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1:53: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考勤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选)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1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考勤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区教体局“三大机制”资料汇编》,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教职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所有请假都包含法定节假日。不超过1天由年级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报中心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对不履行请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两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因公负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学校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报中心学校审批后,工资全额计发。

  (6)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员对待。病假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岗位聘用中不参加高一层级岗位的竞聘,不参加各级各类的评先、表彰和奖励活动。

  三、请事假有关待遇

  月累计未超过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计7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四、旷工、考勤待遇

  (1)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2)办公考勤:

  时间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计未考勤次数,不在同一半天累计12次以内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签到签走视为旷工半天,旷一节课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未考勤从第13次开始,每次扣0.2分。

  (3)开会考勤:凡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旷会一次扣0.2分。

  (4)当月全勤奖0.5分。

  五、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适时调整。

考勤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情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A、符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

  原则上不接受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情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全勤奖励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积极落实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考勤管理制度6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地管理考勤,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更加有据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考勤管理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集团员工(总部办公)。

  二、调整内容

  1、考勤工具:原门禁指纹考勤功能停用,调整以“钉钉考勤机”为主、“手机钉钉”为辅进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钉钉考勤机”置于前台处,上下班可往前台打卡。

  3、考勤流程:自启用“钉钉考勤机”起,原OA进行各类考勤审批(请假、外出、加班、补卡),调整为“手机钉钉”填报考勤审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规则保持不变,继续沿用。

  三、考勤管理规定

  1、打卡:在总部办公人员使用“钉钉考勤机”打卡,外出人员使用“手机钉钉”打卡。

  考勤机打卡:直接打

  手机打卡:“钉钉”-“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签到: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分公司、访客、培训等),须签到。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

  (1)微调地点位置,点击“签到”;

  (2)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3)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时间离开总部,每到达一处目的地,需“签到”一次

  3、考勤审批

  1)外出:员工因公离开总部,出外办事

  “钉钉”-“工作”-“审批”-“外出”,填报外出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外出必须先审批,否则考勤异常视为无效)。

  2)加班:员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

  “钉钉”-“工作”-“审批”-“加班”,填报加班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临时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写加班审批单,但用值夜班以调休时需写请假单,以说明情况。

  3)请假:员工各类请假或调休、换班等事项。

  “钉钉”-“工作”-“审批”-“请假”,填报请假类型、开始(结束)时间、天数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请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销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时间进行“签到”,并在备注栏填写“销假”,以示出勤情况。

  4、缺卡补卡:员工因个人疏忽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

  “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查看自己考勤统计,填报缺卡事由并说明。

  注:非外出人员唯一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指纹打卡。其余情形考勤无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我的”

  2)管理者查看团队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团队”

  四、其他

  1、试行本规定期间,如发现问题或漏洞,请与行政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试行。

  实施指引

  1、正常在总部上下班

  直接在考勤机打卡即可

  2、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机打卡,在钉钉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钉钉“考勤打卡”。

  3、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机打卡,外出前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考勤机“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写外出单,上下班时间在分公司内进行钉钉“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训/访客/采购等

  提前写外出单,规定时间前到达目的地并钉钉“考勤打卡”。

  注:如规定时间为上下班区间,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视实际情况而定。

考勤管理制度7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考勤管理制度8

  一、时间安排

  有效识别时间:上午: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13:00-17:10

  二、相关规定

  1、考勤次数安排:一日两次签到、两次签退;上班铃响前30分钟开始签到,放学铃响后开始签退,10分钟内签退完毕。

  2、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签退者为有效考勤,其他时间段签到、签退无效。

  3、晚于上班时间10分钟内签到视为迟到。

  4、上班时间因故外出者需有书面请假条,无假条且未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签退者视为旷工。

  三、使用注意事项

  1、由于考勤机签到速度有限,请大家上班提前几分钟签到。

  2、如遇特殊情况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时,改用其他方式签到、签退。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筹备期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08:00―11:30为工作时间

  中午11:30―13:30为午休时间

  下午13:30―17:00为工作时间

  第三条 休息规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楼层经理将轮休排班表上报到人事商管处,如因筹备期工作需要无法休息,人事商管处会另行通知。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处进行签到,如不签到按迟到、早退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应提前通知主管领导,并上报人事商管处。

  第五条 员工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的为早退;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准假而不到岗的为旷工,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一次迟到达30分钟(含)以内的',每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旷工无工资,旷工达三天,按开除处理。

  第六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主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1次。

考勤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20xx]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迟到与早退: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除请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迟到免责机会,从第二次起,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严重迟到,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当月连续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迟到,按事情通知属实者,不以迟到论。

  旷工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

  ③旷工1天扣两天日工资,旷工0.5天扣1天日工资。

  ④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严重违纪记为无责自动离职,无责自动离职无需结算当月工资。

  ⑤旷工不足半天按0.5天,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计算

  3、各类假期规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国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视为事假,需向人资部申请,1天假期由人资部批复,2天及以上需向总经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向人员部报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若遇紧急或突发状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以电话申请,不得出现无故不来,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③事假时间计算为: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2请假制度补充

  ①当月请假天数超过3天以上,当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个月为单位自行负责个月,以此类推

  ③对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④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⑤病假同事假处理

  4、离职

  (1)正式员工主动离职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资部填写《离职申请表》,最后工作日与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写《离职交接表》,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离职。

  (2)已批准辞职者辞职期间不得请假超过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请假超过2天,离职之日重新计算;

  (3)离职期间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言论,不可传播负能量,不可怂恿顾客去他处消费。如发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并根据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离职需将客户资料、公司手机上交;余留客户处理完毕方可离职:

  5、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条件: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因为生病(需省级以上医院证明应离岗调岗)、生育,向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停薪留职期限:停薪留职最长以一年为限;

  (3)停薪留职相关规定:

  1)停薪留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且请假期间工龄不予计算,只保留原有工龄及职务:

  2)员工在停薪留职期,办理满后须及时到公司人事部报到,办理相关复职手续;

  3)办理手续时需持事由证明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

  4)如停薪留职员工在一年内不能及时到岗,必须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且超出假期半个月按1个月扣工龄,1个月按两个月扣工龄,以此类推,超过半年无工龄。

  5)停薪留职员工如一年内不能正常回岗,最长延假时间为5个月,其续假半年后工龄无保留。

  6、离职人员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被公司予以开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请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离职前职位降一级安排新岗位,工龄扣除未在职时间后计算,办理重新入职手续;

  3)自动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员工岗位安排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7、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

  ①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严重者;

  ②侵占公司财物,私留客户资料,证据确凿;

  ③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如顾客资料、信息,公司的资料等:

  ④损害公司名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⑤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相关制度严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执行者;

  ⑥故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⑦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属非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将不在录用

  ⑧已批辞职员工或未批辞职员工,损坏公私利益(影响员工、顾客、资料外泄)都将给予无薪辞退。

  8、其他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9、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特别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7:00-11:30 指纹打卡时间:早上7:00

  下午14:00-18:30 下午18:30

  备注:(如中午、夜间遇有混凝土浇筑等加班的应随施工班组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休息中栋号长记录)

  二、员工上下班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点名制员工以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为准,由专人做好记录指纹,刷卡制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刷卡,上下班时间以指纹刷卡时间为准。

  三、员工上班时间未准时到位(迟到)或未按下班时间离开(早退),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如遇急事需请假,必须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五、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积6天予以除名。

  六、员工每月休息不超过2天,如超过按旷工处理,休息时段应提前说明,且主管人员应避开重要环节时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况除外)

  七、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电脑、手机,在施工现场工作应起到监管、指挥施工班组人员正常施工运作的作用,发现施工现场各施工段作业有不正常的情况,能处理安排就绪的.应着手安排,遇有自身无法处理解决的应遂级上报情况。

  八、员工进场后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九、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十、所有员工都应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栋号放样上班时间由栋号长安排,管理人员服从安排。

  十二、上班指纹考勤制度于20xx年5月8日实行。

  十三、施工电梯开机人员上班时间:夏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8:30

考勤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公司执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考勤时间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后。特殊岗位工作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不应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审核,并于每月5号将考勤纪录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于财务部。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组织员工活动,须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应遵守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假期时,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员工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虚作假,修改记录。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元,通报批评的处理。

  6、鉴于存在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许员工3次5分钟内的迟到,但对于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按罚款20元/次处理,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1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

  7、每位员工每月允许有4个小时的带薪事假,2天的无薪病、事假,如员工连续旷工3日无情况说明的,公司将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扣发当月工资。

  8、一般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下,可填写请假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交办公室行政专员备案。事假超过2天的,需应经企管总监审批。事假获准后,员工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通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写假单,补办正式的请假手续。

  10、事假、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与奖金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在1个月之内,事、病假超过5天者,将不能参与当月奖金的分配。一年之内,事假累积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40天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年终奖金的分配。(具体惩罚参照休假制度规定)

  11、凡考勤记录不正规、不完全者,皆属于个人责任,一律视为缺勤旷工,处以罚款50元/次,通报批评的处分。累积3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12、因工作需要,员工外出办公时,须事前报请部门负责人,禀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领导同意后,到企业管理部填写外出登记单,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外出不能回岗者,需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企业管理部记录备案。

  13、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罚款50元/次,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开除处分。

  14、员工加班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企业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加班处理。无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则视为无效。

  15、对于疏于管理部门员工,以致员工多次(3次以上)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空岗、漏报、谎报等不良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公司将追究其连带责任,给予扣发当月50%工资,警告处分一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考勤处罚

  二、公司办公室是员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职工考勤的检查、监督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管理。

  二、本考勤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员工(含试用期期人员)。

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工作时间

  (1)集团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

  (2)管理人员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00--17:30

  (夏季)14:30--18:00

  (3)生产、经营一线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时间。

  第二条考勤打卡(签到)制度

  1、未使用考勤机打卡的,采用签到本签到,部门填写考勤表。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00以前,下午下班17:30以后打卡,没有条件的`应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集团总裁、副总裁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可不按规的定的工作时间打卡,实行以工作和任务目标为中心的弹性工作时间制,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每月打卡的次数不能少于公司规定应出勤天数。

  2、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5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5分钟内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未打卡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为旷工。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6次按旷工1天处理。连续旷工5天或年度累计旷工15天,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3、员工考勤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包括代签到或签退),如发现替代行为,被替代人按旷工1天处理,替代人扣发20元/次。

  4、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 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请假手续办理

  (一) 要求

  1. 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 法定节假日

  1. 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2.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 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 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 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 住院治疗:

  (1) 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

  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 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 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 医疗期: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 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 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 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 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 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 工伤医疗期薪资:

  (1) 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 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 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 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 相关规定:

  (1) 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 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 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 婚丧假

  1.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 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 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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