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4-07-04 08:22:4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公司股东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东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股东协议书

公司股东协议书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二、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三、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

  四、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八、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后,甲方同意正式辞去公司人事、行政主管职务,返还经管的'所有公司资料或物品,并保证资料或物品的完整无损、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九、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约定: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其次条、利润共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担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担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托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担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担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确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需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供应其全部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供应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担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样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公司股东协议书3

  甲方(转让方):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

  经_____年____月____日股东会议决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10%股权(计20万元)转让给乙方:;甲方,同意将的5%(计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的25%股权(计50万元)转让给乙方:;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15%股权(计30万元)转让给;

  (3)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的20%股权(计40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1)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2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10%;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1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5%股权;

  (2)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5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25%股权;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3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15%股权;

  (3)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4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20%股权。

  3、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4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丁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经营场所位于: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_____,范围包括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丙方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丁方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丙):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丁):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6

  合伙人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三: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四: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五: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六: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济南南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项目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济南南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工业南路69号交运物流仓库6号仓库二楼 Vclub音乐餐厅酒吧 经营范围:餐饮

  经营方式:餐饮服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3 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 合伙人 孟祥熙 :出资额为 200000 元(大写: 贰拾万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0 %;其中 20% 为代持众筹股东股份,代持部分出资额为

  400000 (大写: 肆拾万元整 )该股份比例仅限于代持分红。

  2. 合伙人 李恒凯 :出资额为 67000 元(大写: 陆万柒仟元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3. 合伙人 姚建 :出资额为 67000 元(大写: 陆万柒仟元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4. 合伙人 张云斌 :出资额为 335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伍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 %;

  5. 合伙人 侯佳煜 :出资额为335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伍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 %;

  6. 合伙人 江伟 :出资额为 0 元(大写: 零 ),以 技术人力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800000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以前交齐。除众筹部分资金外,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孟祥熙 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八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持股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月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填补运营资金水池(保证运营水池内资金总量为贰拾万元整);

  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如运营资金水池资金未达,则以未来利润补充,直至运营水池资金总量达到贰拾万元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5、在合伙企业产生债务前,合伙企业法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知晓,并在通知书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孟祥熙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 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 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 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 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 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10、

  执行人采取一月考核,三月执事制,每三个月由签署合同的主要股东对执行人进

  行审核投票。超过半数投票同意的执行人可继续担任职务,未通过的,将由股东另行推举。

  第十二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

  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

  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 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 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五 年。

  第二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详见本合同第一页。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6 份,各方各持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人一(签章): 合伙人二(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三(签章): 合伙人四(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六(签章): 合伙人五(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7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200万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2)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后,按照上述约定将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110万元,占股55%;

  2)乙实际出资80万元,占股40%;

  3)丙实际出资10万元,占股5%;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特别的,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

  甲方总享有60%表决权;

  乙方享有30%表决权;

  丙方享有10%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

  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60%,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三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四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如转让给善意第三人,转让协议有效的,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全体股东按转让价格20%支付违约金。

  2、退股:

  1)原则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则上股东如因个人原因退出,须赔偿公司不低于2倍于初始投入资金的违约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资金的80%折价回购。

  a)所退股权由剩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获得。

  4)公司成立3年后,股东退出,按照如下条款办理:

  (1退股条件。

  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退股标准。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80%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并分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间隔不得低于三个月。

  5)特别的,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全职于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权,股价按照上述条款支付。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3倍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同时公司予以强制退股,退股价格按照本协议条规定执行。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8

  甲方: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乙方: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XXXX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XXXX

  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XXXX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大写)万元整(¥XXXX),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大写)万元整(¥XXXX),出资方式有XXXX(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以XXXX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XX%。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以XXXX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XX%。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XXXX年XXXX月XXXX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XXXX年XXXX月XXXX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XXXX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二)股东利润分配:每年XXXX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期间年纯利润为XXXX万元,超出XXXX万元,超出XXXX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XXXX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

  (一)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XXXX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第十八条、退股:

  (一)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三)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XXXX%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XXXX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XXXX份,甲方、乙方各执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

  签订地点: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乙方:XXXX

  签订地点: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9

  公司(甲):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同创业、共发展的自愿原则,经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个人持股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注: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管理事宜由董事会进行商议后确定。

  第三条、本协议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本协议目的为达成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即: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他人申请入股时,须经甲乙双方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协议书10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_(日期)在___________(地点)签署。

  甲方:___________(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___(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乙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乙方地址)

  丙方:___________(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丙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丙方地址)

  鉴于:

  1、甲方、乙方和丙方均为合法登记并运营的公司,有意在特定事务上进行合作;

  2、甲方、乙方和丙方已经就本次合作达成共识,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三方均已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同意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合作关系。

  根据以上背景,各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乙方和丙方之间合作的'条件、权益和义务。

  第二条:合作方式

  1、三方将共同协商,以共同出资的方式在特定项目上进行合作。

  2、三方将按照各方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义务。

  第三条:出资方式和比例

  1、甲方、乙方、丙方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甲方、乙方、丙方的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_(甲方出资比例):___________(乙方出资比例):___________(丙方出资比例)。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的期限为___________(起始日期)至___________(终止日期)。

  2、若三方一致同意延长期限,应提前___________(延长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五条:权益和义务

  1、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作中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应当根据各方的出资比例予以确定。

  2、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资金支付和相关业务协调。

  第六条:利润分配

  1、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作期间共同分享产生的利润。

  2、利润分配按照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具体分配方式和时间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终止,除非另有约定或各方另行一致决定继续合作。

  2、在合作期间,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a.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影响合作的进行;

  b.一方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c.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各方承诺在合作期间和协议终止后继续保守有关对方商业和技术的信息,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各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并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机密和合作账户信息进行保护。

  第九条:争议解决

  1、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刻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以下为签字页,不再详述)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页

  本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为保证各方权益和合作的顺利进行,经各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彼此签署。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协议书1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八、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 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九、争议解决方法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确认并签署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2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

  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

  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

  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

  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

  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

  1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

  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

  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_万美元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即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自有资金贷款。

  二、甲方应保证其在乙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和生产经营进程所需提供股东贷款、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_万美元、用途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相符。

  三、乙方有义务按建设和生产所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贷款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每次贷款的用途、金额、利息、到帐和归还期限等有关事宜。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六、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义务、如有、造成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审批部门备案、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一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六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三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九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二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四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五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六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七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到股东________名,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名,代表全体股东100%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议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召开,全体股东就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__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3)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选举(或:指定、委派)________为执行董事;

  (5)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选举(或:指定、委派)________为监事);

  (6)指定本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办理本公司登记事宜;

  (7)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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