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9 11:31:0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车间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间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车间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一车间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生产团队,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一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三、权责:

  车间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及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对本制度有修改、审核权,并监督执行。

  车间组长—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培训,并贯彻执行,可根据实际情景,对本制度某些条款有修改提议权。

  四、细则:

  4、1考勤管理

  4、1.1每一天早上全体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车间组长主持,如有特殊情景由生产主管主持。早会主要安排当日工作计划及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并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

  4、1.2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每分钟1元钱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所有旷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详细填写《请假单》。8小时以内由生产组长同意,生产主管批准。8小时以上三天以内主管同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三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特殊情景请示总经理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景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1.4上班时间内未经车间组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若有事需要离岗,需在车间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岗(离岗证由组长统一管理发放),一次离岗时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一天离岗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消极怠工处理。

  4、1.5上班时间,员工若需外出,需开《放行条》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旷工处理。

  4、1.6如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如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4、1、2)处理。

  4、1.7安排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且无请假说明者,按旷工(4、1、3)处理。

  4、1.8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未按时参加按旷工(4、1、3)处理。

  4、1.9禁止代打卡,违者按行政部规定予以处罚。

  4、2作业纪律管理

  4、2.1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顶撞上司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元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4、2.2上班时间内与其它同事有争吵、嘻笑、打闹,辱骂他人等与工作无关者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并交人事行政部

  处理。

  4、2.3各位员工如果认为上司对工作安排不当,必须先服从,事后能够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车间组长、主管、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讲明自我意见。如果在车间内争辩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4、2.4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擅自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抄本制度1次,情节严重将进行罚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员工在车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发信息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振动,特殊情景要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到车间外面(如洗手间或饮水区等),违者罚款10元每次,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与工作无关话题将处以30元每次的罚款。

  4、2.6工作过程中,如有表现散漫、消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将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车间品质管理

  4、3.1新进员工必须在半个月内熟记并理解自我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及作业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如有违规现象,每次给予20元内处罚,如造成严重品质问题,将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相关项目处罚。

  4、3.2生产前必须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检,并认真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检而擅自生产者,将依据《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第6、1条所规定项目予以处罚,当月累积两次者追加处罚200元,并予以辞退处理,如因首检问题造成损失过大,将作无薪开除处理。

  4、3.3在未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的情景下,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按情节严重性,处以20~100元左右分罚款,异常严重者,为公司造成超过5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处以补偿损失金额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4、3.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根据具体情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5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时巡检,各工位根据实际情景制定合理的巡检频率。并记录巡检数据,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巡检、或记录虚假巡检数据、巡检时未发现明显异常情景,将严格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2所规定项目予以罚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制造产品~转出产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接收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检查上道工序流转出产品质量的义务,并保证本工序制造的产品为良品,产品转交时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职责。具体要求及违反处罚规定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3~6、4所规定项目执行。

  4、3.7其他各工位详细品质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上6、5、1~6、5、3所规定项目执行。

  4、4车间“5s”管理

  4、4.1各员工应对“5s”职责区域负责,清扫频率及标准按照《岗位说明书》上所规定之严格执行,检查时若发现不达标,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2各员工应对所安排需要保养的设备按工程部要求保养的频率,按时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设备保养点检记录表》上。未按要求及频率保养,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3各员工应保证所辖“5s”区域的整洁度,要求工具、量具应摆在规定的区域,不可压住斑马线甚至超出斑马线。并且要按区域标识对应摆放。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4车间员工需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例如卫生间、走廊,在公共卫生区域不允许乱扔垃圾或者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废弃物品也应当丢弃在相应区域内。

  4、4.5遇车间放假或者停产下班,必须将对应管理区域内的水、门、窗、空调、电、气、除湿机等关掉。若未按要求执行,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监督人每次罚款10元。

  4、4.6车间员工不得私自将非本公司人员带入车间,违者职责人处罚50元。

  4、4.7全体员工进入厂区上班必须按公司要求穿工衣、佩戴厂牌。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可整奇怪发型等,一经发现,可拒绝其进入车间上班。

  4、4.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主要指硬件设备,例如门、窗、其他机器设备等,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赔

  偿所有损失并做辞退处理。

  4、5其他管理要求

  此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厂规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员工作息时间规定等。以上所有规定均按人事行政部要求执行。

  4、6奖励制度

  4、6.1在月终时,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优秀员工的奖励。本车间优秀员工人数为2~4人,奖励金额为50~100元。

  4、6.2本月如有其他突出贡献者,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100~200元奖励,具体人数视当月实际情景而定。

  4、6.3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提议,在综合评估其效果后,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50~500元。

  4、6.4根据车间品质状况,每月提报0~2人为车间品质标兵,奖励200元。

  4、6.5年度累积被评6次及以上优秀员工(可加上其他奖励次数)并且未有罚款,年度请假未超过10天者,提名为生产部年度优秀员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本制度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车间主管或生产部经理咨询,生产部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车间管理制度2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向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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