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防火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4 14:07: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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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防火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防火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1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工作;

  (2)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4)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4)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5)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6)施工现场要由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及演练。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8)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宿舍不得设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9)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搭设,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0)建筑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有专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2

  b、仓库

  工地仓库根据材料分别设置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及有毒材料专库。

  保证仓库的干燥通风,做好防鼠工作,重点防止仓库内材料自燃与电气起火。仓库内严禁明火与吸烟,并设置禁令标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

  c、易燃易爆材料管理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a)、气瓶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和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乙炔表和氧气表应经标准计量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b)其它防火防爆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需进行审批,动火场所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作业与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

  钢材电焊气割场地周围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火星乱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并设置灭火器与“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做好电气防火防爆工作。在总配电室中,设置干粉灭火器与干砂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的完好,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完好,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

  c)、工地吸烟处

  项目部在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在建筑物内楼梯附近每三层设置吸烟处,并配置烟灰盒,防止烟蒂乱扔而失火。在吸烟处设置木椅以方便职工的稍微歇息。

  d)、生活区防火

  1)职工宿舍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要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e)、有毒材料

  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有明显的有毒标志。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3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

  ⑷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

  ⑹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⑾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4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

  每栋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米,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一切架空电线均需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堆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的`放火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沙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4. 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对于爆破或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交底 。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5

  宿舍楼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目标

  按上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现场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结合工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文明施工。

  2、现场总平面布置及水、电线线路整改合理,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戒牌等"十牌二图"。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5、派专人清运建筑垃圾,打扫楼层及工地周围道路,以保证环境卫生。

  三、建立健全各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制定各种文明管理制度,即总文明管理制度,施工人员管理制度、材料、机具等文明管理制度,值班门卫文明管理制度等。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7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8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9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配备检查员,落实各级责任制岗位防火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员工进场必须进行上岗前防火防爆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防火防爆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4、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现场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施工区域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

  6、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同意才动火。

  7、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9、按有关规定制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奖罚分明。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10

  为防止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和《地铁站防火规范详解》《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隧道工程施工防火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整个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

  第二条要加强隧道施工人员防火知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防火意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制定隧道防火工作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加强日常消防检查。

  第三条根据隧道工程地质、施工工艺和隧道施工设施配备、材料使用情况确定隧道防火重点部位和区段,设置警示标识,制定专项安全防火措施,确定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责任。

  第四条隧道内的电气线路应悬挂设置,接头应紧固可靠,电气线路的导电能力应与负荷相适应,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五条对长、特大隧道内大型电器设备(变压器、高压开关柜、变配电室)设置安全防护栅栏,设置警示标识,每处配备4kg干粉灭火器1~2个,其四周2米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隧道内值班电工必须定期对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备查。长、特长隧道内所用电缆宜采用非延燃电缆和电线。

  第七条严格隧道内施工动火的监控。隧道内确需进行明火施工或进行电、气焊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划定安全区域,清除其四周10米内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当确需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对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离,并设专人负责监视和安全防护。

  第八条瓦斯隧道施工必须按有关施工规定进行。在隧道内用火必须进行书面审批,未经批准严禁用火。用火作业前认真对隧道内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在确认绝对安全并在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检测、监督下方能进行施工,一旦报警应立即停止施工。瓦斯隧道洞口要设火种、火险检查点,严禁进洞人员将火种带入隧道内。对非作业人员进洞坚持严格检查登记制度。

  第九条需要在隧道内进行气焊(气割)时,在隧道外应预先对焊(割)炬、气管和开关进行检查,确保良好,无油脂。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米,与明火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米。

  第十条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第十一条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险隐患。

  第十二条向隧道内送风的鼓风机周围3米内禁止明火作业,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风机引起火灾。在隧道内斜、竖井口、横通道口明显处悬挂1~2个灭火器,以备用。

  第十三条在隧道内维修设备时,清洗零件的油盆与照明灯具之间的距离应在3米以上。

  第十四条在隧道内整理或加工火工品时,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碘钨灯照明。若无其他灯具照明时,碘钨灯与火工品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使用其他灯具照明时,火工品与灯具之间的距离应在3米以上。

  第十五条在隧道内移动变压器时,必须把各方面电源全部断开,必须从变压器高、低压两侧断开,经接地并确认释放完了变压器内的'残留电源后,方可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守护断电开关。隔离开关把手必须锁住。

  第十六条盾构设备上应经常检查防火系统配备的完整性及功能的可靠性。选择、安装灭火器时,应根据不同火源(电气引起的失火/液体引起的失火)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根据盾构的工作环境选用以下两种手动灭火器:co2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变压器、配电柜、电机附近应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其余易发生火灾的液压系统附近应安装co2灭火器。为防止盾构紧急出口失火,应在主控室、人员舱以及每节后配套拖车的前端和尾部安装abc干粉灭火器。应定期检查火灾报警系统。在盾壳区和后配套系统安装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以便能在火源较小时及时发现和报警。为防止火灾,盾构机已安装有一间歇性声音报警器,工作人员须据此执行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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