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4 17:43: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1

  人事制度

  为规范公司人事作业,提高员工管理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对于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公司可聘用临时员工,其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试用和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招聘与录用

  公司餐厅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以公司名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招聘。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餐厅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餐厅办理试用手续。试岗期为两天,此期间为双向选择;员工可对就职岗位进行初步了解,确认自己能否适应环境及工作内容,公司亦可对员工能否胜任此岗位做出初步评断。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工资为该岗位正式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员工录用前应到餐厅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公司免费为一线人员提供工服、住宿及三餐,由餐厅经理进行统一安排。

  根据岗位的不同,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餐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有效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它必要的证件。不得录用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以及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对于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与其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后应立即前往所分配的区域或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推诿。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通告和公告。

  第十三条:员工应该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敷衍塞责。

  2.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或职务相关的业务,也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假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宿舍及餐厅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一线服务人员必须遵守《行为规范》。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店内排班倒班制度。

  第四章考勤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点名签到制,负责人为餐厅经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记录表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店面营业时间为早9:00-晚22:30,各岗位具体工作时间请见排班表。

  签到说明:

  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及点名考勤制,由餐厅经理或助理实施监督,严禁代打卡。如发现一次代打卡行为,违者罚款50元。被代者按旷工一日处理,如发现两次,双方均按解聘处理。

  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或请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转正期顺延相应天数。

  工资将直接与考勤挂钩,考勤以达到次数及时间、离岗打卡记录为准,任何私事或漏岗等将不再做为说明理由,考勤结算后将不再与个人核实确认。

  第十五条: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早退,罚10元;10—30分钟视为脱岗,罚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第十六条:旷工

  旷工1日者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月累计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外,视为自动离职,员工需回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请假

  事假无工资。

  规定员工请假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各种假期的申请方式和审批程序。其中,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而婚假、丧假等则有具体的天数和条件限制。此外,员工辞职的申请也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内辞职等情况的处理。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3

  一、员工入职必须先填写个人档案,通过人事部作入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作试用通知,由部门经理调配工作,安排上岗。

  三、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统一职业培训。

  四、员工经统一培训后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作统一考核。

  五、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内不可以提出请辞。

  六、考核通过后根据薪酬制度进行调整。

  七、员工请辞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经理级以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离职。

  八、员工正式离职后,须递交所有配备用品方可申请领回工衣押金及证件。员工自动离职不予以退回工资以及工衣押金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餐饮管理制度03-30

餐饮的管理制度06-05

餐饮管理制度06-19

餐饮的管理制度06-17

餐饮管理制度06-17

餐饮管理制度04-03

人事的管理制度05-26

酒店餐饮管理制度02-28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