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室应备有灭火器。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每台起重机工作时,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钩、吊绳、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八条本救援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维修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等工作。
第三条 起重机械档案严格执行专人管理。
第四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六条 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七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八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2、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4、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5、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日常维护工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5
一、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起重机械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著位置。
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使用状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⒈、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⒉、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⒊、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⒊、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⒋、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⒌、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⒉、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⒊、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⒋、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⒌、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⒍、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⒈、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⒉、小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⒊、中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⒋、大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8
一、《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应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公司应对所有起重机械建立相应台账。
二、起重机械停用的,应确保停用设备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停用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停用手续。启用已办理停用手续的起重机械,应办理启用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原检验有效期的起重机械,应当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三、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四、起重机械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五、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
(二)经大修、改造后的;
(三)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四)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五)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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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分配如下:
1、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2、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5、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6、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7、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8、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9、起重机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10、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1、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2、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行车工操作要点。
14、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5、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6、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轮的问题,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至1.0毫米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和部钢丝绳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44—85)规定;
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露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砂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5、经常检查各部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预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者必须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6、经常检查各机构动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7、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分管接头是否坚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安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尽量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是否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6、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五、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构、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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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四、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五、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八、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2
1、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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