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1 16:32:5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天然气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然气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然气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天然气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规范场站电气、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配电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第三条

  配电室地面铺设绝缘胶皮,设置防鼠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其它物品。

  第四条

  配电室要保持整洁,定期对开关柜维护清扫,防止因尘污造成短路,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

  每年对高压、低压线路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进行存档;每半年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检修一次,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六条

  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作业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并严格遵守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站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的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禁止操作。

  第七条

  电气设备要防止受到水、蒸汽、酸、碱等液体、气体的影响,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八条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应按规定安装安全罩或围栏隔离保护。

  第九条

  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第十条

  在进行危险性电气作业时,至少有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禁止带电作业,作业时应断开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的标牌。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用电,如因生产急需,应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临时线路对地距离不得低于2.5米,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用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

  对所有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均应建立台帐。同时对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校验、修理情况要做好记录,新增、报废、更新、调拨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自控微机系统应设置密码,专人操作。严禁运行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及非操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第十四条

  自控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自控系统相应的操作规程。修改工艺参数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书面通知,修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在场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

  当自控系统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改用手动控制方式操作,并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

  为了保证仪表及自控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校验,站内有关仪表设备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一、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变送器每年检定一次。

  二、调压阀每半年清洗一次,电动阀每年清洗一次。

  三、每季度检查一次供电系统并除尘。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次配电箱、仪表盘对地电阻。

  四、流量计定期进行维护,每两年校验一次。

天然气管理制度2

  液化天然气(lng)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能够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

  2. 环保管理:涉及lng排放控制、废弃物处理、环境影响评估等。

  3. 质量管理:确保lng的质量标准,从采购到销售的全程监控。

  4. 运输管理:涵盖lng的陆路、海运及管道运输的安全规定与操作规程。

  5. 经营管理:包括成本控制、市场分析、供应链管理等。

  6.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lng行业的法律法规。

  内容概述:

  1. 安全政策:明确企业安全文化,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2.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lng设施的操作流程,防止误操作。

  3.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lng知识及应急处理的'培训。

  4.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并预防潜在危险。

  5. 环保措施:实施节能减排策略,减少lng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6. 质量标准:建立严格的lng质量检测体系,保证产品质量。

  7. 合同管理:规范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条款,保障权益。

  8. 应急响应:设立应急指挥系统,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9. 报告与审计:定期提交安全管理报告,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

天然气管理制度3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是确保天然气输送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从管道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到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道规划与选址

  2. 设计与建设标准

  3. 施工质量控制

  4. 运营安全管理

  5. 维护保养规程

  6.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7. 法规与标准遵守

  8. 员工培训与资格认证

  内容概述:

  1. 管道规划与选址: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管道的安全布局。

  2. 设计与建设标准: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保证管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 施工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管道安装的质量。

  4. 运营安全管理:制定运营规程,进行定期巡检,预防泄漏和其他安全事故。

  5. 维护保养规程:建立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制度,确保管道正常运行。

  6.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

  7. 法规与标准遵守:遵守相关法规,及时更新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8. 员工培训与资格认证: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天然气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道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高中压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警示桩及高中压调压站外观和阀井室外观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条管网生产运营部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第四条管网生产管网生产运营部负责监督管理巡线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定期负责对管道运行中出现的占压、“三穿”及附属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总、上报。

  第五条巡线人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段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进行解决处理,同时做好企地协调工作、管道保护宣传工作。实行“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线人员职责及任务分配

  第六条巡线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

  第七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将整个管网分为2个巡线组,每组一人现配置电动自行车2台。

  第八条巡线范围巡线员所辖主管线、沿线阀井室、隧道、绿化带、主支干到、农田、建设工地等关健点等。

  第七条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凝水缸、阀门(井))的位置、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第十条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巡线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必须保证每日至少对辖区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并设专人盯守。

  第十二条巡线内容

  7.1、管道

  7.1.1、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现象。

  7.1.2、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至500米内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7.1.3、检查管道是否漏气。

  7.1.4、检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够。

  7.1.5、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层是否完好。

  7.1.6、检查沿线通讯光缆保护套管有无损坏现象。

  7.1.7、检查“三桩”是否齐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检查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的防护工程是否良好,穿越处是否完好、标志桩是否完好。大开挖处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况要求,标志桩是否完好。

  9.3、阀井室

  9.3.1、检查阀井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气液联动执行机构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气,是否漏油,供电和电压显示是否正常。

  9.3.2、检查阀井室内管件、阀门有无内、外漏现象,温度表、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

  9.3.3、检查各阀门、管件等是否完好,阀位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9.3.4、检查阀井室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检查阀井室是否通风良好,有无积水、结冰现象。

  9.3.6、检查放空火炬是否竖直,接地良好,防腐层完好。

  9.3.7、各阀门上的标志牌是否误用。

  第十三条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巡线员要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堆放、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物品;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作业或者顶进作业;

  (五)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第十四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巡线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边施工的协调,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并及时上报现场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巡线员所辖区域内出现施工等可能损坏燃气管网的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与施工者或施工负责人沟通,了解施工情况、工期、进度、规模,以便确定监护时间、监护范围、监护重点。根据施工情况,准确判断施工是否影响燃气管道。同时,将燃气管道位置、埋深状况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确保燃气管网免遭破坏。

  第十七条负责及时记录和汇报日常巡线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立即向施工方说明情况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讯工具联系公司领导出面协调。

  第十八条负责协调处理管线占压和各种安全隐患,需要领导出面协调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巡线员在巡视的一天中,必须把一天所有经过的路段、路段中各种与燃气设施相关的资料填入相关的巡线日志中,填写时要真实不得写些与巡线无关的事物,字迹要工整、认真,内容、时间、填写人的姓名一字不准缺少。

  第二十条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维护好现场,保护第一现场资料,设警戒区,疏散围观人员。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线路交叉、水工保护、违章占压以及管道沿线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不定期抽查管道(阀井室)及附属设施、阴极保护系统、各有关设备仪器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管道专业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安排管道巡护和维修人员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对管道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线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扩展到,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记录在案同时报告管网生产运营部。

  第二十六条危害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一)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三)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四)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第二十七条施工进度报告。巡线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定期上报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天然气管理制度5

  酒店天然气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一方面,天然气是酒店烹饪、供热等业务的重要能源,其稳定供应直接影响服务质量。

  另一方面,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直接关乎酒店员工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严重事故。

  此外,良好的天然气管理还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天然气管理制度6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2、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7、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天然气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第十六条除压缩气瓶、脚手架以外的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确认其完好,并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查合格的标签。检查不合格、超期未检及未贴标签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所有工器具,包括本规范定义之外的其他工器具,都应做到定置定位。

  第十八条应在设备设施的明显部位标注名称及编号,对误操作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设备设施,应在旁边设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标牌。

  第十九条管线、阀门的着色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同时,还应在工艺管线上标明介质名称和流向,在控制阀门上可悬挂含有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条应在仪表控制及指示装置上标注控制按钮、开关、显示仪的名称。厂房或控制室内用于照明、通风、报警等的电气按钮、开关都应标注控制对象。

  第二十一条对遥控和远程仪表控制系统,应在现场指示仪表上标识出实际参数控制范围,粘贴校验合格标签。远程仪表在现场应有显示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二条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应分类摆放,并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参照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确定,包括化学品名称、主要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使用红、黄指示线划分固定生产作业区域的不同危险状况。红色指示线警示有危险,未经许可禁止进入;黄色指示线提示有危险,进入时注意。

  第二十四条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生产作业区域内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紧急集合点设置明确的指示标识。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隔离。隔离分为警告性隔离、保护性隔离。

  (一)警告性隔离适用于临时性施工、维修区域、安全隐患区域(如临时物品存放区域等)以及其他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实施警告性隔离时,应采用专用隔离带标识出隔离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保护性隔离适用于容易造成人员坠落、有毒有害物质喷溅、路面施工以及其他防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实施保护性隔离时,应采用围栏、盖板等隔离措施且有醒目的标识。

  第二十六条专用隔离带和围栏应在夜间容易识别。隔离区域应尽量减少对外界的影响,对于有喷溅、喷洒的区域,应有足够的隔离空间。所有隔离设施应在危险消除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七条生产作业现场长期使用的机具、车辆(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消防器材、逃生和急救设施等,应根据需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出标识(可在周围画线或以文字标识),标识应与其对应的物件相符,并易于辨别。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8

  管道天然气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天然气供应、安全、维护、成本控制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天然气的稳定供应,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优化运营效率,以及合理控制费用。

  内容概述:

  1. 供应管理:包括天然气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分配流程,确保连续稳定的天然气供应。

  2. 安全管理:涵盖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员工的安全培训。

  3. 质量控制:确保天然气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避免对用户造成影响。

  4. 成本控制:通过优化运营流程,减少浪费,控制天然气使用成本。

  5. 环境保护:遵循环保法规,减少天然气泄漏对环境的影响。

  6. 合规性: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

天然气管理制度9

  一、使用管道然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然气设计规范》,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然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三、然气每次使用完毕,应关闭管道或气瓶的阀门。

  四、使用燃油的,应使用规范的存储设备,到具有经营资质的'供应站采购。

  五、食堂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然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气瓶和燃油存放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必须上锁,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应加强对食堂人员的安全教育,掌握正确使用然气、燃油及相关设备的知识和技能。

  八、应当定期进行然气、燃油安全检查,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天然气管理制度10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天然气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预防事故,保障员工安全,优化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

  内容概述: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规定天然气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流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明确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周期和标准,要求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预防操作失误引发的安全隐患,并设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等紧急情况。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天然气使用效率,提出并实施节能改进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设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天然气使用情况,定期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并调整能源策略。

天然气管理制度11

  天然气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天然气的开采、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天然气业务的安全、高效、合规运行。

  内容概述:

  1. 安全管理:涵盖天然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等方面。

  2. 生产运营:规定天然气的开采、处理、输送等生产流程的标准化操作。

  3. 质量控制:确保天然气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4. 环保法规遵守:确保企业在天然气业务中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 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6. 合同与供应链管理:规范天然气采购、销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以及供应商管理。

  7. 监测与报告:建立监测体系,定期报告天然气业务的运行情况。

天然气管理制度12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是一项关键的企业运营策略,旨在确保天然气输送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其主要内容包括管道的'规划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安全监管、应急处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管道规划:涉及管道的选址、走向、规模等,需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及未来需求预测。

  2. 设计标准:依据行业规范和企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包括材料选择、压力等级、防腐措施等。

  3. 施工管理:涵盖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检验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4. 运行维护: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监控管道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5. 安全监管: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等,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6. 环保措施:考虑管道建设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环保措施,如泄漏监测、噪音控制等。

  7.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天然气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钻井监督管理,特指定本办法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二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物探、钻井、地质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等)的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与监督处是工程监督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监督中心)是工程监督技术支持和业务管理的机构。油气田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油田公司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钻井监督是油田公司派驻钻井现场的全权代表,钻井监督资格是执业资格,钻井监督是岗位职务。油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钻井正监督和钻井副监督岗位。

  第四条钻井监督实行聘任制。

  第五条本办法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实行。

  第二章钻井监督岗位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制订股份公司的钻井监督规章制度。

  2、负责股份公司的钻井监督培训、考核、注册等管理工作。

  3、检查指导工程监督中心和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结构的业务工作。

  4、研究决策钻井监督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工程监督中心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等。

  2、负责组织钻井监督管理办法、工作规范等的编制和修订。

  3、负责钻井监督动态管理。

  4、负责钻井监督培训、考评、注册、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5、参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重大钻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6、负责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钻井监督管理。

  7、组织钻井监督经验与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第八条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结构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油田公司钻井监督的聘用、考核、技术培训等工作。

  2、参与钻井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招标工作。

  3、定期向工程监督中心报送钻井监督人员有关信息等。

  4、定期向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和工程监督中心汇报工作。

  5、参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重大钻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6、配合管理部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

  7、对重点井和重点开发区块钻井进行评估,包括队伍、设备、技术、成本、质量及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等。

  第三章钻井监督岗位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钻井监督岗位职责:

  1、依照合同、设计、标准、规范、规定等,对钻井工程实施全过程或阶段监督。

  2、参与钻井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招标工作。

  3、依据合同和工程设计,对服务队伍、装备、材料、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参与开钻验收。

  4、根据钻井作业承包方式行使相应职责。

  第十条钻井监督权利:

  1、对钻井工程服务方有奖罚的权利。

  2、对不符合合同及设计的作业有制止的权利;对不按合同和设计提供的设备、工具、材料有拒绝使用的权利。

  3、对合同内或超出合同的工作量有确认的权利。

  4、对服务方有评价的权利。

  5、对有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拒绝其上岗的权利。

  6、对不符合hse规定的服务方,有限期整改、停工的权利。

  第四章钻井监督资质条件

  第十一条钻井监督必须具备的资质:

  1、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

  2、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从事钻井现场工作6年(含6年)以上。

  4、掌握钻井和完井工艺技术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基本掌握钻井新技术和新工艺,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组织、协调钻井现场施工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了解环境保护知识,重视作业区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申请钻井监督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工程监督中心钻井监督培训结业证和股份公司认可的井控操作合格证。

  第五章钻井监督培训与资格考评

  第十三条钻井监督培训:

  1、工程监督中心负责培训业务。

  2、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监督中心。

  3、钻井监督培训的主要内容:

  (1)钻井监督岗位职责和现场生产组织管理。

  (2)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合同管理、结算、验收及定额管理等。

  (3)钻井新工艺、新技术及相关专业知识、hse、外语等。

  4、钻井监督培训结业时要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模拟演练)。

  5、钻井监督培训结业证有效期为3年。

  第十四条钻井监督资格评审程序:

  1、评审程序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油田公司初审、工程监督中心复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评审。评审通过后,工程监督中心注册并发钻井监督资格证书。申报材料见附表一。

  2、钻井监督资格实行注册制,注册有效期为3年。

  3、持证者应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有关材料,油田公司送工程监督中心办理再注册。

  4、脱离钻井监督岗位两年(含两年)以上者,钻井监督资格失效。

  第六章钻井监督聘任

  第十五条钻井监督聘任

  1、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结构根据钻井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从具有钻井监督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2、对油田分公司外的钻井监督,从取得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资格的监督服务机构聘用。已受聘的钻井监督人员,不得在原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钻井监督。

  第七章钻井监督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日费制现场管理:

  1、钻井监督驻井期间,代表油田公司对井上的工作实施有效的'全方位管理,包括钻井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成本控制管理、hse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2、搬迁安装期间,做好开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召集井场地质监督、井队队长、钻井工程师、录井队负责人、钻井液工程师等人员进行开钻验收工作。

  3、开钻至完井期间,负责组织召开由地质监督、井队队长、钻井工程师、录井队负责人、钻井液工程师等人员参加的现场生产协调会,主要分析生产情况、井下情况、设备情况,协调好服务方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做好会议记录。每周现场生产协调会的次数和时间,由各油田公司自行确定。

  4、检查井上的各种设计、合同是否齐全,检查监督各服务方队伍指令执行情况,检查、核实入井工具及材料。

  5、按设计和合同对服务方人员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井身质量、井身结构、钻井液、井控、取心、钻井周期、成本等。

  6、每项作业前,根据钻井、地质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下达书面作业指令书。

  7、负责油田公司到井材料的检查验收,并签字负责;做好油田公司剩余、废旧材料的回收工作。

  8、主要施工作业,如钻头选型、装喷嘴、换钻头、下部钻具组合、复杂裸眼井段起下钻、取心,事故与复杂情况处理、下套管、固井、装井口、试压、中途测试等钻井监督必须亲自把关。

  9、监督服务方现场钻具管理。例如,按规定定期进行探伤检查;倒换位置和更换工作,并对入井钻具的入井编号、钢号、外径、内径、长度等要做详细登记,确保钻具和井深准确。

  10、监督服务方对套管、油管及其附件的检查、丈量、钢级壁厚排列并按入井顺序编号,确保入井套管、油管顺序和长度准确。

  11、监督驻井钻井液工程师的工作;监督、检查钻井液设计、合同执行情况、钻井液性能指标及服务质量;当钻井液承包单位违反合同或因渎职造成油田公司的经济损失时,有责任提出追究服务公司责任的建议。

  12、负责整个固井时光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固井措施的执行,组织固井施工会和施工总结会;与固井工程师共同制订下套管的技术措施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到井固井工具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剂等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并对出现异常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检查、井队队长、副队长、钻井工程师、大班、司钻、副司钻等人员持井控证情况;负责井控装备的试压和井涌关井工作;负责井控设备班报表和月报等井控资料的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井控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负责防喷演习的评分和讲评,填写防喷演习记录。

  14、负责检查井控系统(防喷器、远控台、司钻控制台、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分离器、防喷管线等)的安装质量、调试、试压(井口和套管)工作,并有详细记录。

  15、依据设计要求,负责各项施工作业具体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各项操作规程的实施。

  16、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17、负责遇阻、遇卡、溢流、井漏、井塌、井斜等井下复杂情况的处理,及时调整钻井技术措施、钻井液性能等。

  18、复杂制定卡钻、顿钻、断钻具、掉牙轮、落物、井涌等井下事故处理的技术措施,并及时汇报。

  19、对超出钻井设计和合同之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

  20、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现场实验和应用工作,特别是新型钻头、取心工具、随钻工具、钻井液的现场使用等,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井下安全。

  21、负责单井成本管理,分清责任,做好钻井时效分析和日成本核算,并汇报日成本和累计成本。每日填写日费计算单。

  22、做好完井技术总结和油气井交接书。督促服务方工程技术人员收集和整理各项技术资料,并对各类日报进行审核签字。

  23、每日必须准确真实反映现场生产情况,确保汇报内容及时、准确和规范,特殊作业必须详细汇报。发生卡钻、井涌或井喷、伤亡等重大事故时,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局势后,必须立即做专项汇报,日常生产汇报时间由各油田公司自定。

  24、要随时掌握以下生产信息:

  (1)钻井工程日、月报表;

  (2)钻井液日、月报;

  (3)钻井参数仪记录卡;

  (4)指重表记录卡;

  (5)井控记录卡;

  (6)钻具记录;

  (7)钻头记录卡;

  (8)钻井液处理记录;

  (9)测斜记录卡;

  (10)固井质量评价测井图;

  (11)钻井取心记录等。

  25、完井后负责检查与整理以下资料:

  (1)钻井井史;

  (2)钻井施工设计;

  (3)各次固井施工设计及总结;

  (4)事故处理记录及总结;

  (5)综合录井工程记录;

  (6)特殊施工作业设计及总结等。资料提交时间由各油田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26、完井后应填写提交的资料:

  (1)钻井监督月报;

  (2)监督指令;

  (3)监督日志;

  (4)各种事故专题报告;

  (5)单井项目完成报告书;

  (6)钻井工程技术总结等。

  27、通讯必须24小时开通,在井上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专人守侯通讯,确保基地与现场之间的联系畅通。

  第十七条总包制现场管理

  1、巡查钻井作业各重点环节和部位,随时了解掌握生产动态,防止复杂情况及事故发生,填写工作日志。

  2、必须认真研究总承包井的合同及设计的有关条款,确保对合同的准确解释和对设计中的技术、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全面掌握。

  3、参与并协助油田公司组织好开钻验收,对设备的安装进行检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开钻意见和整改要求。

  4、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巡井工作制,但以下情况必须驻井:

  (1)开钻验收;

  (2)下套管、固井、井口试压等;

  (3)井上处理事故;

  (4)阶段承包井转如费制前一周;

  (5)总包制井转试油,或交接井期间。钻井监督巡井次数和时间要求油田公司根据情况自定。

  5、监督巡查钻井液工程师对钻井液设计、合同执行情况及服务质量;掌握钻井液性能,发现问题督促钻井液工程师及时处理;检查现场钻井液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当钻井液承包单位违反合同因渎职造成油田公司经济损失时,有责任提出追究服务公司的责任的建议。

  6、监督和检查各服务方施工队伍的固井技术措施、固井前准备工作、固井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剂等6,并监督整个固井施工过程。

  7、参与油田公司组织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安全检查,负责监督油气层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油气保护材料的检查。

  8、负责检查井队队长、副队长、钻井工程师、大班、司钻、副司钻等人员持井控证情况;负责井控装备的试压验收工作;井控设备班报表和月报等井控资料的核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井控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负责防喷演习和防喷演习记录资料的填写等井控9项制度的落实;对钻井队地层破漏试验监督。

  9、负责对井控、人身、机械、消防、用电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示钻井队应注意改进的事项。

  10、负责检查服务方队伍按钻井工程设计所进行的钻井施工作业,对服务方队伍影响安全、质量和违反合同的做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及时向油田公司汇报。

  11、负责对服务方承担的钻井工程报表、钻井液报表以及按日、按月需填写的各种资料的检查。要掌握生产时效的详细数据,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有责任向服务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完井后,参与服务方提交的钻井工程报表、钻井井史、全井钻井技术总结、钻井液技术总结、复杂与事故情况处理记录及总结等资料的验收工作。

  12、完井后负责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

  (1)监督指令;

  (2);监督日志;

  (3)监督月报;

  (4)监督日报;

  (5)监督备忘录;

  (6)钻井工程技术总结;

  (7)钻井工程事故总结报告;

  (8)开钻验收报告;

  (9)套管及材料验收报告等资料。资料提交时间由各油田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13、钻井监督下达的任何通知、整改措施、作业方案及备忘录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备案。

  14、日常生产汇报由钻井队钻井工程师负责,汇报的内容和格式或软件系统必须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汇报时间由各油田自定。

  第十八条钻井监督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工程作业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进行监督,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及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加强对有毒和有害气体、放射性和剧毒物质的防护和治理的监督。

  3监督钻井录井期间所用到的各种化学药品、试剂及器皿的使用与保管。

  4监督原油回收或污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及时、处理得当。

  5监督对生产、生活废弃物(包括垃圾、废渣、废料及其他固体废物等)的处理,确保生产、生活环境符合hse管理规定。

  第八章钻井监督配备和费用

  第十九条现场钻井监督配备标准:

  日费制钻井监督配备4人/井,总包制井驻井监督配备2人/井。总包制井巡井监督根据油田实际需要配备。

  第二十条钻井监督工作是有偿的技术服务。钻井监督费用由工资、奖金、津贴、各种补贴、劳动保护、保险、差旅费、原单位聘用费、管理费等构成。

  第二十一条钻井监督取费标准:

  钻井监督管理费用和监理费用计入勘探开发总投资中。各油田公司根据第二年度监督工作总量提出各专业监督需求及费用计划,于每年年底向工程监督中心申报,工程监督中心将检查落实监督费用使用情况。考虑到地区差异和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钻井监督费用按股份公司规定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执行。

  第九章钻井监督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二条钻井监督考核结果作为钻井监督聘任、解聘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钻井监督奖励资金从监督费用及节约的工程费用中提取。

  第二十四条钻井监督考核由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考核组包括钻井监督管理、勘探开发等部门人员。

  第二十五条钻井监督以单井(钻井周期小于半年)或以半年为单位进行。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工程监督中心。

  第二十六条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对钻井监督工作表现、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见附表二。考核结果分优、良、差:95分以上为优、85分到95分为良、85分以下为差。

  第二十七条奖惩

  1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钻井监督者,奖励20,000 - 100,000元,并在下轮项目招标中优先录用。

  2日费制井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节约成本的5% - 10%奖励。

  3施工中事故隐患处理及时,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视具体情况对值班监督予以奖励。

  4对一次考核为差者,提出警告;对连续两次考核为差者,降级使用或再培训;连续三次考核为差者,报送工程监督中心吊销监督资格。

  5由于失职造成经济损失和质量、安全事故者,扣罚监督个人单井总费用的10% -20%。情节严重者全部扣除,同时报送工程监督中心吊销监督资格。钻井监督所属的监督服务机构要承担连带责任,并按合同扣罚违约金。

  6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扣罚监督费用直至报工程监督中心吊销监督资格证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法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天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向用户安全正常供气和天然气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是从事下列工作均属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作业票,认真执行本制度

  1、在已运行的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设备上进行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电、气焊、使用喷灯熬沥青、铁器工作凿击、使用砂轮等。

  2、在上述设施上进行高压电气试验,进行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工作。如高压气体喷射、能产生热辐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铁等。

  3、在与带气管道设施连接尚未置换通气,但中间无盲板隔离的管道设施上进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项工作。

  4、在门站内,调压站室内,天然气阀井内等类似爆炸危险场所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凿击建筑物构件、喷砂、喷镀、非防爆电气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审批程序

  1、动火作业的申请

  ①公司所属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由负责动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②新老用户新增用气项目或用气设备、输气管线维修等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票。

  2、动火作业申请的报批时间

  ①凡属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3-5天提出申请。

  ②凡属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3天提出申请。

  ③凡属三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备注:在抢险等紧急动火作业时,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边进行作业,一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票的填写

  ①危险作业票一式三联,经全部审签后,一联交调度中心,一联交安全处,一联留动火部门自存。

  ②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申请部门拟定,并须画出作业有关的系统简图,表明具体作业部位,写清作业的具体内容,经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签后,危险作业票才可申报。 ③凡属一级动火作业项目的,还需附上书面施工方案。

  三、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是指直接在带气设施上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须经总公司批准,并有安全处增派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2、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在带气设备区域内及其他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须经公司批准,并有安全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3、三级动火作业是指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可由生产运营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层单位负责实施执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实施

  1、一切动火工作都应根据动火作业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设施,在任何动火之前必须完成。

  ①动火执行人必须向作业所在运行管理部门当班带班人或动火监护人交验动火作业票,确认审批手续齐全,并在现场重新明确动火部位、任务、系统隔离范围、方法。

  ②消除附着在动火工作内外的易燃或高温时会分解出有毒气体的物质和动火点周围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围内的.明火、易燃物质及清理无关人员、畜生等。

  ③备有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现场联络和通道畅通。

  2、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放散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以放散点或动火点位中心,半径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有专人警戒。

  3、凡进行带气不置换动火作业,要严防出现负压混入空气,带气管道设施必须保持200pa—600pa的压力。

  4、凡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不带气动火作业,或在爆炸危险区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应采取断开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断气源,认真检查现场附近有无水封、安全阀、阀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气进入现场,动火现场通风良好,空气中天然气含量必须低于0.5%(体积比),严禁用明火试漏和试验现场是否有可燃气体。

  5、动火安全区内不准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刷漆等易燃液体作业。

  6、动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禁止带气管道等作为电焊二次线使用。电焊机、乙炔气瓶、氧气瓶相互间距应在7米以上,其余动火点或放散点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7、动火作业及各项的执行由工作负责人统一进行指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作业单位、监护单位共同执行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须共同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动火作业。

  8、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动火时间、范围、安全措施等执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动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围和超期动火。

  9、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动火作业时间或扩大系统隔离范围时,须向有关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按新批准的作业时间或系统隔离措施执行。

  10、现场监督和监护人员,有权责令停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如认为措施不完善或指挥有误,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11、作业中途中断动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现场监护。恢复动火作业前必须重新检查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过5级风以上或摄氏零度以下天气不宜进行露天动火作业。

  13、动火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共同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余火,工完场清,督促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动火单位要存留作业票备查。

天然气管理制度15

  一、天然气的使用

  1、食堂操作间的天然气炉只限与工地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用作其他处。

  2、使用天然气之前要确保天然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

  3、使用天然气之前做好食物的准备工作(如炒菜、烧饭应先把菜洗好、节好、淘好米放好水,并把油盐酱醋等调味品都预备好,然后点火使用)。

  4、不宜把天然气瓶或天然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品、干柴、竹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天然气炉旁边。

  5、使用时应先打开天然气源开关(用手逆时针方向旋转,听“哧”的声),再打开燃烧器(先将胶木执手向里推进脱离轧头,随即向右轻轻旋转,执手与灶面垂直时开关全部开足),关闭时亦先掉关天然气源开关,再关掉燃烧器。

  二、天然气的维护

  1、应经常清洗铲除天然气灶面上的污迹,防止锈烂。燃烧器火眼易被饭汁灰尘塞住,要经常用铁丝或旧牙刷疏通。

  2、燃烧器的进气口有时可能被各种杂物塞住,应取下来用粗铁丝桶通倒清。

  3、发生点火困难时应检查电极与灶体距离是否过大,点火孔是否畅通,压电陶瓷是否失效(火弱)金属构件有无脱落等,否则应及时报修。

  三、天然气事故的'急救措施

  1、天然气是一种无色但有臭味的气体,当嗅到天然气的臭味,应用肥皂水涂抹天然气炉和管道,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天然气漏损处。

  2、发现漏气应及时关掉天然气,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透气,分散人员。

  3、如有中毒者立刻送往医院救治,再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天然气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天然气管理制度05-13

天然气管理制度05-30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1-23

天然气公司管理制度(5篇)11-26

工业用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04-29

天然气站场站自用气管理制度11-01

天然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06-01

学校食堂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11-25

天然气发电将推动亚洲天然气需求的增长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