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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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2
1、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⑴工作票制度;
⑵工作许可制度;
⑶工作监护制度;
⑷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打开井下高压防爆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该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打开箱体;进行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设安全栅栏、挂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3、检修高压防爆电气设备控制回路或箱体内部回路时,必须将高压防爆开关的隔离拉开并闭锁,拉出手车并确认隔离绝缘板已挡好,在开关的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检修高压开关柜时,必须将高压开关柜的上、下隔离刀闸拉开,并使其有明显的断开点。隔离刀闸拉开后必须将操作手柄锁死,在电源侧刀闸加装隔离绝缘板并在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警示牌;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要将反送电的上一级电源开关切断,在相关的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检修高压开关柜的隔离开关或高爆开关接线腔时,必须将母线电源切断。
6、在检修单电源高压开关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时应将三相短路接地线挂在隔离开关下方、断路器上方;对具有反送电可能的开关,应在断路器上下两侧各挂接一组三相短路接地线。
7、严禁打开开关门、防爆盖试送电和带电检查、排除故障,禁止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8、在检修变压器时,必须将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拉切、闭锁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9、检修带pt的高压柜时,停电后必须拆除pt的一次侧、二次侧保险,以防反送电。
10、在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检修时,停、送电操作及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等工作应由值班电工操作,禁止维修人员自行操作;无人看守的变电所,停电开关应设专人看管。停、送电工作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警示牌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悬挂、摘取。
11、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佩带高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验电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且合格的验电器。
12、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一人检修。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4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3)排除设备故障。
(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
(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说明书。
(2)设备运行记录表。
(3)设备维修记录表。
(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5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6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中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修理、维护保养、清洗、检验检测等。
1.2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3设备检修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采取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
1.4设备检修要做到检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化、检修流程规范化、检修管理信息化。
1.5设备检修遵循的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1.5.3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1.5.4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1.5.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1.6加强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制定、备件材料采购、检修施工方案编制、组织施工、单机运行、试验、冷热态验收、联动试车以及竣工总结等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
1.7设备检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2职责分工
2.1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装置的检维修工作,保证全公司装置检维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装置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装置日常维修和停工检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
2.3维修车间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标准。2.3.2制定和完善本企业设备检修制度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2.3.3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检修计划。
2.3.4组织制、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汇总、审核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2.3.5参与本单位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审查,选择检修承包商并对其进行考核;签订外委检修合同。
2.3.6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各种设备检修管理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2.4采购职责
2.4.1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2.4.2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要求。
2.5生产车间职责
2.5.1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5.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2.5.3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2.5.4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2.5.5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计划、项目实施、备品配件、检修质量、检修市场、运行维护保养等。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设备检修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3.2.2设备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3.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维修计划。
3.2.4各车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对于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3.2.5车间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审批下达后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2.6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3.3项目实施管理
3.3.1设备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对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实施全过程管理。
3.3.2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以下内容:
3.3.2.1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3.3.2.2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3.3.2.4承包商分包检修项目时,就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对委托施工的企业全权负责。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对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对检维修环境进行风险评价,并做好应急预案。
3.3.3签订合同时应采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检维修类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3.3.4所有委托检修的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对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3.3.5对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3.3.6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落实的要求。
3.3.7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8装置停车检修期间,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3.3.9设备检修前,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
3.3.10制定进入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防止检修作业过程中缺氧窒息、气体和粉尘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3.3.11检修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专用工具,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润滑油脂不见天、不落地,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见天、不落地;上要覆盖,下要衬垫)、“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器材摆放一条线、现场摆放规范化)、“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扁铲,不乱用撬杠盘车,不乱用非专用工具,不乱用润滑油脂,不乱用配件材料)。
3.3.12检修现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井然有序,做到“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二清”(当班施工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3.3.13装置大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规格化不合格不开车)。
3.3.14检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
3.4检修备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学合理储备和供应高质量的`备品配件,保证检修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自制,并确保采购的备品配件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3.4.3车间要定期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报送机械动力中心汇总、审核,由物资采购部门在平?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做到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3.4.4提高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准确性,避免造成积压。检修项目的实际领料与施工用料一致,检修项目余料应在施工完成后实行退库管理,大型事故备件修复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3.4.5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3.4.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检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3.5检修质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石化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检修技术规定。
3.5.2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检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3.5.3在设备检修前,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企业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4设备部应采取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3.5.5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3.5.6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法规、制度。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3.5.7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5.8对承担运保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3.6检修市场管理
3.6.1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通过专业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3.6.2应加强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并进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
3.6.3建立并完善总部层面的检维修市场资源库,逐步实现各企业必须从检维修市场资源库中挑选承包商。
3.6.4建立检维修资质第三方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对炼化生产装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检修、维修所涉及的检维修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检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方能准入检维修市场资源库。
3.6.5完善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把资质认证和检维修市场资源库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实现对各企业检维修资源市场的动态规范管理。
3.6.6检修项目承包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3.6.6.1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
3.6.6.2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执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3.6.6.3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3.6.6.4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3.6.6.5具备相应的检修业绩。
3.6.6.6无因违规受到中国石化和各单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伤、同位素仪表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除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放射性源许可资质。
3.6.8每年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至少1次综合评审。
3.6.9对未列入设备检修承包商名录(检修企业资源市场)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承担检修业务、技术服务的公司商,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
3.6.10应严格检修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严禁承包商对检修项目肢解分包以及无资质企业挂靠等行为。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6.10.1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2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须经由设备部同意。
3.6.11要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3.6.12要对检修质量、HSE业绩较差,严重违反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承包商,给予缩减检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检修项目业务、直至清除出检修资源市场的处罚。
3.7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3.7.1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运保)是指生产过程中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7.2运保业务委托承包商时,应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本规定3.3.2款的有关要求,明确运保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3.7.3应对承担运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办法。对属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签订其他检修合同。
4检查与考核
4.1设备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每年定期组织设备检查以落实本办法执行情况。
4.2装置检维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
6本制度由设备部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二章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及相关制度,健全和完善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管理机制,防止重要设备、安全措施在操作中发生误操作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工作操作方式、管理内容与要求,规定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措施制定、管理与处理。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第四条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代表公司行使监督、考核职能。
第六条各专业负责人、工作票/工单签发人审核技术措施和签发工作票/工单时,应检查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和加装的堵板措施是否必要和正确。
第七条运行人员审查工作票/工单安全措施时,对检修设备应加锁或加装堵板的安全隔离措施不全进行补充,并向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第八条工作票/工单策划人对所检修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负责,措施中要求加锁的截门或隔离堵板,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正确地执行。
第九条运行人员负责实施技术措施和工作票/工单中的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措施。检修人员负责检修设备安全隔离加装堵板。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在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够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工单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工作前制定技术措施和填写工作票/工单时,安全措施必须写明《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或隔离堵板。在做措施时,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正确地逐条逐项执行,运行许可人和检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气体。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第十三条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方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气体流入的可能。
第十四条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第十五条在燃油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如更换石棉垫、阀门、焊接支管等)应将检修的一段管道与运行中的燃油管道可靠地隔断(关闭阀门并加堵板),然后用蒸汽通入管道进行吹洗,将残留的燃油完全排出,并用仪器检测,证明管道内确无燃油,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第十六条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第十七条在锅炉管道、阀门上进行检修作业前,须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母管、加药管等与没有停运系统的联通处用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上锁并挂上警告牌。
第十八条汽轮机在开始检修之前,须用阀门与蒸汽母管供热管道抽汽系统等隔断,阀门应上锁并挂上警告牌。还应将电动阀门的电源切断,并挂警告牌。疏水系统应可靠地隔绝。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轮机前蒸汽管确无压力后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设备检修以前,为了避免蒸汽或热水进入热交换器内,应将热交换器和联接的管道、设备、疏水管和旁路管等可靠地隔断,所有被隔断的阀门应上锁并挂上警告牌。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条热交换器长期检修时和在阀门不严密的情况下,应对被检修的设备加上堵板,堵板的厚度应符合设备的工作参数。
第二十一条进入下水道、疏水沟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入工作地点。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警告牌。
第二十二条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检修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才可通知运行人员恢复设备的使用。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随时监督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权、有责任要求有关人员按规定履行本制度,否则应令其停止工作。
第二十四条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符合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对安全隔离措施检查或执行不力,按照反三违管理规定、绩效管理办法,对责任部门、责任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矿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矿内、外部检修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审批
第三条作业区日常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不必单独制定安全措施、该项检修活动的安全作业标准即为安全措施;当日常检修活动因环境、环节发生变化或安全作业标准内容不能涵盖该项检修全部作业活动及危险源时,由检修作业区设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系统检修、临边或临危环境的检修、有吊装作业或较大规模的检修、多工种或多人参加的检修以及大型设备调运、安装、调试作业前,由作业区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矿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各类抢险、事故抢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遇夜间进行检修,由作业区值班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矿当值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字,值班负责人交底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六条外协检修单位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协单位制定、实施、检查、控制。
第七条编制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前,应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方案和检修作业活动的危险源编制安全措施并由相关科室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也可以合并为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必须得当、即先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后审批安全措施。
第八条检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互保对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审的安全措施必须有编制人、施工(检修)负责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及签字。特殊作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会签。
第九条报审的安全措施,检修项目所需时间在4小时以下时,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一天报给作业区,经作业区管理人员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安全员批准后执行;4小时以上项目,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三天上报给安全监察科,经安全监察科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检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条检修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检修作业可在班前会中依照该项检修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安全作业标准进行安全交底,并要将该项检修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防范要点进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检修施工项目时,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专门开会交底,交底过程中可以组织人员讨论、对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详细的内容要重点说明、对有遗漏的地方要进行补充并记载。
(三)有较大危险的检修及系统检修前,作业区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考试,确保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协检修单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协单位负责进行,安全监察科负责向检修单位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条安全交底过程要详细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第四章检修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和相关的指定负责人应共同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是否具备安全检修条件,并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允许检修。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检修现场负责人要对停电情况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检修负责人与设备操作人员,用检修牌换回操作牌,并将检修牌挂于操作手柄、按钮或操作台上。
第十四条检修过程中需要试车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操作人员互换检修牌、操作牌,换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检修人员撤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试车。如需再次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从新履行停送电、挂牌手续。
第十五条检修现场有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以及在危险作业场所检修时,必须由专业(持有效证件)人员进行指挥;同时,要指定专人对吊装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检修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明确安全互保对子,需要监护作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以任何原因离开监护岗位。
第十七条检修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接线整齐、牢靠,严禁乱搭接线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检查确认。
第十八条检修现场的设备、备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摆放、保持安全距离。检修过程中拆除的栏杆、孔盖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位。
第十九条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或将邻近线路停电。
第二十条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若须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第二十一条固定安装的绝缘设备,不准拉设临时线,装设临时线时必须用绝缘良好的绝缘线,要采取悬挂和沿墙敷设,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第二十二条电焊机必须安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一次线长度不大于3米、二次线长度不大于30米,一次线到电焊机间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
第二十三条特种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等安规制度,检修作业中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四条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设备处职责
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检修中心职责
(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
4、生产厂职责
(1)、成立检修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条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点
第五条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
第六条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
第七条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
第八条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第九条生产方、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检修牌、操作牌、停送电牌)、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
第十条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在禁火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十四条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第十六条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条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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