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1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饭堂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1、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1.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1.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1.1.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1.1.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1.1.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2.1、厨房之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购回之单据按程序:行政主管签字—总经理审核—财务出纳处销帐
1.2.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2.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7:40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2.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
2.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2.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2.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8餐厅内禁止吸烟。
2.9凡协力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
2.10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2.11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2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学管理效率的基础中提出的,是学校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依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运用可行性手段和举措,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资源来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一个多层次、高难度的复杂化性系统,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两大功能的基础与保障,是学校管理系统中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仅仅关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将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纳入到自审、自查的范畴,以促进高校管理的全面发展和规范。而这种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对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从我国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实状况来看,与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有关的规范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则。另一类则不属于法的范畴,是学校自行制定的内部教育处理规章制度。这两方面的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一、高校规章制定权概述
(一)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公立高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作为高等学校的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自治管理权的延伸和体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来说,虽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是作为内部管理范畴和自制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可被认为是对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规范制定权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校规制定权是其自主管理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根据行政法上两个重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公立高校制定校规的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否则就会失去其制定的依据并丧失其应有的效力。纵观我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的体系,从法的效力层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几种:
第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宪法第19条第2款、第89条第7款规定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赋予国务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权力。
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单行法,其第28条、第42条规定和赋予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制定自己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法第41条、第53条在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校长行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6项权力,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国家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综上,我国从宪法到行政规章,从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赋予高等学校校规制定权。
二、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高校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状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败诉告终,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主要理由则是高校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暴露出现行高校管理规范中的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才能减少高校与其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经主管学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由该职能部门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带病!接受最终的审议;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往往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严肃正规的颁布实施环节,由学校为主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简单由职能部门发文颁布实施;五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所以,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的随意,规章制度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制定规章制度十分重要,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疏于管理,规章制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该修订的时候不进行修订或是该整合的时候不进行整合;规章制度已不执行但迟迟不正式废止;甚至有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地执行过,形同虚设;多年不进行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规章制度,查阅和使用也十分困难;等等。以上问题,会造成学校规章制度混乱,丧失权威性,执行中有困难或矛盾,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规章制度的体系不完善
在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的作用,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充,各类机构不断增加,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所以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观的规章制度。比如,学校的章程、议事规则,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能部门职责的规定,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二是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质的文件,许多具体的工作该怎么做,没有文字表述,一直以来是老人传新人。而且对于新矛盾、新问题的处理,很多停留在作为个案处理的层面上,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将其上升为一种规定或制度。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另一种表现是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属于补充规定性质的规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除了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外,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体混乱问题。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但对于哪些规章制度必须由学校制定,哪些授权由职能部门制定这个重要问题,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混乱。例如,某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是由教务处制定的,缺乏权威性。甚至有职能部门修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某高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时是经过校长工作会议通过的,但后来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订。二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问题。在多数高校的规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由此可见,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遵循正当程序,否则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学校的管理行为或决定却不合法。三是规章制度实施日期问题。一个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是规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实施日期应当有明确的记载,尤其是涉及到学籍、奖惩、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时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建议
鉴于公立高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仅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规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观念,以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为中心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教育者,应当将尊重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首要任务。具体落实到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高校应确立以学生确立为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制度体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则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议高校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否则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管理行为也会因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归于无效。基于正当程序原则,高校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包含: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送达、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听证及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程序。当然,对于不同的事项,具体程序也不同。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但可以促进高校实施规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规范,而且更有利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比例原则源于德国行政法,目前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广义的比例原则,一般多细分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比例原则的引入有助于权衡高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而被校方处分为例,如果适用比例原则,就可以从处分的适应性和目的性、处分手段的温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较这三个方面对校方的规定作出较好的权衡。比例原则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规章制度时亦可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这样就可以对学校相关权利的行使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的双重作用。
(三)注重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使将来自治规则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监督,仍然需要确定法律保留事项、政府法规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以及自治事项。并在事项划分基础上,建构一种各层次规则有效运作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政府规定由其保留的事项,但绝对保留的必须由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可自行规定有关事宜,但以不侵扰学校自治为限;学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学校规则,只要在自治范围之内,学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留下的空隙内进行的填补,当承认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个事项是否属于自治范围,并非完全从实体上予以考虑,也绝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规章立、改、废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四、结语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发展中的必由之路,总之,重视并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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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3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九、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十、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二、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四、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五、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促使制定、颁布、修订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业化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布实施、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制度性规范文本。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按审核权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两大类。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东审核决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具体规章是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决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坚持制度体系设计,保证其一致性、先进性、实用性;
(四)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遗漏,重复;
(六)在明确职权的同时,必须明确相关责任,做到权责统一。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各管理职能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议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报股东审核同意后组织执行;
(三)负责审核公司具体规章的修订、完善、废止方案;
(四)审议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管理部门,主任由企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策划和设计,组织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二)负责组织审核相关规章制度文本草案并按程序组织报批;
(三)负责组织评价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废止建议;
(四)检查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书写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报告。第八条公司各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在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各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职能和业务分工拟订专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负责本部门职责专业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四)有责任对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依据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根据以下原因开始启动:
(一)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集团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
(三)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
第十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一般按照部门职责和业务划分分工负责:基本制度根据股东委托由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指定部门或成立专
工作队伍负责完成;具体规章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制度谁建设的原则由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完成。
第四章制度文本的书写要求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确定主题,草拟提纲;
(二)调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发至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五)汇总意见,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征求意见应面向公司各部门,有特定对象的,还应专门听取特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对制度文本的意见和建议,应尽可能体现和落实在制度文本之中。对不能协调一致的意见,应将不同意见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后一并报批。
第十三条制度文本应做到用词准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体例规范、言简意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讲究效率。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文本格式应符合公司依据本办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书写规范》的要求。
第五章制度审批与颁发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完成规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后,应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初步审核拟订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条件的现实要求。
第十六条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级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外,规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审后一般应及时送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的内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存在重复、交叉、矛盾。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暂不成熟、与现行规章制度冲突的规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暂缓下发、不予下发的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正式颁布前,还应经过以下审核程序:
(一)对涉及到公司职工利益的相关规章制度,如福利待遇、薪酬方案等应提交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二)凡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社会责任的,应报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签发: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东审核批准后颁发执行。
(二)公司具体规章制度经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署和颁发执行。
(三)规章制度中属于党群工作制度的,报经公司党委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署和颁发执行。
第六章制度执行与监督评价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制度执行责任体系。各管理部门和各分厂、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规章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制度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监督评价体系。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
第二十一条建立规章制度异常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出现以下异常现象时,由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完善:
(一)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
(二)制度执行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3次以上修订意见的;
(三)制度监督部门提出重大制度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在未进行修订和完成之前,原则上应按原制度条款执行。
第七章制度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三条当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要按照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应严格履行制度制订时的相关程序,并在颁发文件时简要说明修订理由。
第二十五条当制度与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现时予以废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识到一个问题。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个良好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企业、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5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6
第1条 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 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 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 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第5条 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 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 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 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 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 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 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 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第13条 管理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不脱岗、离岗或串岗,夜间值班人员每间隔30-60分钟上楼巡视一次。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7
一、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二、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大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大议题;
(四)分管领导汇报分管工作的概况和重大问题,检查通报公司各项重要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会议组织
(一)重大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五、会议事项的落实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六、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安排。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8
合理化建议制度是管理的民主化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和规范化的企业内部沟通制度。主要作用是鼓励在职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并可以通过上情下达让企业管理和员工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中国文库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资料、文件;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网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院领导同志阅文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执行保密纪律,积极支持和做好保密工作。
2、坚持在办公室阅办文件,使用完后随即退回院机要秘书。做到不乱放、不横传。
3、不携带文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严格履行文件管理制度,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会议带回的文件,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不拖延、不积压。
5、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严禁私自取走,因工作需要使用,须经机要秘书办理手续。
三、中层干部保密制度
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保管好秘密文件,离开办公室时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阅完后及时退交秘书人员。
3、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回家阅办,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确因会议要求,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资料、文件要及时交党办、院办机要秘书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借阅手续。
5、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6、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7、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8、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积极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应严肃处理。
四、部门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
2、对文件、资料要及时阅办、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不丢失。
3、密级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不准给家属、子女及亲友阅读,要教育家属子女不要打听或旁听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秘密。
4、重要会议内容、人事变动、秘密数字,不准泄密,不在家里和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准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或工作,确需携带的秘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6、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来的秘密文件、资料等,用完后一律交有关部门统一保管。
五、机要人员保密制度
1、机要工作人员要由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质优良,作风正派,组织观念好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
2、必须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做到不丢失文件,不泄密。
3、严格密级文件、重要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要及时准确。
4、密级文件、重要资料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制、携带外出。对密级文件、人事变动、重要会议内容和保密数字,不得泄露。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听到别人谈论秘密时,要加以劝阻制止。
6、文件收发室、机要文件室、档案室、打字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加防范,随时锁门,不准闲人私自出入。
7、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等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送市委、市府办公厅统一销毁(学院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学院党办、院办统一销毁)。
8、工作调动时,要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对丢失的文件、失密、泄密事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六、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必须实行专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要严格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得离任。
2、文件收发、阅办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制度严、手续清。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3、上级文件一律严格按规定登记、编号,使之件件安全,份份有据可查。
4、文件传阅,夹内要设有文件清单,以备查对。传阅时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送阅,严禁领导人之间、处室之间横传。
5、文件借阅要有手续,使用完后,按时退还。
6、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确保文件安全。
7、文件管理措施,将文件存放在铁皮橱内,门窗要有安全设备。严禁将文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以防文件丢失。做好文件的防蛀、防腐、防潮等工作,以防文件损坏。
8、上级文件、资料,不得擅自销毁。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要填写登记表,上送市委、市府统一销毁。
七、复印保密规定
1、严禁复印中央、省、市委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密级"以上文件;严禁复印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稿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其他资料。
2、复印机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签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复印。
3、严禁将各种内部文件、资料,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4、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追究其单位责任人和复印机操作人员的责任。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9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党建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党群、行政管理范围内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细则、程序、守则、管理手册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必须符合公司管理实际,适应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得违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等上级机关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级规章制度:以公司名义制定并发行,在全公司范围内具有效力的规章制度;
(二)部门级规章制度:以部门名义制定并由部门自行发行,只在本部门内部或本部门特定的管理范围、区域内具有效力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为规范制度名称使用的表现形式,对制度名称定义如下:
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规定是指预先制定的规则,以作为行为的标准(多用于合同、条约、契约、法律中),主要用于对专门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要求和规范。
条例是指针对较多的工作内容或一种业务的多种情形,制定具体的规范,多为允许和禁止的规定。
办法是指办事或处理问题的方法。主要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业务活动,制定具体运行规范和规范处理流程。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指为有效地实施上级单位及公司的规定、办法等作出的权威性解释说明、明细的标准和措施等的具体详细要求。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按制定形式和用途,可划分为以下类别:
(一)贯彻实施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党群和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作所制定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
(三)为明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工作与责任,所制定的职责范围、责任制度等;
(四)为健全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等;
(五)为健全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所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等;
(六)为健全完善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所制定的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等;
(七)为规范各专业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专业管理或操作规程、守则、手册等。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书记、董事长按照职责权限分工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审批。
第八条XXX为公司规章制度的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组织工作和对行政管理范围内具体规章制度的审核、审定,以及规章制度贯彻实施中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九条XXX为党群工作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党群机关各部门制定、修订党群工作制度,并负责具体规章制度的审核、审定,以及贯彻实施考核工作。
第十条公司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制定、修订时,由XXX负责编制计划,按计划组织统一进行制定、修订。其他部门根据管理需要临时制修订规章制度时由责任部门发起制定、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一般由相应职能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管理人员负责起草文稿,归口部门领导审核;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公司可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文稿的起草,工作班子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二条专业类管理体系涵盖的制度由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安排并对文稿进行审定。涉及部门职责范围和部门间职能业务切割划分的,须提交XXX审核会签,文稿审定后应报业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需要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的须分别报送审批,批准后由相应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行文下发,需报董事会或集团等上级机关审批的,按程序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制修订的部门级规章制度,由本部门自行安排组织制修订,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内部下发施行,同时报XXX备案;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与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相抵触,对与有专业归口的制度,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前,须经专业部门审阅后再履行审批下发程序。对于在特定的管理范围、区域内下发的部门级规章制度,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下发前,须经XXX审阅。
第十四条对于修订完善的制度下发后,原制度即自动废止;对于失去实效需要废止的制度,制度归口部门须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后,需要公司会议决策的按第十九条规定的分级审批原则,提交相应公司会议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制度废止通知;不需要公司会议决策的.,经党委书记、董事长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制度废止通知,废止通知内容要详细描述废止制度原名称、制度编号、原制度下发时间及文号,同时报XXX备案。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时,起草文稿部门应确定业务主管领导专项负责,并吸收懂相应业务和管理、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文稿,必须明确目的和要求,对所要规范的事项做周密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要全面征求意见。所规范的事项必须体现全局观念,反映整体利益,不能站在本部门角度“借法争权”“借法推责”或向其他部门强行提出不合理、做不到的要求。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文稿,必须文体符合规范,名称简明,结构严密,条文清晰,用词恰当,语法正确,逻辑性强,行为规则明确,规定的责任清楚,不能使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语言,不能写议论性和号召性内容。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文稿,不能照搬照抄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法规、规章条文或有关理论指导书籍的内容,必须针对公司实际,具有实质性管理内容和可操作的运作程序。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类规章制度间要保持关联性,不同层次的规章制度要保持从属性。规章制度所规范、调整的对象,必须是较长时期内重复出现的事项。偶发性的管理事项,不宜采用制定规章制度办法。
第二十条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制修订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由相应归口部门归集成册直接印制下发施行。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自行制定、修订的规章制度,如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内容或条款,应立即废止或修改,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本部门认定困难的,可报XXX或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审定。
第二十二条对不够成熟而又必须以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事项,可制定“暂行”或“试行”规章制度,其效力不受影响。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11
1.厨师长参考员工意见簿制定每日菜单,并通知供货商提供食材。
2.厨师长对每日送来食材新鲜度进行监督,发现不新鲜食材需做退货处理,烧饭前厨师长必须对食材进行清洗,饭后对厨具进行清洗。
3.厨师长必须在员工就餐时间前烧好足够的饭菜,按时给员工分菜。
4.厨师长负责采购调味料、大米、煤气等厨房物品。
5.厨师长需保持好厨房的卫生状况,员工就餐完毕后打扫食堂大厅卫生。
6.由于公司不提供夜宵,考虑到员工需求,公司在食堂大厅提供了炊具,有需要员工可自己动手烹饪,食堂大厅卫生由就餐员工打扫。
7.注塑车间员工及门卫可提前10分钟就餐,其他车间员工就餐时间为中餐11点30分、晚餐17点。如发现提前就餐行为,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见《考勤管理》)。
8.餐费在各月工资中扣除,早餐2元,午餐和晚餐3元。月初各部门主管提供就餐员工人数,如不就餐需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如不提前通知视为就餐。
9.公司保证所有员工每餐都有足够的米饭,如员工未能吃到饭公司提供20元餐费,请大家按需打饭,坚决抵制倒饭,如有发现倒饭行为罚款50元。
10.爱护食堂财产,非正常的损坏或丢失要视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11.餐后请自觉清洁餐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离开时关闭食堂电风扇,节约用电。
12.节假日食堂不开伙,大厅可以提供给大家自行使用。
13.生活垃圾不要丢入收馊水的桶里,馊水桶只能倒食物残渣,如发现谁把食物残渣以外的垃圾丢入馊水桶,发群里通告批评!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库房重地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不得在库房吸烟。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物料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各档口领料单领料,严格掌握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专心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准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常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准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规范职工队伍的行为标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离岗、串岗并且严重影响生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给予批评、罚款、扣发当月工资、开除公职四种不同等级的.处罚。
二、严禁私拿公司物品出厂,违者按盗窃论处,不论价值多少,一律开除公职,扣除未发的全部工资,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体职工必须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对于合理化建议、揭发坏人坏事、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将根据贡献率给予奖励。
四、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伍拾元。
五、车间内不准吸烟,经发现吸烟一人次或在辖区内见到烟头一个,扣发该区生产负责人工资二十元。
六、爱护厂容厂貌,讲究公共卫生,尤其辖区内卫生必须按要求清扫干净,并将设备清洗、擦拭干净,润滑周到细致但不滴不冒无污染。
七、全体职工必须服从各生产线负责人的指挥,对于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分配、公然顶撞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壹佰元或扣发当月工资的处罚。
八、以上各条款,由各生产线和办公室检查监督执行,对包庇、舞弊者,处双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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