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4 18:54:35 飞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

  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内无缺株现象。

  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7、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2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3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

  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色彩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小区绿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小区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业主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业主管理方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业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

  ①养护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小区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并做好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17年4月1--10日、2017年4月1--10日、2017年12月1--10日。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业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机关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尽量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4、机关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务必经过领导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务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三、绿化管理工作流程

  1、浇水:根据不一样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4、修枝整形: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以植物品种及生长情景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6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8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四、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9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根本途径。为加大校园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证,符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管理责任人为绿化管理员,校园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校园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责任区域责任到班,形成校园绿化维护网络。

  三、校园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证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校园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校园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提供的花木销售剪额发票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一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老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射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0

  为营造美好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必须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必须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2、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必须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3、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4、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5、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1)岗位职责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的所有工作,协调处理与甲方之间的事情及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安全文明养护。

  (2)养护副主管负责现场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并解决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合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质量。

  (3)现场安全员负责养护施工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懂消防知识,发现现场有任何安全隐患问题都必须尽快通知现场主管并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应要求立即停止养护工作,等消除隐患后即可正常工作。

  (4)区域负责人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配合好现场主管,通过各养护技术环节控制,实现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

  (5)养护队长负责属于自己的养护小分队,区域内发现任何养护问题应及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小分队的养护工作。

  (6)技术工人必须懂得养护技术的各个环节及措施,在日常养护中发现苗木出现问题能及时得当的处理,普通工人要做到服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配合技术工人做好养护的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情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内容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五、仓库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入库必须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6、如打药车、小推车等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人签名。

  六、现场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人员服装统一,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工人大小便必须到生活区厕所,严禁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直接开除。

  3、养护修剪的树枝、残花、以及枯枝落叶、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严禁养护区垃圾过夜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要做到节约用水,严禁浇水时流的满路都是,要做到人走水停。

  5、养护人员使用工具齐全,下班后现场不能遗留任何工具,如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50元。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空调由值日生管理,没人的时候必须要关闭,不能有长明灯现象。发现一次罚管理员100元。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若发现有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的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8、苗木需要打药、修剪草坪等动用机械时,躲过学生上下课的人流高峰期;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附近打药或修剪草坪;周六、周日八点之前不得在宿舍区打药或剪草,以免打扰学生休息;做到最大限度减少躁声。

  9、现场按区域划分十个养护区,宗照“谁养护、谁负责”的原则,养护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养护管理办法进行养护。

  10、现场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养护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如因养护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苗木死亡或病虫害苗木没有及时防治而造成的不断蔓延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养护工人承担责任,损失经核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

  11、养护工人在现场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员及养护班长的'指挥,对管理员及养护班长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指令、技术要求、操作规范、整改意见等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生不服从指挥的,每次罚款200元;

  12、施工队应对所有参加养护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使养护人员对相关养护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工人的养护技能及对养护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13、为保证提高养护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应实行分区“自检”及养护班长应随时检查养护工作,发现有养护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交现场管理员验收。

  14、在养护过程中,养护班长应做好养护日志及各种检查记录,包括各区养护工人的自检记录;

  15、养护人员需按规定佩带个人用具,如发生未按要求佩带并以此为借口耽误干活的,每次罚款50元;

  16、每个养护工人配备的水管自行保护,下班后盘好存放到隐蔽地方,不得到处乱扔以致水管丢失。

  17、每个养护工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许任何人随便践踏草坪,折损树枝等。

  18、保证养护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19、上班工作时间严禁嬉戏、打闹、扎堆聊天。违反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处以1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20、要做到文明养护,严禁与学生、老师及任何人发生冲突。违反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七、农药、肥料、机械用具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剪草机、割灌机、扫边机等绿化养护机械时要注意远离行人,防止机械伤人。严禁在机器运转时用手随便摸机器,每天用完机器必须进行清理,由养护班长每天记录所有机械使用情况并对机械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2、肥料需按要求进行使用,领用肥料没有施完时及时归还库房并收集归类存放。

  3、各种农药必须经过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使用必须做到安全用药,若发现有人私自动用农药者罚款100元。打药时必须配带口罩等防范措施。

  八、养护员工的打分评定制度养护工人每日基本分数为10分。根据养护工人完成工作程度,工作分数分为以下五档

  ①每日安排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很好,同时完成有超出部分。酌情计10—12分。

  ②每日能按质按量完成安排的工作。酌情计9—10分。

  ③基本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但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与要求有一定差距。酌情计7—9分。

  ④对于安排的工作完成的不够好,有怠工倾向。同时由此可能导致苗木成长不良。酌情计4—6分。

  ⑤对于安排的工作完成的基本不能完成,消极怠工,不听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酌情计0—3分。养护员工实行自检、互检活动,培养养护人员对养护质量意识。每月末由养护班长带养护人员,对本月进行自检、互检,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养护班长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养护班长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现场管理员进行验收,对本月工作做一总结,对各方面表现好的员工评选一名给予奖金奖励,反之对于表现差的也评选一名给予批评教育以及适当的罚款,对养护工作不负责任因自己的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损失经核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1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有效途径。为加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须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并充分论证。学院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院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学院成立是以分管院领导、后勤保卫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日常工作,对社会绿化企业提供的绿化养护质量监督管理。

  (三)、公共区域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后勤保卫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负责日常养护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公共区域摆放的盆景花卉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移动。

  (三)、各部门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相关部门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日常养护由各部门负责。

  (四)、校园内名贵树种、名贵盆景、型树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台帐及时养护管理。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填写注销单经后勤保卫处处长签字后才能销账,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各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后勤保卫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学院所有。

  (六)、校园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绿化企业进行养护管理。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由社会绿化企业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校园建设工程涉及绿化时需提前申请向后勤保卫处申请,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损坏学院树木、花卉、草坪者给予批评、通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处以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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