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材料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秩序,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材料设备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与成本的管道、水泵、水表、水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其它材料设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所有由国家补助资金建设或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都要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材料设备采购原则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相对合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采购程序规范。
第三章材料设备经销单位管理
第七条
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经销的厂商实行信用备案制度。
第八条
省水利厅根据厂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评审,对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用度高、服务质量好的厂商发放信用证书。材料设备质量投保的优先发放,同时对信用证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厂商办理信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6、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农村供水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材料设备厂商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商业活动,必须附带信用证书样本。凡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经销活动。
第十一条
信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有违规操作行为的厂商将取消其信用资格。未持有经年检的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厂商,要记入其不良纪录并按规定予以清出;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擅自使用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要严肃查处,通报全省,如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信用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材料设备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单项工程设计,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根据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做出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
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符合《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水政发[20xx]39号)招投标规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在获得省水利厅发放的信用证书的厂商范围内进行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七条
较小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其它单村提、引、蓄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召开供需见面会择优选定;或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要通过详细的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十八条
确定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供货方式及时间、产品的规格、价格及数量、质量、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性能以及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
第十九条
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条
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第五章材料设备采购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工作。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活动都要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派人参与监督;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都要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人员的监管。任何与材料设备采购有关的人员,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或参加带有娱乐性质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2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3
1、通防区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必须建立档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设备、器材的领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无正当手续,不得乱发。
3、材料、设备、器材损坏必须按时上报,属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超过使用年限的及时回收、更换。无故不上交的.按等价进行处罚。
5、鼓励职工积极修旧利废,对表现好的同志,区给予奖励。
6、对易损物件,实行以旧换新。
7、对出矿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8、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偷盗现象。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自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如实反映材料采购、调拨、使用情况,减少流通费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量,建设项目中大宗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大型供应商,通过本办法进行调拨、保管、使用。
一、材料计划:
采购部根据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审批准的材料计划,于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部复核,总经理审定。材料员按当月采购计划,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供货合同。
二、验收程序:
根据供货合同供货商送货入库(或直送工地),监理、施工、采购部、工程部、供应商五方联合验收,监理单位对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检查,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在材料验收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开出收料单一式四份,采购部二份(其中提交财务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供货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发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三、建立台账:
采购部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并按照材料验收单和收料单,建立材料(设备)采供台帐。
四、手续上报:
材料员在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施工单位收料单一份报至财务部。
五、五方对账:
采购部应于每月20日前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账,做到帐实相符。采购部应采每月20日前与供货商核对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5
送大型设备材料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⒈运送超重(3吨以上)、超高(1.4m以上)、超长(2m以上)、超宽(1.1m以上)设备材料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运送长度大于5m的长料时,必须使用转盘车。用平盘车、花车和转盘车运送材料和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或多股(3股及以上)绳批子捆绑牢固。斜巷提升时必须使用专用多环链或专用绳套等斜巷连接器。禁止将专用车辆作为正常提升用车。
⒉运送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或材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运送前首先要对运输沿线巷道的安全间隙、高度、支护情况、轨道线路、曲线半径、绞车、信号、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运送。
采用架线电机车运送综采设备时,牵引车数不得超过3辆。
运送综采支架的车辆轴距不得小于0.9 m 。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作到有计划地更新购置,正确地使用与维护,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满足检验、试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保管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保管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保管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由材料保管员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6、以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
7、材料保管员要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和帐、物、卡齐全,并帐、物、卡应三相符。
8、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的地方,记号应注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9、采购人员应对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供应。
10、现场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净”,即“三清”:现场物资管理及负责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时结清,原始记录应记全、记准、分得清;“四净”:施工现场好,水泥袋、散装水泥收净,元丁、螺丝、铅丝及工具材料拾净,工地三场(钢筋场、木工场、拌和场)散放的钢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齐,打扫干净。
11、工地仓库可以建立义务回收废料组织,回收的废料若无转移价值,可就地折价处理。
1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将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库,对工棚、水电线路等应有计划的拆除、分类,妥善存放,做到帐清、场地清。
13、公司质量管理处对所属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管理好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
1.1为了加强设备材料的出入库管理,规范出入库管理程序,保证设备材料的出入库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办理。
1.2保证入库设备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达到协议要求。
1.3确保设备材料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释义
2.1入库:是指设备(材料)验收后依据协议、发票和验收单办理入库单的过程。
2.2出库:是指仓库将设备材料发给领用单位的过程。
3.管理要求
3.1设备材料出入库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
3.1.1设备物资组职责
负责对设备(材料)的入库、出库工作进行审核与管理。
3.1.2代保管单位职责
负责设备(材料)入库、出库的实施。
3.1.3三期办职责
负责对设备(材料)出库进行审核与监控。
3.2入库程序
3.2.1入库单是根据协议、验收记录或发票所做的设备材料正式入库管理的原始记录,物资代保管单位凭供货厂家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及验收记录,方可办理设备材料入库手续,并分别填写《设备入库单》(附件一),《材料入库单》(附件二),一式四联且连续编号。
3.2.2到货设备材料须经联合验收确认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2.3办理入库单必须依据联合检验人员签字的设备材料验收合格的有关文件、协议及供货厂商的商务发票或有关凭证,核实产品和资料的数量、质量等无误后,办理入库单。
3.2.4办理入库手续时,代保管单位应按照入库单上的科目认真填写,要求准确无误(发票、协议、入库单应一致,一个产品只能用一个名称),并核对无误后负责人签字。
3.2.5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及时将已办理入库手续的设备材料有关信息录入pmis系统。
3.2.6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建立设备材料明细台帐,明细台帐应考虑统计报表的`要求。设备明细台帐格式见附件三,材料明细台帐格式见附件四。
3.2.7对未办理入库手续的设备材料,物资代保管单位要做好实物到货记录,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3.3出库程序
3.3.1出库单是设备材料发出的原始记录。施工承包商凭安装图和设备材料清册提报领用设备材料计划,填写《设备出库单》(附件五),《材料出库单》(附件六),一式四联且连续编号,签字批准后到仓库领用。
3.3.2根据现场实际安装需要,施工承包商如需挪用其他标段的设备材料,须经领用单位总工及以上领导签字和建设单位总工及以上领导批准。物资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商出具的经相关领导批准的设备、材料挪用计划单填写相应的设备、材料出库单办理出库。挪用计划表详见附件七和附件八。
3.3.3设备安装需用专用工具,施工承包商可办理借用手续。施工承包商在借用专用工具时填写《专用工具借用申请单》(见附件九),办理签字手续后,到青岛公司仓库借用。借用时要明确归还日期,设备安装完毕应及时归还,若有损坏,经三期办专工、主任认可后,办理确认手续,填写《专用工具损坏记录单》(见附件十)。对专用工具的领用建立领用台帐(附件十一)。因使用不当损坏或保管不善丢失,应由施工承包商照价赔偿。
3.3.4随机备品的领用,须由施工承包商提出申请(领用手续见附件十二),经三期办确认原件已损坏,青岛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仓库办理交旧领新的手续。
3.3.5建立明细台帐:仓库管理人员依据“设备(材料)出库单”建立明细台帐,将出库单上的记录登记到台帐上。
3.3.6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代保管单位向设备物资组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3.3.7工程竣工后,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设备物资组共同盘点移交设备物资组管理。
3.4退库程序
3.4.1退库申请批准后,施工承包商按规定程序到物资代保管单位办理退库手续,同时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填写《设备退库单》(附件十三),《材料退库单》(附件十四),施工承包商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3.4.1退库后,物资代保管单位要按原值入帐,如属于已使用或损坏的物资,则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技术、商务人员鉴定后,按实际值入帐。
4.附则
4.1本管理程序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4.2本管理程序的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8
一、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大宗材料的采购
大宗材料的采购,就是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这类材料需整批购入,以便施工项目的展开。
这类材料的采购流程为:
(1)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程预算人员根据图纸编制《材料预算书》。
(2)《材料预算书》编制完成后送交技术总负责人复审,复审过程中应及时跟技术人员联系,并解决相应问题。
(3)《材料预算书》复审通过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将终稿下发材料采购员正式联系采购事宜。
(4)大宗材料的采购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遵循“货比三家,就近采购”的原则,并将招标情况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询价结果比质比价决定供货厂家。
(5)供货厂家确认后,由采购员依据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应有:材料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运输方式和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和税金承担情况等所必需事项。
2.小批量材料及工具采购
小批量材料及工具的采购,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消耗品,仪器配件,工具及劳保用品,如卷尺、火焊工具、砂轮片、角磨机等。
在此材料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1)施工小组组长根据施工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及工具进行盘查,将所需材料、设备等编制《材料、工具需用清单》,上报该项目的施工或生产主管经理。
(2)主管经理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对各项材料、工具等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签字确认,交予材料采购员。
(3)采购员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协调库管员对清单所列材料进行划分,对库存已有的材料,直接下发给施工小组,超出库存部分或库存没有的,及时予以采购并交付施工小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同时规定:
(1)对于劳保及常用的消耗品(如砂轮片、胶布、角磨片、石笔等),应有一定的采购循环周期,每次采购前,由采购员出具采购清单,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采购。
(2)采购员不得采购未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材料采购清单》中所列材料。
(3)采购员有权对施工项目所提材料计划提出复核,并上报相应主管,超量时可酌情采购发放。
(4)小批量材料及设备采购,采购员应就近选择固定的几家供货商,便于经费结算和准时到货。
3.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
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或因预算失误造成材料、设备缺量时后补预算计划的采购。
这类材料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下料员或施工负责人将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项目经理,并协同项目经理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查,确需采购的增加部分制定《材料预算补充书》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主管领导根据施工情况复核后签字下发材料采购员,采购员根据《材料预算补充书》组织采购事宜。采购过程同大宗材料的采购。
二、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1.材料验收
(1)所进材料要有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原件,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有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标准牌号及规格、批号、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标志,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志。
(2)受压元件用材料如锅炉钢板、钢管和焊接材料应有齐全的原始质量证明书,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
(3)材料的表面质量必须符合此相关材料标准规定。
(4)材料验收后,材料员要及时对材料进行分类和标注,钢材和其它金属材料分类遵照种类、型号、材质、规格有序摆放,并悬挂标识或加注标记,同时登记造册,说明其预算使用去处。
2.材料复检
(1)对入厂的钢材,焊材等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要达到相应标准所列要求,复检合格方可下发使用。
(2)对复检结果登记造册以便查验。
3.材料保管
(1)材料库所保管的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或复检报告、登帐建卡。
(2)经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员要及时做好标记。
(3)合格、待验或不合格的材料,应分区堆放并应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识。
4.材料领取和发放
各施工单位材料领取时,须在材料员处填写领料单,大宗材料发放按照到货后便交付施工项目部的原则,由施工方统一管理协调材料的使用,但施工方必须出具材料具体用途及用量,由材料员监督和登记,并对照技术人员所提材料计划,酌量发放,小批量材料、工具、设备及消耗品领取时需在库管员处登记材料领取情况。
材料发放原则及材料员的职责:
(1)施工部门、班组或任何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材料员出具领料单据的材料,否则视其消耗材料情况予以处罚。
(2)施工部门、班组和个人须按照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不当操作或故意损毁的,一经发现,按损毁材料的双倍价值予以处罚。
(3)材料员和库管员应适当限制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发放,不能无节制发放,以免造成工人的滥借滥用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浪费严重的,发现一次,罚款五十。
(4)库管员应对工具和设备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及时盘点库存,并将信息反馈给材料员,材料员适时了解工具设备使用情况,以便对必需消耗品及时补充库存。
(5)材料员需定时对施工区内材料剩余情况进行盘点,并对照预算情况及时与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从而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及材料使用情况,协调技术员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尽量达到少浪费、低损耗,使材料与施工进度在预算中的比例相符。
(6)材料员需定时与施工人员对下料情况进行核实,做到对材料的用途都心中有数,并监督施工人员的材料使用情况,杜绝材料的乱拿乱用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按损耗情况相应处罚。
(7)材料员在发放材料时,需协同技术负责人员对材料下料情况进行比照,根据所领材料尺寸,技术人员应尽量使用电子排版放料,以求材料的最大使用额度,控制边角料的尺寸及重量,减少废料的产生。
(8)每次需要下料施工前,施工员需提前对材料使用情况告知材料员,材料员依据进货批次,规格及库存情况整理出单据,对于已到材料或有库存的,通知施工员,施工员按施工进度及规定程序进行领料下料。对于尚未到货的,材料员需提前拟定到货期限及数量,施工员按照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施工及下料步骤,防止出现无料可下的请况。
(9)技术人员必须将明确的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交与材料员留档,材料员依其使用计划采购和发放材料,不得超量或缺量发放,防止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施工进度。
(10)材料员需建立《材料进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材料发放记录》,定时对现场材料使用情况作出记录,比照图纸及具体零部件规格及预计耗材量对施工下料情况作出记录,监督下料过程,杜绝超量使用现象,控制材料使用额度,对材料的使用进行统筹管理,保障计划内的材料物尽所用,工程顺利进行。
(11)工程完毕,材料员须依据《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与实际的《材料到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和《材料发放记录》建立《工程材料交付对比》,对每一项工程的材料使用情况统筹归纳,并对两算对比情况作出具体归纳和分析,对超量的部分必须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以便查验。
5.材料入库及库管员的职责
(1)材料,设备,及工具入库时,库管员要对入库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盘查,确保物品够数且完好,对于不合格材料或归还的不完好设备、工具,应拒绝入库,列明清单上报经理后确定处理方案。
(2)材料设备入库后,须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管理。保障库内整洁,有序,并利于材料搬运。
(3)设备、工具归还应及时,库管员对工人借用情况定期盘点,丢失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4)材料、设备外调使用完好,入库时应交库管员验收,否则按未归还处理。
(5)辞退或外调人员应在离开前将安全帽等劳保物品交还入库,库管员做出相应记录,未交还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6)库管员应对库房所存材料、工机具登记建册,对借用及领取情况分别建立《工机具借用台账》、《材料领用台帐》、《消耗品入库及发放台账》(如焊材,砂轮片等)、《劳保入库及发放台账》,对损坏及报废工机具建立《工机具报废清单》,定期上报经理签字后做出相应处理。
(7)库管员需根据《工机具借用台帐》定时对工机具的借用情况进行盘点,借用时间过长的,及时进行催讨,损毁或丢失的作出登记,辞退及外调人员的工具使用情况需结算清楚。
(8)库管员有权监督材料及工机具的使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应拒绝发放。
6.材料代用
当所用原材料的牌号、规格与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不符合时,应办理“材料代用申请单”,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代用。锅炉受压元件材料以小代大的代用还需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和审批。
7.设备管理和维护及相应职责
(1)熟悉各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维护和保养方面的知识。
(2)掌握生产动态,做好设备调配工作,对机械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和使用安全。
(3)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废机械设备的技术鉴定、审查。
(4)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建立《设备保养记录》。
(5)大型设备如机床,焊机等需悬挂标牌,注明设备情况及保养负责人,尽量做到设备专人专责。
(6)编制相应的管理目录,包括财产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精度、检验日期、使用单位等项目。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仓库库存材料(设备)的领用发放管理,确保材料(设备)发放秩序和授权审批流程的执行,特制定仓库库存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领料申请
1.领料人持领用单位开具的“车间领料申请单”,至物资仓库领取。
2.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车间领料申请单”,将票号输入造船决策支持系统,自动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责任公司领料单“,进系统验证可用后发放。
二、仓库发放
1.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凭证核对无误后限额发料,发出的.数量要准确,不得超出凭证的数量。
2.按发放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详细核对,清点后交给领料人员防止差错。
3.属(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的出库物资,在发料前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到现场检查,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放。
4.属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物资,发放时按规定要求:
A 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
B 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情况等文件。 C 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在发料前通知检查员(必要时通知船东)到现场检查,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发放。
5.生产急需代用物资发放,限额器材发放都要履行手续,进口设备动用拆套必须经主管计划员签字后,方可发料。
6.物资发出后及时销账,填单登帐注销,一般当日内结账,账目不得任意涂改。
7.仓库内所有物资,禁止以白条抵库。
8.数量不确定产品的发放规定如下:
领用人要求数量(个)与仓库存放成套物资数量(套)领用不匹配时,
原材料、配套产品根据设计部下发的托盘表,严格按照托盘表数量发放,每次记好段号,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批(套)物资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机电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发放,要求主体或附件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套物资(主体)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
9.物资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发放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出账,确保账物相符。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公司自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如实反映材料采购、调拨、使用情况,减少流通费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量,建设项目中大宗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大型供应商,通过本办法进行调拨、保管、使用。
一、材料计划:采购部根据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审批准的材料计划,于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部复核,总经理审定。材料员按当月采购计划,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供货合同。
二、验收程序:根据供货合同供货商送货入库(或直送工地),监理、施工、采购部、工程部、供应商五方联合验收,监理单位对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检查,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在材料验收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开出收料单一式四份,采购部二份(其中提交财务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供货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发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三、建立台账;采购部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并按照材料验收单和收料单,建立材料(设备)采供台帐。
四、手续上报:材料员在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施工单位收料单一份报至财务部。
五、五方对账:采购部应于每月20日前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账,做到帐实相符。采购部应每月20日前与供货商核对材料(设备)采供台帐,并每月与财务部对账,做到帐帐相符。
六、退库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部应在1个月内通知材料供应单位,将应调拨未调拨的'材料及退库的材料手续办理完毕,在工程财务决算后出现的未办调拨手续的材料,全部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七、自购材料入库程序:材料员开具材料入库单→采购部经理审核→材料统计员登记台账。
八、自购材料出库程序:材料员开具材料出库单(调拨单)→采购部经理审核→施工单位领料人签字→材料统计员登记台帐。
九、报销手续:材料员持已签字的发票附货物入库单→采购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定。严禁非采购部人员报销工程材料款,或严禁无材料出入库手续即进行材料报销手续。
十、库存清点:材料员和材料统计员应按月对仓库库存物资进行清点,每月做出材料盘点表,经采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一式二份,采购部一份,财务部一份。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材料盘点表
项目名称: 年月日
盘点人员: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1
装点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详细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进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选购,必需举行藏匿招标或邀请招标。利用考察综合评比,采纳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相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举行具体地考察了解,挑选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按照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光等作出选购方案,周密布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选购供货方后,应签定具体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光等,根据合同规定,保证准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准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准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准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实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举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2
1、所有材料、设备不能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准确无误的,给予材料管理员300元处罚。
2、材料管理员严格岗位责任制,迟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将给予100元的处罚。
3、材料管理员,负责库房的物资管理工作及材料记帐,负责材料、工具、设备的`以旧换新,无记录台账的,给予材料员300元工分的处罚。
4、所有材料配件必须由区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发放,对发放人情料的责任人,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
5、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物资排放整齐不干净整齐者,罚责任人100元。
6、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外单位人员盗取本单位物资材料的,一经核实,责任人交矿处理,加罚1000元。
7、对出公司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3
1、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4
1.目的
1.1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2.3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三期办职责
4.1.3.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监理单位职责
4.1.4.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4.2.2施工监理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三期办、设备物资组、施工承包商进行验收、核对。
4.2.3三期办、设备物资组、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按照工程要求对施工承包商自购物资进行检验,包括:
4.2.3.1有无短名单报批手续;
4.2.3.2有无中标确认文件;
4.2.3.3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确认单位产品;
4.2.3.4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2.3.5数量是否足够,是否与申报的用途一致;
4.2.3.6相关各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请专门的检验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
4.2.3.7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确认处理意见,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
4.3设备材料接收、开箱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4.3.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提货和卸车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物资组,并取得相关记录(照相等)。
4.3.2在设备材料到货后,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的接收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所属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到货日期、主设备名称、箱件编号、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包装方式、单位、数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设备材料接收记录并及时录入pmis系统。同时填写《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附件1)。在接收过程中设备供货厂家或其代理必须在场并签字确认。
4.3.3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设备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商的要求编制开箱计划,并报设备物资组审核。
4.3.4设备代保管单位原则上要在开箱验收前7天通知供货厂家,同时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组、三期办、档案室、施工承包商准时参加开箱验收(通知单形式由代保管单位自己确定),如各单位及部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又没有提前协调更改验收日期,则视作认可验收结果。
4.3.5供货厂家未能按时派人(或书面委托)到现场参加开箱,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备代保管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供货厂家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3.6设备代保管单位将整个开箱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设备验收情况记录》(附件2),后付《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材料的验收还要填写《材料验收记录》(附件4),各参加开箱单位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以上记录应统一编号后提交设备物资组,代保管单位将收集到的设备材料开箱资料在当天移交档案室,代保管单位将开箱情况及时(3天内)录入pmis系统。
4.3.7设备开箱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等问题,设备代保管单位要填写《设备材料异常单》(附件5),各参与验收的人员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代保管单位汇总后,由监理单位协调形成统一的方案,供货厂家或其它责任单位应及时处理解决设备开箱过程中的缺件、缺陷等问题,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在问题处理后重新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无法确定处理方案及责任,则按《设备材料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8设备代保管单位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各种表单等记录时,各表单的编号要统一,必须具有唯一性。如某种表单有多份补充内容时,可于编号后添加英文字母a、b、c加以区别,验收记录及相应的附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提交设备物资组一份。
4.3.9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开箱设备的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保管规程》的要求,对设备材料进行保管。
4.3.10代保管单位保管的设备材料如因其保管、保养不善而导致设备材料丢失、损坏的,代保管单位应承但全部责任。
4.3.11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代保管单位向设备物资组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4.3.12工程竣工后,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设备物资组共同盘点移交设备物资组管理。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15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侧。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每一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库。井上消防库应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并有轨道与井口运输系统连接;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5、每个消防材料库要备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水龙带、胶管、密闭木板、黄泥、石灰、砖、砂子、锨、编织袋、铁丝、铁钉、风幛、木锯、斧子等,具体规格、数量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3、表4,由矿安全办公会根据各矿实际确定。
6、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
压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种类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2执行。
7、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
8、消防水池、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置及水量、水压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9、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11、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和未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过的要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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