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管理制度1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内部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复查存档。
5、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环保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拌合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确保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
(3)防治“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4)各种生产装置及各作业环节,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对于“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二、基础管理
(1)针对拌合站,工区成立专门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2)工区安全质量部对拌合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实施监督,i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拌合站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3)具体要求
①拌合站须根据生产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或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管理,并在责任区内设立责任表示。
②组织学习并熟知相关部门的制度。
③各专项措施或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④措施或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三、“三废”的治理措施
(1)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乱丢乱弃。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3)生产或生活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污水至少要经过沉淀、净化、过滤三道工序处理,才可排放),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须罐装后集中处理,不得随便排放。严禁将任何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系。
(4)各种垃圾或废料,须集中定点存放,按照相关法规定期统一处理,严禁乱倾乱倒。一落地面的混凝土,须及时清理,并存至定点场地,废渣、废水(或其胶结物)亦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5)水泥及粉煤须在隐蔽状态下输送,杜绝跑、冒现象。现场须配置相应数量的喷淋降尘装置,以便在出现意外时进行应急处理。
(6)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7)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拌合站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工区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工区必须立即上报部门。工区应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8)拌合站须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四、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1、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2、在站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距生活区较近地段,所有车辆均应减速通过,严格控制噪音。
五、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大力宣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拌合站定期对每位员工各自负责的责任区进行检查评比。
(1)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在全工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视情节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处理。
①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②无视制度规定,乱排乱放、乱丢乱弃者;
③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者;
④对污染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⑤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⑥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⑦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环保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正常规范运行,有效治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质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国家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入,对于缓解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自投入运行以来,由于运行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存在运行效率不高、日常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较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强化运行管理,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功能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治污功能,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促进县域城镇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受县国资部门委托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资产管理,不参与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营。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明确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运营责任,拨付运行费用。
环保管理制度4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遵循环保法规,提升环保意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它涵盖了环保政策制定、责任分工、执行监督、培训教育、评估与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企业环保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
2.组织架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环保职责。
3.操作规程与标准:制定环保操作规程,规定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查标准。
4.监测与报告:建立环保监测系统,定期报告环保绩效,及时发现并解决环保问题。
5.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6.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降低环境风险。
7.合规审查与审计:定期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审查,确保合规性。
8.供应商与合作伙伴管理:对供应链中的环保表现进行评估,推动环保合作。
环保管理制度5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xx《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记录(表格)
JHAJ00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复工安全教育卡
环保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协会印章的使用应谨慎、规范并按规定程序经申请报批后由印章管理人统一加盖,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合审批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用。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7
第一节 交接班制度
1.1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上级部门拟定的运行人员值班轮流顺序进行轮换值班。
1.2 交班者在交班前把设备运行情况及本班内设备系统发生的一切变化与操作过程做好详细纪录。
1.3 交班者在交班前做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和地面卫生工作,使接班者满意。
1.4 交班者在交班把岗位点检工具、仪表整理齐全放在指定地点。
1.7 交接班采用口头、记录两种形式,交班者有义务回答接班者提出的关于本班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方式变更、生产指令传达向接班者交待本班由于交待不清或有意隐瞒发生问题时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自己负责。
1.4 接班者发现和提出的调整控制类指标若有不合格项,交班者应继续工作至指标合格后才可进行交接班。交班班组全体人员完成交接班后才视为班组交接班完毕,班组交接班工作未完成前交班班长和值班长不能离开现场。
1.5 接班者到现场后先换好工作服,听取交班值班员对生产运行情况的口头介绍及看阅交接班记录,并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向交班者提出并在班前会上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听从班长安排和布置工作任务,最后与对应岗位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接班,由开始检查设备到正式接班的时间为20分钟。
1.6 接班者因某种原因未到现场时,交班者应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在接班者来到,交待清楚后才能退出现场。
1.8 在交接班前后20分钟内尽量不进行较大操作或重要操作。
1.9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处理。
1.10 不到交接班时间,接班者不得触动设备。
1.11 交班者发现接班者精神状态不佳时应向班长汇报。
1.12 在重要操作未完成或未告一段落时,不进行交接班。
1.13 参加当日值班工作的全体人员均应参加交接班会议。
1.14 接班者白班7:50以前、四点班15:50以前、零点班23:50以前必须到现场。
第二节 巡回检查定位监盘制度
2.1 运行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集中全部精力,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许看书看报,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2 值班人员未经班长批准不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3 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至少30分钟对所属重点设备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在设备巡回检查单上签字一次。
2.4 值班人员接班后,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天气情况灯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班长应抽查其内容。
2.5 专责有事离岗前,必须通知班长,等替班人员到来之后,方可离开本岗。2.6 交班前、接班后应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彻底检查。
2.7 水塔值班员保证对水塔水篦子惊醒检查,白天将水篦子清扫干净,水位差不许超过200mm,大风天气水塔值班员应加强检查。
2.8 司机、热网、给水专责应轮换监盘,表盘不得离人。
第三节 操作监护制度
3.1 除属正常调整性操作及事故处理以外的其他重要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或操作卡片,并在班长监护下由专责进行操作。
3.2 操作票由专责填写,乙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批,甲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核、值长审批。
3.3 操作票的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必须签名。
3.4 操作票使用范围
3.4.1 甲种操作票范围
3.4.1.1 主蒸汽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2 给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3 抽器母管或抽器联络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4 高压机新、旧补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5 高脱排汽回收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6 #7机循环水供热运行期间凝汽器半面运行或切换。
3.4.1.7 供热期间停止或切换蒸发站汽源。
3.4.2 乙种操作票范围:
3.4.2.1 油冷器串、并联切换运行。
3.4.2.2 油冷器停止或启动。
3.4.2.3 脱氧器停止或启动。
3.4.2.4 低压加热器停止或启动。
3.4.2.5 工业水母管停止或启动。
3.4.2.6 净油装置的停止或启动。
3.4.2.7 热网高峰加热器启动或停止
3.4.2.8 脱氧器汽、水平衡母管停止或恢复。
3.4.2.9 脱氧器下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环保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三、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四、水泥和其他易飞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五、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六、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环保管理制度9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5、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设计和施工,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
(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3)、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6、已建成的环保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7、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账、监测报告,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9、应对环保设施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时,应由公司事先报安全环保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10、环保设施运行企业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1、必须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环保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财税〔20xx〕61号)、《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xx〕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职责规定的通知》(晋财办〔20xx〕2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排污权专项收入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环境保护以当地投入为主,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指技术、工艺等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的各类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指重点区域、流域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限于排污权专项收入安排)。
(五)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因素法”方式通过资金分配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并明确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下达。
第六条 “因素法”分配方式,由省环保厅按照各设区的市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需求、上年度上缴排污费金额、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状况、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提出分配因素、权重、分配公式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由省环保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因素、权重等可根据当年环保工作重点和任务调整。
第七条 “ 项目申报法”分配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由县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逐级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按照规定及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专家评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第八条 省环保厅将资金分配计划以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审核。
第四章 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省级部门或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对按因素法分配到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环境治理任务要求,规划或方案确定的目标,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原则、年度支持重点和预算指标,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于省级预算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含资金安排原则、安排依据、安排明细表等)、专家评审结论等相关资料报省环保厅。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申请、实施、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类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原渠道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按“项目申报法”拨款补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竣工验收。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按“因素法”安排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六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省环保厅应科学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省环保厅应加强绩效监控,项目实施效果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向环保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整改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审查省环保厅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或组织实施再评价,或对重点项目引入每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和财政部门(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的市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上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省环保厅应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我省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环保管理制度11
环保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遵守环保法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能提升企业形象,赢得社会信任。
另一方面,有效管理环境风险可避免罚款和诉讼,保护企业利益。
此外,环保措施还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浪费,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环保管理制度12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1.3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1.4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2.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4.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
2.4.10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1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2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3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4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5.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6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5.7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2.6.2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6.4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
2.6.8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6.9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
2.7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2.8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
2.9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环保管理制度13
一、成立组织: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管理措施
1、首先搞好科室和个人消毒,看病人后要洗手(尤其是带有传染性疾病的)。洗手处备有肥皂和配有消毒液的盆子,定期更换消毒药水。科室消毒明确专人负责。
2、凡是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进行定期消毒。便盆、痰盂必须用84消毒液清洗浸泡消毒。
3、在化粪池出水口修建消毒池,每日两次用漂白精(粉)消毒,药剂加入后,人工搅拌。约一小时后检测,余氯测量≦0.5mg/L时废水为合格方可排出。
4、垃圾的处理:
(1)生活垃圾:修建垃圾池,所有生活垃圾用漂白粉水剂喷洒消毒后定期由环卫人员拉到垃圾场处理。
(2)手术垃圾:固体垃圾集中焚烧,液体垃圾用84消毒液处理后,进化粪池。
(3)医疗垃圾: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先毁形,集中管理,在交由疾控中心处置。
5、凡是住院病人被服及手术被单,清洗前必须先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再清洗干净。
6、生活废水的消毒处理及达标后的排放、各类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手术垃圾的清理管理与消毒等工作由杨春海和王化丽同志负责,并建立相关运转管理台帐。
7、搞好医院绿化,规划修建花池,栽植常青树木,改善住院环境。
环保管理制度14
环保考核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有助于企业规避环保法律风险,防止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声誉损失。
良好的环保绩效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环保管理,企业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作为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环保管理制度15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环保法规的必要手段。
完善的档案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预防潜在风险。
良好的'档案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环保档案是企业应对环保审核、投诉调查的重要证据,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环保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环保管理制度(环保验收)x05-02
环保管理制度04-23
环保管理制度03-20
环保管理制度04-24
车间环保管理制度03-01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10-30
环保管理制度(精选10篇)06-16
环保问题管理制度(精选12篇)01-10
煤场环保管理制度(精选10篇)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