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30 10:15: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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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1

  1、制订《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措施。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设备计划检修的项目(大、中、小)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并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填写检修项目、地点、时间和检修要求,将一、二联交检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到设备所在单位办理相应的工艺处理。由工艺技术员或主管领导负责编制工艺处理措施和签字。岗位主操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工艺处理的.内容后,方可交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值班长监督执行。

  4、计划外零星检修和抢修项目,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工艺处理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或主管领导制订。工艺处理措施由岗位主操作工执行,值班长监督执行。

  5、设备检修如须高出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制定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测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修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7、制订施工中安全措施栏目,指一般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填写,并负责监督执行。如果施工中可能影响化工生产或者化工生产某些因素可能危及安全检修,应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由分厂生产副厂长或主管工程师进行最终审批。

  8、检修人员每次检修和中断检修后再次工作前,必须主动找工艺操作人员检查验证,以免配合不当,发生事故。

  9、制订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制定《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自留一份,机械电力处、设备所在单位各存一份。

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设备检修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检修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生产部门。

  3.检修前的准备

  3.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3.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请实施单位的审批人,为车间级主要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为审批人指定的当班班组长及以上人员。

  3.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进行分析.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检修现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需对照作业票中风险消减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逐一进行确认,当与实际不符或风险消减措施落实不到位时,不得实施检修作业。现场作业人为承包商时,负责人为施工小组长,现场作业人为动力车间职工或其他职工时,现场作业负责人需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

  4。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安全教育和交底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进行实施,对全体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安全教育内容

  4.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4.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5.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5.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5.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5.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6.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6.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维修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6对《设备检维修作业票》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7.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7.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7.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7.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7.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8。《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填写

  8.1《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编号为:作业种类代码+年份+车间代号+序号,其中作业种类代码为作业类别首字母大写.

  8.2《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有效时间不超过24小时.当装置停工大检修时,装置物料全部处理退净、置换合格、界区加好盲板、运转设备全部断电,整体验收合格具备大检修条件后,设备检修作业票不再单独开具. 8.3风险辨识栏,凡是涉及到的风险在确认栏中,已实施风险消减措施的填“√”,未实施风险消减措施的填“×",不涉及到此风险的填“”;对于风险辨识中存在的风险,且无法实施作业票中拟定的风险消减措施的必须采取其他消减措施以达到风险控制目的8.4施工方案的编制:当作业人员为外来承包商时,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过申请单位的作业负责人进行审批。当作业人员为动力车间职工或其他职工时,若施工任务有日常操作或检修规程作为施工依据,可不再另行编制施工方案,若施工任务无日常操作或检修规程作为施工依据,则作业单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申请单位的作业负责人进行审批.

  8.5申请单位批准人为车间级主要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为作业批准人指定的当班班组长及以上人员。监护人需为熟悉现场流程且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人员。现场作业人为承包商时,作业负责人为施工小组长及以上人员,现场作业人为动力车间职工或其他职工时,现场作业负责人需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当作业涉及到除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时,相关单位需由班长及以上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8.6当设备检维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和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需在第一联上进行签字确认;如果在检修作业票有效时间内设备检维修未完成或作业票重新开具等原因,则不进行验收签字,直至验收合格后在结束维修作业的作业票中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9.《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管理

  9.1《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由技术设备部负责管理。

  9.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9.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9.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承包商对《设备检维修作业票》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9.5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维修作业票》自留一份后,施工单位留存一份.施工作业单位无票严禁进行作业。

  9.6《设备检维修作业票》实行一个作业地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人员、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10.本制度由技术设备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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