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通用19篇)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1、医疗废物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暂存处管理人员与运送单位交接记录,实行双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2、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日常定期消毒和清洁,达到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求。
3、一次性医疗器具与医疗垃圾按标识分类存放。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联单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7、医疗废物暂存时贮存设置、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盗、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以及预防小孩接触,实行专人专锁、专人负责。
8、积极做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迎检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3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辅助科室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日。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4
1、成立管理小组,相关专人(兼职)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消毒后统一由石家庄市焚化站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7、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9、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的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护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院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9、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0、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1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3、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储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14、医院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15、医院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6、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7、医疗废物有医院统一回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
18、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6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7
1、各科室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
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9、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
10、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8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月报表,每年上报年报表。
10、严格管理,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9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0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1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等。管理方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方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到达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根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局部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2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3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辅助科室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4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00--5:00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南侧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废物暂存间。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3、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由县卫计委指定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年。
4、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月报制度,并于每月10日前将医疗废物总量向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6
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
四、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如包装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送医疗废物。运送的医疗废物必须密封包扎,确保无破损、渗漏。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统一运送医疗垃圾中转站集中存放,并进行交接登记。
六、医院设立垃圾中转站,中转站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蝇、防盗功能,设专人负责。所有垃圾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交具环保资质的垃圾焚化厂作无害化处理。设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联单和记录。
七、任何人都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八、医院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岗前培训,定期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进行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7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8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9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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