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1 09:39: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供应商管理制度(优)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供应商管理制度(优)

供应商管理制度1

  1.0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承包商的选择、评估和考核。 3.0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分类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建立及考核。

  3.2 总工办负责供应商技术资料的提供及技术支持工作。

  3.3 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参与重要供应商的评估及考核。

  3.4 财务部负责核定资金预算、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备存及应付帐款的对帐及付款。

  3.5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及本制度的审核确认。

  3.6 供应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调整以及监控执行。

  3.7 总经理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批准及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 内容

  4.1供应商的选择

  4.1.1采购员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产品特性导向选择采购类别

  及方法,并据此进行采购信息收集。

  4.1.2采购信息收集分为产品信息收集、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资料收集、替代产品资料收集及核定资金预算等。

  4.1.3产品信息收集:由提出采购部门提供的'产品图纸、材质要求、品质要求、采购数量等;

  4.1.4市场行情调查:根据专业网站论坛、行业报刊杂志、供应商样本资料、黄页信息及业内人士介绍等方法进行相关采购物品的市场行情调查;

  4.1.5供应商资料收集: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宣传样本、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

  4.1.6替代产品资料:根据产品特性进行相关替代或关连产品资料的收集;

  4.1.7核定资金预算:确定公司财务方面的资金预算。

  4.1.8采购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需依类别备附)

  4.2供应商的评估

  4.2.1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由采购员负责实施(详见《采购控制程序》)。

  4.2.2索样:根据需要的产品图纸、性能指标等参数,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4.2.3供应商样品经需求部门检验确认后,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评估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名录报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依项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项目评估。

  4.2.3.1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评估。

  4.2.3.2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供应商的ISO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 评估。

  4.2.3.3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根据索样检验确认记录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询价、比价、议价单对供应商产品价格情况进行评估。

  4.2.3.4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及企业信誉状况: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供应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事实调查结果、同行业对比等进行评估。

  4.2.4供应部经理将经相关部门人员评估后的供应商评估情况提交总经理批准。

  4.2.5如审批结果合格后,则转入合格供应商进行请购作业,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如审批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采购部门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或重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

  4.3供应商的考核

  4.3.1公司每年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过程考核。(如遇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可立即对供应商实施考核)

  4.3.2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考核项目收集相关考评资料报供应部经理,供应部经理依资料内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采购过程考核。

  4.3.2.1考核项目和方法

  1) 价格:依多家供应商价格比参数值进行考核。

  2) 服务:依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4.3.3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供应商级别分类:共分A好、B一般、C差三类。

  4.3.3.1评为A类供应商,选择加强合作;

  3) 4.3.3.2评为B类供应商,选择减少合作;

  4.3.3.3评为C类供应商,选择直接淘汰。

  5.相关文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技术能力。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后援服务。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人力资源。包括:

(1)经营团队;

(2)员工素质。

  现有合作状况。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3

  一、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

  1,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

  2,各工商所应建立简易程序处罚案件登记台账。登记台账的项目应包括:当事人、案件类型、处罚时间、处罚金额、执法人员等。

  3,各工商所应在实施简易处罚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案件录入。案件录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4,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的;

  (2)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必须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3)需减轻处罚后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需同时采取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5)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一般程序

  1,办案单位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程序报批,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2,办案单位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批,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3,办案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线索审查和立案的送审工作,不得有案不立或压案不报。

  4,批准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在时限期满之日前十个工作日内申请报批,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县局案件审批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5,批准立案调查的案件,案情简单的,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8,办案机关应及时在省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案件情况。案件网上审批、网上录入应与案件办理过程保持同步。案件录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二、进一步理顺经检大队、工商所联合办案机制

  (一)联办主要形式

  主要有提供案件线索和全程协助经检大队办案两种形式。提供案件线索是指工商所发现辖区内有需要立案的违法行为,在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后及时将案件移交经检大队。全程协助是指经检大队会同工商所参与案件的调查,调查终结后,工商所将案卷材料交经检大队,由经检大队形成调查终结报告,共同提出案件处理的初步意见。

  (二)办案经费保障

  1,提供案件线索的办案经费保障。工商所向经检大队提供案件线索,由经检大队从办案所得经费中划出20%作为工商所的办案经费。

  2,全程协助案件的办案经费保障。工商所全程协助经检大队办理案件时,如果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由工商所形成所有案件材料,以经检大队为办案机构,呈报县局核审,罚没款算工商所目标任务;如果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由经检大队从办案所得经费中划出40%作为工商所的办案经费。

  3,联办机制所产生的大案奖励分配形式另行审定。

  (三)案件录入

  提供案件线索的,由经检大队负责同步录入案件和案卷资料归档;全程协助的,由工商所负责同步录入案件、经检大队负责案卷资料归档。

  三、进一步规范加快案件核审和案件督办

  (一)案件核审

  法制股收到办案单位送交的材料齐全的案件后,应在五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除外)内核审完毕,并提交案件审批领导小组讨论和决定。案件审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法制股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由办案单位送达。

  (二)案件督办

  1,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由法制股登记备案,并督促办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督促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2,法制股应定期对案件进展情况和案件录入情况进行督察通报。

  四、进一步严格罚没款的解缴和罚没物资管理

  (一)罚没款的解缴

  1,法制股应将案件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定的案件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金额、处罚决定书生效日期等相关情况造册抄送县局财务室。

  2,当场处罚的罚没款的解缴。各所在当月所收取的罚没款,应当在当月解缴,严禁跨月解缴。

  3,立案处罚的罚没款的解缴。办案单位应督促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15日内到指定地点解缴。

  (二)罚没物资的管理

  1,财务室负责本单位罚没物资的管理,法制股、监察机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办案单位积极配合。

  2,对依法罚没的物资,办案单位应当在罚没当日凭《行政处罚决定书》、《物资清单》、《罚没票据》到财务室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室应及时清点入库物资,是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物资清单》、《罚没票据》一致,核对无误后填写《罚没物资入库清单》,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字。

供应商管理制度4

  承包商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它通过规范与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合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预防潜在风险,从而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此制度也促进了双方的沟通与协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制定明确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包括资质审查、质量控制能力、价格竞争力、交付能力等方面,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符合企业需求。

  2. 合同管理:规定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流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因合同纠纷影响业务正常运行。

  3. 服务质量监控:设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其持续改进。

  4. 应急管理:制定应对供应商违约、供应中断或其他突发情况的预案,保障业务连续性。

  5. 关系维护: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强化合作关系。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交易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5

  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供应商管理制度6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质量,提高运营效率。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2. 合同签订与执行

  3. 供应商绩效管理

  4. 供应商关系维护

  5. 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详细规定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评价标准、筛选流程和合作意向书的签订。

  2. 合同签订与执行:明确合同条款,包括价格、交货期、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3. 供应商绩效管理:设立定期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服务响应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4. 供应商关系维护:强调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性,建立长期共赢的伙伴关系。

  5. 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定应对供应链中断、价格波动等风险的预案,确保业务连续性。

供应商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入网后的合格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xx集团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及日常考核资料(以下统称档案资料)有分公司采购部工作人员收集和完善,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负责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审核,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入网审批、分级管理、动态考核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合格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供应商必入库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合格供应商的入网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执行,合格供应商入网后管理严格按照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统一由集团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分公司物资供应部或采购部(以下统称采购部)职责:

  1、参与制定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办法,经办公室审定后贯彻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

  2、对供应商进行入网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办公室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网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合格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合格供应商的日常考核和监督;

  5、及时反馈合格供应商的投标合格率,价格情景,供货质量,销售业绩,交货情景,售后服务,用户投诉等履约信息。

  6、收录和维护合格供应商信息,对入网在库的合格供应商配合办公室的管理进行动态管理;

  7、参与调查xx集团合格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8、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职责:

  1、制定和审核合格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办理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退网;

  3、审批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结果;

  4、负责处理合格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监督xx集团合格供应商入网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6、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合格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7、查纠合格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供应商分为四类: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经过入网条件的,办理入网手续的供应商;

  (二)不合格供应商:经审核未经过入网条件的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是指与xx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能够生产满足xx集团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四)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能够满足xx集团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一般情景下等同于合格供应商。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库。纸质档案一般由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办公室只负责管理电子档案。

  第十条: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包括:供应商入网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及日常考核表等。

  第十一条:对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实行动态维护和考核,办公室必须及时将与档案库内合格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核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档案库并及时更新。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入网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五章:合格供应商日常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对合格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亦参与考评。

  第十四条:采购部应当对合格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部门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部负责及时填写《xx集团合格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见附件3报办公室,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xx集团。

  第十六条:对合格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入网、退网等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按《合格供应商入网管理办法》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二)xx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办公室发布合格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办公室。

  3、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考核信息掌握情景,根据是否需要,牵头组织技术、生产、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对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4《xx集团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约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等级确认

  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分别评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供应商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70≤得分<90分;不合格供应商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六章:供应商退网

  第十九条:发现合格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可随时终止其在xx集团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网包括年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需由供应商自我承担。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xx集团合格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认证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网络成员的;

  (四)与xx集团子公司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七)向xx集团各采购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向xx集团或各子公司供给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拒绝xx集团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景、供给材料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对于容忍、纵容合格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在评价及退网处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电话向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发此刻合格供应商入网、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 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 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9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作为档案学理论的重要支撑理论之一,奠定了文件的阶段性管理和全程管理的理论基础。企业档案业务外包,是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将关于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职能或工作环节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门的档案外包服务机构,利用他们的优势与专长,来提高企业整体的效率与优势。

  在今天,企业档案业务外包的浪潮引起了档案界的关注,很多学者针对企业档案业务外包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展开了积极的研究与探讨,但总体来说研究内容不够深入,研究视野不够开阔。例如,四川大学丁建雄、贾秀娥两位学者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引入服务外包的思考》,从外包服务商、成本、监督管理、档案安全、后续服务等方面展开了全面的分析,但在分析方面似乎欠乏系统性。为了进一步对企业档案业务外包中的风险进行分析,我们有必要转变思维方式,创新研究方法,从一种新的角度进行切入。笔者认为,从生命周期的角度进行切入,或许能为我们研究企业档案业务外包潜在风险及管理策略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根据企业档案业务外包的内容和特点,笔者认为,企业档案业务外包的生命周期可以划分为以下阶段:

  1、外包决策阶段。就是一个企业关于本企业的档案业务是否适合进行外包、为什么要外包、哪些档案业务环节可以外包、采取什么样的外包形式等问题的决策。

  2、外包服务商选择阶段。在该阶段,企业要明确外包服务商选择的标准和方法,全面搜集有关外包商的各种资料,并对收集过来的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注意对各个外包服务商的横向比较。外包服务商的选择应坚持“适合即最好”的原则。

  3、委托协议签订阶段。对外包活动中双方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

  4、外包服务实施阶段。在该阶段,外包服务商开始对委托的档案业务展开管理服务,企业对该服务进行监督、审核,并发展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作为外包服务管理实施的具体环节,该阶段直接深入到档案管理业务内部,作用于档案对象本身。能否把握好该阶段直接关系到整个外包活动能否正常开展。因此,它是整个外包生命周期的中心环节:

  5、外包后续服务阶段。有些时候,外包服务商完成了企业委托的某项档案业务并不意味着外包服务的终结,某些外包服务还需要外包服务商提供后续服务。如档案信息系统的开发,系统开发完成之后,仍需外包服务商继续提供该系统的维护与更新服务。

  6、外包关系终止阶段。即外包服务活动正常或不正常的终结,企业与外包服务商通过某种方式解除合同关系。

  业务外包风险分析:

  根据企业档案业务外包生命周期各阶段内容与特征,我们可以具体分析各个阶段潜在的风险因子。企业档案业务外包生命周期及其各阶段的风险因素分析,如下图所示。

  1、外包决策阶段潜在的风险

  (1)本企业档案业务外包不具备可行性的风险。由于企业对自身认识不足和对自身认识存在偏差,或企业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对本企业的.档案业务是否适合外包的判断失误,做出错误的外包决策。

  (2)企业内部矛盾激化的风险。对于员工而言。档案业务外包有一定的敏感性,必然会影响到部门中一部分员工的自身利益。因为外包意味着可能有一定数量的员工将会被转移。有些员工会本能地表示反对,因为他们对这些变革带来的动荡感到不安与恐慌。因此,―旦企业做出实施档案业务外包的决策时,企业内部矛盾可能会激化。

  (3)减少企业档案部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机会,从而削弱了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力及创新力。如果实施档案业务外包,档案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脱,但是同时丧失了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机会,长期下去,将会削弱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力及创新力。

  2、外包服务商选择阶段潜在的风险

  主要是服务商选择失误的风险。在选择服务商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企业对服务商的需求,寻求最适合自己的服务商。

  3、委托协议签订阶段潜在的风险

  在签订委托协议时,由于现实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与人相比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在这种关系下,存在的风险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逆向选择(又称不利选择、隐蔽信息等),指人有意隐瞒自己的实际情况,使委托人无法了解到其是否在这种关系中处于不利位置;另一种是道德败坏行为(又称道德风险、隐蔽行为等),人的努力极度缺乏。

  4、外包服务实施阶段潜在的风险

  (1)受控于服务商的风险。在外包服务实施阶段,很多企业会陷入受控于服务商的深渊。当档案业务外包以后,档案部门对本企业的档案业务的控制会减弱,对有关档案的技术知识关注与了解将会逐渐减少。档案部门对档案业务了解得越少,对外包商的依赖程度越大,这将直接导致档案部门过分依赖外包服务商。

  (2)外包服务不能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风险。在档案业务外包生命周期的前面阶段,即使企业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规划,由于在企业发展中信息技术与业务的不确定性,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外包商按最初协议提供的外包服务不―定能够适应企业的发展。

  (3)档案安全方面的风险。这方面的风险包括两个方面: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内容的风险。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服务商无意的损害,二是服务商有意的破坏。

  (4)降低档案外包服务水平的风险。一方面,由于服务商的经验能力不足,可能提供不了最初承诺的服务,或者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水平降低。另一方面,服务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膳以损害委托方的利益,有意降低所提供的服务水平(5)外包服务商经营不善的风险。当服务商经营不善时,可能使委托方蒙受巨大损失。

  5、外包后续服务阶段潜在的风险

  外包商不能或不愿意继续提供后续服务的风险。由于有些外包服务公司能力有限,可能会提供不了后续服务,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有些外包服务公司道德水平较低,为一己私利不愿意继续提供企业所需的后续服务。

  6、外包关系终止阶段潜在的风险

  主要是外包商意外终止外包关系的风险。它是指外包关系非正常的结束。例如,在外包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产生矛盾导致外包关系不能维持。另外,其中一方因为经营不善破产,也会导致外包关系的终结。

  业务外包风险管理策略

  根据外包活动各个阶段不同风险,我们应采取相应的防控策略。

  1、外包决策阶段

  企业在进行外包决策时,必须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以决定自身是否适合实施档案业务外包、哪些档案业务环节可以外包、采取什么样的外包形式。同时,企业进行外包决策时,必须将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作为最重要的依据,把企业档案业务外包放在企业战略层面上来考虑。若企业已做出档案业务外包的决策,那么接下来要着手于构建一个完善的外包风险预测与防范体系,对以后外包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与手段,以防患于未然。

  2、外包服务商选择阶段

  在选择外包服务商时,必须对其支持外包业务的技术能力、服务模式、财务状况、信誉度、员工素质及文化理念等进行全面评估。

  3、委托协议签订阶段

  企业在制定外包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的服务边界和灵活的外包协议。

  (2)明确赔偿责任与争端解决程序。

  (3)安全性与机密性要求。

  (4)稽核权利。企业在合同中应指明获取服务商的各种审计报告的权利(如财务报告、性能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安全检查报告等)。

  (5)限制成本增加和终止合同的权利。合同中应对外包成本的范围做出明确规定,以防止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无故增加成本。另外,合同还应包含企业合理合法终止外包关系的权利。

  (6)要求服务商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4、外包服务实施阶段

  该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与外包公司的沟通与协作。

  (2)加强档案部门的学习与创新能力。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本企业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还可以增强对外包活动的控制能力,保证有效地对档案外包服务进行评估。

  (3)建立高效的服务监督体系和审核机制。这样有利于确保所获得服务的质量,有利于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并有利于减少企业受控于服务商的风险。因此,企业应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监督审核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服务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与审核,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4)对外包公司人员的权限进行约束。(5)建立高效处理紧急事件的机制。

  5、后续服务阶段

  关于如何防范控制外包商不能或不愿意继续提供后续服务风险的问题。可以通过签订外包合同来解决。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含: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含: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含: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含: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含: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含: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7.目前合作状况。包含: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明确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善,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规范公司总库及各门店库房日常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总库工作职责规范

  1、门店常规性货物的分配:目前公司物流配送时间为每周二、四、六,各门店需在每周一、三、五下午2:30前将本门店的要货计划以文件方式报至太原总库库管,总库亦有责任提醒门店发送要货计划,经提醒后最晚不得迟于下午3:30前报送计划。如门店延误报送影响本门店配送及总库工作安排,责任在门店库管,每次处以责任库管员20元罚款。总库根据门店计划及库存数量安排配送,确保在配送日10点前将货物分配完毕。

  2、新产品的分配:新品到货,需将机器配置及数量、颜色报至营销部经理,根据营销部安排确定的数量进行首次分配,并在E商公布分配情况。

  3、整理门店要货差异,并以文件形式报至公司采购部做为采购参考。

  4、对到货的机器及时入账,对于没有订单的入库机型,通知采购部,采购部也要与供应商做好送货沟通工作,以确保订单及时审批,以便于总库办理入账工作。凡有订单的机型做到:入库时实物与E商账在当天达到一致,出库时,调拨单在调拨当日做出。如因系统网络或订单的原因造成实物与账务没有同步的,需在QQ群中与各门店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解决。

  5、协助采购部做好需要退库机型的收货验收工作,如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到总库取货,需有采购部确认取货人身份,由公司物流去供应商退货,开好手工出库单据,依据供应商签收单做退库单工作处理流程。

  6、公司向运营商的铺货机型,在发货当日与公司指定货位对接人确认并做到其在途库位。

  二、各门店库房(包括总库)日常工作规范

  1、收发货注意事项:

  1)总库及地市门店签收由物流公司配送的机器,在签收货单前,要首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重新粘贴的痕迹。核对包装箱内实物与出库单上的数量是否相符,务必在验完货后再在物流单上签收,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公司由物流公司发货要使用公司内部带有“迪信通”标志的专用胶带进行打包。地市门店发货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邮政物流或宅急送进行配送,不要选择一些小型的物流公司。发货方要开具手工出库单随货同行,收货方接到外包装完好的货物,核对手工单无误后,进行E商入库。

  3)各门店收到由厂商直接发货达门店的机器,收货后需把机器串号报至太原总库,由太原总库通过系统给门店做单。

  4)门店之间调货,填写一式三联的`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调出方店长需与调入方店长亲自电话核实好后方可调出机器在,调出方库管开具手工单后由调出方店长及调入方接货人员在手工单据上签字确认。手工签单按月整理装订好保存一年以上。

  5)门店退回总库需填写手工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

  6)总库配送至市内门店的手工调拨单,需由物流带回签收单,并由总库专人保管。

  2、系统调拨注意事项:

  1)各门店调拨机器需在机器发出时应同时在E商或ORC系统中做单。如异地之间由物流公司配送的,在做调拨单时要在调拨入库单摘要处注明物流单号(见以下截图),以方便查询记录,发货方有责任跟踪物流公司配送的安全运达。如在常规时间内未送达至收货方的,需跟踪物流配送方查询。如果是手机调拨,做单时要必须将串号录入,未按此要求做的罚款20元/次。

  2)同城内物流配送或调拨应在收货方取得货物当天全部接入本库位,异地配送应在签收物流单据无误后当日接收系统单据,不得出现已收货物不接收系统单据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公司ERP专员负责落实,有出现不及时接收在途库的门店每次给以库管员罚款20元的处罚。

  3)如在货物接收当日存在没有系统账的产品,门店要做好未入E商账产品记录,以便跟踪单据接收工作。

  3、库房货物的管理

  1)保持库房货架的整洁,货架上要铺有硬质干净的纸装,以保护货物的干净。货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如在整理库房或货物清点时,不要随意放在地上,要铺上干净的纸张。

  2)货物在货架的摆放要整齐有序,按品牌、型号分类放置。对高端产品,尤其是外包装容易弄脏的机器要附着有塑料保鲜袋包装。机器放置时要能分清哪些是先入库的,哪些是后入库的,这样在销售时才能正确的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取机。

  3)对于销售过程中临时出柜的机器或配件,在销售员取机时在借机单上登记(串号、配置),这类货物或销售或由借机员工归还库房,在归还时要验清配置是否完整。临时借机不得在营业员手中停留半小时以上,库管员有责任催收临时借出的机器。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短少或毁损,要当面告知,经核实后,由借机人当面做出书面说明。

  4)对于店内有厂家或供应商促销的,如促销员在销售借机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告知店长并在当天通知采购部及财务部。如未通知管理部门,出现损失的由店长、库管员承担损失。

  5)出组摆放的机器必须有真机袋保护机器安全和清洁,每日营业结束柜组内手机需放入折叠毛巾中收回真机。真机袋和毛巾由总库配置,店内未使用经检查发现的,对库管员以20元处罚。

  6)库房机器不得私自借给任何人私用,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给以库管员100元、店长200元处罚。

  7)库房不应该存放有非公司所有的机器,如果出现此种情况,应按店内私自销售自己的产品对库管员和店长进行处罚。

  8)店内销售不能私拆原装配件销售,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对库管员、销售员、店长进行处罚。

  9)各店库管每日营业结束,录入完毕,清空在途库、处理完未审核单据后,必须做好盘库工作,盘库表必须由店长签字。在盘库表是要注明哪些是未录E商的货物、哪些是差异部分。盘库表按月整理成册,未按规定做的,对库管员给以50元罚款/次。

  4、库管员对库龄信息的反馈

  库管员应熟悉本库位的产品库龄,为防止产品积压提供信息,应将此信息报至店长及总库,为营销部制定积压机销售任务提供依据,此项工作每两周进行一次,库管对此项工作如不参预,经总库提醒后仍不重视信息提供的,将给以处罚。

  三、关于奖励

  公司财务部对以上各项工作按月进行汇总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以奖励50-100元奖励,在工资发放中体现。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采购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主要内容涵盖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监控及持续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资质审核:对潜在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产品质量、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审查。

  2. 供应商绩效评估: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准时率、价格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3. 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条款,包括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保障双方权益。

  4. 供应商关系维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沟通,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5. 风险管理:识别和控制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风险,如供应中断、质量事故等。

  6. 持续改进机制:推动供应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通过规范与供应商的`互动,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运营成本,保障企业的竞争优势。此制度有助于优化采购流程,防范供应风险,同时也有利于建立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设立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价格竞争力、交货准时性、财务稳定性等因素,并定期进行评估。

  2. 合同管理:制定明确、公正的合同条款,涵盖价格、交付、质量、服务等方面,确保双方权益。

  3. 供应链监控:实施供应商绩效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的生产过程,确保其符合企业的质量和环保标准。

  4. 危机应对:建立应急计划,预防供应链中断,如备用供应商策略,以应对突发事件。

  5. 持续改进:鼓励供应商参与质量改进项目,共享最佳实践,提升整体供应链效能。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低成本、准时快捷地提供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总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动汽车及其它延伸产品的协作配套件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协件为非本公司生产的,从相关生产企业采购的总成及零部件。

  第二章零部件采购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纳入到新型的协作配套体系的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适应整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所提供零部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产品质量高,能够做到系统化、模块化供货,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融入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

  零部件采购应遵循下列原则:

  1、竞标、发挥存量、相对集中、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

  2、从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供货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择优选择供应商;

  3、逐步实施全球采购,采购管理与国际接轨;

  4、从开发周期缩短化、生产准时化、成本最低化、采购全球化、零部件通用化、底盘平台化、产品开发及装配模块化的思路构建新的采购模式;

  5、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实行a、b点动态管理制,采用供应商a、b、c、d四级评价考核体系,对合格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7、在条件成熟时推行供应商产品准时制供货(jit) ;

  8、实施供应商产品质量赔偿和激励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第六条制造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将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收集到的与公司产品开发和生产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潜在供应商信息库。

  潜在供应商资源库里的供应商分成三个层次:潜在供应商;合格潜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第七条制造部负责组织研发、财务等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可。

  通过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的供应商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质量体系管理能力(500分) ;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实物质量(200分) ;

  财务状况(100分) ;

  产品研发能力(200分) ;

  工艺保证能力(200分) ;

  交付服务能力(100分) ;

  特殊优势(不评分,作为参考)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的详细标准见附录1《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标准》 。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标准:

  1.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凡两个以上方面的得分为零分的;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8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600分) 。

  2.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并进一步评价后才能确定为dfev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800分) ;除“产品研发能力外” ,其它项有得零分的。

  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则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供应商按所供产品的重要度、产品质量对整车(主机)质量的影响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风险、辆份资金占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按a、b、c分成三类,对a、b、c三类供应商分别提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1.供应商分类的基本原则: a类:影响安全环保项和关键项质量的零部件;辆份资金占用大的零部件; b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风险;辆份资金占用比较大; c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小、技术难度及风险小、辆份资金占用小。

  供应商以其所供应协配件中类别最高的零部件为准进行分类。

  2.对a、b、c三类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于a类供应商:建立qs 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对于b类供应商:贯彻qs 9000标准,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对于c类供应商:贯彻iso 9000标准,鼓励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 dfev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见附录2。

  第八条制造部根据产品开发的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公司研发、财务等部门就相关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工作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和价格、进度咨询。

  第九条制造部对合格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有关信息结合公司的总体开发进度安排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选定1-2名合格潜在供应商,并签定有关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第十条选定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与公司研发部门一起按照同步工程的要求参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先向零部件供应商的设计部门提出与整车性能装配相关的要求。

  合格潜在供应商负责零部件内部结构的设计,考虑产品的经济性、通用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的要求提供装车样件。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第十一条制造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样件试装车。样件试装合格的合格潜在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二条根据样件试装车情况,并结合对供应商价格、质量、供货的准时程度、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的综合评定结果,与供应商签定最终的批量供货协议及产品质量赔偿协议。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后,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批量供货水平和业绩进行日常评价,评价结果与产品价格和装车份额挂钩。

  供应商日常业绩由制造部从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采用日常评价与第二方认证及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分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按优秀(a级) 、合格(b级) 、基本合格(c级) 、不合格(d级)进行分级排序,实行等级管理。

  对优秀供应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从供货比例、新产品配套、财务结算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向其提出改进建议;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制造部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申请,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该供应商的相应产品纳入d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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