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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考核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公司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依据
严格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条款,结合本人工作技能和管理贡献进行评定。
三、考核对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
四、考核办法
(1)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见考核评分表)。实得80分及以上者评定为优良,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个等级。
(2)每月考核一次,时间为月底。考核结果年终作一次汇总。
(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部部长负责考核,公司安全员负责填表。
(4)安全部部长由公司进行考核。
五、奖罚制度
(1)公司每月将对考核结果汇总,对评定为优良者,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或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事故的管理人员,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者,将予以一定处罚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3)对在现场负责的管理人员,如工作失误或违章指挥,可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处理和罚款。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汇总表(年)
序号
姓名
考核结果
总评
备注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部门: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考核优良打△;合格打√;不合格打×。
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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