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集合[4篇]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1
仁和物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低质易耗品
十、低质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低值易耗品标准及范围
1.低值易耗品标准: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物品均为低值易耗品。
A.单位价值800元(含800元)以下;
B.使用年限一年之内的;
2.低值易耗品范围:
A.低值易耗物品,如办公桌、柜、椅、计算器等;
B.一次性消耗物品。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分工
1.各部门添置低值易耗品,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添置,价值100元以上又多次使用的物品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特殊用品或大件物品,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使用部门自行办理。
3.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制订收发料单及有关表册,进行数量核算及入库和发放。
4.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存的数量核算由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金额核算由财务组负责,以反映和监督物品的实际消耗和资金占用情况。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添置
1.一次性消耗的低值易耗品的添置,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按月编制计划,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多次使用的大件物品,由使用部门编制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领用低值易耗品须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卡”,并注明姓名、部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日期及统一编号。
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可将领用物品带到新部门继续使用;若调离公司或调往公司独立核算单位,须将领用物品(一次性消耗物品例外)如数归还,归还物品若与“低值易耗品领用卡”不符,管理员有权不予接受,直至核对无误后方能签字确认。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清查与盘点
1.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每季盘点一次库存物品,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有物品积压应提出处理意见。
2.对在用物品每二年清查一次,发现短缺、损坏应及时处理,做到账、卡、物“三符合”。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节约经费开支,促进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统购除外的,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和部门自有资金采购的所有的低值易耗品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按规定必须由学校进行招投标的、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物品采购,则按学校招投标采购的有关规定以及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物品采购按照公开公正、物有所值、集中批量、廉洁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实施,避免主观随意、化整为零、奢侈浪费等现象。
第五条 物品管理科室、采购人员要学习、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廉洁自律,优质高效。
第二章 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牵头,负责考察市场、确定供货商,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总务处分别使用本单位经费分头采购。
第七条 学校成立低值易耗品采购领导小组。总务处长任组长,各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处领导及相关申购单位的分管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综合管理科及各单位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总务处的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物品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没有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除办公类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各类专业设备、电器、维修保养材料、维修工具、能源及化工材料、劳保用品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低值易耗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流程实施采购,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第十条 采购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购
申购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采购计划,填写《物品采购申购单》,申购单要阐述申购理由以及列明申购物品的.型号、数量、预算价格、供货期、用途、经费来源等,有申购实物样板的,提供样品。经相关部门分管处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综合管理科。
(二)审批
物品采购按照以下程序和权限审批:
1、每学期初,使用单位提出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计划,填写《申报表》,由分管申购单位的处领导和分管采购工作的处领导一并批准安排采购;
2、单次采购5万元以下的设施设备,实行“一事一办”,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经分管申购单位的处领导和分管采购工作的处领导同意,报请资产处备案后,由处长签字批准安排采购。
(三)采购
1、对于低值易耗品,可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原则上每类物品至少要询价3家以上合格的供应商,并填写《询价议价定价表》后,报分管采购工作的处领导确定购买。
2、对于达不到学校规定招标金额的设施设备,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需学校招标采购的以及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照采购物品类型,由综合科或后勤规划科负责,按照学校采购程序实施。
3、对于经常性采购物品实行批量采购,每学期初进行一次集中采购,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一定时期的协议供货合同。同类协议供应商可选3家。
4、采购小组须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分管采购处领导、综合管理科、相关申购科室(中心)人员组成,专业技术性强的项目应聘请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5、采购小组通过市场摸底和资质审查,就经常性采购物品,分别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合格供应商力求多家,实行动态考评管理。
第三章 物品管理
第十条 所购物品按照管、用分离的原则,实行报领制度。综合管理科负责采购,物业管理与维修科负责对所购物品的入库管理和领用登记。
第十一条 总务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在舜耕和燕山校区各设置一个仓库。
第十二条 采购的物品到货后,由物业管理与维修科与申购单位一起,及时组织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并签字。物业管理与维修科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分管处领导。
第十四条 采购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去向不明或违规发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3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细则: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应先报办公室,然后经总经理审签,经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办理;如有购置应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3、行政总心要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未经办公室建卡的固定资产,财务部一律不予入账。
4、财务部和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按月分类计提折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后),净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6、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支出的费用一次计入当期成本,如款项较大或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
7、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审批程序与固定资产相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定期盘点。
8、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少的采用一次摊销法,对于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4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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