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时间:2024-11-27 19:05:14 林强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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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精选5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精选5篇)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1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社区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社区党支部会议提议。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内重大事项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市、区、街道的要求,符合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制定初步方案,报街道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社区“两委”会商议。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社区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修改补充完善方案;“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居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两委”修改完善方案;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居民代表或到会居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征求居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进行表决。决议后: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社区活动场所和各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社区“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社区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社区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居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居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对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社区最终处理结果。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2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按照居住相近原则,每名党员都要联系5-10户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活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中发挥作用。

  二、党员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在党员大会审议前、审议后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全过程,向所联系的农户宣传决策的事项,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通过的决议带头执行,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三、村党支部要采取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方式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比表彰以及选任“两委”干部的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采取党员自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由村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联系若干农户,全村联系户覆盖面积达到100%。

  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定期座谈,及时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村民代表必须深入联系户家中,逐一征求意见,确保决议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三、村民代表要带头学习,向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使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事务,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对通过的决议带头执行,带动群众联系户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

  民主监督制度

  一、设立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村民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属亲属不得担任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成员,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代表村民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

  三、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四议两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内容在公开前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责任追究制度

  一、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

  三、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的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3

  一、引言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农村(社区)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某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其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四议两公开”制度概述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具体包括:

  1.村(社区)党组织提议: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两委”班子会议,就提议事项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4.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在党组织领导下,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

  5.决议公开:将决议事项、实施方案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实施情况分析

  1.成效:

  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了村级重大事项在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感和信任感:通过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居民能够了解社区事务的进展情况,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感和信任感。

  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通过民主决策和公开透明的方式,有效化解了社区内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2.存在的问题:

  部分居民对“四议两公开”制度了解不够深入:部分居民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流程和意义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参与度不高。

  决策过程中存在时间延误:由于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和多次会议讨论,决策过程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延误。

  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优化:部分居民反映公开渠道不够畅通,公开方式不够直观易懂。

  四、改进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优化决策流程:在确保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间,提高决策效率。

  3.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利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结论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实施该制度,社区能够确保重大事项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民主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感和信任感,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社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优化决策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等方面的工作。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4

  一、案例背景

  某社区位于城市郊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内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了加强社区治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该社区决定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

  二、实践过程

  1.党组织提议: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社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的初步意见和方案。

  2.“两委”会议商议:社区“两委”班子会议就党组织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表决,形成了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将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审议,党员们积极发言、提出建议,并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4.居民会议决议:在党组织领导下,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对审议通过的事项进行表决,形成了最终决议。

  5.决议公开:将决议事项、实施方案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在决议事项实施完成后,及时将实施过程和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布,并接受居民的监督和反馈。

  三、实践成效

  1.提高了决策效率和质量: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社区能够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由于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也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居民通过参与决策过程,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同时,由于决策结果和实施过程都进行了公开,居民对社区事务的.了解程度也得到了提高。

  3.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通过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社区内的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同时,由于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也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信任和归属感。

  四、经验总结

  1.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在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方向性。

  2.充分发扬民主是基础:要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公开透明是保障:要确保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的公开透明性,接受居民的监督和反馈,增强居民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五、结语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和实践经验。通过实施该制度,某社区在加强基层治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该社区将继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践应用,不断探索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5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

  1.提议:

  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党员、居民代表及广大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议题及实施方案。这一环节确保了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商议:

  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就提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参会人员需达到全体班子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才有效。讨论通过后形成商议事项,并需经全体班子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审议:

  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对商议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二分之一为通过。审议过程中,党组织会综合讨论意见形成审议意见。

  4.决议:

  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将审议通过意见提交会议讨论。会议应有本社区18周岁以上的居民过半数,或者本社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决议需经与会人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书面上报镇党委备案。

  5.决议公开: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或经联社应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和全体居民公开决议事项,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实施过程由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6.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居民公布。同时,发挥党员大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社区及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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