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选煤厂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选煤厂管理制度 1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
厂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厂的消防检查;
每日当班班长对本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对查出的不符合、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二、管理要求:
各车间对配置消防设施进行挂牌编号,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车间负责本车间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岗位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各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措施;
2.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2.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选煤厂管理制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法规、职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健康部在公司职业健康科统一安排下负责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厂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安全基本知识;
3、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劳资科和职工学校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车间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安全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公司定期邀请安监、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安全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安全培训,提高职业安全管理业务能力。
6、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安全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健康部备案。
7、未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选煤厂应每年制定职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科。
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安全标准和本厂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3
一、通风机的管理
1、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正常工作的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正常工作和备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
4、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离,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只有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通风机。
二、通风机主备切换、风电闭锁管理
1、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由矿自动化部监督监察。
2、风、电闭锁必须每周试验一次,试验由矿自动化部派专人完成。
3、试验完成后,参加试验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好试验记录。
三、通风机瓦斯电闭锁管理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瓦斯闭锁功能:当瓦斯超限达了断电值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的复电值后,自动解锁。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通知监测人员对瓦斯闭锁进行调整。
3、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作业。
4、每周五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测试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由矿自动化部完成,并由矿调度统一指挥
6、测试时,测试人员如发现有问题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排出故障,保证断电功能的正常运行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擅自甩开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不用。
选煤厂管理制度 4
1、能够引起生产过程中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实施连续的检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厂部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危险源的专项检查。
3、岗位工填写危险源日检查记录,班长对岗位工检查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4、对当班发生的较大隐患及轻微以上事故,分析对应危险源的管控情况,分析导致隐患、事故发生的'危险源是否辨识到,是否失控。并将分析信息记录在危险源检查表中。
5、各车间每月对本车间危险源的管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新增危险源,并制定管控措施及标准,当月下发到所属岗位。
6、对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厂部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主任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车间班组长每班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险源检查卡中。
选煤厂管理制度 5
一、对于运输、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每年必须有不少于两次的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新工人未经培训合格,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工作。
二、在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摔、掷、抛、拖、拉,要轻拿轻放。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严格防火制度,必须加强通风,防止达到燃烧爆炸浓度。
四、对生产设备和盛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防止易燃液体和气体跑、冒、滴、漏,并分库存放。
五、在车间内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规定存放期限,指定存放地点,确定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选煤厂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货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煤炭产品质量,计量准确,货场安全和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使广大客户及时顺利运营,营造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装煤车辆,必须在地磅房外排队,首次放行五辆,以后每外出三辆再放行三辆。按序排队的车辆必须持有销售开具的销售单,销售单上必须注明车号、煤种、装煤顺序编号及现金与非现金。
2、所有装精煤的车辆,必须做到其车底、箱板必须清理达标。
3、大箱清理干净的车辆必须依序进入精煤货场对位装车,现场煤道员再次检查车辆清洁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4、货场煤道员发现经检验车厢清洁不达标的车辆,必须勒令其出厂清净大箱,不服从指令并占道影响装车者,经领导查实罚款200元。
5、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平车并加盖篷布,篷布必须覆盖整个箱体,并用皮条固定后方可进出厂。
6、所有车辆装车完毕后必须及时经磅房过衡出矿,无故停留20分钟以上者,每车罚款200元。
7、所有进入货场的车主、司机,其矿泉水瓶、方便面盒子、烟头烟盒、废纸削等杂物不得乱放乱扔,否则罚款200元。
8、所有进入货场的`待装车业主,必须爱护本厂生产或生活设施,撞坏设施照价赔偿。
9、所有进入货场的拉原煤车辆必须听从煤道员指挥,如有不听从指挥、无故乱卸的一经核实罚款200元。
10、所有进入厂区卸煤的车辆必须卸净,()如有发现没有卸净的情况发生,一经核实对其车辆罚款200元。
11、货场严禁闲杂人员逗留或闲杂车辆通行。
12、严禁任何人员在货场内聚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发生,违者移交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进入货场车辆,必须服从货场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对乱停乱放等堵塞场内交通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外。
14、任何车辆严禁压磅、堵磅、堵道、占道等行为,若发生压磅、堵磅、占道、堵道者,影响正常生产,除赔偿影响生产损失外,并罚款200元
15、严禁车辆不过皮,先装煤或调换品种等行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6、杜绝对车号不固定和不正规的车辆装车。
17、严禁小车过皮,大车装煤,杜绝给多油箱和多水箱车辆装煤,杜绝一车多号和一号多车进出货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8、任何单位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空车过皮重车过磅时插队,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影响货场秩序和形象者,处以200元罚款。
19、因插队造成撞车,必须无条件让开车辆通道,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元罚款。
20、发现偷煤车辆或跑车,从重从严处罚,赔偿产品价格或差价外,处以所装总金额五倍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本制度罚款项目均在检斤单上注明。于年11月21日起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7
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11.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12.攀登、悬空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1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选煤厂管理制度 8
为了进一步加强洗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定义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2、监督与控制
(1)、所属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查。
(2)、由厂部组织制定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3)、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
(4)、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5)、配备必需的救护装置及防护装置。
(6)、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3、检查
(1)、厂部每半年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责令所在车间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3)、所属车间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每隔半年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
(4)、岗位工每隔三小时对所在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5)、班组对所在区域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6)、安监员对分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7)、值班领导在值班期必须检查本厂的重大危险源。
选煤厂管理制度 9
一、对于运输、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每年必须有不少于两次的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新工人未经培训合格,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工作。
二、在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摔、掷、抛、拖、拉,要轻拿轻放。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严格防火制度,必须加强通风,防止达到燃烧爆炸浓度。
四、对生产设备和盛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防止易燃液体和气体跑、冒、滴、漏,并分库存放。
五、在车间内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规定存放期限,指定存放地点,确定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选煤厂管理制度 10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衣扣、袖扣、鞋带、安全帽带,女工发辫要可靠地盘放在工作帽内,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非劳防用品从事生产活动。冬天严禁穿大衣上岗,凡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与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和处理,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以安全为主。
3、任何设备发生故障后不得随意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人进行检修。
4、禁止在设备和管道上乱放衣物、工具、杂物,更不准随意在厂内、车间、岗位焚烧垃圾和其它杂物。
5、任何人不准随意靠近标有警示的区域,更不准在警示区域打闹、观望。
6、发现有违规喝酒上岗者,由带班长负责强行将其护送离岗。
7、严禁携带引火物和发火物进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
8、严禁用汽油等极易挥发可燃性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9、各种传动机械及电器设施的`检修、移动、加油、清扫及故障处理时,都必须在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挂停送电牌,并执行工作票制,过程中不准任何人随意开机和送电。
10、未经申请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打桩,更改设施管道、电路、电器
11、发生事故所在工段,当事者应立即上报调度和带班长,在15分钟内不上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选煤厂管理制度 11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⑷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选煤厂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胶带输送机
1、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在机下过人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板。如果输送机长度超过30m,必须设置人行过桥。
2、带式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时,各重点工作地点,必须设置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
“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的设置位置,一般应在走廊人行道一侧。3条带式输送机共有的输送带走廊,中间的带式输送机在走廊两侧均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
3、倾斜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偏、止逆和过载、防滑停机保护装置。
4、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清扫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禁止清理或更换托辊,禁止清理机架和滚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触摸输送带。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护遮板。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5、禁止任何人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上站、行、坐、卧、横跨。禁止使用带式输送机搬运工具或其他物件。
6、禁止向滚筒撒煤、砂子、垫草袋等杂物。禁止带式输送机超负荷强行启动。禁止在运行中使用刮滚筒积煤的方法进行调偏。
7、移动式带式输送机走轮应当安装保护罩。禁止操作人员站在移动式带式输送机前进方向的轨道上进行操作。
8、使用电热胶接输送带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正面站人。温度低于零下19℃时,禁止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行。
第二条:刮板输送机
1、刮板输送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人行过桥。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栏杆。严禁任何人横跨未加盖板的刮板输送机。
2、刮板输送机运行中,发现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必须停机处理,并由司机在按钮上挂“停车牌”。禁止在运行中清扫刮板输送机。
3、刮板输送机必须配备过载保护装置。禁止刮板输送机超负荷启动。
第三条:机动车运输
1、机动车的照明灯、倒车灯、刹车灯和转向灯必须齐全、完好。严禁无照和酒后开车。
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正常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结冰、积雪、积水情况和能见度在30m以内恶劣天气时,不得超过10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上下地中?,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和倒车时,不得超过5km/h。
3、机动车辆通过道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一停、二看、三通过。
b、确需在道口停车作业时,作业负责人事前向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待办好所有手续后才能进行。
b、当机车、车辆占用一部分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4、机动车辆运送手选矸石,应当先将车箱对正矸石仓溜槽,再启动溜槽升降绞车,将矸石放入车箱内。工作人员不得站在汽车上由溜槽口捅矸石。
5、吊装孔装卸货物时,机动车车斗应当对正吊装孔。装货物时,驾驶员应当离开驾驶室,站在安全地带。不准操作人员从高处向车内抛掷货物。
6、机动车装运原煤和各种产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多辆汽车同时装卸,沿纵向前后车辆的间距不得小于2m,沿横向两车辆栏板的间距不小于1.5m.。
b、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0.5m。
c、靠近火车直接倒装时,汽车与铁路车辆的间距不小于0.5m。
7、机动车装载大型、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载的重量不得超过行车执照上核定的限度。如果确须超过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b、装载货物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指挥,并捆扎牢固。
c、指派专人押车,有专人指挥,并慢速行驶。
d、卸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
8、汽车卸货,应当选择平坦填实场地。向坑内卸货时,应当与坑边缘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车时,应当有专人指挥。
9、使用吊车装卸货物时,应当先检查箱体的底脚是否牢固完好,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10、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行驶中,禁止任何人站在车脚踏板或车帮上。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坡度较大的地段。
11、检修机动车辆底部,除使用千斤顶支撑外,还必须使用木桩垫实。
12、严禁烟火接近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停止发动机。机动车上必须配备有灭火装置。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照明和烤烘油水分离器、贮气罐和集流器放油塞等油水冻结部位(应用热水进行熔化)。严禁排气管及电机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13、装载机(铲车)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尽量避免装载货物爬坡。如特殊情况需爬坡时,载重量不可超过额定量的70%。
b、不得在倾角超过10°的路面上行驶。
c、不得作为远距离运载工具。不得在厂外公路上运输物件。
d、上下坡时,不得换挡变速行驶。下坡时,柴油发动机不得熄火挂空挡行驶。
e、行驶时,除驾驶室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f、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装载机作业范围。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在铲斗停止作业落地后,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14、推土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雨季施工,作业完毕,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平坦地面上,并使推刀着地。
b、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的照明充足。
c、行驶中,驾驶员不得与地面人员传递物件。
d、在陡坡上不得横向行驶,纵向行驶不得拐死弯。
e、悬崖边缘推土时,推刀不准推到边缘。
15、叉车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搬运物货,负荷不得超过规定值,不得使用单个叉尖挑物。
b、在大于1/10的坡道上,上坡向前行驶,下坡倒退行驶。
c、不得从事装卸作业。上下坡,不得转向。
d、车上不得载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货叉上或者货叉下或者叉下行走。
e、操作人员不得在司机座位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
f、叉车起升高度大于3m时,注意上方货物是否掉下,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四条:铁路运输
1、选煤厂铁路运输,必须按照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站场的安全管理细则和各工种的安全管理制度。
2、厂内的建筑物、设备和绿化不得妨碍行车视线,不得侵入铁路线路安全限界;已经侵入安全限界的,必须拆除。对于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筑物,在未解决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设置侵限昼夜警示标志。
3、当检修跨越铁路、路基和桥梁敷设的电线、管道,或在厂房内铁路线上进行有碍于行车安全的设备时,检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事前必须向运输部门值班调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运输值班调度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施工线路两端各50m处,应设立防护信号,并设专人监护。器具、材料的堆放应当在轨道外侧,距枕木头1.5m以外。施工检修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书面通知值班调度员,并拆除防护信号。
4、当检修、施工有碍行车安全时,运输值班调度员应当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立即对该线路采取封锁措施。确认开通前,值班调度员应当取得检修施工负责人书面通知单后,到现场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通线路恢复使用。
5、铁路机车车辆进入厂区,厂内机车车辆出入铁路专用线作业,必须执行闭塞制度。
6、道口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瞭望,及时起落栏杆。禁止闲人在道口房逗留闲谈。
7、扳道员应当遵守“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四程序制度,做好人工联锁。
8、机车运行中乘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b、执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16字呼唤应答制度,按规定鸣笛。严禁臆断行车。
c、当遇有信号中断、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立即停车。
d、当蒸汽机车在指定地点清炉和开放汽缸排水阀、放水阀时,注意瞭望,防止烫人和冲击建筑物等。禁止机车通过桥梁、山洞、道口和道岔时向外抛掷炉碴、煤炭等物。
e、内燃机车在进入电力牵引区段以前,司机还须检查机车,确保机车任何部分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f、机车运行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蹬乘。
g、机车停留,设有防溜措施,并有专人看护。
9、调车人员上下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遇地面不平、照明不好或有积水、结冰、障碍物时,不准上下车。
b、遇脚蹬不在内侧或脚蹬不良和无手把的车辆时,不准上下车。
c、不得迎面上车和反面下车。
d、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w,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w。
10、大风、扬沙和沙尘暴天气,司机必须减速慢行,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11、调车人员移动车辆时,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a、摘、接风管和提钩(溜放摘钩除外)。
b、在平车、低边车辆两端、棚车顶上站立行走。
c、调整钩位,或使用脚蹬钩。
d、两人同攀一个梯子或机车前进方向的脚踏板上站3人。
e、在连接器上、端板支架上站、蹲、坐。
f、手扒篷布、绳索、车门、链条和脚蹬在侧架上。
12、调车人员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手制动时,戴好安全带。
b、不准走道心、枕木。不准坐在车底下乘凉避雨。不准在钢轨上或枕木上坐卧。
c、推进车辆运行时,负责前方进路的确认,不得途中下车。没有显示开车信号,不准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d、同一条线路两端不得同时作业。两台机车不得同时接近一个进路道岔。
e、按调车作业计划工作。计划不清时,不准进行调车作业;变更计划时,及时向各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并要求复诵核对。
f、执行“要道还道”制度,确保进路正确。
g、不得站在道心或妨碍邻线机车行走的地方显示信号和联系工作。
h、在平车、煤车上瞭望或引导时,站立位置距车边缘距离不得少于1m;在车辆两端站立时,距车端距离不少于3m;线路上方有电车机车高压电源时,不得站在煤车上。
i、值乘小运转或推送车辆时,动车前先试拉手动闸,在前面的车辆上指派连接员确认进路或值乘。
13、机车取送车辆或对货位,在进入装知地点前必须停车,由连接员通知装卸人员停止作业。然后,由检查人员对装卸点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清好道,关好车门,车辆装载符合要求,装卸机械停止作业,装卸人员、取样人员离开不安全地点后,调车人员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14、使用无线调车系统进行调车作业,司乘及调车人员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无线调车设备或带出作业现场。
15、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固定使用的线路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机车调运易燃、易爆车辆时,禁止易燃、易爆车辆与机车直接接触。严禁机车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
16、在电力机车动力线下面的车皮上进行采样或从事其他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任何人攀越电力机车或用长的导电物体接触机车。
第五条:装车
1、装车前,工作人员应当检查车门和拉风,并清扫车底。
2、装车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禁止工作人员站在绳鼻子上和绞车机尾。严禁工作人员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绞车应当按规定车数牵引,不准超挂。
3、使用调度绞车或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应当与车辆脱离。
4、运转中,发现影响人员及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必须按紧急停车按钮。
5、机车挂重车时,调度绞车或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应当与车辆脱离。
6、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运行中,不得进行清扫和维护。严禁工作人员在铁牛前进方向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7、调车绞车、重锤和导向轮的四周必须加设围栏。
8、人工捅煤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伸进溜槽内。风力清仓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给煤机下面。检修设备或工作需要时,风力清仓应当停止。
9、平车人员站立的位置距车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m。禁止工作人员在车帮上行走。禁止在平车时拉车。装车时,平车人员不得站在轨道衡上或在轨道下进行检修。
10、禁止机车在轨道衡上启动、停留、紧急制动。机车通过轨道衡时,应当限速行驶。
选煤厂管理制度 13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14
1、全厂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与自己工作有关的《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选煤厂岗位责任制》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2、所有进入操作现场人员(包括参观、实习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鞋等,留长头发的女工必须把长头发盘进帽内。
3、上班前必须有充分的休息,绝对禁止喝酒或服用毒品后上班,工作时间不准打盹睡觉。按时上下班,不许晚来早走。
4、上班时要集中精力工作,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打闹、不准随便脱离工作岗位。如有急事请假,岗位必须有人代管。
5、除紧急情况外(如有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发生火灾等),未经值班主任或主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启动或关闭任何系统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动或停止其他岗位的设备,如工作需要,必须与岗位人员、调度、控制室操作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6、严禁横跨或乘坐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包括锚链)等,禁止使用运输机运输工具、备件等。一定要横跨越运输机时,要通过专用走桥。
7、严禁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包括手拿任何其他东西等)触动设备运转部分。运转中严禁用扫帚等工具清扫胶带运输机滚动筒。
8、对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并保证完好无缺。当人身或设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立即报调度及有关人员,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立即停止工作。
9、在停机检修或要求工人到机器上工作时,必须执行拉闸,上锁,验电程序。挂停电作业牌。
10、设备和电气检修完工后拆除停电作业牌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或工具已撤离现场和设备内部。解锁送电后重新启动设备时要与关人员联系,应答稳妥后方可试车,并设专人负责。
11、严禁由厂房高处(包括提升孔、皮带走廊等)向下、向上抛掷东西。
12、高空作业或清理煤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设专人监护,传递工具物品等必须用绳索系好,以防跌落。
13、禁止在厂房内或厂房周围生火,主控制室,配电室,运输机,暗道,煤仓等区域绝对禁止烟火。
14、不准乱动或滥用通讯工具进行联系。使用对讲机时要小心爱护,不准用其说脏话、开玩笑,互相交流时用普通话。
15、厂内消防器材(包括各办公室、休息室)需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使用完灭火后立即报告并更换。
16、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厂有关部门批准并通知接待单位负责人并由选煤厂有关人员带领方可进入场区、车间。
17、除维修工作必须外,所有的`设备防护装臵及安全设施必须放在原定的位置。维修工作结束后,拆除的防护部件要重新安装好,否则设备不许使用。
18、禁止在厂房场区内乱扔东西和乱堆乱放备件,应设立分类废物存放箱,易燃品应加盖。所有工作面部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并形成制度定期检查。
19、固定式照明灯具使用的电压不得超过220V,手灯或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压应小于50V,在金属容器内作业用的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25V,防爆区除外。
20、所有人身和设备伤害事故,按厂里的统一规定调查处理。
选煤厂管理制度 15
一、配备各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除抢险防火外,不得用于与防火工作无关的方面。
二、各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严加管理消防器材,注意维护保养、防冻、防潮、防损坏。
三、对无故损坏消防器材的人员,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节给与罚款或其它处分。
四、消防器材失效,要随时报告保卫科及时更换。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防火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选煤厂管理制度 16
为了强化油脂库管理,规范油脂的储存,确保油脂的安全供应,特制定本制度。
一、油脂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的特性。油脂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二、任何人员进入油脂库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易燃物品。
三、油脂库区域严禁吸烟,油脂库区域30米内严禁使用明火。
四、油脂库应有醒目的“严禁明火”、“严禁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
五、油脂库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并确保灭火器安全有效。
六、油脂库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油脂库区域的`所有防火设施应定期检查。
七、油脂库内应按各种油脂的名称分类、分区域摆放。每个区域应有醒目的区域标志牌。
八、油桶一律立放,桶身紧靠,不得平倒斜置,以免发生油脂泄露。
九、空桶废油收回后必须按名称妥善包管,分类处理,不得随意遗弃。
选煤厂管理制度 17
为保证选煤厂的机电设备处于不错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延误生产,有效提升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每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各厂机械技术员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结合本厂设备运行时间安排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工单制,每天根据设备点检的结果,填写《机电设备保养单》。
第四条设备保养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即根据设备运行的时间或工作小时,结合油品化验,定期进行保养。
第五条对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保养
1.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项目:破碎机:齿辊、齿板、驱动装置;筛子:大梁、副梁、支座、激振器;浓缩机:大小耙架、行走道轨、中心支座;装车站:移动溜槽梁(架)、工作平台、行走悬挂装置、支撑梁(架);
2.对大型结构件应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弯曲、扭曲及损伤变形、裂纹、开焊等异常。
3.检查周期:所有设备每运行1000小时彻底检查1次。
第六条机电设备越冬的管理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
选煤厂管理制度 18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选煤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技术员、各班班长
二、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1、生产车间的各生产岗位、机电设备、皮带运输、防汛防火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2、技术管理、设备检修等方面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种类:
1、由矿职能部门或上级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2、本单位、班组自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1、凡上级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纳入安全管理重点,由厂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属单位自行查出的问题,若治理难度较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现场或限期整改的要跟踪复查,限期内不整改的或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治理。
3、发现隐患隐瞒不报又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强行生产或施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隐患排查与治理,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应做好相应记录,负责人签字。
“三违”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为认真吸取“三违”和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完善“三违”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制度。
一、厂建立“三违”和事故档案,坚持每周一统计一分析,查明“三违”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三违”者和事故主要责任者,采取停职培训、检查反思和加倍处罚等措施。
二、发生事故后要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要及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打事故报告。对隐瞒事故真相、隐瞒事故不报或故意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为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第一”意识,减少“三违”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现制定“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个人出现一般“三违”,对责任人扣罚xx元。周末参加矿组织的“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并承担有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二、作业人员出现“严重三违”,对责任人除扣罚xx元外,必须参加厂组织的规程学习和安全培训。个人当月出现 两次“一般三违”按“严重三违”论处。
三、各班组,当月“三违”超标或出现集体“三违”的,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对当班班长同等或加倍处罚。
四、因“三违”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责任人xx元处罚,同时追究跟班领导及班组长的责任。
五、对违章作业行为严格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每周日由技术人员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高遵章作业的自觉性。
选煤厂管理制度 19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争取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不错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了解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选煤厂管理制度 20
一、安全目标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班组全员杜绝严重违章,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人正规操作,减少轻伤事故发生。
二、管理措施
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第一、强化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第二、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跟、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跟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领导各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三、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四,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建设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选煤厂管理制度 21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化验室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选煤厂管理制度 22
1、应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4、掌握原煤的数、质量情况及原煤、产品的贮运情况,生产计划和产品指标等,知道好生产。
5、掌握所有化验器具上各种信号的指示意义,按照顺序熟练操作设备。熟练其工作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其性能,为生产服务
6、参加班前、班后会,及时对煤质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
7、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化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8、按规定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做好交接班工作。
9、岗中用心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勤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杜绝“三违”现象。
选煤厂管理制度 23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西南呈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起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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