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6 14:07: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作息时间

  上午:8:00—11:40

  下午:15:00—16:40(周五下午14:00-15:40)

  晚自习:19:00—21:00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考勤规定

  (1)行管人员(包括兼职)必须坐班,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教师不坐班,上课情况由教务科考核。

  (2)全体行管人员必须准时进入工作岗位。上班迟到10分钟、早退超过10分钟,一次扣考勤费50元。教师迟到或早退3分钟,每次扣课时费10元,3分钟以上扣课时费50元。

  3、请假规定

  凡需请假的,个人须亲自以书面形式请假,经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应电话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否则缺席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及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1)事假

  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请1个月以上长假,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2)病假

  因病请假的须提供医疗定点诊断书,请假一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论处;请病假1个月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3)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产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天外,奖励延长产假三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延长产假十五天(产假连续计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计)。产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计划内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产假为三个月,工资照发。晚育的初产妇,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婴延长十五天,工资照发。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5)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都可以给路程假,工资照发。

  (6)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由于学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学习和学校升旗仪式、大型集体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需请假者必须有分管领导批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2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3

  一、学习制度:

  1、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x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x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x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三)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计划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1、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4

  一、病假

  1、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2、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3、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1、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2、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2、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3、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5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6

  一、全体幼儿、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实行查岗制、刷卡制。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迟到、早退、中途离校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0.5天以上请假须有假条、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等假须向校长和主管领导面请。

  四、教师到校时间: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时间: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必须由本人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小学:教导主任;幼儿:负责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师须持请假条请假,由校长批准。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学校报请联校审批、准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处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两个月以下者,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批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局相关待遇规定执行(请假天数实行累计,公办教职工扣除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部分;代课教师扣除相应的区或村给予的岗位津贴)。

  十、病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社局规定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代课教师病事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如果继续被学校聘用,扣除期间相应的区或村补岗位津贴外,基本工资开资为原基本工资: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师产、婚、丧假规定:婚假7天;女教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0天,其中产前15天,男教师妻子生产3天;女教师哺乳时间12个月,上下午各1小时;流产四个月以下15天,四个月以上30天。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伤界定:教师在上班期间和上班及回家途中发生的.非人为性事故,最终由校委会集体界定。教师工伤休假期间不计考勤积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请示上级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人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伤处理。

  十三、缺勤处理规定:教师考勤情况除按规定扣款处理,按量化考核规定扣分。

  量化扣分:

  (1)迟到、查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旷工每天5分

  (4)不候课、中途离堂每次0.1分

  十四、学校做好教师考勤统计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当月20日上报义井联校备案。

  十五、当年事假累计满10天、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任何评优评先。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质量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针,加大教师的考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8

  一、适用范围:

  学院在册正式教职员工

  二、作息时间

  (一)学院所有岗位均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级学院正院长以上领导干部及58周岁以上、正教授职称的员工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6: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由院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上、下午分别考勤。

  (二)二级学院实行值班制度,出勤情况由学生处检查、记录、报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级学院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科级以上教职工值班。

  (三)保卫处、总务处等工作岗位实行轮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对出全勤及无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学院给予全勤奖。

  四、对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的处理

  (一)迟到

  1、上班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工资10元;

  2、上班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15元;

  3、上班30分钟后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25元;

  4、当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二)早退

  1、距离下班前10分钟以上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三)擅离工作岗位

  1、工作时间未经请假离校时间超过20分钟视为擅自离岗,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离岗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四)旷工

  1、无请假手续,不到岗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并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2、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学院将给予除名处理。

  五、缺勤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公办医院的病假证明,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急症、重症者除外)。

  2、当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内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资。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除工资外,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全年病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病假届满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需继续治疗病休或因病仍无法正常工作的,视为自动离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时,需提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2、当月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内者,每天扣工资25元;事假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发当月工资外,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

  3、全年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的,学院有权解聘。

  (三)婚假

  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时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倡教师婚期安排在节假日。

  (四)产假

  1、女职工在学院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生产时给予5—5.5个月全天休假。按照有关规定产假可在产前休息,但产前休息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2、女职工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怀孕,学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学院给予每日半天(1个下午)的哺乳时间,工作量标准不变。

  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工资,完全由社会统筹负担,没有参保的由个人负担。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丧假3天。

  (六)带薪学习、培训

  1、学院组织员工参加的.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班,学习期间仍计发工资的为带薪学习、培训。

  2、员工带薪学习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停发其他项目的工资。

  3、带薪学习时间超过15天的,须与学院签定《培训合同》,有关事项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长期休假的处理

  员工因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达到或即将达到20个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级以上职务自动免除,保留其员工身份。休假结束后根据岗位情况按返岗或调岗处理。

  七、请假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半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并提交直接上级,按以下程序审批:请假1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长批准。

  八、考勤汇总与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门为单位将请假单及其他缺勤情况报分管院长签字后汇总送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汇总全院考勤情况,并将缺勤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逾期不报及瞒报舞弊情况,经证实后扣罚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工资每人每次50元。

  九、补充说明

  各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如因在原单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职务而不能出满勤者,需在人力资源处备案,经院长批准后,视为出勤。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9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5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岁周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2)男年龄在50-55周岁,女年龄在45-50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5%.

  (3)年龄在44-49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20%.

  (4)年龄在40-43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0%.

  (5)年龄在30-39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5%.。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0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4、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锋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会而定。

  5、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6、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1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规范学生进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二、中途外出,提前离校请假的必须填写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德育处准假后方可离校,假条一式2份,一份学校存档,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长签字,返校销假时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须本人或其监护人亲自到校请假,填写假条由班主任保存以备核查。

  四、班内必须设有考勤本,要求记录准时,真实,每月总结并向全班通报。

  五、学生无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条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半天的,批评教育并保证不再违反,累计旷课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其家长,旷课3天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六、学生请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说明:1、学生无故不到校,按旷课处理。

  2、学生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而未请假的记旷课1节。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2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

  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提供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提供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请假的教师。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3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4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每班应设立名册。每节课(含自习课)均应由任课老师(或班干部)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登记表每天由班干部送德育处统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对全勤学生发给全勤荣誉证书,给予表扬奖励。

  3、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假条,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两天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4、无故旷课的学生,经多次教育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高中单科修习的学时依新课改要求处理,即学时与学分挂钩,学时不够的将不认定学分。

  5、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值日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级长,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德育处。

  6、每班应选定最负责的班干部负责本班考勤工作,特别加强自习课和晚自修课(两节)的考勤,如发现学生无故缺席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和班主任,并想办法迅速通知家长,摸清情况。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5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

  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

  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平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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