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8 21:32: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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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精选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精选13篇)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1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2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3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4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5

  一、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掌握有关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产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产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公司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产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产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产品;

  (4)不得在产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

  六、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工作及培训计划实施等。

  七、加强对员工产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和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权利义务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2、每年一次体检、一套工作服。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育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因加工操作不当或有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劳动所得,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事间打架闹事又拒不服从管理一律辞退,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元。

  3、售饭时与师生发生冲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很坏影响的.罚款1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劝不改的员工一律辞退。

  5、工作时,未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元,工作服肮脏的一次罚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罚款2元,工作时穿拖鞋、短裤、背心一次罚款2元。

  6、随地吐痰罚款2元,抽烟一次罚款1元,便后不洗手罚款2元。

  7、未经许可随便乱吃东西按实物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物资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实物价格的10倍对其罚款,并予以辞退。

  8、工作时禁止酗酒,酗酒影响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7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8

  为规范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食堂员工素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卫生知识培训的`方法:集中授课、观摩学习、岗位操作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结束后,要进行一定形式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要进行补课补考,补考二次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五、食品从业人员要按要求按时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餐厅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与管理

  1、各食堂、各窗口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聘、管理从业人员,严把政审和面试关,经食堂主任同意后报中心备案。

  2、所在食堂从业人员要同时办理好暂住证、计划生育等证明,并交纳相关费用。

  3、所聘人员上岗前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用工单位或相关业户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从业人员的生活,重视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解决好从业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5、凡因打架、闹事、道德败坏等违规、违纪行为被辞退的人员,中心范围内一律不准再聘用。

  二、集体住宿管理

  1、从业人员到集体宿舍住宿需经所在窗口(业户)提出申请,中心批准后方可入住。

  2、树立良好的公共道德,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不以个人所好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大声喧哗和打架斗殴。

  3、宿舍内不得赌博、酗酒,不得购买、观看内容不健康的书籍和光碟,严禁留宿他人。

  4、服从管理,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遵守作息时间(晚10:30前就寝),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和床位。要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和独占。

  5、注意防火、防盗,不准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等,发现安全隐患和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6、搞好卫生,个人要做到“四勤”,室内要轮流值日、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物品放置有序,地面、桌面保持干净。禁止随地大小便、乱扔脏物、乱倒污水。

  7、不准在室内墙上乱贴、乱划、乱钉钉子,禁止躺在床上吸烟或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注重节约,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9、违犯上述规定情节较轻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治安部门处理,由所在业户负责辞退。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10

  一、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聘用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下述两项条件方可上岗:按规定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培训,领取培训合格证,每年定期参加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工作及服务态度方面的监督。

  八、食堂从业人员花名册报送学校备案,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11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按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传染病带菌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岗。

  二、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妆品。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将与食品无关的个人用品和服饰物带入食堂。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销售时使用工具售货和正确使用射频卡,不准收取现金。

  4、工作时不许吸烟,不戴戒指、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12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职工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食堂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堂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制度13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且每年复查一次。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到经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岗位从业。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卫生专项知识培训,熟悉相关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得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收费和拿取食物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头发固定置于帽内。临时离开工作间必须脱下工作衣帽,进入工作间再重新更衣、换鞋、洗手、消毒。

  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并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分装食品、售菜时应戴口罩,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拿取直接入口的无包装食品,必须备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或食品袋。收银人员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7、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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