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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篇1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
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1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5000级维护为每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xxxxxxx公里进行一次。
315、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1000500、车辆维修元或更换配件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500030005000元以上至元以下或更换配件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30003000元以上(含元)或更换配件元以上的(含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200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1500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3000级维护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xxxxxx x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2、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一车队长签认一财务部审核一领导批示一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3、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次及以上者,罚50100款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100、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元/次。
3100、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100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50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50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元/次。
750、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100、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
50写行车日志的,罚款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50100学习迟到的处以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20xx、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内,取消当月20xx-5000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5000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5%, 4%, 3%, 2%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200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20xx101七、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车辆管理办法 篇2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明朗,坚持原则。同时,也应注意工作方法,劝导车主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要人性化。对违反规定的做法,要坚决制止,不能姑息。
第二,加强对业主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个拥有车辆和准备购置车辆的业主清楚地认识到,自觉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相关制度的实施,对小区车辆的有序管理,实际上是有益于大家的事情。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管理,要有这个共识。
宣传教育的方式,我们认为主要还是以小区内的宣传窗,提示牌,小册子或其它印刷品为主,有条件的可以利用小区内的视频,小广播,小喇叭进行定时段的宣传教育。在组织小区里的文娱活动中,也可以穿插于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去,让大家在愉悦的氛围中受到关于小区车辆管理方面的知识教育,知悉本小区内在这方面所做的相关规定,从而能够在生活实践中认真自觉地去执行,去维护。
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员工,在和业主的平常接触中,也应有意识地向业主灌输我们对小区内车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使得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起做好小区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维护,减轻我们自身的工作压力。
还应强调的是,教育业主加强对孩子的管束。不在小区停放车辆的区域玩火,不在车辆四周打闹,更不要爬上汽车玩耍、划伤车辆。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发现这样的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据车险专业人士表示,由于他人恶意行为导致车辆受损,应该不属于保险范围。而这类问题很难找到行为人,处理起来会有很多的麻烦,要尽可能地避免之。
第三,必要的硬件设施要跟上去。为了防止个别业主在停车时图方便而将车辆违章停放在绿地或居民活动场所的情况,管理处除应积极劝导外,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地方设置固定的警示牌和必要的障碍物,以阻止车辆对绿地和活动场所的破坏。
规范小区内的交通秩序,在醒目处设立固定交通导向牌,限速牌。提示司机在小区内倍加小心,防止区内人车事故的发生。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应安装凹凸镜。地下停车场应完善排水设施,杜绝乱堆乱放物资,保证出入顺畅。
小区收费设施应逐步完善。对车辆的停放场地及出入口进行视频监控,这样可以更好地做好服务,防止意外,规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深圳等地的经验做法,在车辆停放场地,一定要有诸如“本场地只负责提供车辆停放位置,并不负责车辆财物的保管,请各车主注意保管好您的车内财物。”之类的固定警示牌。否则,一旦出了问题,难咎其责。
第四,物业管理者要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以便能正确对待和解决在车辆管理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车满为患的现状考验着每个小区物管部门的管理水平。结合小区自身的交通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为业主营造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是每个小区物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小区交通管理方面所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密切注视在同行业内已经出现的相关案列,学习人家的可行的处理方法,借它山之石,为我所用。平时有了经验的积累,届时处理起来不慌张。有理有据地答复业主,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这是一条捷径。
我们物业管理本身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直接处罚在小区内违反法规的行为,但我们可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我们物业管辖的小区内如果万一出现了交通安全事故,我们应做的.事就是维持小区内通行的正常,虽然不能行使交警的权限,但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合法取证,提供证据供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相对于私家汽车数目的疯涨来说,车位的增长几乎是“杯水车薪”。由此而引出的问题是,每到晚上,许多小区里车满为患,部分迟到的车不得不停在大马路上过夜。小区停车难已是许多生活小区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何处理车位紧张的问题。我们不妨做一个探讨。
1,在有限的小区区域内合理再规划。这在老的生活小区里尤显重要。重新划定区域,重新规范停车位置,适当开辟新的停车场所,会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2,确实在车位紧张的小区内,限制外来车辆的进入或者限定其停车时间。
3,与周边的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利用这些单位夜间车位相对较空的特点,租用他们的车位,小区停车难问题随之迎刃而解。而这些企事业单位也利用小区白天停车少的特点,解决了白天单位停车难的问题,互利互惠。
4,就目前的现状来说,还没那个地方能完全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所以,对回来晚了而无固定车位的车辆,可以动员他们在小区外面的公共道路上停放。秩序维护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已预交了期内停车费的车辆,尽量做出安排。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物业公司不能通过乱收费解决停车难问题,这样容易激化另一方面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问题是个人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对待。强调人性化管理的同时,要严格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地逐步解决,这样才能赢得小区业主对我们工作上的理解与支持。
车辆管理办法 篇3
1.目的
为使工作用车之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凡公务用车之使用、保养、维护、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等各项作业皆适用之。
3.管理办法
3.1车辆管理
本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保管制度。实行单车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司机要经常检查所负责的车辆的各种证件之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司机在出车或返回前后半小时,须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水、电、油),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车辆有损坏或有异常现象司机应立即办理修缮事宜,并上报领导;
司机外出行车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返回校内时,应及时通知办公室主任,以利调度;
司机于每日使用车后,必须驶回指定地点存放;
司机不得私自出车,对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的费用或事故损失由司机本人负担。
外单位或私人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交纳用车费用。
为便于车辆之维修与保养,经办公室核准后,每年选定一至二家特约修车厂负责车辆维修与定期保养工作;
司机出车的线路、始发时间、目的地点、交办事宜等,报请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实施;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始发时间、目的地点等有关要求;
3.2公务用车之调度程序
各部或个人因公务需要用车时,一般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用车申请单须经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后办公室派车;
临时、紧急情况用车须与办公室直接联系,事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车辆调度原则上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3.3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所有司机上班期间必须开启手机等通讯工具。
出车前后或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司机要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拟定应对方案,尽最大可能完成公务用车之任务。
司机接到突发事件应对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
3.4费用之报批
所有司机在用车时,需将实际出车行车里程、时间、地点、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费等详细记载于“一周行车记录表”上,每次出车后将有关单据整理汇总后填写付款凭单,并交办公室审核,最后向财务处报销,及时销帐
每位驾驶员的每月出车公里补贴按实际行车里程计算,若驾驶他人车辆,则要在他人“一周行车记录表”上注明,以便统计。
司机若发现车辆需维修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络维修厂维护,如果是行驶途中临时故障需抢修时,应于返回公司后交验修理凭证,若有换装零件应将原废旧零件交公司处理。修车费用报销时须附车辆修理厂提供的修理清单,并经该车司机确认后送办公室审核后,向财务处报销。
办公室应于每月五日前将上个月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量予以统计,计算每百公里平均油耗,并与该车之前几个月耗油情形逐一比较,作为控制耗油量及车辆保养之参考。
3.5车辆资料建立及管理
办公室将车辆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妥为保管,以便追踪办理年度车辆检查,投保及缴纳各种规费等事宜。
车辆之原始资料(行驶证除外)非因办理过户、换照、索赔、检验等需要时,并时不得携带外出,统一由办公室妥为保管。
3.7违规肇事处理
本公司司机违规或肇事时,得由办公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有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罚款或赔偿、涉及到刑事责任,应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如果司机违规而肇事,其情节重大者(如吊销执照或触犯刑事者),得依公司有关规定议处;
各项违规肇事责任归属按交通管理局判定为准。
4.本《车辆管理办法》自年6月1日起开始试行。
5.附件
车辆管理办法 篇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客、货车辆及驾车人员。
一、车辆管理
车辆是公司办公、生产的重要交通工具,正确、合理、安全的使用车辆,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延长使用寿命,减少事故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车辆的相关资料、登记证书、保险档案等由公司统一管理。车辆所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车辆证件的审验,如:行车证、营运证、备案卡等不得拖期或超期。
2、车辆的维护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驾车人员应提前申请或提出计划,200元以上的填写《维修、购置计划》申请单,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共同组织实施维修、购买。维修本着节约开支,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除外。
3、车辆油料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由车辆所属单位每季度对车辆的车公里耗油情况进行考核掌握并建立记录,次年元月底前将上年的单车里程、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公布。
4、严格车辆的保险管理,为减少车辆事故风险,使用车辆必须进行投保。在用车辆不得拖保,保险到期,供应运输公司负责办理续保手续,用车单位要积极配合,否则造成损失自负。
5、车辆日常维修记录由车辆驾车、保管人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留存车辆维修明细、购置零配件记录并建立车辆维修技术档案。
6、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运输途中严禁超速行驶,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人员密集地点停放。
二、驾车人员的管理
1、公司驾车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车。
2、驾车人员应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提高服务意识,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树立企业形象。严禁酒后驾车、超速驾驶,车辆行驶中不准拨打手机,收看信息。
4、驾车人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5、车辆停放一定要选择安全地点,严禁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放,以防发生意外。
6、厂内限速每小时10公里,车辆进入厂区严禁超速行驶,载货车辆不得进入办公楼广场。
三、处罚规定
1、车辆罚款原则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处理。凡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处以20-50元的罚款。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部分,分别由责任人按比例承担。200元以下由个人全部承担;800元以下分别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赔偿经济损失额的60%、50%、40%、30%;1500元以下,分别赔偿经济损失额的50%、40%、30%、20%;造成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比例执行,肇事罚款一律自负。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自理。
(1)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
(2)无证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造成事故者;
(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造成事故者;
(4)未经批准私自动用车辆造成事故者。
4、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住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办法 篇5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 .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 .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10%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0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122(1 19(、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交警)、消120(防)、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120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 .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 . o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 .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 .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办法 篇6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 班 ) 、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 以下统称学校 ) 的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接送学生车辆分为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 和非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
接送学生车辆包括 学校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五条 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标识, 非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设置全省统一的标志牌。
接送学生车辆的 外观标识式样、标志牌式样及发放程序 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 接送学生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 7 人的载客汽车。
(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 - 20xx )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三)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七条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 12 分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 有接送学生任务的学校,应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拟用申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的申请后应会同当地公安等部门对拟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工作。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并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外观标识的监督检查 。
除定期检验外,接送学生车辆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十条 非专用接送学生 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 标志牌。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 配合学校定期对学生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清理。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未喷涂外观标识或无标志牌的接送学生车辆 ,应责令其停止运营,并将 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第十四条 接送学生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
第十五条 学校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 单位使用自备车辆接送学生的,应将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报学生所在学校备案,并办理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第十八条 接送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学生的自备和长期租用车辆,学校或幼儿园应安排随车照管人员。
第十九条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学校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对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分别给予表彰。
第二十五条 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接送学生车辆优惠政策并对接送学生车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二十六条 各市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七条 各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篇7
为加强我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关于zz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对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和校园内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安全管理部门:
总务处、安全办负责对学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1、车辆要定时维护保养,做到及时验车、缴纳车辆保险费。
2、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
3、外来车辆不得驶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
4、教职工私家车暂可停放在校内,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并把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内。我校停车位:主教学楼西侧和办公楼北侧。其他位置禁止停车。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学校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停车避让行人。机动车辆在启动之前应首先确认周边没有学生的情况下方可启动起步行驶。
2、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绝对禁止与学生争道先行。上学高峰段也可先把车辆停放在校外,待上课后再驶入校内。
3、车辆进入学校大门要慢速缓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方向指示灯信号明确。
4、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车或试刹车。
5、严禁酒后驾车进入校园。
6、后勤送货车辆及施工车辆,须经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方可进入校园,并听从学校相关人员的统一指挥。
车辆管理办法 篇8
为加强分公司车辆管理,增强驾驶人员的服务意识,节约耗费,减少和避免交通安全事故,保证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调度管理,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报派车单(基站抢修优先),由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用车,无派车单驾驶员可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经综合部请示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出车,并于次日上班时补齐手续。
二、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综合部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准假。平时要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做到随叫随到。
三、驾驶员必须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并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应随时加注汽油、机油、水,经常检查车辆易松动部件,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四、驾驶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交通管理条例”,不得违章驾驶,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五、车辆必须定点入库停放,不得擅自用车或违规用车,违者处100元/次罚款。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均由驾驶员自负。
六、驾驶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互相换车,更不允许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处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按市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七、夜间、假日、周末原则上不安排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示经理同意、经综合部核实后方可出车,并于上班时补齐出车手续。
八、车辆维修必须在公司规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不得私自联系维修地点。维修前,必须先报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后方可维修,由综合主管作好维修记录,每月向经理汇报一次。任何部门或个人严禁借修车搞不正之风,一经举报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九、驾驶员必须服从综合部的安排与调度,派车后要立即出车,不得无故拒绝出车。无故不出车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派车单》作为员工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由综合部主管与员工报销的费用对照审核后,财务方可报销。
车辆管理办法 篇9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安全技术要求
4.1.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车辆管理办法 篇10
1、凡发现对外来车辆未登记发卡和未收取车辆临时停泊费或车辆过夜费及未按照小区车辆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费的,私自允许停放的现象将进行罚款或开除处理。以上情况中有临停车辆(含过夜车辆)未按照临停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费数额的50倍进行罚款。第二次直接开除。
2、凡对小区搬家车辆和业主携带贵重(电视机、台式电脑等)物品外出时,未出示《业主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私自放行的情况,根据搬迁的物品价格等值对门岗当值班人员进行罚款。
3、对小区业主车辆或外来车辆不收取停车费,或收缴费用未上缴或私自同意业主或外来车辆在小区停放收受业主好处的情况,将根据车辆停车费数额进行处罚或开除。
4、对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停放的'车主缴费时不得有物业公司员工收受现金代为缴费(除临时停放车辆由门岗收费外),发现一次将进行处罚。
5、如发现小区有外来车辆在小区内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车位,影响业主车辆和小区交通主干道,停放绿化带,查阅门岗记录大门岗未能报出车辆信息也并未对外来车辆登记进入小区的时间者根据事态将对大门岗值班当事人进行罚款。
6、小区各个大门门口两侧(5米)严禁停放车辆,以免影响小区业主车辆的进出视线,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门两侧停放车辆将对值班门岗人员进行处罚。
7、对临停车辆收费必须给车主发车辆停泊票,严禁对临时停放车辆收卡、收费不给发票。严禁不发卡或不登记进行收费,违者将进行罚款或开除。
车辆管理办法 篇11
为保障小区秩序井然、生活安宁、环境的整洁,减少院内路面及设施的损坏,根据20xx年7月底物业公司的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业主与所有住户共同遵守。
一、本小区院内为地面无车小区(除别墅每户可进入两辆外)。业主车辆及来访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地面停车。如有接送病人或携带过重物品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小区的车辆,须在门岗处如实登记楼号、房号、车牌号、联系电话、进入事由、进入时间、停留时间。门岗须当场核实联系电话。驾驶人需经保安同意后方可进入,停车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二、装修送货车辆在门岗如实登记,门卫须当场核实联系电话,缴纳停车费,驾车人需经保安同意后方可进入。货物卸下后即刻驶离,停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三、搬家车辆进入小区,须由业主提前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持物业公司开具的《物品出入证》方可出入小区。
四、本小区为住宅区,原则上公司货车不得进入小区。如因特殊情况要求驶入,须提前通知物业公司,2.5吨以上的客、货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
五、进入小区的机动车须低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设施,不得妨碍小区住户的.正{小区临时停车管理规定}常活动,服从物业人员对车辆停放的管理。进入车辆在小区内造成人员伤害或车辆、路面等公共设施损坏的,须由车主负责赔偿。
六、车辆出门时须将《物品出入证》交回门卫。由门卫检查停留时间,符合本规定后方可驶离。
七、车辆出门时,须经门卫检查。门卫有权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并记入违规车辆名单,半年内不得进入本小区。
八、对超过规定时间不驶离本小区的车辆,物业人员有权采取锁车等管理措施,并记入违规车辆名单,半年内不得进入本小区。对经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九、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小区,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将车辆自觉停放到物业公司规定的停车处,严禁乱停乱放,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移至停车处。
十、为不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和生活,中午12:00---14:00、晚上21:00---05:00,在此时间内禁止大型车辆及送货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管理办法 篇12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乐松小区管理规约》等相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办法:
一、符合发证资格车辆的认定
凡小区业主可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他可充分证明产权合法性的文件,每户限办理一台私家车(小型轿车、多功能车、越野车)的通行证,对承租房屋者由房主带房产文件及租房合同办理,如承租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房主将负有连带责。对2.5吨及以上的货车、三轮车、农用车等载货车辆、工程车、大型客车及其他超重超宽超高车辆(以下称不符合资格车辆)不予以办理。
二、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应在小区门前减速停车接受保安检查或登记后进入小区,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三、进出小区时不得鸣喇叭,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行人及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进入本小区的'处理。{小区临时停车管理规定}
四、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五、禁止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修车、洗车。
六、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七、临时停放管理
1、由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统一印制发放乐松小区车辆通行证,业主应将其放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持通行证车辆可进小区指定位置临时停放,不按规
定摆放者,保安巡查时可纪录,业主亦可向物业投诉,由保安取证及提示,提示多次不改,将限制其车辆通行资格。
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车位上或停车线内或保安指定位置;{小区临时停车管理规定}
3、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规定区域内,对违反规定者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或书面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小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八、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对于未办理小区车辆通行证或停车证的,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原则上禁止外来车辆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孕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由保安视情况登记并抵押证件后放行,车辆应在放行后30分钟内离开,超时将处罚(具体方法再议)。
3.严禁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及其他不符合资格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消防、工程车抢修救护车急救等特殊情况除外;婚庆应提前一周以上向物业登记,殡葬应提前一天)。
4、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须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5、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九、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入车棚内或指定区域,不得在小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物业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本管理办法由业委会制定草案,由业主大会修改、批准、发布,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
车辆管理办法 篇13
1. 校内住户的车辆每天早上8:30之前必须开离校园,并且7:30——17:30之间不得进入校园(含在校教师的车辆)。
2. 校内住户的车辆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教学楼前的空地)有序停放,不得在塑胶场地上行驶、停放。
3. 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4. 机动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禁止鸣喇叭、超车和并行;教师的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学生并自觉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
5. 所有停放校园内的车辆安全防护,一律由车主自己负责。
6.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卫人员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7. 非校内住户的车辆不得在校园内过夜。
8. 严禁将任何车辆停放在安全通道(含校门通道、操场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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