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8 13:47: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

  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

  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

  1、校内输变电设施要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2、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4、严禁学生触摸电器开关和损坏用电设施和器材,教室电器开关由老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严禁学生到电杆下、电缆等处玩耍,以免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

  □ 商场所有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和安全楼梯处,必须保持通畅,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

  □ 商场各安全出口标志牌的照明灯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 商场所有防火卷帘门下、防火门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 服务人员严禁在岗位吸烟,发现顾客吸烟要及时提醒,严禁将烟头带入柜台内或卷入商品中。

  □ 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和随意更改原电气线路,如确需使用,须提前报商场管理部批准,到保安部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

  □ 经常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架设与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准个人拆改、移动。

  □ 未经保安部批准,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 店铺内各种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准过高、过宽,要留出安全通道,距照明灯应不小于0.5米,柜台内通道应不小于1.5米。

  □ 店铺使用电熨斗须严格遵守《电熨斗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 店铺装修、改建须提前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 商场内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

  □ 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无隐患时,填写封店记录后方可断电锁门离开。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

  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3、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5、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6、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7、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8、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NextPage]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制定单位:

  日期: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筏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区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公寓和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寓各级部门都要层层鉴订防火安全责任状,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分明。

  二、加强宣传,要让全体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

  三、严禁违章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加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热棒、电梳子、电吹风、床头灯等电器。

  四、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乱安或加粗保险丝。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等。

  七、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八、严禁在寝室内、公寓内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寓楼外附近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楼消火栓保持完好、灭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数量、会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灭火器。

  十一、各校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员、各公寓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要做到日检和随时检查,校区公寓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对于检查出的防火隐患要及时解决。无能力解决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关报警值班电话,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保证安全经营,结合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3.主要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xx)、《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

  4.管理要求

  4.1经营储存场所的'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4.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4.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4.4库房设置有装卸平台的,平台内应与库房地面平接,平台外应不高出装卸车厢地板。平台两侧分别设置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库房的门开启时,不得阻碍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通行;

  4.5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4.6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7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m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要齐全有效。

  5.本制度于1月修订。

  修订频次为每修订1次,如遇国家政策、标准规范重新修订发布,遇隶属关系、经营范围和规模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本制度生效日期为:1月25日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0

  1、客服部服务人员在每日检查和清扫写字间时,应注意发现客人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在清理烟灰时,应先将烟缸内的烟灰浸湿后再倒入垃圾箱内。

  2、对项目配备的电器和宾客自带的电器按项目有关规定使用。因使用电器不当,造成跳闸等问题,立即通知工程部检查处理,同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注意发现写字间内新增的各类电器,及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间巡楼时发现照明灯未关时,要通知保安部一同开启客户房间关闭照明。

  4、及时清理楼层内的报纸、废纸箱等易燃物品,各层楼梯通道内不得堆放各种物品,发现客人堆放应劝阻并及时报告主管或保安部。

  5、注意楼层内有无饮酒过量行动异常、表情怪异的客人及其它非项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转、勤闻、勤检查,发现异常、异味应及时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客服部服务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经常客人宣传有关消防知识和项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熟知报火警程序及电话。

  7.2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员工对电话设备、电脑、复印机等高精密度仪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报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7.4客服中心内严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切断。

  7.6客人复印密集文件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是党和国家机密文件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部。

  7.7在接发传真和复印时,如发现散布反动言论或反动宣传品时要做到不传看、不散播、并及时报告并上交保安部处理。

  8、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丢失或损坏上报主管。

  8.2了解本岗位入住客户情况。

  8.3对于客人放在公共区域内没有保护措施的贵重钱物,要向领导上报。

  8.4发现公共区域有国家规定的禁品,应主动上报。

  8.5发现楼层或公共区域有可疑人物、事应、立即报告保安部。

  8.6发现客人使用电加热器具、明火,应立即上报。

  8.7严格内外不分,谈论与工作无关话题。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钥匙打开写字间。

  8.9接到客人报告失窃,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2

  本公司为纺织类生产机构,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第四条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经理批准,由动力设备室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 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 燃油锅炉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七条 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八条 车间内不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九条 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 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三条 车间的安全通道严禁占用。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3

  1、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学校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2、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3、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4、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4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全场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四、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或授权指挥扑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

  分管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协助场长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种措施。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管护站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安排、组织好林场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区巡护,加强对值班和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扑火队伍建设,并进行培训和扑火演练。六、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七、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一、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协助场领导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规划、计划、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三、随时掌握林区动态,及时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对策,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记载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档案。

  五、积极开展本辖区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副场长和场长报告,并及时予以解决。

  六、抓好防火设施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记使用情况记载。

  七、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不脱岗、漏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况记录。

  八、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积极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一、管护站实行森林防火站长负责制。

  二、贯彻落实县防火办、林场的森林防火指示,负责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护工作。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社的联系,做好森林防火联防。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扑火队(林场分队),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辖区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区交通道路情况。

  六、经常宣传,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强化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

  七、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扑救,当好扑火向导,认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对本职责区做到逐户逐人宣传,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责任区的山形地貌和林区道路,单位和居民住所、坟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记。

  三、上班要严守岗位,巡护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禁火源入山,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一律进行检查,坚决收缴火种,对不听劝阻,违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

  五、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同时就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追查山火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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