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25 13:53:2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吉林省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

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吉工商消字〔2011〕36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吉林省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办法,按计划组织实施。

附件:

1.《吉林省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2.流通领域非食品类重点商品经营主体统计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吉林省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

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提高全省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特制定《2011年吉林省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局党组提出的"跟进、有为、争先、升位"的工作要求,坚持"创新模式,突出重点,层梯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建立依法、科学、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力争达到三项指标,即:对全省非食品类重点商品经营者巡查监管覆盖率达100%,重点商品经营主体建立执行自律制度覆盖率以及"12315消费维权提示牌"经营场所上墙率要达到总数的40%以上,实现商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的根本目的。

二、主要任务

(一)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日常监管。要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消防产品、儿童玩具、人造板、电线电缆、燃气具、手机、服装、建材等十大类重点商品入手,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重点指导经营者建立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进销台帐、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市场开办者商品质量管理责任等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并统一上墙。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指导经营者建立电子或粘贴票据式的商品进货台账、商品销售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台账。所有台账都要保管2年以上。鼓励、支持经营者建立电子台帐。

在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的同时,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以及非食品类重点商品质量的检查。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十大类重点商品经营主体的数量,强化履职痕迹管理,充分体现监管效能,逐步实现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程监管。

(二)突出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继续全力抓好"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为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保驾护航。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建材、汽车配件、手机、服装、消防产品、一次性塑料餐盒、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辅助装置等重点商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三)加强与名优企业的沟通,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打假行动。坚持打假与扶优并举,定期与名优企业联动,开展对十大类重点商品联合打假行动,重点对流通领域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努力净化市场环境。

(四)加大力度,切实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各市、州局要自行开展3个以上项目的质量监测(每个项目不得少于20个批次),其监测计划要于3月10日前报省局备案,每个项目监测结束后30日内要形成书面监测分析报告上报省局。要积极配合省局开展服装、运动鞋、电磁炉、电水壶、一次性塑料餐盒、灭火器、办公桌、学生用品、香水等9个项目的质量监测工作。要做好消费警示(提示)发布、不合格商品清查退市以及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等监测后续工作。

(五)巩固帮扶连锁配送成果,推动农村商品市场质量提高。引导、帮扶流通领域连锁配送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评选,参加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评选、认定,提高连锁配送企业的品牌知名度。严格按照"四化",即:连锁配送企业形象标准化、经营活动专业化、管理方式规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的要求,对已发展的连锁配送企业进一步予以规范,树立典型,淘汰落后,使其逐渐成为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的引领群体,带动农村非食品类商品市场质量的全面提高。

(六)依法行政,规范开展行政指导。要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工商法字〔2009〕230号)以及今年省工商局即将出台的《吉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行政约见实施办法》,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以市(州)局为单位集中对辖区从事十大类重点商品经营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开办者开展一至两次行政约见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行政指导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研究。各级局要加强对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监管能力。同时,还要注重监管实践的总结,积累工作经验。

今年7月,省局将组织召开全省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现场推进会,交流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提高12315申诉举报受理处置效能。各地在开展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中,要强化12315形象建设,不断推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五进"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12315平台和"一会两站"受理、处置效能,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建立与新闻媒体的常态联动机制,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的总体进展和各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同时,全年还要在省局红盾网上刊登3篇以上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信息。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经费支出。各地要加大对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投入,保证监测计划落到实处。

(五)建立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在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中建立和执行活动情况季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

各市、州、长白山局全年上报三次此项工作进展基本情况,分别是3月30日、6月30日、10月30日。10月30日的报告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附:流通领域非食品类重点商品监管工作分解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吉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食品监管工作计划11-19

食品类实习报告04-25

监管工作计划九篇12-09

工商局工作计划集合六篇01-09

工商局办公室工作计划01-06

工商局工作计划集合6篇09-22

是与非作文11-10

监管工作计划范文(精选6篇)07-18

市场监管局工作计划11-06

监管工作计划集合10篇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