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教案

时间:2023-04-25 23:28:36 教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民事责任教案

【教学课题】《民事责任》 【课时】 1课时 一、【设计理念】 如果一个教师把自己的讲义、板书给弄的天花乱坠而让学生百思不得其解,无论多么专业、完美的主张也是枉然,因为失去了根基,成为虚无的空中楼阁。德育新课改要求从生活入手,体验生活。因此,我在《民事责任》一课中尝试让学生主动去品味生活、体验生活。坚持做到教学内容生活化,让学生觉得“法律就在身边”;教学过程活动化,让学生能在课堂上体验所学的内容;教学目标实践化,让学生将课堂知识落实到生活中去,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教材分析】 “民事责任”是《法律生活职业》一书中第一模块“基础篇”的第五单元内容。在此之前,学生已学习了“走进民法”、“民事主体”等内容,并明确了民法的一些基础知识;在此之后学生还将学习“一般违法行为”、“犯罪与刑罚”的有关内容。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将有利于学生澄清困扰,明辨方向,从而确立正确的民事责任观,为学生学习“一般违法行为”、“犯罪与刑罚”等有关内容作伏笔。 三、【学情分析】 职高学生的思维活动虽以抽象逻辑思维日益占优势,但仍属“经验型”的,在思维过程中,常常还需要借助直观,具体,形象,感性的经验支持, 而法律知识这样抽象的概念对于职高学生来说仍然比较模糊,他们很难将其同自身的未来联系在一起,也不易把当前的学习活动视作人生追求过程中有价值的一部分。 四、【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承担民事责任的种类与构成要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和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2、过程与方法:通过典型案例教学法和讨论法,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充分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提高对民事责任的是非判断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学生进行民事责任特别是归责原则的教育,引导学生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民事责任的种类与构成要件 教学难点: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六、教学策略与手段: 教学策略主张:以学生品味生活、体验生活为主,要“大感受,小认识,勤熟悉”,不追求一步到位的正确和完善的知识灌输,不把课堂变成了活动式的归纳和总结,着重追求的是“促进感悟、开发潜能、提升生命”的教育目标。 本课在尊重文本的基础上,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借助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具体事例和典型观点进行分析,运用启发式方法,创设问题,激发思考;运用讲授式、探究式方法,开展讨论,深化认识,归纳总结。让学生通过自身感悟的积累达到精神生命的升华和个性的张扬,实现教育的真正目的。 七、【课前准备】 第一步:(提前一周),发预习提纲,提供情境,激起学生学习和合作探究的欲望。 第二步:建组,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学习小组(6人左右,一个班级分8组),教师根据学生的特点、能力、成绩来指导混合编组,即根据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尽量保证每个小组学生各有所长。 第三步:调查研究,每组成员根据材料、信息、观点、现象等进行分析讨论,确立本小组最感兴趣的方面即提出明确的问题,带问题调查研究,其间各小组根据本组的计划、分工,积极开展合作探究。学生可以根据提供的材料或者自己查找资料,并将资料组织整理,写成书面报告,届时展示交流。 教师要作好观察,指导各小组,作好各小组的过程评价与引导;而对各小组的方案不加任何个人性的、权威性的评价,比如:“你们不能这样设计”、“这样肯定不行”、“这太差了”等等教师观念性、蔑视性的语言绝对不可讲。应该多讲“你们再完善完善!”、“还有没有其他方法?”、“打算如何克服这个困难?”等等引导讨论、思考性的语言。 教师也在课前认真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对各个教学环节做精心设计,充分考虑课堂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八、【教学过程】 [第一部分:导入新课] 师:非常高兴又一次和大家来分享法律带给我们的思索、收获与快乐。 (多媒体出示法律小案情)【案情分析】 原告王某 被告李某 第三人刘某系原告之母。 王某诉称,在2006年11月,王某和李某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李某多次到王某家无理取闹,并公开宣扬王某的个人隐私,使王某精神受到极大损害,并导致王某的母亲刘某病情恶化。因此,请求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判令李某停止宣扬王某隐私,赔礼道歉,赔偿王某及刘某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思考:该案情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被告李某侵害了原告的什么权利? (学生在分组讨论,派代表发言,小组其他成员补充。) 师:在本案中,我们所要讨论的是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问题。 我们先来简单的了解一下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导入新课。 [第二部分:讲授新课]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36页至376页相关内容) (学生阅读并发言) (一)、民事责任的种类与构成要件(板书) 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根据产生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3、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 2)损害事实客观存在;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引导学生思考)在本案中,我们所要讨论的是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问题。 学生分组讨论,并派代表发言,小组成员补充。 (教师小结、引导)侵害隐私权作为民事侵权行为,是一种基于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一般侵权行为,需要具有四个要件: (多媒体出示) 第一,侵权行为人有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加害行为; 第二,受害人受的损害,即隐私权受到的损害,其主要后果是精神损害; 第三,在侵权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多媒体出示) 请你思考:过错是指违法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一种主观意志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教材,并区分这二者? (多媒体出示)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的不良后果,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也即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不会发生或自信可以避免的心理,也即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多媒体出示)案情区分 一位老猎手打兔子,不远处有人,兔子未打中,却将人打伤。这属于那种过错? 但如果是一位新猎手,自知枪法不是很准却开枪,放任致人受伤的可能,这又属于何种过错?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在审判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要以行为人的预见能力和范围为基础,而预见能力和范围,一般根据三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造成损害时的业务的性质;二是实施某种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三是行为人的个人才能。 因其是位老猎手,具有多年打猎经验,枪法一直很好,据此分析其开枪时的心态为相信自己不会伤到人,主观过错应为过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而新猎手其主观过错应为故意,是间接故意。 (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板书)  老师: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由特定机关(法院、仲裁机关)在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时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它是民法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者最终决定性的根据。 (多媒体出示) 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37页,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三原则。) (多媒体出示1)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是被公认的确立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规定。这一原则的确定,为民事主体的行为确立了标准,它要求行为人要尽到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努力避免损害后果发生,即要做个“谨慎人”。 (教师引导)适用过错责任贯彻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受害人在主张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时,要举证证明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即具有故意或过失,如不能举证证明,则其主张将不能成立。相应而生了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适用方法——过错推定责任。  (多媒体出示2)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则性法律规定,具体的适用范围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如高度危险作业、动物致人损害、环境污染(无从探究其主观因素,由法律直接规定予承担责任),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几类特殊的侵权责任。 (教师引导)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叫严格责任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不必举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行为人也不能以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抗辩。 (多媒体出示)  案情分析 黑龙江首例“气死人”案,周、刘二人吵架,张将其劝开,之后刘对张辱骂,张死亡,因张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刘的过激行为是导致张综合性发病的诱因,法院判决,刘赔偿1.5万元。该案依据什么原则来判定的? (学生分析、教师引导)该案的判决说理和法官答疑就是从因果关系角度考虑的,系“诱因”导致死亡,并未认定刘某主观上对张某死亡具有过错,而是遵从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的。  (多媒体出示3) 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是对公平责任原则的原则性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128条关于正当防止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第129条关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损害的承担,是公平责任原则在立法上的直接规定。《民通意见》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民事责任教案】相关文章:

‘教案’教案04-28

‘教案’白鹅教案04-28

‘教案’人琴俱亡教案04-28

‘教案’远方教案04-28

‘教案’狼(教案)04-28

《我为你教案》教案04-25

高中教案教案03-05

科学教案教案科学教案05-16

比尾巴教案 《比尾巴》的教案10-11

高中教案:《力》教案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