用率90%(妇产科80%)。

  医疗质量指标:

  1、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95%。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百张床年报告≥20件。

  3、住院终末病历甲级率(二级质控)≥90%(无丙级病案)。

  4、门诊病历合格率≥95%。

  5、医嘱、处方合格率≥95%。

  6、出院病历7日归档率100%。

  7、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8、在岗人员三基三严考试合格率≥95%,在岗人员参加三基培训覆盖率≥95%。

  9、住院超30天患者病情分析率100%。

  10、出院患者随访率100%。

  11、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获得会诊结果时间≤30分钟。

  12、麻醉术前、术后访视率100%。

  13、麻醉死亡率≤0、02%。

  14、产后出血率<5%。

  15、围产儿死亡率<15%。

  16、严重外伤手术在30分钟内达手术时的比率≥70%。

  17、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18、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率100%。

  医技指标:

  1、CT检查阳性率≥60%(B)。

  2、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3、危急值报告率100%。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

  1、对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80%。

  2、入组后完成率≥70%。

  3、30天内非计划再次住院比例下降或合理。

  4、非计划再次手术比例下降或合理。

  5、住院单病种管理各项指标达卫生部基本要求。

  重症医学:

  1、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标准≥90%。

  2、符合“危重程度评分”的、重症标准达30%。

  临床用血管理:

  1、开展成分输血比例≥90%。

  2、输血申请单审核率100%。

  麻醉科、手术室:

  1、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麻醉前讨论,病历记录完整性100%。

  2、麻醉履行患者知情告知,内容完整率100%。

  3、麻醉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内容完整,合格率100%。

  4、手术《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手术风险评估实际执行率100%。

  5、麻醉师参加手术安全核查并签字达100%。

  6、麻醉单及相关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合格率100%。

  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麻醉医师知晓率100%。

  8、麻醉医师对过程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和流程的知晓率100%。

  9、手术设备、器械保养合格率100%。

  10、手术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内容完整,合格率100%。

  11、肿瘤手术切除组织送检率100%,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率100%。

  12、手术医生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知晓率100%。手术对手术医师能力评估与再授权制度知晓率达100%。

  13、麻醉医师继续教育达标率≥95%。

  14、术前准备制度落实,执行率≥95%。

  15、涉及双侧、多重解构、多平面手术者手术标记执行率≥95%。

  放射科:

  1、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覆盖科室人员≥80%。

  2、x线报告单质量合格率100%。

  3、有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符合率≥90%。

  4、设备运行完好率在95%以上。

  5、x线片保管达标100%。

  6、发报告及时率100%。

  7、患者、医师、护理人员对放射科服务满意度100%。

  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9、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50%,CT检查阳性率≥60%。

  功能检查科:

  1、检查单报告合格率100%。

  2、发报告及时率100%。

  3、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检验科:

  1、所有开展项目均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工作,参加区以上临床实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2、检验报告格式规范、统一,合格率≥95%。

  3、生化、免疫急查项目≤2个小时出报告;临检项目≤30分钟。

  4、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能够满足临床诊疗的需求,时限符合率≥90%。

  (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出报告;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血、尿、便急查开始到出具报告时间≤30分钟;特殊检查项目出具报告不超过2周时间。)

  5、报告单审核率100%。

  6、仪器设备规范操作合格率≥95%。

  7、POCT项目比对≥95%。

  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输血科:

  1、输血科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95%。

  2、血液的出入库记录完整率为100%。

  3、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为100%。

  4、输血不良反应评价结果的反馈率为100%。

  5、各种血液管理合格率100%。

  6、发血及时率100%。

  7、临床输血记录合格率和保存完整率为100%。

  8、受血者输血前按照相关规定对血液传播病原体的检查达100%。

  9、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该规定执行率100%。

  10、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署率100%。

  急诊科:

  1、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2、门诊处方合格率≥95%。

  3、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5%。

  4、申请单书写合格率≥90%。

  5、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率100%。

  6、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7、急诊留观时间≤72小时。

  8、严重外伤(颅、胸、腹腔内大出血,其它威胁生命需紧急手术)手术在30分钟内到达手术室的比率≥70%。

  9、急诊会诊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患者≥80%(C:70%B:80%A:95%)。

  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11、抢救物品完好率100%。

  12、急诊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95%。

  13、重大疫情、大批伤员抢救上报率100%。

  14、急救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大于≥85%。

  药剂科:

  1、处方正确执行核对程序≥95%。

  2、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控制基本合理(4项达标3项):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3、处方药品通用名使用率达≥95%。

  4、不合理处方≤1%。

  5、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接受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80%。

  7、接受限制级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医务科:

  1、每月医疗环节质量监管临床科室覆盖率100%。

  2、每季度医疗环节质量监管医技科室覆盖率100%。

  3、新技术准入论证、审批、监管率100%。

  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合格率≥75%。

  康复科:

  1、对康复训练过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病历记录完整率100%。

  2、康复治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病历记录合格率100%。

  2、康复治疗有效率≥90%,年技术差错率≤1%,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98%。住院平均住院日≤30%。

  病案科:

  1、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在7个工作日内归档率100%。

  2、“住院病历首页”各项信息的正确率≥98%,住院病案首页诊断填写完整、主要诊断的正确率100%。

  3、出院小结≥95%符合规范。

  4、上级医师对诊疗方案核准率≥95%。

  5、新员工岗前培训和住院医师三基训练覆盖率≥95%,病历书写考核合格率95%。

  7、年度住院病案总检查数占总住院病案数≥70%。

  六、医疗质量保障

  1、医院医务科针对全院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医院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医院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院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4、医院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5、医院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6、医院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7、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8、医院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9、医院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意识。为使医疗管理落到实处,各级质控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质控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改进。

  各级质控组织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督查和建立相关的质量考核机制,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2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台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市政府主办,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台办承办的海峡两岸高端人才与科技成果交流洽谈会暨活动将在我市举行。为全面做好活动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应急办、医政科、卫生监督处、120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保障工作由局应急办总牵头,局医政科、卫生监督处、120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防控

  会议承办方在与会人员入住的大酒店、每个房间内设置温馨提示牌(提示内容附后)。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区卫生防疫站,在活动期间分别在大酒店对参会入住人员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并安排专人进行症状随访,做好相关记录(体温计由会务接待组提供,每人一支。具体测体温和症状随访时间由市疾控中心与宾馆会务接待组确定)。指导入住人员每天对房间进行通风1小时以上。对出现发热或流感样症状的人员,由体温检测和症状随访人员通过120指挥中心调救护车,并陪同送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对确诊为甲型HINI流感的患者按相关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其他传染病防控按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市疾控中心责任领导:

  (二)饮食、饮用水、房间卫生安全

  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在活动期间,在大酒店分别派住两名卫生监督员,加强食品、饮用水及住宿房间卫生监督,严把进货、加工、制作等关口,加强饮、餐具及房间消毒检测,严防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与会人员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市疾控中心根据卫生监督处监督员的要求,对有关食品、饮用水实施快速检测。

  卫生监督处责任领导:

  (三)医疗救护

  由局医政科在9月3日上午8:00~12:00安排救护车一辆,配医生1人、护士2人,在中国国际人才市场蹲点医疗保障。遇大量伤病员出现时,由蹲点医护人员拨打120指挥中心电话,调度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前往救援。

  医政科责任领导:

  120指挥中心责任领导: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活动期间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安全事件、重大伤亡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活动承办方、有关单位、医疗卫生保障人员应立即向市卫生局应急办报告,由应急办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统一调度专业队伍实施现场处置,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办责任领导:

  三、保障时间

  20xx年9月2日~4日。

  四、其他事宜

  参与本次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与承办方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台办加强联系沟通,全面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保障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局应急办,由应急办汇总上报局领导。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全市透析性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检查对象

  全市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四、检查内容

  生产企业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灭菌以及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质量管理(检验)人员是否在职在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质量管理记录是否可追溯、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产品出厂是否检测、是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核准的地址经营、是否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和仓库地址、降低经营条件、经营未经注册或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等内容。

  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留存在用透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证明及产品资质证明,包括购进记录是否完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是否合法有效。医疗器械类产品储存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按企业自查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分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市局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按照专项检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市局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5月10日)

  各市局组织对辖区内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全面检查,检查率应达到100%。检查中发现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5月20前,各市(区)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将总结报告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包括专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市局对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管人员事业心和责任心,保证专项检查工作到位。

  (二)帮助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按照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

  各市(区)局要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4

  一、宣传日活动的主题

  根据《药品治理法》、《广告法》和《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赋予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的工作职能,确定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宣传日活动的意义

  举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二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视气力,使违法虚假发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视治理工作为契机,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讲诚信、树正气,不再给违法虚假广告提供发布的载体。

  三、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范围。

  20xx年10月15日,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各市在城区内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散发宣传单页,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题目;县至少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地应当将宣传海报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药店和医疗机构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分布广泛的特点,将宣传日活动引向深进、扩大的成效。

  所有会场都必须同一标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主题语, 并设立必要的宣传展板。

  (二)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安排。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药品市场监视处、食品安全处参加的组织机构,负责全省广告宣传日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材料印发、新闻宣传等具体实施工作,省局将尽快将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分发给各市局;各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应当由一名局领导负责,设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日活动的贯彻实施工作。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的负责同道将参加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进行宣传。长沙、湘潭应邀请相关新闻单位参加。

  (三)宣传日活动的日程安排。

  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向公众散发宣传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三点左右结束。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应当在宣传日活动开始之前将宣传海报分发给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以保证宣传日活动确当天,在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海报。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5

  为更好地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经济发展功能,根据市卫生局《市“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县卫生系统“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理念,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便商、利商”的浓烈氛围,为在投资的企业家和广大企业员工提供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和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成医疗服务小分队深入辖区内企业,每季上门服务不少于一次,为企业家提供保健知识咨询和必要的健康检查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义诊咨询等服务。根据企业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定期到企业举办职业病防治和保健知识讲座,增强企业员工的自我保健意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卫生保健支撑。

  三、医疗卫生单位对接企业安排

  1、县医院、中医院至少对接县城内2个企业;县三院和县直卫生单位至少对接县城内1企业。

  2、各中心、镇卫生院分别对接本镇辖区内1个企业。

  四、时间安排

  1、4月20日—4月底,各相关单位制定工作计划,主动与有关企业对接,填报《县卫生系统“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对接表》。

  2、5月初—10月底,各相关单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活动深入实施,每月25日前填报《县卫生系统“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服务登记表》。

  3、11月1日—12月10日,各相关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卫生局对此项活动急性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环境”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科室的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的实施,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此项工作已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切实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安排活动项目,调整活动时间,充实活动内容,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活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纠正,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宣传,主动与企业的沟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为企业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真诚的服务和精湛的技术赢得企业的支持与配合,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卫生服务的温馨。

  4、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市卫生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考核的内容,要求每月上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信息的上报工作,要将本单位与企业对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医政科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局。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6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方案7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xx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xx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xx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xx〕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xx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卫生部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区、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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