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22-08-05 13:12:48 考核办法 我要投稿

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为规范教师的日常教学行为,实现教学活动的科学管理,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江临中学教学常规》的要求,特制定《江临中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本办法以学期为单位,从教学工作计划(5分)、备课(30分)、上课(20分)、作业(20分)、教学研究(25分)等几个方面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

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一、教学工作计划(5分)

  1.没有教学计划扣5分;

  2.计划不按时上交扣1分;

  3.计划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

  二、备课(30分)

  1.不按规定进行集体备课,扣2分;

  2.教案数量(自编教案或电子教案)每缺一课时扣1分(参照教参规定的课时数);

  3.教案内容编写不合规定要求扣2分。

  三、上课(20分)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私自调课或代课一节扣2分;

  3.旷课一节扣5分;

  4.严重拖课一次扣1分;

  5.无特殊情况中途离开课堂一次扣1分;

  6.没有或基本没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一次性扣3分。

  四、作业(20分):

  1.作业量未达规定要求,每缺一次扣1分;

  2.作业批改量未达规定要求,每缺一次扣1分;

  3.作业没有讲评,情况严重的一次性扣3分;

  4.作业批改质量,每学期评定一次,分A、B、C、D四等,C、D等扣1、2分;

  5.没有教学单元检测,一次扣2分;

  6.单元检测成绩没有记录的扣2分。

  五、教学研究(25分)

  1.教研组活动(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听课(3分):少于规定节数,一节扣1分;

  3.公开课(2分):未按规定开出扣2分;

  4.学期教学工作总结(3分):未上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扣3分。

  5.教学论文、案例、课件(3分):获市级或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6.教师教学竞赛(3分):获市级或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7.指导学生竞赛获奖(3分):获市级或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8.课题研究(3分):承担正式立项的课题研究任务并已经开展研究,有记录和总结材料的加3分,无记录和总结材料的给2分;已立项但未进行研究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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