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检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检验管理制度 1
1.0目的
通过对进货检验的控制,防止未经验证及不合格的物资投入使用,以确保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对所采购物资的入库验证。
3.0职责
由提出申请的部门主管负责验收,或由行政部人员验收,行政部主管负责监督。
4.0工作程序
4.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或《采购计划》对所采购回的物资进行入库检验。
4.2批量采购回的物品数量少于10个全检,11-50抽检10个,51-100抽15个,101-200抽20个,200个以上抽检10%,500件以上抽检5%。
4.3验证根据情况可采用核对数量、外观检查、样板核对和合格证检查等方式进行。对涉及安全性能的产品如电器类、水暖器材、消防用具类、化工原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对小五金类、绝缘材料类、标准件类和其他杂项类应核对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文件是否一致,外观和包装有无破损等。
4.4验证合格由验证人在《材料入库验收单》上进行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执行。
4.5对急需使用的来不及检验的物品,由行政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或其授权人员签名后,可予以紧急放行。放行部分要由库管员注明数量、批号,并要有明确标识,以便一但发现问题时可以返回。没有放行的`部分按常规进行检验。
4.1对外协加工及制作的产品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使用,并将检验结果作出记录。
4.2对外购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根据使用条件及要求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对4.6、4.7条款,产品的验收是以相关的要求进行(如制作图样、书面要求、说明书、采购协等)
4.3对分供方提供服务项目、工程项目的初始验证。
4.3.1当分供方提供服务时,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及对其提供的条件及资料进行验证(如配备设备、人员素质、工程材料等),此验证是指服务/工程项目开始前进场的条件的验证。
4.3.2若分供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阶段性时,则对每一阶段开始前进行验证,以确保各阶段的有效衔接。
4.3.3若对验证符合要求时,才能通知对方开始服务/工程项目。
4.3.4若对验证方不合要求时,应通知对方不能开工,直至满足条件为止。
4.4对所有以上的检验作出记录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 《采购申请单》
6.2 《材料入库验收单》
6.3 《采购计划》
6.4 《材料入库验收单》
检验管理制度 2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检验管理制度 3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的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购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同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一般为组长)签名。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易爆品要远离火源、水源;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确需白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置人。
7、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和主管部门组长二人同意方可执行。
检验管理制度 4
1、放线检验
根据技术部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技术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3、土方工程
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4.1.1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3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三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实行旁站监理;
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共同检查确认;
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三方签字确认;
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2000-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检验管理制度 5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检验管理制度 6
企业设置品质管理部门及相关质检人员,逐批次对原辅料进行鉴别和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原辅料进货检验首先从原料仓库做起,然后是品质管理部门的检验。
原料仓库的管理制度如下:
接收原料:
1.接到购进原料,首先查看每个包装单位是否破损,如有破损,拒绝接收。检查原料外包装无破损后,将本次所进原料放置在原料待验区域。
2.查看原料有无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厂家、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QS标志、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是否近期生产,对于快过期或已过期原料,拒绝接收,坚决退回。对于外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原料,不予接收。对于验收不合格原料,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避免原料断货。不合格原料暂存在不合格原料存放区,等待退回。(退货期限一般为15天)
3.对于入库原料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原料名、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保质期。
检查:
1.仓库保管人员在原料到达后,检查生产厂家是否有本批次的检验报告,如果没有,通知相关人员,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如果有检验报告单,直接交质检部门妥善保管。
2.填写请验单,通知质检部门检验人员,对所进原料进行取样检验。
品质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如下:
1、化验人员接到请验单后,前去仓库取样化验。
2、取样抽样标准:逐批取样,样品保存在干燥器内,保存期一般为两年。
3、检验依据:依据原料的国标或企标,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4、检测完毕后,化验人员填写检验报告,技术人员复核后,交给仓库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在检验报告上签字后,复印件留在仓库,原件化验员存档。
另外,对于同种原料,特别是批量大的原料,厂家更换或者同一厂家包装更换时,仓管、技术人员、化验人员应特别注意,如有疑问,及时向技术部领导反映。
检验管理制度 7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检验管理制度 8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检验管理制度 9
1、凡急诊病人凭急诊章或急诊医师鉴字,进行急诊检验。
2、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收到急诊检验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记录标本收取和结果报告的时间,在2小时内发生检验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尽力缩短检测时间,尽早发出检验报告。
3、由于仪器等原因,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应立即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并报告科主任,及时作出处理。同时做好文字记录。
4、如有特殊病人要进行急诊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检查时,经临床医师与值班人员联系,可做特殊情况处理。
5、做好急诊检验的各项文字记录。
6、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7、工作需要时必需加班完成急诊检验任务。
检验管理制度 10
为了切实和有效地搞好我站各个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各个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我站检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认真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以防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其职责是宣传、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每间实验室用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并负责管好本室的'钥匙,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水、电、火、气、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上岗,动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四、放有易燃及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室内应放置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五、剧毒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领回后应办理登记手续,专柜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使用应作登记,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
六、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钢瓶应安放在铁架上以防倾倒,切实做好防爆、防火和防毒工作,使用和生产有毒气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
七、每日检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水和煤气等,断开电源闸刀。捡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
八、实验室贵重金属(如白金、黄金、银等)及其他贵重制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离开实验室应随手关好门窗、橱柜和保险箱,门窗、气窗应安装防盗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九、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上班。禁止赤膊或穿背心、平脚裤、拖鞋(室内为打腊地面及无菌室除外)上岗操作。
十、重要实验室和实验室集中的大楼,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晚间进行实验应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得到允许,安排好值班人员。
十一、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制度的精神和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安全职能部门定时进安全检查,要求各实验室自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对上一次检查中所发现间题的整改情况要重点进行检查。
十二、事故不论大小,一经发生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同时报告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由安全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性质、损失情况和事故责任等情况,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经所务会批准后进行事故责任处理。凡隐瞒不报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从严处理。
十三、安全工作将作为我站评估个人工作考核评奖、评先进、提职、提薪的主要内容之一。凡对工作作出贡献者,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凡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检验管理制度 11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检验管理制度 12
1、目的
检验印章是公司质量管理活动中表明产品质量符合性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做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确保正确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此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管理。
3、职责
3.1、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设计。
3.2、质量部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制作申请、领用和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
3.3、总经办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制作
4、工作流程
4.1、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的需要和公司的要求设计产品检验印章的图样,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2、质量部依据总经办注册的检查员名单提出刻制检验印章的申请,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3、总经办负责按照批准的检验印章的图样和申领数,负责联系雕刻检验印章。
4.4、刻制好的检验印章交由质量部主管管理。
4.5、检查员领取检验印章,必须由质量部主管批准、检查员本人签字,方予领取。不得冒领或代领。
4.6、检验印章必须由检查员本人保存和使用,并且只能在本人的质量检验记录上使用,严禁他用,严禁他人使用或代用。
4.7、在产品合格证上加盖检验印章,应由质量部主管批准,并由专人负责实施。
4.8、检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丢失,不乱用,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4.9、检验印章持有情况应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检查员调离该岗位,应主动将检验印章交回质量部,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质量部主管负有监督回收的责任。
4.10、检验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经确认作废的检验印章由质量部提出销毁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销毁。
检验管理制度 13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认定或考核、能力评价制定如下制度。
一、资质认定准入
1、具有医学检验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背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分子生物学室、HIV初筛实验室检验人员、大型生化分析仪操作人员需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人员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2、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
二、培训考核
1、所有新招聘、调入人员必须进行医院和检验科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后按检验科轮转计划到各专业组/室按具体的岗位培训内容实施培训;新员工6个月内应进行两次培训和考核。
3、在岗职工如离岗6个月以上按科室轮转计划到相应专业组/室当班前,应到相应专业组/室接受具体的岗位培训和考核。
4、考核合格者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三、能力评价
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临床技术工作人员能力评价,经“三基”考试考核合格,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项目工作。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2、检验科每年定期对所有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进行理论考核,并由各专业组长对员工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和表现的综合评估。理论考核、技术能力和表现的综合评估均合格,方能从事相应检验工作,否则根据所在岗位重新培训、考核。
四、分级授权
1、对所有符合准入条件、培训考核的人员授权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
2、选择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及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检验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及结果解释工作。
3、指定经验丰富,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高的人员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
检验管理制度 14
1.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鞋套,戴防护面罩。
2.签收过的标本应置于污染区操作台上的样品架上的,不得随意摆放。各种试剂和化学品均应贴有标签,放置于合适的位置,不与标本相碰。试验台上不放置不必要的物品。任何测试用的样品和试剂不宜置于桌面或架子的边沿,以防滑落打破,污染环境。一旦污染,先在污染区外周围倒入消毒液,逐渐向中心消毒处理;
3.每次操作前用消毒纱布擦拭工作人员手指,再接触病人,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一巾」。
4.所有被污染的针头、刀片、碎玻璃、采血管等利器必须放在一次性锐器盒中统一焚烧处理。
5.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止法》进行管理。
6.所有标本必须用15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再进行排污处理。
7.所有被污染的`一次性耗材、棉球、吸管、卫生纸、粪便、痰等标本连盒装入黄色垃圾袋,由卫生员统一收送焚烧。
8.各种消毒液现配现用,每天监测浓度,有记录。门诊和病房检验发现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院感科,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
9.所有需要回收利用的试管、玻片、吸管等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浸泡、洗涤。
10.检验科各检查室桌椅、器具、地面每日用1000 mg/L 84消毒液擦拭2次;空气消毒1次;每周大扫除1次。抹布、拖把专室专用。
11.每天日常工作完毕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消毒、擦拭,工作台面、地板必须用10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洗刷3 ~ 5分钟。
12.所有检验科发出的化验单必须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方可对外发出报告(科室外自助报告机打印除外),紫外线灯必须定期进行监测。
13.各室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消毒隔离者均按全国临床操作规程实施。
检验管理制度 15
1、布局合理,临床微生物室应设门禁开关,入口处有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每个工作区设有流动水和洗手设备、手消毒用品,作完毕后及时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2、微生物实验室需配备生物安全柜、蒸汽回收型高压消毒锅;对源于病人的原始标本如痰液等进行涂片或接种平板等工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安置位置符合要求。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规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表及地面进行保洁处理,湿式清扫,遇有污染时立即消毒、清洗。
4、无菌间和超净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洁、消毒2次。无菌间应配备空气消毒设备
5、使用合格的`一次检验用品,用后无害化处理,并有记录。
6、严格执行无菌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
7、所有被污染的针头、碎片、碎玻璃、采血管等利器必须放在一次锐器盒中统一焚烧处理。一次耗材、棉球、吸管、卫生纸、粪便、痰等标本连盒装入医疗垃圾袋,统一收送焚烧。
8、检验科各检查室桌椅、器具、地面每日用1000mg/l含消毒液擦拭2次,空气消毒1次,每周大扫除1次。抹布、拖把专室专用。
9、无菌物品及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0、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11、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1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13、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4、储血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内壁进行生物学检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
检验管理制度 16
为保护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避免实验室感染,制定本制度。
1、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无菌操作,静脉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入医疗废物专用袋。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以打印单发放。
7、检验科及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医务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操作场所配备速干手消毒液,安装洗眼装置。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6、储血设备应专用于血液及血液成分,每周清洁消毒1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200CFU/m3且无霉菌生长。
7、严格无菌操作,采血时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并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工作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检验管理制度 17
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括:
2.1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等;
2.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
2.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2.4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
2.6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
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
5、站长负责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山东省特检院菏泽分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使用。
6、设备管理人员结合安全员每月至少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检周期以检测机构规定的检验周期为准。
检验管理制度 18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检验和报检的,应及时跟踪3.8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9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检验管理制度 19
一、把好三关
(一)原材料关:
1.原材料进厂后,化验室应根据品种的质量标准或规定进行检查化验,并将化验结果通知有关部门,不符合质检标准的原辅材料,不得投产使用。
2.供应部门采购新的原畏材料,必须先提供小样,送检验部门化验,合格方可购买。其大样必须与小样质量相符。
3.各车间班组领回的原辅材料,应进行必要的感观检查。遇有问题及时和质检部门联系解决。
(二)半成品工序关
1.加工半成品的部门或车间,必须按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加工,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
2.车间班组长要加强对半成品与每道工序的检验工作,同时依靠职工“自检”、“互检”层层把关,下道工序有权退回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班组长有权对半成品与工序进行检验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成品关
1.成品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车间班组长根据质量管理重点进行巡回检查控制,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感观检验。
2.产品入库前,由厂质检人员进行抽查、检验、化验入库的产品。
(四)产品检验规则
1.感观指标(指标全部内容)、气味、滋味、透明度、净含量允差为每批必检项目。
2.理化指标:色泽、水分及挥发物、杂质为每批必检项目。
(五)原辅材料检验规则
感观指标为每批原材料的必检项目。
(六)产品的定期检查和型式检查应由质量监督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并出示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全性能合格报告。
(七)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八)产品应该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九)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接触地要离地离墙15公分。
(十)不合格产品组织有关部门专题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二、成品检验报告的管理
1.成品检验报告由专职检验人员出具,并做到准确、无误。
2.专职检验人员每月向质检部、厂长书面汇报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管理。
3.出现质量事故,应该做到四个及时:及时报告、及时分析、及时处理、及时改进。
4.对不合格产品出现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检验管理制度 20
1.目的
规范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检验,确保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能够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按《质量检验程序》规定,对全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2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负责对项目执行部各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3项目执行部所属各对客服务部门和人员,负有服务质量的直接责任,必须认真自检。
3.4项目执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职权内日常服务过程的检查和有效控制。
3.5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提供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对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程序
4.1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的部门/人员,必须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进行自检,及时纠正不合格项。
4.2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服务质量的日检和周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项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及时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和记录。
4.2.1各部门主管级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所管辖范围内作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过程和物业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部门经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主管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内容不少于总工作量的20%或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工作的全面检查。
4.2.3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
4.2.4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并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统计工作,并将《月质量检查统计表》报质量控制部。
4.3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每月负责对项目执行部的各部门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抽查,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每月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质量工作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4.4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程序》的实施和控制,每月对公司各级部门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各部门的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对存在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4.5为用户提供的特殊服务应由用户在服务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签署意见,以此作为服务质量的验证依据。
5.监督执行
各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检验管理制度 21
1.0目的
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0职责
3.1公司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0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道口护卫作业;
4.1.1.2大门护卫作业;
4.1.1.3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公司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保工作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抽检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1.2.3夜检
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0:00至6:30。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22:00至翌日6:30。
4.1.2.4管理处须对抽检、日检中发现的安保工作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发现一般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相关部门。
4.2质量记录
4.2.1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夜间查岗记录表》,护卫主管须按时抽查《值班记录表》、《来访登记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巡搂记录表》、《空置房屋巡查记录表》等有关表格。
4.2.2公司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5.1各项规章及职责。
5.2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5.3 《护卫员训练考核成绩表》
5.4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5 《夜间查岗记录表》
5.6 《纠正措施报告》
5.7《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5.8 《消防演习记录表》。
5.9 《营业性车场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
检验管理制度 22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仪器量规的精准,防止因仪器量规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仪器量规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仪器量规。
第三条实施单位质量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
第四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仪器量规均需建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三)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四)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五)有关校正方面
1、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质量管理单位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仪器、量规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代为校正,但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质量管理单位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五条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检验管理制度 23
1.目的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检验设备的验收
3.3.1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质检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监测装置台账》,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检部负责制订《监测装置周期检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将监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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