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事项,于2005年5月 日起,委托受托人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
法律服务合同
。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参与处理 。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500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资料共享平台
《法律服务合同》(http://meiwen.anslib.com)。 其它费用: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更多的相关合同范本推荐参考: 抗体委托生产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范本 抗体委托生产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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