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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为规范教师的日常教学行为,实现教学活动的科学管理,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江临中学教学常规》的要求,特制定《江临中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本办法以学期为单位,从教学工作计划(5分)、备课(30分)、上课(20分)、作业(20分)、教学研究(25分)等几个方面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教学工作计划(5分)
1.没有教学计划扣5分;
2.计划不按时上交扣1分;
3.计划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
二、备课(30分)
1.不按规定进行集体备课,扣2分;
2.教案数量(自编教案或电子教案)每缺一课时扣1分(参照教参规定的课时数);
3.教案内容编写不合规定要求扣2分。
三、上课(20分)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私自调课或代课一节扣2分;
3.旷课一节扣5分;
4.严重拖课一次扣1分;
5.无特殊情况中途离开课堂一次扣1分;
6.没有或基本没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一次性扣3分。
四、作业(20分):
1.作业量未达规定要求,每缺一次扣1分;
2.作业批改量未达规定要求,每缺一次扣1分;
3.作业没有讲评,情况严重的一次性扣3分;
4.作业批改质量,每学期评定一次,分A、B、C、D四等,C、D等扣1、2分;
5.没有教学单元检测,一次扣2分;
6.单元检测成绩没有记录的扣2分。
五、教学研究(25分)
1.教研组活动(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听课(3分):少于规定节数,一节扣1分;
3.公开课(2分):未按规定开出扣2分;
4.学期教学工作总结(3分):未上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扣3分。
5.教学论文、案例、课件(3分):获市级或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6.教师教学竞赛(3分):获市级或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7.指导学生竞赛获奖(3分):获市级或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8.课题研究(3分):承担正式立项的课题研究任务并已经开展研究,有记录和总结材料的加3分,无记录和总结材料的给2分;已立项但未进行研究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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