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3 17:07:4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信息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信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保证员工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

  第2章职责

  第3条网络中心是公司电脑软、硬件专责归口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引进,硬件购置的申请立项,并负责引进、购置的全过程。

  (2)负责组织计算机软硬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软件、硬件维护和管理。

  第4条使用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洁。

  (2)注意计算机程序、资料、数据的保密。

  (3)注意计算机设备在使用时的通风散热。

  第3章计算机的购置、维护与报废

  第5条凡购置的计算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购置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至网络中心。

  第6条网络中心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第7条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网络中心进行挑选。公司所有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由网络中心监督实施。

  第8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网络中心开箱检验,并进行全面测试,测试结果记录于计算机设备登记卡。如发现损坏或与原有性能不符的情况,应由网络中心与供货方交涉处理。

  第9条计算机设备验收后,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网络中心负责登记、移交,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0条网络中心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第11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由网络中心派员检查,必要时请供应商上门维修。网络中心应对每台设备的维修情况、零件更换等进行登记,记录在电脑设备登记卡上。

  第12条对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电脑设备或技术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交网络中心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录在《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中,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废后的计算机设备应由设备负责人到财务备案,以注销固定资产。

  第4章计算机的软件管理

  第13条凡购买的'软件和自编的软件,均应列入电脑软件清单,并做备份。通用的软件由网络中心负责保管,各部门自用软件由该部门负责保管。系统软件和通用软件的使用权限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

  第14条当需要引进软件时,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并经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网络中心,经网络主管签署意见,再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15条各使用部门需使用的软件必须经网络中心核准后,由网络中心安装并记录在各部门软件使用清单,不允许相关使用人员私自安装、使用其他软件。

  第16条需更换软件时,由使用者直接向网络中心提出,由网络专员更换。网络专员应遵循以下操作,同时记录新程序的功能、更换日期、旧版软件备份位置和经手人。

  (1)把旧版软件备份。

  (2)在备份服务器上更换新软件进行试用。

  (3)试用正确后在主服务器上更换使用。

  第17条需要修改软件时,应由使用相关部门、网络中心协商同意后,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修改的内容。

  第18条需要新增软件时,使用部门应先向网络中心咨询,然后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送交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增加的内容。

  第5章计算机的日常管理

  第19条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前应先接受培训。

  第20条计算机使用人员严格按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按规程关机切断电源。

  第21条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经网络中心核准的软件,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

  第22条使用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出现故障,可直接打电话通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第23条所有在公司内使用的计算机,如发现有病毒或怀疑有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24条服务器及各使用部门的病毒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统一安排,服务器防杀毒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其他使用部门的防杀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范管理的具体规定进行。

  第25条网路中心负责主要数据的备份工作,相关使用部门在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本部门的数据备份工作。

  第26条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利用公司互联网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一切行为。

  (2)浏览娱乐网页、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页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3)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监控公司网络使用或盗用公司网络资源。

  第6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27条计算机系统以用户密码和用户功能列表作为保密手段,每位计算机使用者都有独立的密码和功能列表。

  第28条每位计算机使用者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该使用者所在部门的经理确定,各部门经理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总经理确定。

  第29条网络中心必须按第28条为使用者设置密码和增减功能,及时打印出最新的密码和功能列表清单,报各使用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认可并存档。

  第30条所有使用者均应认真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密码泄漏或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责。

  第31条任何电脑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贝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使用。

  第32条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3条经许可后,外来光盘、U盘或在公司外使用过的光盘、U盘,使用者应对其进行检测是否带有病毒并进行杀毒操作后,方能在本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4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网络中心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者向网络中心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35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第36条网络中心员工必须严格管理机房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公司营业数据,禁止非网络中心人员进入机房。备份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37条外部维修公司人员来公司测试或修理计算机系统时,网络中心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有查看公司营业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劝阻。

  第7章附则

  第38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9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2

  1、严禁未经批准对外提供我行科技保密信息和内部重要信息。

  2、科技保密信息及载体必须当面交接。人员离开办公座位时,须将保密载体和其他涉及保密信息的物品锁入办公柜。

  3、严禁通过互联网明文传输我行涉密信息。

  4、严禁未经批准将计算机设备接入我行网络,严禁未经批准在我行生产系统上使用外来存储介质,严禁未经批准将我行计算机设备接入互联网。

  5、电子设备送外部维修前必须先拆除数据存储部件,报废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前必须实施数据销毁。

  6、严禁用户所有者将用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严禁多人共用生产用户。

  7、严禁让公司人员登录我行生产系统和网络设备实施操作。

  8、人员离开电脑时,必须退出电脑或使电脑处于锁定状态。

  9、严禁未经批准实施生产变更、数据维护、用户设置。严禁在业务时段(8:00-18:00)进行生产变更,故障应急急需的变更和数据维护,必须经过部门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系统变更操作必须双人临岗。

  10、严禁为了改变生产系统的记录而删除、修改系统日志或交易日志。

  11、严禁未经批准的数据提取。

  12、严禁员工私自保存生产数据。

  13、严禁私自将生产数据备份介质带离工作场所。借用的.生产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到期归还。

  14、严禁将生产系统敏感数据直接用于开发测试环境,严禁将生产系统的密钥明文或密文用于开发测试环境。

  15、严禁一人掌握一个生产系统密钥的所有分量明文,严禁一人掌握一台生产系统加密机的所有IC卡。

  16、严禁未经批准人员进入计算机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部人员,信息技术部接洽员工必须全程陪同、监督。公司人员在我行数据中心现场支持时,信息技术部运行处接洽员工必须全程陪同、监督。

  17、员工必须按照“先报告后处理”原则进行信息系统故障的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18、管理者发现违规行为,须立即向违规人员指出、纠正,否则视同违规。

信息管理制度3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使用患者诊疗信息应当遵循合法、依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出售或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为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因个人授权信息保管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

  3.医疗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定期开展患者诊疗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建立患者诊疗信息系统安全事故责任管理、追溯机制。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患者诊疗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实施细则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

  (1)患者诊疗信息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以及其他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包括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挂号信息、就诊信息、住院医嘱信息、费用信息、影像资料和检验结果等各种临床和相关内容组成的患者信息群集。

  (2)诊疗信息保护制度应包括获取制度、修改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

  ①获取制度原则包括获取行为的界定,例如:报销、外院就诊、案件审理、临床研究等;个人获取流程和必需材料;政府或社会组织获取流程和依据材料。

  ②修改制度原则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修改流程和医务人员医嘱、诊断等敏感信息修改流程。

  ③安全保障制度原则包括任何患者的所有电子信息资料在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下只许在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不得转出;患者资料通过分级权限管理保护及诊治;未经患者本人的许可,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

  (1)员工授权管理制度应包括内部人员授权管理制度、外包人员授权管理制度和授权变更管理制度。

  (2)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所有授权和审批事项的制度,必须明确各授权和审批的部门和责任人。信息安全管理各环节的流程中授权

  和审批部分均需按照本授权和审批事项的制度执行。

  (3)内部人员授权管理由医疗机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主导并起始,实施按层级分级授权和负责制度。

  (4)外包人员授权管理应由医疗机构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组长授权,并按层级和部门岗位予以授权,并向授权方负责。没有经过正式授权的临时信息系统维护需求,可由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临时授权同意后补充授权记录。

  (5)重点加强对被授权者及其访问权限操作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管,评估与记录在案:

  ①建立与完善记录操作日志,记录一定周期内的行为日志,通过软件系统逐一识别,确定操作行为的合规性;

  ②建立操作系统识别库,对于不属于识别库行为,系统要给予报警,直至下调授权等次或中止授权。

  3. 医疗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1)医疗机构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分级安全管理系统和配套工作制度。

  (2)应建立严格的信息分级授权制度体系并常态化运行。

  (3)授权审批应严格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而定。

  (4)建立主数据双备份制度。对医疗信息均要求保存备份数据和数据表,并保持良好的兼容互通。

  4.发生或可能发生患者诊疗信息泄露事件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要求以下几点:

  (1)泄密发现人员在第一时间先就泄密事件本身保密;

  (2)如已掌握涉密情况,则选择具有相应涉密级别的人员进行报告或直接报告医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3)如未掌握涉密情况,应向上一级信息安全主管报告;

  (4)处置过程保密。

  5.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诊疗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溯机制。

  (1)根据信息安全分级授权和信息分级保护要求,信息安全事故责任须进行逐级追溯。

  (2)根据隐私泄露溯源应从最终数据应用者向个人数据源头搜寻的原则,建立溯源技术标准体系、患者诊疗数据使用登记制度、溯源监管制度和溯源奖惩制度。

  (3)溯源技术标准体系主要为实现技术可行性。患者诊疗数据使用登记制度为实现数据跟踪和溯源有迹可循。溯源监管和奖惩制度主要是强化溯源机制的'威慑与强制作用。

  6.医疗机构实施软件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管理,但不限于此:

  (1)医疗机构临床信息系统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应由本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实施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2)若由开发该软件的公司负责维护的医疗机构,各科室应向计算机信息系统专职管理员书面报告每次维护的情况并备案。

  (3)由各科室自行开发或应用新的软件、上级或政府职能部门 指定统一使用的,均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经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组织讨论批准后方可应用。

  (4)为了防止计算机信息系统被病毒感染或者扩散病毒,任何个人及部门科室均不得自行使用杀毒的软盘、光盘、U盘等储存介质。

信息管理制度4

  第一条、“信息系统平安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需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相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对重要系统的系统岗位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平安保密培训。

  第二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全部信息的发布必需按规定办理审核、审签手续,必需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涉及国家及公司机密的信息系统必需与内部网和互联网实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审查制度和涉及国家隐私的信息不得在企业内网发布的规定,杜绝泄密事务的发生。凡发布虚假、反动、色情、泄密等内容,追究信息报送和审核者责任,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权限从平安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隐私;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别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限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限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等。

  第四条、全部信息系统的.运用者和不同平安等级信息之间必需存在授权关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设计,在软件系统中预留对应关系设置的功能,依据运用者岗位职务的变迁进行调整。

  第五条、利用IT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调整、软件参数修改严加限制。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所供应的平安机制,设置相应的平安参数,保证系统访问的平安;对于重要的计算机设备,要利用软件技术等手段防止员工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或变更软件系统配置,并定期对以上状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信息系统如须要托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市场剩余和信用状况等,并且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七条、全部信息系统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必需安装平安防病毒软件,对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终端用户有权拒绝为其供应网络接入服务。

  第八条、利用防火墙、路由器、入侵检测等网络设备,加强网络平安,严密防范来自互联网的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

  第九条、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涉密或关键业务数据,要实行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精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停止运行的废旧系统,应当做好系统中有价值及涉密信息的销毁、转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要遵守信息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条、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各类管理及运用人员实行密码分级管理,设定密码有效期限,对密码存储采纳非明文二次加密技术防止各类密码泄露事故的发生。

信息管理制度5

  第一条: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和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确保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实效性,真正发挥信息库在教学中的作用,根据我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和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化,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学校的业务领导和信息管理员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者,负责学校的信息管理与落实,负责学校信息化进程中的.技术指导、支持与录入工作第

  第四条:学校信息员负责学校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处理,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用性,确保系统的安全和数据的统一备份。

  第五条:学校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信息化学习,仔细地记录好,并在信息员的指导下,操作演练。每位教师必须利用业余时间,按照局里开通的网址,下载网络教育资源,自行修改和使用并进行个人单独存储。

  第六条:信息员要定时地进行卫星电视等信息资源的接收,并保障好教学光盘的有效使用,实行教学资源的光盘专柜管理。

  第七条:各教研组长,要精心管理好本组教师的习题库、课件库、教案库,这三库内容要经常充实与定期录入,完善并建全学校的资源库。

  第八条:建立建全各项制度,管理好多媒体的使用情况,要详实地记录好使用情况,完全体现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作用。

  第九条: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有一节信息技术实用能力展示课,充分体现培训学习的效果。

  第十条:业务主任和信息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各种设备,确保正常使用,管理好、记载好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好卫生、用电等各项安全。

信息管理制度6

  内容

  一、背景

  二、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及工作管理

  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考核与评估

  制度保障

  三、死因登记信息系统管理

  一、背景

  目前,全国93%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66%的乡卫生院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直接报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死因网络报告覆盖了近80%的县区,信息报告和审核更加便捷,超过75%的死亡病例在1周内得到报告,75%多的死亡病例在上报后1天内完成审核。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获得及时、统一、准确的死亡登记信息编制了本规范。

  二、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及工作管理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核与评估

  制度保障

  1、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信息收集

  网络报告

  信息管理

  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信息收集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涉法死亡个案

  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信息收集

  4、报告内容

  《死亡医学证明书》

  一般项目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其他项目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

  网络报告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程序、时限

  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死亡医学证明书》7天内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代为完成网络报告。

  2、报告程序、时限

  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及网络报告;(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代为完成网络报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系统(军队、司法、农垦等)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死因登记报告。

  信息管理

  1、死亡信息的审核

  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对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自查;

  县(区)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网络审核报告信息

  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死亡信息、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进行审核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进行审核确认。

  县(区)疾控中心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的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也可承担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工作。)

  信息管理

  县(区)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订正;

  3、死亡信息的补报

  在质控过程中发现了漏报的`死亡病例,应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

  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后删除;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和县(区)疾控中心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

  2、报告单位和县(区)疾控中心应定期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系统建立和维护

  制定工作指南、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数据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

  现场督导

  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备份

  考核和评估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数据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

  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备份

  考核和评估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审核

  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的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

  代报

  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负责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例信息管理。具有临床诊疗功能的机构还应负责死亡病例报告的相关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填写、收集和报告《死亡医学证明书》,专人负责网络报告。乡镇卫生院(防保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死亡信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核对补漏,开展质量控制,专人负责网络报告。

  村级卫生所及其他医疗机构:收集死亡信息,协助入户调查工作。

  工作流程图

  3、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一)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

  对所属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因登记报告数据进行动态分析,

  (二)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信息

  对监测点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和其它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死因分析报告。

  4、考核与评估

  一般采取网络报告资料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年考评一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全部报告单位的考评至少半年一次,医疗机构内部至少每季度考评一次。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网络建设、培训情况、报告质量、资料分析与利用等综合评价指标。

  5、制度保障

  例会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网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维护校园网公共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网信息网络或者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校园网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和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校园网网络系统,是指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设备、配套的光纤、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七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的活动。

  第九条除信息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一律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十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一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二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校园网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信息中心必须在24小时内向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制作或传播淫秽、色情资料等违法或不健康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本单位部门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6)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七条信息中心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单位(部门)必须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即为该部门的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等身份证件,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的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服务器。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路,尤其禁止用双绞线等无屏蔽线路跨越室外联接其它节点。

  第二十条所有网络用户均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校园网信息管理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安全协议,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及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信息中心或宣传部,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二十三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按《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51号令),切实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院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治安部门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中心协助党委宣传部对学院主页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由信息中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对部门所属点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所属站点对外发布信息,需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各单位、部门需在学院主页对外发布信息,须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核实上传。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可提出警告,并终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院处理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铁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7、盗用他人账号;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10、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或用户,必须经过院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章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条对校园网统一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分层负责。第一级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分管信息中心的院领导、分管安全稳定的院领导分别对学院党政领导负责。第二级是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机关,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并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指导;信息中心是管理校园网网络的业务机构,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网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第三级是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在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一条信息中心必须指定网络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校园网网络的的安全运行;沟通学院校园网与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安全联系;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

  (二)与党委宣传部信息员一起负责对学院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

  (三)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四)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至少要懂得使用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工作人员兼任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必须遵循学院校园网管理相关制度,沟通本单位站点与学院校园主网的安全联系;负责各单位网络的信息安全。

  (二)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向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汇报,由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根据情况确定上报学院领导或公安机关。

  (三)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内容进行规划,以及对本单位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必须定期更新本网站内容,提供详细的网站更新资料。

  (四)负责对信息进行更新。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五)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所有上网发布信息的撰写、制作、搜集、整理等,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传部门网站,或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党委宣传部上传校园网首页。

  (六)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九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数据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院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账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十五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第七、二十条规定,破坏网络设施或形成网络系统安全隐患的,将予以行政和经济重罚。对于造成网络系统毁坏的,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入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隐患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违反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部门要根据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根据情节轻重按校纪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并已触犯《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推进和规范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环保自律体系运行监管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某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定,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4.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4.2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和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4.3 环保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4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4.5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

  4.6生产使用的原料、危害特性、相关污染物排放及事故信息、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

  4.7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

  4.8排污费(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

  4.9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

  4.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4.11与环境保护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

  5.国控企业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将年度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年度监测工作报告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在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公开。

  6.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信息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 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 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 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1、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6、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7、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8、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9、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10、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11、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1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13、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4、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信息管理制度10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保障患者安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减少医疗差错,提高患者的安全性。

  2.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增强患者信任:高质量的护理服务能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提升医院声誉。

  4.促进护理人员成长: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信息管理制度11

  蓝草精心准备当前岗位知识与技能;晋升岗位所需知识与技能;蓝草课程注意突出实战性、技能型领域的应用型课程;特别关注新技术、新渠道、新知识创新型知识课程。

  蓝草咨询坚定认为,卓越的训练培训是获得知识的绝佳路径,但也应是学员快乐的旅程,蓝草企业的口号是:为快乐而培训为培训更快乐!

  蓝草咨询为实现上述目标,为培训机构、培训学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优惠和增值快乐的政策和手段,可以提供开具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为企业,尽管有薪资方案,但假如“薪资方案”以不变应百变取守势,不论对吸引人才还是对企业形象来说都是不好的,但假如以变迎合求职者的要求,本来的薪资方案就失去作用,并会在企业内部产生“地震”。因此有艺术地把握“薪资方案”,尽可能地把企业所需要的人员吸引进公司才是上上之策。一般的技巧有:

  先发制人,问对方的薪资要求是多少?一般企业也常用此招,但要注意一点:有些求职者因工作难找而怕真实的薪资要求被拒绝,所以采取“低姿态”,这种人是有隐患的,尤其是应届大学生会为将来的离职埋下伏笔,因而思忖一下求职者的动机、行情或他原单位的薪资水平,太偏离反而有问题。另外,有些求职者善于踢皮球,“按贵公司的薪资规定办,我没意见”,其实现在的社会对薪资要求到“随便”的状态是不太可能,说“随便”其实最不随便,这较具隐蔽性而已。因而在薪资上双方一定要讨个说法,先说个价再讨价还价为好。

  有些员工开的价远远超过“内定”的价,一种可能是他原单位的薪资,一种。

  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可能是他的理想值,还有一种可能是他漫天要价,但不管是哪种可能,首先要问清楚他原单位原岗位具体做得怎样,如工作量、岗位职责等,印证与我企业的要求差不多还是差很多,若差不多,则明确跟他讲,业务范围差不多,但目前还达不到这样的薪资,虽然,你们的并从两个企业的规模、发展前景比较,尤其针对他离职的原因及他的价值趋向(如稳定、路近等)方面论述,供应聘者综合比较;若相差很多,则从该岗位在企业的地位、职责范围等方面论述,从而明确告知定位问题不统一,在薪资方面也很难协调。

  假如对薪资水平没问题,那再讨论福利等方面的内容,尽管这方面政策性很强,但有必要强调说明一下以便给应聘者一种踏实感。同时由于公司的差异性,对公司的内部福利也是应聘员工所关心的内容,如工作餐、制服、旅游等,尽管这些不是薪资内容,但这是企业的人力成本并分摊在员工身上的,有利于吸引应聘者,应聘者甚至通过这些内容来判断你公司的.“正宗与否”、有无人情味、凝聚力、对员工的重视程度等,而这些只能在谈判薪资时才说。

  应聘者怎样估价自己的薪资

  每位毕业生在求职时都会关心自己的薪资水平。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可能对社会上的薪资水平不太了解,这样有可能会过高或过低地估计了自己的薪资水平。如果不能对自己的薪资做正确的评估,你就无法了解招聘单位的薪资水平是否合适,从而会影响自己的决策。下面是评估自己薪资水平时的常用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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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薪资评估方法

  1.市场参考价

  最近几年,一些大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都进行了各职业的薪资调查,有些地方将调查结果已经公布了出来。留意当地的人才市场参考价,市场参考价一般有一个最低价、最高价和平均价。这些对评估自己的薪资水平非常有帮助。

  2.往届情况

  了解同校同专业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分配时的薪资待遇也非常重要。这些信息可能对你更直观,更实用一些。这些信息可以向系上负责毕业生分配的老师查询。

  3.招聘单位的平均值

  由于近几年,就业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每年的薪资水平可能会由于市场原因有所波动。所以要了解当前的状况,向招聘单位询问薪资也是很重要的。这些招聘单位仅限于你有把握应聘上的单位,将这些单位的信息汇总后平均,基本上就可以估计出自己的薪资水平。

  二、应注意的问题

  专业相同、能力相同的两位毕业生,在不同的地域,或不同的行业可能会有不同的薪资水平,有时这种差异甚至会很大。这个问题,在评估自己的薪资时一定要充分考虑。

  1.地域差异

  由地域带来的薪资差异非常显而易见。以硕士生为例,沿海,北京,上海等地的薪资会比西北地区的薪资高出一倍以上。本科生则会平均高出50%以上。发达地区的薪资高于欠发达地区,同时,发达地区的消费也高于欠发达地区。这

信息管理制度12

  1、网上信息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各类信息栏目中上载的信息,须按来源确定、程序审查、发布标准审查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上载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2、本地采编发布的信息应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上载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

  3、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实行栏目分工负责制。信息选载应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4、信息上载要满足数量、质量和时效要求,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信息标题应准确无误,正文内容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坚持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按信息产生的时间经常更新,基础数据库视信息变化情况定期更新。

  5、上载信息严格执行“谁上载、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如上载不良、有害或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则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不得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涉密信息,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分层次报告。

  7、上报的各类信息要抓住重点和热点,注重信息报送质量,按栏目实行分工负责制,上报前必须先由填报人员初审,经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方可上传。

信息管理制度13

  1、凡出现出生缺陷必须由妇保医生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

  2、填报范围:出生时有一种以上缺陷的围产儿,均属填报范围。

  3、报告时间及程序:填表单位每季度必须将登记表报市妇幼保健院。

  4、凡上报的出生缺陷登记表必须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核对,做好登记,年终对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5、做好不迟报、不漏报,否则按院纪处理。

信息管理制度14

  一、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三、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四、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五、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六、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本人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七、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信息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带给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职责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状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状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带给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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