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时间:2024-09-20 10:10: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荐]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荐]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

  电力行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火电厂是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主要发电形式之一。随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升,火电厂的内部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应用设备也较为庞大,在生产环节中存在众多的干扰因素,为保证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管理是其重要的工作手段和必然发展趋势,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火电厂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火电厂在我国已经具有较长的应用历史,同时在其不断的工作中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与此同时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火电厂的众多生产设备已经逐渐被智能控制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取代,这些因素都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进而使一些火电厂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和漠视态度。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以及工作经验能够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但是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仍是决定其工作行为的关键,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则会导致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对于生产设备没有定期进行安全维护或者维护措施不规范,检修项目没有落实责任考核制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电力生产企业留下潜伏的安全隐患,限制了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火电厂正常的生产运行能够源源不断地为社会进行电力的生产和输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则会造成电力生产和供电设备的损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给电力生产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同时电力系统的瘫痪,会导致大面积的停电现象,严重影响社会民众的正常生活,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甚至会造成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造成灾难性的严重后果,也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能够使火电厂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被排除,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最大程度地保证火电厂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同时,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火电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可行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火电厂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需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利用制度的完善来有效管理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以及责任人,管理人员需要督促相关管理制度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通过制度的建设和不断完善,促进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3.2、加强对火电厂的电力设备检修工作

  火电厂的生产运行主要依靠电力生产和输送设备进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管理监督部门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定期对相关生产运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在维护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完善,对于火电厂的生产区域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检修工作质量。另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对于设备的正常运作程序有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3.3、加强对火电厂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现代化的电气生产设备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火电厂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责任意识的强化使其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技术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的出现,有效降低安全隐患,进而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另外,火电厂还可以建立安全管理和生产的综合考核制度,对于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工作表现予以奖励,对于存在工作疏漏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进而促进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

  4、结论

  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秉持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日常生产运行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行为,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以及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服务。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计划编制

  (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资金来源

  (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3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结合喷雾干燥车间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操作人员上岗前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设备运行中如消失特别现象,要马上实行紧急措施,肯定不行带病运行。

  第五条车间设安全员,定时进行巡检,发觉问题准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留意用电安全,严禁违章用电,防止漏、触电事故发生。

  第七条保证设备上重要安全附件的'灵敏有效,做到常常检查,定期校验,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车间内环境要保持清洁,物品码放整齐,禁止放置危急物品。作业现场要准时清扫,不准潮湿脏乱。

  第九条仔细贯彻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并娴熟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条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生产部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4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三、职责

  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s管理要求执行。

  2、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3、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痪。

  5、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6、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元/次。

  7、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8、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9、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10、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11、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12、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五、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六、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七、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卖力、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工程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需遵守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本划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该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需按照相关划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专业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卖力人、项目卖力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必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领,并该当由通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领考核合格。

  对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建立教育和培训情况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前提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大概新的施工现场前,该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大概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该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事情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照国家有关划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

  (七)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该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转达。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管理不测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监理单位该当按照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该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应列入标外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织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该当专户核算,按划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调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敷陈和调查处置惩罚

  第十五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大概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大概1亿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大概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下重伤,大概100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发生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级通管理局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卖力人接到事故敷陈后,该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置惩罚应急预案,或采取有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管理局应于收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工业和息化部报送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事故报表)。

  第十九条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管理局应按季度汇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业和息化部报送事故报表。

  第二十条事故所在地通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置惩罚等事情。依照地方群众政府对事故的处置惩罚决定(以下简称处置惩罚决定),监督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对处置惩罚决定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置惩罚决定及事故责任单位内部处置惩罚结果报部(息通发展司)。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业和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管理局(以下简称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用电网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委托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息化部卖力全国公用电网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事情,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全国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对全国通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库,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管理局卖力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事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性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情进行监督管理。

  (四)建立省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转达制度,并定期向部报送省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并负责入库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单位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三)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材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地予以纠正大概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该当赐与行政惩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作出行政惩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通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

  (一)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情的监督检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置惩罚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三)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五)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章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6

  一、6S管理制度目的:

  6S现场管理培训公司通过6S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全体员工积极持久的努力,让每位员工都参与到6S管理建设中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提高员工素养及公司整体形象,营造特有的企业文化。

  二、6S管理制度范围:

  适用于企业精加工车间。

  三、6S管理制度职责:

  3.1各部门员工:

  各部门员工在金加工车间须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同时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及义务。鼓励员工对6S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3.2车间主任职责:

  车间主任负责各区域内6S管理工作,每日至少对车间内6S管理检查一次,及时制止破坏6S管理成果的行为,督促车间内各部门员工做好6S管理工作。对员工6S管理表现进行记录,纳入绩效考核中。

  3.3生产主管职责:

  主持厂区内6S管理工作,统计工厂内6S管理管理检查工作中问题TOP10,协调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整改,更新6S管理检查内容并积极采纳合理的6S管理改进建议。

  四、6S管理制度内容:

  4.1、6S管理—整理

  4.1.1、保持车间内通道畅通、整洁;

  4.1.2、车间内设备、工具、物料、员工生活用品均应放置在各自指定的区域内,并且做好区域标识。

  4.1.3、工具柜内应做好工具放置区域标识,并放置整齐;

  4.1.4、待修设备要明确标识,且要注明症状;

  4.1.5、设备编号要明确醒目;

  4.1.6、料盒内的'物料摆放整齐;

  4.1.7、生产区域内与工作无关的杂物或者垃圾应及时清理;

  4.2、6S管理—整顿

  4.2.1、机器设备定期保养,并配有设备保养卡;

  4.2.2、工具定位放置,定期保养;

  4.2.3、生产过程中各工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待返修品、废品应定位摆放,做上标识,一目了然;

  4.2.4、工、量、夹具明确定位,标识明确,取用方便;

  4.2.5、车间各区域有5S责任区及责任人;

  4.2.6、照明灯、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完好,无灰尘;

  4.2.7、拖把、扫帚、抹布使用完毕应清洗干净,并摆放于指定位置;

  4.3、6S管理—清扫

  4.3.1、保持通道干净、地面无任何杂物,下班前清扫;

  4.3.2、机床内外、工作台面以及四周环境整洁,下班前清扫;

  4.3.3、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整洁,每月末清扫一次;

  4.3.4、工具、机械、钳台、检测平台及时清理;

  4.3.5、垃圾及时清理,并保持车间内清洁;

  4.4、6S管理—清洁

  4.4.1、通道作业区域划分清楚,通道顺畅。

  4.4.2、地面、墙面、桌面干净;

  4.4.3、垃圾桶,纸篓定位摆放并及时清理;

  4.4.4、墙面,角落无蜘蛛网;

  4.4.5、衣帽、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放在更衣柜内,水杯放置在员工休息区内水杯台上。

  4.5、6S管理—素养

  4.5.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期间禁止擅自离开岗位;

  4.5.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4.5.3、穿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规范;

  4.5.4、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5.5、人走机停,及时关闭电源,节约能源;

  4.5.6、车间内不玩游戏,不打电话;

  4.5.7、上班期间禁止闲谈,不得声喧哗。

  4.5.8、妥善保管机床附件和量具、刀具,保持完整与状态良好。

  4.6、6S管理—安全

  4.6.1、重点危险区域有安全警示牌;

  4.6.2、严格依据设备的安全章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得擅自改装设备。

  4.6.3、车间内严禁吸烟;

  4.6.4、车间内不得打闹,嬉戏;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7

  一、目的

  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2.提高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人事科、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四、高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

  2、高层干部、中层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公司负责实施。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在试用期内,经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

  2、高层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7、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8、对老职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六、特种作业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国家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无证或证书过迟者不得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的人员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登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参加培训或复训。

  七、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公司、车间、班组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利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8

  第一章: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公司消防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安全管理小组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安全办)

  安全办主要成员

  主任:

  成员:

  4、生产管理部安全办职责

  (1)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对生产厂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3)对公司各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

  (4)公司员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高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5)对公司安全的.信息和基本情况上传下达,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如安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对我公司监督指导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贯彻执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7)对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发、日常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使事故发生时能保证消防器材有效利用,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章:安全规章制度

  1、厂区消防车由设备部管理负责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性能良好,保证能起到消防灭火的作用,车辆日常时刻处于战备状态,遇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

  2、对从事锅炉、电气、天车、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需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3、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办,并迅速予以排除。

  5、要求生产车间开班前、班后安全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不定期针对本部门内部进行安全自查,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部门内部要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6、严禁员工带小孩进入生产车间或操作间,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生产车间、工作区域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严禁佩戴吊坠、挂坠等首饰,女员工禁止有披肩发的现象,留长发应将头发扎好。

  7、设备部机修机电人员在高压、高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8、进入生产厂区严禁抽烟、携带火种,需动火作业的应到安全办公室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10、厂区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生产车辆及外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

  11、外来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或违反厂内有关规定的将予以处罚。

  12、上班期间严禁生产车辆私自外出,如需外出时(如加油、接货等)必须有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条,并列安全办公室备案,其他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持有保卫部配发的“车辆出入证”。

  13、上班期间严禁员工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外出,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按私人行为处理。

  14、成装车间、制曲车间配发的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15、酿酒车间或其他部门人员登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地面有监护人;酿酒车间人员需下入窖池作业(天热缺氧情况下)应打开送风设施,并有监护人。

  16、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识。

  17、各部门对消防器材应做好维护工作,不得私自动用消防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

  第五章:重点部门的管理制度

  A勾储部:

  1.勾储车间负责人为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实行值班长挂牌值班制,切实做到各负其责,确保库房安全。

  2.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常识培训,对消防器材能懂会用,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各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具有应对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本领。

  3.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库内所配消防器材除特殊情况,严禁私自动用,严禁埋压、遮挡、借用。

  5.库内所使用的一切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型。

  6.严禁在库内私自动火,若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

  7.库内一切设备在工作状态下必须有人监护,打酒、净化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

  8.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上报。

  9.库内及外围要备足防火用沙,阻烧麻袋等防护用品,以备万一。

  10.发生火灾险情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办进行扑救。

  B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的外漏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经常保持良好,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

  2.天车、锅炉起重机不能超载吊运,按规定设定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作业范围必须做到视野清晰开阔,吊运物必须重心平稳,不准在空中游荡停留,操作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3.公司车辆及交通运输工具要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车辆车灯、喇叭、制动等装置应保持良好性能,预防事故发生。

  4.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有可熔保险或自动断电装置,其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

  5.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常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6.锅炉、压力容器、天车和起重设备要严格操作规程,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和复训。C仓储部:

  1.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常识培训,对消防器材能懂会用,对管辖范围的库存量、存放地点、火灾危险性、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具有应对初起火灾的基本本领。库房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消防扑救常识。

  2.严格交接班制度,堆放、码垛货物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消防栓,要严格按照库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3.库房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4.严禁在库内私自动火,若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批准后方可。

  5.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及时上报,并交待接班者严加防范。

  6.库房内配灭火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不得遮挡、埋压,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自查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领导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各生产部门做好内部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2次.各车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1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备案并安排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隐患,防止生产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道路运输行业对车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XXX有限公司车辆安全生产重点预防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车辆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五条 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3、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4、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5、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6、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7、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八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九条 车辆和设备基本要求: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2、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规定的二级车况标准;

  3、车辆必须配置符合安全行驶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4、车辆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周围栏板要牢固;

  5、各种装卸机械、工具,要有可靠的安全系数;卸货物的机械及工具,要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6、根据装运货物性质的需要,必须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7、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十条 道路交通运输规则:

  1、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

  2、运输货物必须根据货物性质,采取对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漏等措施;

  3、运输不同性质货物,其配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4、运输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

  5、运输货物的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按规范性的方法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洗消毒处理;

  6、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货物,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7、运输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8、运输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入员。

  第十一条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车辆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公司的各项车辆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车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2、树立强烈的车辆安全车辆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车辆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车辆安全活动,不断提高车辆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车辆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车辆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车辆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药品,或者患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车辆安全驾驶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车辆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车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车辆安全方可起步。

  8、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车主)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职责

  1、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戴防火罩,按作业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摆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

  4、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作业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及货物包装的完整状况。货物与运单不符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谨慎操作。

  7、 装卸危险货物应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认定标准,不得超载装运。

  8、装卸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装卸作业场所要远离热源,严禁受热,通风良好;场所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10、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场所必须彻底清扫干净,装过消毒品的车辆和受到危险污染的车辆、工具必须洗刷和除污。撒漏的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须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三条 车辆的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车辆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车辆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出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确保连接装置坚固可靠。

  2、车辆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辆车轮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带挂车的要检查挂车连接装置;检查货物的捆扎牢固情况。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4、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可能导致对人或路面造成损害的缺陷。轮胎气压不足、轮胎出现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撕裂或凸出、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舜、轮胎的帘布层中有开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轮胎剖面宽度10%的开口以及轮胎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mm等情形的轮胎严禁使用。

  5、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六条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七条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八条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六、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凡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合法营运、准运手续,不得作为其他运输工具使用,车辆应严格按规定位置停放,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条 车辆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防护、应急处理器材。

  第二十六条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设施各部位安全技术状况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十七条 车辆运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刹车。市区应在制定的线路行驶,时刻注意天气、道路行人变化情况,若需中途停车则应选择安全地带,远离火种、高温、人口密集地,并留人看护。

  第二十八条 驾驶室严禁吸烟,不准搭乘无关人员,车上禁运其他物品。

  第二十九条 装卸货物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装卸货点不得将火种带入货区,汽车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开关。

  第三十条 车辆、设施应按规定按期参加公安年度审验,消防部门的准运手续审核,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维护、检测,以及技术总监部门技术检测等。

  第三十一条 查点收车后的检查、例行保养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按期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车辆维修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应跟车修理。

  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为了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

  3、对伤者的外伤应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需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0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所有劳动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重要原则,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上的生产、工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当做的事情和所承担的责任加尽管明确规定的一项管理制度。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很高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企业以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实行全面负责制,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人。每年各部门责任人应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劳动安全专职机构的安全责任主要是: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然后报告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和推广安全教育培训,参加伤亡事故处理,以及指导企业安全员的工作等。

  二、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合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对本车间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劳动纪律的教育,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对本车间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特殊工种的训练;对本车间劳动条件的改进负责提出意见并对劳动条件改进项目组织实施;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登记、统计、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三、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本企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员工遵守纪律,按章作业;检查对班组员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其它安全装置,使其保持安全状态;整理生产、工作地点,保持安全、清洁、文明生产;组织本班组员工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改进措施。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当白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意识,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监督和制止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的违章指挥、不安全作业及劳动安全中的不安全因素批评、检举。

  第四条 单位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被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有伤害的,劳务派遣公司应依法申请工作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与用工单位约定其工伤赔偿办法。由于被派遣员工负有安全生产保护义务,因此涉及被派遣员工的工伤赔偿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与派遣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员工配发各类劳保防护用品,改进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六条 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企业培训,取得特咱技术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 用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无损,防护用具齐备,确保单位水、火、电、气的安全、凡化学药品、烈性有毒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放在安全地点储存,专人负责保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

  动力设备部门在安装、改装、拆卸和修理动力设备时,应米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和随时检查所管理的各种动力设备,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凡属专人使用的电器、机械设备,未经主管领导允许,她人不得随意使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由相关人员负责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第八条 职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操作的指令,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单位按规定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根据安全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违规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 企业建立各种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全事故档案。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安全考评制度,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严格单位安全生产监察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十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过职工大会认真讨论,公司1215总经理批准后,自 月 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1

  1、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和物料库存,拟定物料计划、物料申购单,并提交;

  2、与生产计划对接,对生产用料需求随时跟进,保证物料运用需求;

  3、与选购对接,按时取得发货、到货信息,并负责到货状态的跟踪;

  4、负责库存物料的'掌握,提出物料呆滞后的处理方案;

  5、依据产成品的交付计划按时完成产品的发货工作;

  6、依据生产计划,催促仓管员做好物料配送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3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3.1质管科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科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科、质管科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要求

  1、原料处理车间

  原料处理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去除杂物(杂质、泥土等)、破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处理干燥的原料应满足防尘要求;需要浸泡清洗的原料,应满足排水的工艺要求。

  2、制酒车间

  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润料、配料、摊晾(扬楂)、出(入)窖、发酵或蒸馏等处理的工艺要求。地面应坚硬、防滑、排水设施良好,还需满足防火、防爆措施要求。

  根据白酒固态和液态不同发酵方法配置相应适宜的设备;

  3、贮酒车间(酒库)

  应有防火、防爆设施和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库内环境应满足生产白酒的贮存要求。

  4、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进口处应设有鞋靴消毒设施,洗手设施应为非手动式。包装车间应与洗瓶间隔离,能防尘、防虫、防鼠;卫生良好。

  5、成品仓库

  库内应阴凉、干燥,有防鼠、防虫、防火设施。

  五、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产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和容器等,必须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会与产品产生化学反应或污染产品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平滑、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

  2、各车间、仓库(包括酒库)应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要求,必要时配备温度计、湿度计、酒精计等。

  3、贮酒车间、制酒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和防爆泵;灯具应配有安全防护罩。

  4、其他前提方案

  其他前提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产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2接触产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应清洁、卫生和安全。

  4.3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4.4保证与产品接触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卫生间设施的清洁。

  4.5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

  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4.6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4.7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4.8对鼠害、虫害实施有效控制。

  4.9控制包装、储运卫生。

  五、关键过程控制

  1、原辅料控制

  1.1生产用原料、辅料应符合GB2715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的规定以及进口国卫生要求,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

  原辅料贮存场所应有有效的防治有害生物孽生、繁殖的措施,并能够防止受潮、发霉、变质。贮存过程有温、湿度要求的应严格控制贮存温、湿度。

  1.2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相应的质量标准及进口国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

  1.3工艺用水应符合GB5749或进口国的规定。

  1.4外购基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1.5外购酒精应符合GB10343的规定。

  2、清洗消毒

  2.1应定期对场地、生产设备、工具、容器、泵、管道及其附件等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并定期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测。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定。

  2.2原料处理、酒液调配、过滤、灌装、封盖、包装等工序,应按照规定严格清洗消毒,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3应确保灌装白酒的空瓶、瓶盖清洁干净。应制定洗瓶和清理瓶盖的工艺操作规程,规定洗涤液的种类和浓度、温度和浸泡时间,并定时检查。洗净的空瓶(罐)应有专人负责检瓶,并经过最短的距离输送到灌装机。

  2.4过滤器应定期更换滤膜、滤棒、滤芯等。封盖机定期彻底清洗轧头、卷轮、托罐盘等易受污染的部位。

  3、包装的要求

  3.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进口国的规定。预包装容器回收使用时,应经过严格挑选、清洗、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3.2产品包装(灌装)应在专用的包装间进行,包装(灌装)间及其设施应满足不同产品需要,并同时满足对包装环境温度、湿度的要求。产品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3.3应设专人检查封口的密闭性,对封口工序应进行严格监控,防止由于瓶口尺寸或设备等原因造成瓶口出现破碎,碎甁渣落入甁中,对消费者产生危害;防止因开启问题造成消费者划伤等危害。

  3.4灌装后的产品,其卫生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3.5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10344和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6检验

  6.1企业应设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卫生检验机构,包括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实验室、设备、人员、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各种记录。

  6.2实验室应有独立的、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的文件化的实验室管理程序。

  6.3实验室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应能满足要求。

  6.4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仪器、设备应有合格的采购渠道、存放地点,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至少应符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6.5检验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应符合GB/T22000中8.3的要求。

  6.6检验项目至少应符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6.7委托社会实验室承担白酒生产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时,受委托的社会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完成委托检验项目的实际检测能力。7产品追溯与撤回

  7.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能够识别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直接供方及终产品初次分销的途径。

  7.2企业应建立产品撤回程序,规定撤回的方法、范围,并进行演练。

  7.3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4

  1.冷库、机房人员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各工种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一定专业培训,按劳动部门规定考核,合格者才能进行特种操作,各工种人员都必需对制冷装置有较全面熟悉了解方能进行操作,每年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一期,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厂部由厂及主管冷冻厂厂长参加每年一次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并予以奖惩。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五交”:

  交待当班生产任务、机器运转、供液、库温等情况;

  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交待有关各种记录;

  交待生产用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齐全;

  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2)“一接”:

  “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再办接班手续。

  5.库房、机房的机器设备和压力容器,每天各车间自检,每月由主管副厂长负责与设备科及有关人员检验一次,每年淡季进行保养大修,以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7.制冷装置上设置一定的标志,以避免操作错误。

  8.库房、机房人员,每月一次参加车间主任主持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年一期参加厂以上主持的安全生产学班。

  9.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20xx年12月20日氨中毒的紧急医疗保护与预防措施

  1、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有防毒面具、橡皮手套、防毒衣具、胶鞋及医疗救护用的药品,并完好地放置在机房进口的专用箱内。

  (3)、为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能,防毒面具,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紧急医疗措施

  (1)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2)如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呼请就近医生或拨打110。

  (4)尽可能地更换衣服。

  (5)若液体制冷剂落到皮肤上必须迅速用大量水或酸冲洗(但不能用酸冲洗眼睛)在氨液未洗净前,不得用纱布遮盖伤处。

  (6)让中毒者吸入1—2%的柠檬酸溶液的暖汽体。

  (7)让中毒者喝柠檬酸水或3%的乳酸溶液。

  (六)、保护装置:各种工作梯子、工作台及通道应无障碍物。机器设备附件,机房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5

  一、前言

  驾校是培训驾驶员的重要场所,安全生产是驾校作的重中之重来自。为了保障驾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驾校安全生产是必要的。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驾校的师生、管理人员和访客。

  三、安全管理职责

  1. 驾校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检查等;

  3. 驾校教练员应当具备相关教学知识和技能,负责培训学员,确保学员安全;

  4. 驾校学员应当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别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立责任究机制;

  2. 安全生产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标和任务;

  3.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进行预防和应对;

  6. 安全设施: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及时维修和更新;

  7. 安全防范: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8. 安全记录:立安全记录,对安全生产作进行评和总结。

  五、安全生产意识

  1.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驾校作的核心;

  2. 预防为主:预防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3. 教育为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 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安全生产的合力。

  六、安全生产检查

  1. 安全生产检查应当由驾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进行;

  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教学设备、教学场地、教练员、学员等;

  3. 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DjF

  七、安全生产奖惩

  1. 对安全生产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2. 对安全生产作不合格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和处。

  八、安全生产监督

  1. 驾校应当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门的监督检查;

  2. 驾校应当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

  九、结语

  驾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师生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需要全员遵守和执行。只有做安全生产作,才能保证驾校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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