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3 08:21: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充电管理制度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1

  为了避免充电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电机安装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电工进行,非电气人员禁止操作安装。

  二、充电时必须有专门的屋(室),室内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保持通风良好。

  三、充电时先把蓄电池盖打开,气水畅通充电。电流不宜过大,蓄电池温度不宜过高,确保正常安全充电。

  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阴极板会不断析出氢气,阳极板会不断析出氧气。氢气易燃,氧气助燃,一旦有明火出现,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在充电过程中要绝对禁止一切明火。

  五、蓄电池充足电后,应先关闭电源(或充电机),然后取下卡子,避免出现明火,引起蓄电池爆裂伤人。

  安全隐患治理月报制度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制的落实,对隐患月报做以下规定:

  一、安全隐患月报数量规定

  1、各探矿班组每月25项;

  2、露天探矿(班组)、各承包地下(井下)探矿,每月20项; 3、各运输车队每月15项。

  二、安全隐患上报时间

  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每月22日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报通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队安全环保部。

  三、考核规定

  1、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未完成月报规定隐患数量的`,每少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100元。

  2、每迟报一日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各罚款50元,当月不报隐患的按月报规定隐患的数量,每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100元。

  3、队安全检查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复查或逾期不改的隐患,每一项对隐患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500元;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4、队或政府安全监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检查过程中,隐患低于考核分数,因不合格而连带队被考核罚款的,按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隐患数量分担罚款金额,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交纳。

  四、此规定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2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制度

  1、各公司、部室要严格控制职工私有电动车在单位充电特殊情况需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充电。

  2、充电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充电前应清除周边的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楼梯口、疏散通道、门厅以及经营和储存场所充电。

  3、充电人数三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独立的充电间,由专人负责监管,充电间应有专业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安装自动断电和漏电保护设施。

  4、充电器及线路要选择正规厂家的配套产品,禁止使用三无和杂牌产品。充电器与电池要匹配,混用容易出现事故。

  5、电源线和插座数量要匹配。禁止一线多座、乱接乱拉、超长飞线、快速路充等方法充电。

  6、充电中要随时检查线路、电池、充电器有无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查找和消除隐患。

  7、禁止超长时间充电,一般前三次充电为8-12小时,以后为6-8小时,过度超长时间充电会使设施发热、易损坏设施、易发生火灾。

  8、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定期送维修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9、禁止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充电,防止设施温度过高和线路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

  10、充电中的电池应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情况,保证安全充电。

  11、充电间或单独充电的周边应配备消防器材。

  二、手机充电制度

  1、手机充电前首先要检查电源插座安装是否牢固,与充电器连接是否匹配。

  2、禁止在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仓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充电。

  3、禁止将手机放在易燃、可燃高温物体上充电。

  4、充电时充电器和手机禁止覆盖并随时查看有无异味和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

  5、选择与手机配套的.充电器和数据线,禁止乱用劣质的充电器和数据线。

  6、禁止在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下充电。

  7、充电时手机位置应不能离开主人的视线,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8、充电中的手机要与人、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9、禁止用湿手湿布擦拭充电中的手机和充电器。

  10、禁止在手机充电时边充边玩、边充边接、边充边聊,防止触电或爆炸伤人。

  11、禁止充电后将充电器和数据线长期插在电源线上,防止漏电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12、禁止超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没有过热保护和自动断电功能的劣质充电器和数据线。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四个小时。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3

  为了避免充电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电机安装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电工进行,非电气人员禁止操作安装。

  二、充电时必须有专门的屋(室),室内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保持通风良好。

  三、充电时先把蓄电池盖打开,气水畅通充电。电流不宜过大,蓄电池温度不宜过高,确保正常安全充电。

  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阴极板会不断析出氢气,阳极板会不断析出氧气。氢气易燃,氧气助燃,一旦有明火出现,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在充电过程中要绝对禁止一切明火。

  五、蓄电池充足电后,应先关闭电源(或充电机),然后取下卡子,避免出现明火,引起蓄电池爆裂伤人。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4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制度

  1、各公司、部室要严格控制职工私有电动车在单位充电特殊情况需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充电。

  2、充电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充电前应清除周边的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楼梯口、疏散通道、门厅以及经营和储存场所充电。

  3、充电人数三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独立的充电间,由专人负责监管,充电间应有专业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安装自动断电和漏电保护设施。

  4、充电器及线路要选择正规厂家的配套产品,禁止使用三无和杂牌产品。充电器与电池要匹配,混用容易出现事故。

  5、电源线和插座数量要匹配。禁止一线多座、乱接乱拉、超长飞线、快速路充等方法充电。

  6、充电中要随时检查线路、电池、充电器有无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查找和消除隐患。

  7、禁止超长时间充电,一般前三次充电为8-12小时,以后为6-8小时,过度超长时间充电会使设施发热、易损坏设施、易发生火灾。

  8、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定期送维修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9、禁止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充电,防止设施温度过高和线路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

  10、充电中的电池应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情况,保证安全充电。

  11、充电间或单独充电的周边应配备消防器材。

  二、手机充电制度

  1、手机充电前首先要检查电源插座安装是否牢固,与充电器连接是否匹配。

  2、禁止在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仓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充电。

  3、禁止将手机放在易燃、可燃高温物体上充电。

  4、充电时充电器和手机禁止覆盖并随时查看有无异味和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

  5、选择与手机配套的.充电器和数据线,禁止乱用劣质的充电器和数据线。

  6、禁止在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下充电。

  7、充电时手机位置应不能离开主人的视线,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8、充电中的手机要与人、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9、禁止用湿手湿布擦拭充电中的手机和充电器。

  10、禁止在手机充电时边充边玩、边充边接、边充边聊,防止触电或爆炸伤人。

  11、禁止充电后将充电器和数据线长期插在电源线上,防止漏电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12、禁止超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没有过热保护和自动断电功能的劣质充电器和数据线。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四个小时。

  三、对讲机的充电要求参照手机充电要求执行。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5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规范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进入校区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园区、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商场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

  二、校区内所有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充电。

  即日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规范停放与充电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及时制止并对违规电动车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广大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整洁、安全的校园环境迎接学校十五周年校庆。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6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11)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12)充电在程中电池会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及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13)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14)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5)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16)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 (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17)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18)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9)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20)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7

  1、车辆在充电站换电人员引导下停放至换电指定车位,司机拉起手刹停稳;

  2、换电人员待车辆停稳后,打开电池仓阀门,再将充电枪正确插入充电口,充电完毕需填写车辆《充电记录表》;完成后关断钥匙及高压;

  3、充电完毕后,检查车辆电池框锁是否锁到位,电池舱门是否锁紧;检查车辆信息,确保车辆状态正常;

  4、充电完毕后,将枪插入底座中并将电缆线放置于挂钩上。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8

  1.0目的

  加强充电房安全管理,确保充电机正常、安全运作,保障安全生产。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充电房的'安全管理。

  3.0内容

  3.1充电房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设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2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3.3充电房内严禁烟火,室内必须应备有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其他种类灭火器。

  3.4充电室内应备有适量的碳酸钠溶液,用于擦洗蓄电池外壳及接触酸液时及时冲洗皮肤。

  3.5充电机应与其它设备有适当的间距。

  3.6充电机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乱动。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9

  目的

  为保证充电区用电安全,解决用电隐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此安全制度

  管理细则

  1、充电区必须独立,与其他区域隔离3米以上,区域内保持干燥,不得出现积水

  2、禁止抽烟,无明火设备,需有通风口,不可完全密封,区域需有24小时应急灯,出口张贴安全出口标识

  3、需远离加油站、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域

  4、充电需有漏电保护设备(空开)

  5、区域内电瓶码放整齐,不得堆放,不接触地面,禁止存放充电相关以外物品

  6、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插座多座多连接充电现象,插座必须符合国家3c认证

  7、充电员工在充电前需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已充满电需拔掉电源器

  8、要求充电区每五平米配备一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备安全标示(灭火器存放处)

  9、电线及电瓶充电线路无裸露,无老化,通电设备(含电线)离地10公分以上

  10、充电区域如为电瓶独立充电,不得整车进入

  11、区域内有安全日检表,张贴于墙面,需有检查人及检查日期,按月装订,保存24个月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10

  1、充电工负责煤矿矿灯电瓶充电工作,在矿长、技安员(管厢)的领导下工作。

  2、充电前必须对职工所用电瓶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对每天的充电情况登记入册。

  3、充电前发现有失爆、损坏现象应及时告诉本人,修理完好才予以上充电架充电,避免影响充电质量。

  4、充电时必须检查变压器输入的电源是否符合充电电压,充电架连接是否坚固,充电插头是否稳固,待各部位检查完后,才能将矿灯挂上充电架。

  5、必须坚持上班制度,保证职工随时能调换电瓶。

  6、当天职工领用电瓶后,应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完全清理检查保养,做好下班充电准备。

  7、对充电用硫酸应妥为保管,对稀释硫酸应符合浓度,确保瓶的使用寿命。

  8、必须对充电设备严加爱护,保证每个职工电瓶都能充上电,随时注意安全。

  9、必须对厂方的备用电瓶认真保管、保养,做好出租、出借登记。

  10、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1、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的工资。

充电管理制度通用11

  为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办公室负责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和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8:00至17:3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负责人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总务处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充电,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处理。

  十一、如因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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