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6 08:15: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学校是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场所,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创立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环境卫生由后勤学校管理科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的'考核工作。

  二、学校环境卫生要求:

  1、学校内道路每日专人清扫,全白天巡回保洁,要到达道路无杂物、积水、废纸、烟蒂、果皮等遗弃物。

  2、水沟盖板要完好,无污水外溢;路崖石要整齐,做到随时修整。

  3、学校内垃圾箱、果皮箱外表整洁、设施完好、周围干净、无垃圾暴露。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公共设施、牌匾、路标、公益栏、亭廊、石桌、石凳等定期擦拭,坚持清洁。

  5、主干道两侧场地无砖石、无杂草、无树叶和垃圾堆积。

  三、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内随意丢弃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杂物。

  四、严禁在学校内焚烧垃圾等易燃物,禁止在学校内倾倒有毒有害及异味垃圾。

  五、禁止在学校内随意投放、张贴广告、宣传物品,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办公楼内回收物品。

  六、在学校内施工的队伍施工前必须通知学校管理科,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七、单位及个人清理垃圾必须直接倒入垃圾箱或固定垃圾中转站,不得随意堆放,清运垃圾车辆必须封闭。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据《徐州市城市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幼儿入园前做好清洁工作,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保育员卫生分工明确,按检查项目,每周大检查一次。并做为职工月考核及年终班组评比项目。

  3、每日定时用紫外线灯对室内设施进行消毒,每日消毒毛巾一次。幼儿玩具要坚持清洁,经常清洗,每周消毒。

  4、经常坚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也要适时开窗。室内要有防蝇、防蚊、防暑和取暖设备。

  5、幼儿厕所要坚持经常清洁,做到无渍无味、无尿碱,定期清扫、消毒,幼儿便后立即冲洗。

  二、个人卫生制度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每日消毒一次。

  2、饭前便后要洗手,离园前手脸干净、衣物整洁。

  3、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涮牙。

  4、定期洗澡、剪指甲,每晚洗脚、洗袜子,脚巾用后洗净晾晒。

  5、坚持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定期晾晒,床单、枕套定期清洗。

  6、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不吃不清洁的食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组环境卫生整治,经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村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我村各村民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村民组道路,沟港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屋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民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村民组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

  四、管理的'标准

  1、村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焚烧深埋,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村民组小组长为本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屋或焚烧深埋。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并发放星级奖牌。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委会成立文明卫生创建领导小组,村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2、宣传先行,在各村民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农民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3、督查,村委会每周要对各村民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4、考评,采用每月检查,年终累计,以奖代补的办法,即每月由村委会卫生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进行检查,并按卫生,基本卫生,不卫生三个档次进行评比,对达到卫生标准的,村委会年终对各组卫生管理员进行一次性奖励300元。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职责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职责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一.室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室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所有墙面按园统一规划布置不随意更改,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2.不随意乱扔垃圾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坚持操场、花坛、走廊等场所的整洁。

  3.场地做到雨天无积水、阴井、下水道等有定期灭虫消毒措施。

  4.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绿地无杂草、花坛无杂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儿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加强爱护绿化教育。

  5.操场内或过道上不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杂物,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师、保育员负责教室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面完好无损、布置美观、教育幼儿不抠墙,不弄脏墙面。

  2.不随意在墙上拉线、钉勾子、钉阁板等物、确保室内整洁。

  3.建立健全环境清扫制度与四定制度。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分室分片包工、定人、定点、定时、定期检查

  4.保育员要管理好室内的'设备和自我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扫帚等物,要按固定地点安放、不随意乱放。

  5.每一天擦洗便池和厕坑、坚持厕所清洁无尿垢、无臭味、定期打扫走廊和擦玻璃窗,坚持园内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洁。

  6.坚持各活动室无积灰、无垃圾,并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7.园内做到无死角、库内存放物不宜过多,应离地、离墙、防虫害和霉变。物品要按类堆放、排列整齐。保健教师负责全面环境卫生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7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英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8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职责管理单位,负责对职责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职责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职责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景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职责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礼貌户、礼貌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礼貌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理解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进取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坚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我生产生活区域内每一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能够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一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职责人,村主任为直接职责人,各农户为具体职责人。

  2、广泛开展“卫生礼貌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景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礼貌户”。

  4、对“卫生礼貌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礼貌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礼貌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9

  一、管理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实现村容整洁;

  3、造新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范围

  1、农村道路、沟坝堰塘;

  2、农民房前房后;

  3、垃圾池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里的农民;

  2、垃圾清运人;

  3、村组卫生管理员和清洁工。

  四、管理的标准

  1、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进行无公害处理,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组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文明,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桶或进行无公害处理。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上成立文明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

  2、经费保障,村委会每年拿出2万元进行卫生创建工作,各组进行配套,确保工作有经费保障。

  3、宣传先行,在各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督查,每周要对各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5、考评,采用每月记分,年终累计,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一、乡成立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

  二、乡督查组负责对包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乡环卫领导组汇报。

  三、村督查组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状况每天进行督查。具体内容:

  1、必须实行每日不定时对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的.办法,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

  2、对环境卫生较差,清扫不彻底的区域,应列为重点巡查对象,随时随地进行抽查。

  3、对全村保洁员、清运员的保洁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对重点区域要经常性跟踪巡查,并督促责任人加以落实保洁。

  5、随时随地制止一切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和随地吐痰等一切不文明卫生行为。

  6、如出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要及时制止。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心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中心卫生事宜,中心及公司全体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

  第三条: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宣达。

  第二章: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四条:办公环境是中心员工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六条: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值日人员负责清洁。

  第七条:原则上办公桌椅每一天清洁一次,地毯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第八条:卫生值日工作每周轮值一次,各办公室安排好卫生值日名单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卫生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九条: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坚持良好的工作心境,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第十条: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职责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职责人,职责人负责实验室内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坚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第十二条: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坚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实验服定期清洗,坚持干净,不穿时挂在指定位置或放置于更衣箱内。

  第四章:员工宿舍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员工宿舍是中心供给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职责有义务坚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我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第十五条: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第十六条:宿舍要求坚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坚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第十七条:屋内经常坚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区域和实验室及员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部门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为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3)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地填埋。

  二、村委会五项制度

  1、保洁员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村口、村内、街巷要每一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通村路口要经常持续清洁卫生。

  (4)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处理。

  2、家禽、牲畜圈养制度

  (1)凡村社内的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随意在街上乱蹿。

  (2)家禽、牲畜粪便等,需要沤制有机肥料的'要堆积到农户自己的田间地头或其他非公共场所,需要作为饲料、燃料储存的要堆积到自己院内或其它非公共场所,没有利用价值的要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

  (3)家禽、牲畜的垃圾不得堆积在通村路、村口、街巷等公共场所。

  3、农户和各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和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农户主要负责门前职责区内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内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3)农户和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4)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或农户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

  4、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

  (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全民参与,农户负责自家门前职责区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

  (3)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4)包村干部要不定期对职责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5、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1)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每月对全村各个村社道,各户门前的卫生清洁状况进行检查。

  (2)对检查结果进行排队,并对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

  (3)对连续多次获得表扬的农户要进行流动红旗表扬。

  (4)对检查状况实行一周一评比,一月一总评,评出先进,鞭策后进。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社区环境卫生是社区礼貌建设的一项重要资料之一。环境卫生清洁、优美、舒适、体现社区的风貌和礼貌形象,也是居民安居乐业的`日益需求。为加强“礼貌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公约:

  一、讲究卫生,人人有责。各住户、饮食店、日杂商店、超市、菜市场、流动水果摊一律实行“门前三包”,保障环境洁清卫生。家庭生活垃圾、商业废料垃圾,以及装饰建筑垃圾,各自应及时清理转运到指定垃圾场,由清洁工负责处理。

  二、维护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乱扔纸屑、果壳、烟蒂、乱倒垃圾,不得随便吐痰、小便,不得乱贴广告,不得占道停车,堆积物资,阻塞交通道路。

  三、绿化环境,改善卫生条件。各居民户、各企业、超市、商店根据居住条件和生产环境,做好房屋(厂房)周围植树绿化,环境排污、物料堆放、场地平整,坚持环境优美、舒适。

  四、加强管理,督查落实。各居民户每逢四季八节要进行卫生大扫除,各企业商场每逢节假日要进行卫生大清理,清洁工人每日坚持清运垃圾。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社区“两委”领导下,由社区礼貌建设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并将督促检查结果和整改提议及时向社区“两委”汇报。

  五、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清洁卫生评比,并将评比活动列入“五好家庭户”、“礼貌户”、“礼貌商店”、“环境卫生清洁(户)”、“礼貌企业单位的评比活动”。评出先进家庭户或企业单位及先进个人,并由社区发给“奖状”以资鼓励,获得优胜者,上报上级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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