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7 11:51: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第六条、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陈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腐、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接受别人的贿赂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陈腐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5、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

  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3

  1. 明确工作中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落落大方,上班期间穿戴整齐干净。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垂询时,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冷淡,甚至冒犯对方,在任何场合用语应规范,和气待人,严禁大声说话。

  3. 遇到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相待,上班时间应保证办公室有人接待,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要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与工作无关系的电话不准接、挂。

  4.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办公人员应在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5. 办公室专用的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发现办公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 办公室管理规定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采购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物资部之采购依本办法办理。

  二、采购组根据工程部排定之物料计划,并计算本月应采购数量。

  三、根据工程部送来之物料计划内本月份采购数量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核章后将请购单送采购员办理采购事宜。

  四、接到请购单后,采购组应根据品名规格积极寻找供应商,原则上每一物料应寻找三家以上之供应商,进行比价格、比质量,其必须具备之资格如下:

  1、必须是有限公司。

  2、必须做过其他公司之物料及零件,且目前尚继续在供应者。

  3、必须自备车辆。

  采购员于订购前应确实调查该供应商之信用程度、交货情形、品质情况,并将供应商资料报告呈总经理批示认可后进行订购。对于特殊规格物料、使用量很大之物料以及独家供应之物料,于采购前尤需注意供应商(协力厂)之调查工作,必要时得协调工程部、地产部、地盘经理(工程师)与品管人员共同前往考察调查。

  五、经比价格、比质量决定供应商后,经双方同意后,与供应商洽谈合约,合约起草,主管副总经理审定合约后交总经理(或授权人)签约后方能物料订购。

  六、物料进仓及使用前均须抽样检验,以断定物料之水准,依据品管质量、数量验收合格予以收货;对品管质量不合格者,不予收货,退回供应商提出交换。

  七、物资采购人员(仓库管理验收员)在业务交往上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禁假公济私、索贿受贿,一经发现按公司规定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采购程序

  1、物料管理部门开出采购单,给采购组。

  2、决定购买些什么物料以及购买多少数量。

  3、研究市场状况,并找出有利的购买时机。

  4、决定物料供应来源以进行采购事项。

  5、以询价、报价、比价决定有利价格,并选取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约并开立订购单。

  7、监督供应商准时交货。

  8、核对并完成采购交易行为,根据验收单或品质数量检验报告,核对供应商交货状况,并对不良品设法加以处理。

  9、内购与外购在采购管理之精神大致相同,惟外购程序必须透过出口程序及作业手续。

  第三、采购员业务职责

  一、寻找物料供应来源,并分析物料市场。

  二、与供应商洽谈,并安排工厂参观,建立供应商(协力厂)之资料。

  三、要求报价与进行议价。

  四、获取所需之物料。

  五、查证进公司物料之数量与品质。

  六、建立采购业务进行顺遂所需要之资料。

  七、了解市场趋势,并搜集市场供给与需求价格等适切资料加以成本分析。

  八、呆料与废料之预防与处理。

  第四、仓库管理守则

  ⑴未经验收之物料不得存于仓库内。

  ⑵物料应依其种类、性质、体积、重量及流动性等排列整齐,放置适当之处,以便领用及查点。

  ⑶凡有危险易燃物品应特殊储存,并应与其他物料隔离。

  ⑷凡属仪器及特别贵重之物料,应储存于箱内并予加锁。

  ⑸物料储存处所应保持清洁干燥,以免物料污染或受潮。

  ⑹物料之发放或领放,依照公司规定,无关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仓储区域,不按公司规定手续办理者,物料不得出库。

  ⑺仓库不得携入任何易燃物品,并禁止抽烟。

  ⑻仓库内外附近,应备用消防设备,以策安全。

  ⑼仓库应加强防卫,以防盗窃。

  第五、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对物料之验收入库均依本办法。

  二、协力厂商或供应商送交物料时必须填写送货单一式二联,详细写明送货内容与订购单据号码,连同统一发票与所送交之物料送到物资仓库之收料处。

  三、收料员核对统一发票、订购单与送货单无误后,再核对供应商资料卡是否有超交之现象。收料员在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一式二联上签章,将第一联送货单退供应商以为送货之凭证,第二联收料员留存,之后将送货单之内容转记入供应商资料卡内。

  四、收料员将进料验收单之号码抄录在该物料货品上,同时在送货单上亦填入进料验收单号码、收料日期。

  五、收料员根据送货单第二联填记进料验收单一式三联,并载明下列各项目:⑴物料编号;⑵品名规格;⑶交货者名称;::⑷统一发票号码及年月日;⑸交货数量;⑹实际接收数量;⑺订购单号码;⑻收料日期。

  六、收料员若发现送来之物料混有其他物料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在进料验收单接收状况栏内书明,以为品管检验参考。

  七、收料员于填入必要内容并核章后,将进料验收单第一、二、三联送物料计划员。

  八、物料计划员根据进料验收单在物料订购、运输、接收记录上填记进料验单编号、收料日期以及接收记量后将进料验收单第一、二、三联立即送往品质检验员。

  九、品质检验后将合格品总数填入进料验收单一至三联,经品质主管核章后,第一

  联进料验收单由进料品质检验单位自存,并送物料计划员登记良品总数,计算订购余额于物料订购、运输接收记录后将进料验收单第一联转送帐料员,帐料员根据进料验收单内良品总数转记存量管制卡入库数量栏,并填具入库日期与进料验收单号码后存查。二至三联送收料员将交货实况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交货资料各栏后,将进料验收单二至三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仓储员办理入库手续。

  十、仓储员核对物料数量与合格品总数是否相符,于安排物料进入仓库后在进料验收单二至三联合格品实数栏盖仓库接收章,将进料验收单二至三联送请物料主管核章。

  十一、物料主管核章后之进料验收单第二联送采购部门。

  十二、进料验收单第三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会计部门以为付款之凭证。

  十三、外购品于采购组收到提单时立即将所附之发票影印一份给物料组,经物料计划员登记入物料订购、运输、接收记录后转送收料员。于物料运达时,收料员根据影印之发票,核对入仓之外购品,并将交货实况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以下进料验收程序与内购品处理程序相同。

  十四、无论是向协力厂商或供应商采购之物料,送交仓库决定验收前,对该物料之价格、数量、品质、交期或其他交易条件与订购单所载明之交易条件、采购规范相核对,以查验该批物料允收或拒收,才给予验收进仓。

  验收处理程序如下:

  (一)先行检查协力厂商或供应商所送来之各种的发票、交货证件是否齐全,交货数量与订购单或交货单上所载数量有否误差,如有误差,不应该进一步加以验收。

  (二)运到物料卸入验收地时,即应先核对包装箱上所记载之收件人是否相符;物料名称、数量与交货证件所列是否相同;包装是否完整(在运货途中,是否被打开过);每箱物料之毛重与净重是否与交证件相同……凡此种种均该逐一核对。发生误差,立即注明清楚,并联络协力厂商(供应商)补足,必要时须沿请公证。

  (三)开箱拆开包装,物料内容与交货文件应该核对物料名称规范是否相符。对于所交物料有混淆或夹杂其他类似之物料或零件短缺,或零件破损不堪,均应加以注意,并将详情写在物料验收单上,以为验收工作处理当中之重要资料。

  (四)依公司之规定在一定期内进行全检或抽样的.工作。

  (五)经进料验收单位或委托其他检验单位试验物料之品质,其结果写在物料验收单上。

  (六)根据物料验收单上品质检验之规定,判定该批物料为允收或拒收。

  (七)如品质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应即办理登帐进库,予以收货。

  十五、超交之物料以退回为原则,但得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而不作进料验收之处理。

  十六、收料员根据每天进料情形填写物料外暂收品日报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收料员自存,第二联送物料计划员,第三联送品管员,第四联送采购员。采购员根据日报表,与物资主管商讨对超交物料的处理办法。

  第六、仓库盘点管理办法

  一、盘点之目的

  (一)资产之管理

  1、查明各项物品、材料、固定资产之可用程度,以达到有效利用资产的目的。

  2、利用盘存、清点物品重新妥置库存物品,使之和计数帐顺序配合达到管理之目的。

  3、核对现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与帐上记载数目是否一致,以把握公司资产之准确性。

  4、为下期生产(工程)计划之依据。

  5、最低与最高存货量之把握。

  6、不良品、呆滞品之发现。

  (二)资料金额之确定

  1、确定各项资产之真实价值,以利成本之计算。

  2、据以编制资产、存货之明细表。

  3、精确计算利润中心之利润,以考核各中心之贡献实绩。

  二、实施时间规定

  每年实施二次:六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人员组织

  (一)公司派财务主管人员负责。

  (二)物资部经理(或副经理)、采购人员。

  (三)仓库管理人员。

  四、盘点报告

  (一)负责人应将盘点明细表(只限材料、半成品数量表)缴交,以凭核对而利督导。

  (二)盘点完毕当天应将全部盘点卡分类,依编号顺序连同空白未用之盘点卡交给复检人员交帐务员整理。

  (三)各仓管员应于盘点后三日内造具盘点明细表三份,两份送会计(造册时请按计数帐、材料帐编号及盘点卡顺序填写),一份自存。

  (四)负责人应将存货、资产逐项检验,若有错误或遗漏之处应随时会同财务部对其进行更正或复查。

  第七、仓库领料及发料管理办法

  物料由物资部根据工程(生产)计划,将仓库储存之物料,直接向生产现场发放之现象,称为发料。物料由生产部门现场人员在某项工程制造之前填写领料单向物资部领取物料之现象称为领料。

  一、本公司材料、零件领用、发放依本办法办理。

  二、工程(生产)人员根据工程计划所需填制领料单,核章后向物料仓库之管理人员洽领物料。

  三、物料管理人员接获领料单后,一面核对一面准备物料,将物料送往工程部门。

  四、工程领料人员核对物料数量、规格与领料单相符,在领料单上签收。

  五、物料管理人员在无特殊情况时,备料与发料应优先发料送往工程单位。

  六、在备料发料过程中,发现物料短缺或待料情形,物料管理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将缺料情形告知采购部门,一方面向供应商催货。若短缺之物料已进仓,物料管理人员应立即安排检验,将检验后之物料送往工程部门,无论如何严禁工程部门人员自行向进料检验人员领料,进料检验人员亦不得擅自发料。

行政管理制度5

  置业公司行政合同管理规范

  一、合同范围

  1、本规范所指'合同'是指公司行政性对外经济合同。

  2、本规范所指'合同'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性房屋租赁合同、物管合同、植物租赁合同、电子办公设备购买合同、对外印制合同、装修合同、酒店服务合同、批量性办公用品/礼品/食品购买合同、对外活动服务合同、行政性劳务合同,以及须事先约定双方责任的其它行政性合同。

  3、本规范所指'管理'是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及合同管理。

  二、合同订立

  1、合同订立的内容:主要包括标的物(指货物、质量、劳务等)、标的额(数量、价款、保证金)、履约方式(合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联系、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

  3、合同订立的依据: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以公司有关决议、决定、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等为依据。只有在取得上述依据后,才能订立经济合同。

  4、合同订立的流程:部门拟订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律师审核(附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核(签署)

  三、合同履行

  1、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总经办主任负责合同履行的督导、协调、检查、落实。

  2、总经办应于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报销经费并报告上级。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谋取个人私利或玩忽职守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个人赔偿全部损失金额直至除名的严肃处理,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四、合同管理

  1、所有合同我公司均持二份原件,一份交集团机要室存档,一份交档案总务存档,并备份复印件交财务部,相关部门存合同复印件。已经签署的合同均由经办人办理相关盖章事宜。

  2、交由专人存档保管的经济合同,原则上不得外借,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使用后及时归还。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因工作需要还需续借的,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最长不过超过三天。

行政管理制度6

  1总则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2车辆使用范围

  2·1公司接送往来宾客等接待用车;

  2·2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2·3员工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用车;

  2·4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等。

  3车辆使用程序

  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门以电邮形式申报本周用车计划,交由前台文员定出'公司车辆行程安排表',以电邮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员工。

  3·2需用车人员根据行程表做出外出办事安排,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资源部。

  3·3资源部尽可能安排同线路外出办事的同事共同用车。

  3·4无法安排用车时,资源部将开具'无公司车辆安排回执'。

  3·5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尽可能考虑使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

  4车辆的管理

  4·1车辆调配权归属资源部。

  4·2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场所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保持良好运行;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用车。

  4·3停放公司指定车位,钥匙交回资源部(或存放在时代监控室)以备紧急情况使用车辆。

  4·4车辆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资源部统一支付油费。

  4·5车辆加油统一由司机经办,司机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检查油箱油量,保证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用车时的需求。

  4·6司机出车时应向用车人收回'车辆使用申请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时登记起点至目的.地区段名和行程公里数,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4·7司机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同时及时登记行程公里数,掌握用油情况及控制用油量。

  4·8公司人员下班后或周末确需用车的,应提前向资源部提出申请,确有急事应口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自行开车者需在'公共用车登记薄'上登记起始终点及行程公里数,并签名确认。

  4·9司机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详尽记录行程,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4·10司机应保持车辆外观及车内的整洁,备用修理工具齐全;停入停车场时应保障油箱储油不少于1/4,外出时需在正规停车场保管车辆、否则发生损毁、遗失或被盗等到情况,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4·11杜绝员工无证或未经允许驾驶公司车辆。

  4·12用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行政管理制度7

  1、学校行政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损坏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对仓库物品要做到日结月清,每月将“仓库物品盘存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总务处,并随时接受总务处对物品抽查盘点。

  4、对学校所购所有物品,一律先入库后领用制度。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

  5、领物人必须凭主管部门签发的领物申请单方可发货。

  6、因现代教育的需求,对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与保管人核查后报校长室同意,方可消帐。

  7、对领物人要热情服务,不得擅自离岗。

  xx市实验小学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条: 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尚在公司服务;

  (二)申请人在公司附近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入住公司宿舍:

  (一)申请人患有传染病;

  (二)申请人有不良嗜好;

  (三)申请人有违反本制度第九条各款之规定。

  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应于离职起三日内迁离宿舍。

  第四条: 宿舍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宿舍水电的管理;

  (二)负责监督宿舍的卫生;

  (三)安排员工住宿,并做好员工宿舍入住情况登记;

  (四)维持宿舍秩序,处理宿舍管理中的违规事件。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义务,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随意改造或调换宿舍;

  第六条: 行政部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员工不得逃避检查,并须听从有关安排。

  第七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第八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服从后勤部门的安排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折叠整齐;

  (五)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 (六)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宿舍窗台上不得晾晒衣物;

  (七)电视、收音机的声音不得过大,以免打扰他人的休息和工作;

  (八)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下晚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九)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在门卫处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一)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二)员工不得在阳台上漱口或往楼下倒水,污秽物、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三)各房间的卫生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四)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员工宿舍的用电每个月为30度,超过30度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十五)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十六)住宿人员须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浴室和洗漱间倾倒饭菜。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第九条各款规定者,后勤部门将视情节对其处以一定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十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由后勤部门视情况处罚: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

  第十一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经门卫检查,方可带出公司。

  本规定由行政部执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三章安全行车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四章车辆停放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六章责任划分及内部问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办公室是公司行政性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部门,是领导集体的综合办事部门。

  二、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快速、准确、高质量地搜集和反馈信息,为领导集体提供决策建议。

  三、加强和上级公交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系,在领导授权或委托范围内处理协调各方面工作。

  四、负责公司级别会议的通知、召集和服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照会议精神督办落实,确保管理集体政令畅通。

  五、做好日常督办工作,了解掌握有关行政工作情况,对业务范围内的较大违规、违纪、违章行为督查和通报。

  六、负责起草公司行政类公文,对部门上报到公司领导层和外送文稿进行审核。

  七、搞好公文处理,收文登记,发文签批,文本立卷以及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利用。

  八、做好档案管理,认真收集与公司有关的资料,整理归类,编目索检,统计保管,年度做好档案鉴定和归档。

  九、做好保密工作,严格对涉及公司机密的人员和文件的管理。

  十、搞好印信管理,指定人员严格对与行政有关的`印章的保管、使用。按规定开具证明、介绍、说明等信、函。

  十一、按公司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行政管理人员考勤,月末统计汇总进行工资核算。

  十二、按规定对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的工资制表、审核和对奖金、福利等编制分配方案,并准确、按时转交财务部门发放。

  十三、按规定对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请假、休假、出差事项备案。

  十四、驾驶员招聘、辞退由技安科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签审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调度员招聘、辞退由路队长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签审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点钞员招聘、辞退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签审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聘、辞退和增资、降资等的建议、申报、落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十五、做好信访工作,处理来信和来访以及上级部门的批转文件、人大代表的提案、政协委员的议案回复工作。

  十六、做好对公司全局性工作的投诉处理和反馈。

  十七、搞好物业管理,开源节流,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十八、加强文印室和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用品按部门需要申请、领导审批采购、发放登记的流程严格操作。

  十九、搞好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

  二十、做好接待、礼仪服务工作。

  二十一、搞好伙食团的管理工作,体现用餐营养均衡、经济实惠、服务于工作的原则。

  二十二、做好外宣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十三、按公司要求监管各类工程建设。

  二十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行政管理制度11

  为行政接待管理,与各级和兄弟之间的友好合作,增进友谊,交流信息,外部环境,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安排、兄弟、关联企业各级来吃、住、行。

  2、安排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公共关系工作,好外部环境。

  二、行政接待工作的原则

  1、为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获取信息。

  2、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党和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3、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来宾的身份和任务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4、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接待相的原则,办公室接待工作的管理,办理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性的接待事务,应由牵头对口接待,办公室。

  三、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规范

  1、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类似的礼貌用语,电话记录。

  2、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3、宴请客人派餐单制度,经办人填写派餐单,科室、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安排。宴请客人原则上安排在xxx大酒店,确因特殊情况在xxx大酒店接待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方接待;擅自在外地就餐未经审批私自安排的宴请,经办人承担一切招待费用。

  四、行政接待工作的标准、要求

  1、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接待工作的规律,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的精神风貌体现的品牌形象。

  2、宴请标准、要求。宴请客人时,应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大型宴会四个标准。

  (1)工作餐标准:指安排来访人员到职工食堂就餐。用于接待因洽谈、维修设备等原因不回原就餐的人员。

  (2)聚餐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10元。不安排陪同人员,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性工作人员。

  (3)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2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事务性工作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访人员的三分,接待用烟为两盒红塔山或一枝笔,接待用酒为两瓶金塔、金心或两捆青岛8°,超出由经办人自理。

  (4)大型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3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往来人员或。接待用烟为两盒金将军或泰山,接待用酒为两瓶古塔、地窖或两捆青岛纯生,超出由经办人自理。

  五、与本管理规定不的其它条款一律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有效使用、合理化管理及对司乘人员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

  3.管理细则: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及安排行车路线,避免重复行车,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3.1公司正常送货出车规定:

  3.1.1申请用车人将相对出车地址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司机第一次到达的地方必要时须配上地图)填写于用车申请单上(如用车申请单上不够填写可附上一张内部联络单,在内部联络单上填写清楚),由行政部根据出车的地址准确地安排车辆的行车路线;

  3.2用车申请单规定:

  3.2.1凡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提前3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2凡当天下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当天的上午12:00前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3用车原则:

  3.2.3.1优先安排生产、采购急需用车部门;

  3.2.3.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3.2.3.3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给行政部;

  3.2.4用车流程:

  3.2.4.1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部申请用车,如车辆能安排且行政部同意用车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申请用车人在上班时间凭签字生效的“用车申请单”交由一楼大门口值班保安,方可放行外出。人员外出须填写人员外出放行条。值班保安在“用车申请单”上签注准确的外出时间、外出车辆公里数,待用车回来后签注回厂时间、回厂车辆公里数;

  3.2.4.2“用车申请单”由晚班保安整理后于次日早上8:30时下班时交接给白班保安,由白班保安交给行政部,行政部依此作为司机及用车人考勤记录;

  3.2.4.3没有“用车申请单”的,保安一律不得放行,如强行外出,司机记大过处理,如保安私自放行,开除并不发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况(如工伤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行政部经理确认方可放行,车辆返回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3.2.4.4车辆调度原则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序安排车辆;

  3.3车辆的加油规定:

  3.3.1由司机利用出车时间加油,加油时凭专用加油卡到指定的供应站加油,否则公司不予承认。司机加油后须在行车日志上作好记录,行车日志上须一并注明原底表里程数,加油数量及金额,加油后每次出车之公里数,一旦发现徇私之行为,每次根据情况处以最少100元以上的罚款或开除及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3.2每个司机设有500元现金应急金用以现金加油,路桥费或其他应急用。司机凭单到财务室如实报销。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司机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行政部核实后由财务统一充值。

  3.4车辆的年审及司机证件年审规定:

  3.4.1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由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财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遗失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3.4.2公司司机人员应于财务部通知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理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及保险费到期日由财务部统一记载并按时缴费。

  3.5车辆的'肇事管理规定:

  3.5.1肇事的处理:

  3.5.1.1肇事发生后驾车司机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同时报警,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通知行政部经理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知会保险公司。

  3.5.1.2行政部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3.5.1.3司机返厂后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填写交通事故报告说明原因及过程,并按肇事赔偿规定申报保险公司理赔,由行政部协助跟进理赔事宜。

  3.5.2肇事过失的处分:

  3.5.2.1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3.5.3违章处理:

  3.5.3.1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罚款将由该车司机全额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

  3.5.3.2公司如有司机辞职,待行政部查询如无违章行驶记录时,方可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3.6公司车辆和司机行车、随车人员的管理规定:

  3.6.1司机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原则上专车专人管理,如公司因工作需要,互调车辆使用当事人在交换车辆时应互相确认车辆状况,事后交接时应再次确认车辆状况,谁损坏谁赔偿,如当时疏忽不予确认,事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6.2司机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3.6.3外出行车,车辆如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行政部,以便调度。

  3.6.4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

  3.6.5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车,如有违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开除处理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6.6司机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3.6.7司机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违者记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3.6.8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在值班保安处登记,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事后司机需在行车日志上注明,并且由值班保安知会行政部需在第二天补签用车申请单。

  3.6.9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3.6.10司机须认真记录好行车日志,并请同车人员在行车日志上签名作实。行车日志和用车申请单为查核司机到勤的依据。

  3.6.11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保安室)等待,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3.6.12司机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开机,一旦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司机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3.6.13每台公司车上都备有手机供车乘员工作通讯用。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话费清单核查。如发现有使用作私人话费,会从相关员工工资中扣除。

  3.6.14司机应遵章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按指定线路行车,如司机单独送货,要求收货人开具入库单或由当值保安签收,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回厂后及时和财务或采购交接单据,如有丢单或丢失货物者由当事人承担损失。

  3.6.1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厂要书面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3.6.16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公司内通宵熬夜,以保证足够的精力于第二天的工作,并随时做好车辆车容车貌,常规性保养工作,协助保安做好行车记录;

  3.6.17每晚车辆必须回厂,未经董事长同意车辆不得私用。如因私用车辆影响公司使用安排,将视为严重违规事件,开除处理并不发经济补偿金。

  3.6.1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如因司机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司机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司机责任。

  3.6.19随车人员应遵守司机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司机停车,非停车路段司机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司机驾驶。

  3.6.20每台车辆配置GPS一台由司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3.6.21每台车辆备用车匙存于公司以备急用。

  3.7车辆的保养规定:

  3.7.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3.7.2如需维修保养,司机须于维修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批准方可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司机应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平时维修保养须到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报价单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才可进行维修。所有维修更换的零配件须于报销单上注明更换零件之名称及数量,同时司机须于报销单上标明行车公里数)方可报销相关维修保养费用(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3.7.3司机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车身应随时注意外观清洁干净;按时安排洗车,随时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进行车辆保养。

  4.相关附件

  4.1用车申请单

  4.2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驾校管理制度

  1 、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2 、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3 、文明教学,尊重学员,不侮辱、歧视学员。

  4 、如实填写培训驾驶记录,不弄虚作假。

  5 、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和培训日期。

  6 、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7 、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练车。

  8 、廉洁施教,不接受学员的钱物和宴请。

  (二)教学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 认真填写教学日制,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并签字。

  3 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经交通部门审核后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

  4 开展入学教育,使学员了解训练日程安排、培训管理制度、安全训练知识,学校廉政制度,投诉电话等。

  5 按行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学和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

  6 理论教学学校按计算机教学为主,教练员指导为辅的教学原则。

  7 术科训练必须在指定的训练场地、路线内组织训练,训练时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训练场地围观、逗留、从事与训练无关的活动。

  8 随时检查培训质量,按规定程序组织结业考试。

  (三)教练员管理制度

  1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2 组织教练员参加省、市交通部门的培训和统一考试,不允许无证教练员上岗。

  3 必须保证学员训练时间和内容,各车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学习安全教育。

  4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准时收车。

  5 认真协助市交通局驾管中心作好结业考试工作。

  6 不准接受学员宴请和钱物,不准酒后驾使培训。

  7 尊重学员,对学员一视同仁,不得随意停止训练,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和亲属练车。

  8 对违反规定的`教练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四)学员管理制度

  1 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 学员不得单独驾驶车辆。

  3 学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不得酒后驾车。

  5 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建立建全学员挡案。

  6 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驾驶技术。

  7 学车训练时不得作与训练无关的活动。

  8 协助教练员搞好车辆卫生工作。

  (五)教练车管理制度

  1 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2 保证对教练车的日常维护,经常检查教练车的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

  3 车辆分配到个人进行管理,经常检查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

  4 发现故障要及时排出,确保教练车安全。

  5 教练车必须放在指定停车场或规定的位置,不准乱停乱放。

  6 教练车不准搭乘无关的人员,训练时严格按规定配备学员,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7 训练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必须保证车辆随时参加训练。

  8 收车后、放假时将钥匙放在办公室统一保管。

  (六)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制定、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2 经常组织学习省、市有关的 安全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3 学校每周一为安全列会时间,教练每天训练前都要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4 训练时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5 经常检查车辆状况,保证车辆安全。

  6 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7 学校不定期对车辆、场地、教练、学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有无违反规程的现象。

  8 如发现车辆、训练场、办公场所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否则停止训练,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培养。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组织统一的采购活动,将政府的购买性支出通过一定的采购方式,从市场上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

  推行政府采购的目的,是通过发挥政府的组织功能,集中统一地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采购服务,达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强化支出预算控制的目的;同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采购支出的透明度。

  第四条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经费;

  (二)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设备资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政府性贷款。

  第五条

  建立XX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协调会议主持人由协管财政的副省长和及其对口的副秘书长担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计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工

  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作为协调会议的成员单位。

  第六条 政府采购协调会议的职责

  (一)领导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二)确定一段时期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批准采购工作计划;

  (三)负责采购立项的`审批;

  (四)确定采购中标单位;

  (五)协调省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关系;

  (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

  第七条

  成立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采购中心挂靠在省财政厅。采购中心可根据需要,临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工作。采购中心实行无偿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由省财政核拨必要的业务经费。

  第八条 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责

  (一)负责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日常工作:

  (二)负责提出一段时期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拟定政府采购工作计划;

  (三)搜集、了解有关市场动态和商品信息;

  (四)负责政府采购的立项审查;

  (五)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技术小组,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和咨询,并组织、参与评标;

  (六)负责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指导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系统内的集中采购工作。

  第九条 政府采购的形式与范围

  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采购。集中采购适用于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商品或接受等值的服务;单位价值虽然达不到1万元,但是属于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和当年需要批量购买,累计价值超过10万元的同类商品或者接受等值的服务也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中心每

  组织一次集中采购,采购商品的总价值必须达到100万元。

  分散采购是指由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适用于低值易耗品和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商品主要是列入专控的商品和设备类商品。具体商品目录和服务项目由政府采购协调会议确定。

  第十条 集中采购的程序

  (一)采购立项。采取单位申报和采购中心指定相结合,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立项方案,报政府采购协调会议审定。

  采购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采购项目必须在采购范围之内。

  (2)省级财政年度支出预算中确定的项目,立项金额应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立项金额中含单位自筹资金的,要核实自筹资金,并对立项金额实行总额控制。

  (二)组织招标。

  (1)采取公开招标与邀请有限招标相结合。

  (2)认真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确定竞标单位。

  (3)通过公平竞争确定中标单位和商品。

  (三)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

  (四)采购中心通知商品使用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并严格履行。

  (五)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工作总结评价。

  第十一条

  采购资金由省财政厅按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协议确定的金额下达预算,由采购中心直接向中标单位拨付,并办理支出决算。采购资金含单位自筹的(包括政府性贷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筹资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和帐户内。

  第十二条

  采购商品属于专控范围内的,由采购中心负责办理专控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对政府采购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省级党政群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各地州市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5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3、人事类

  4、业务类

  5、工程类

  6、拓展类

  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

  三、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四、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第三节机要档案

  一、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中:

  二、划分标准:

  绝密档案包括:

  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机密档案包括:

  1、财务资料;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3、公司经营情况;

  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合同。

  秘密档案包括:

  1、重要项目资料;

  2、项目合同协议。

  第四节档案装订

  一、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

  二、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第五节保存期限

  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股东名簿;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

  4、公司证照;

  5、各级批文;

  6、印鉴;

  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

  9、年度财务报表;

  10、技术资料;

  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

  12、人事资料;

  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

  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十五年保存:

  1、会计凭证;

  2、其他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书。(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

  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

  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四、一年保存:

  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

  五、公司规章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六节保管部门

  一、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财务会计部负责保管。

  二、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四、其他档案均由总经办指派专人保管。

  第七节档案移交

  一、公司各类证照、批文在颁发之日起移交总经办。

  二、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决议,应自签发之日起三日内移交总经办。

  三、合同协议应在签订之日移交总经办。

  四、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由部门自行立卷、归档、管理。

  五、其余档案半年移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移交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册》(附表2)。

  七、《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总经办留存一份。

  第八节档案调阅

  一、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附表3),并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调阅。

  二、行政类档案、财务类档案、人事类档案、业务类档案、工程类档案、拓展类档案的调阅须部门经理核准,跨部门档案调阅须总经办主任核准,但仅仅限于档案的查阅、复印,使用原件或调阅机要档案资料须总经理核准。(保密性档案的范围见《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调阅申请单》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

  四、调档人必须是《档案调阅申请单》里注明的查阅人。

  五、《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六、档案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时。

  七、如调档内容更改、调档时间延长,应按调档程序重新办理。

  第九节档案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

  二、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档案销毁申请表》(附表4),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三、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经理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销毁。

  四、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总经办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附表5)。

  五、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销毁申请表》、《档案销毁登记表》各一式二份,申请部门一份,总经办一份。

  第十节其他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二、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三、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四、本制度附件包括:《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五、以上表格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保管档案。

【行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行政的管理制度10-08

行政管理制度03-18

行政部管理制度03-25

行政管理制度03-08

行政管理制度04-05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04-07

行政流程管理制度09-21

行政部管理制度10-17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11-11

行政预算管理制度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