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管理办法

时间:2024-08-17 06:55:57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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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狠抓源头管理,严格行政许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基础工作,严格各项监管措施,努力提升水陆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本质安全度,确保全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效控制和减少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力争杜绝运输事故引发的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为全市水陆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相关从业人员。

  四、整治措施

  1、强化经营资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进一步强化水陆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管理,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

  (2)要按照省、市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年活动的要求,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机制,建立领导、部门、岗位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责任,逐级抓好监管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有效落实隐患整改。

  (3)要严格行政许可,对新申请设立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标准进行审查把关,严防不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和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车辆进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要结合2008年度道路运输“两证”审验和“四季三节”(春夏秋冬四季,五一、国庆、春节三大节日)及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把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条件审查关。要按照“四个统一”的标准,进一步巩固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公司化管理程度,确保企业公司化管理率100%。要严格企业停车场地的管理,企业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发生变化,应及时向运管部门报备。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或达不到许可要求和公司化管理标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要依法吊销其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4)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这是提高本质安全度的关键。要督促企业按照新的要求,全面启用新版基础管理台账,做到台账健全、内容真实完整、记录及时准确。

  2、强化车辆技术管理,提升企业运输装备水平

  (1)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在新增运力时,必须严格遵守“先申请,后购置”原则,并作出承诺遵守上述原则,否则后果自负。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2)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苏安办[2007]4号文件要求,引导企业安装、使用符合AQ3003—2005、AQ3004—2005、AQ3006—2007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GPS监控系统和终端产品,按照AQ3006—2007、AQ3007—2007、AQ3008—2007标准安装车载终端并统一接入省监控总站。

  (3)要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今年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3、强化从业人员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要按承运危险货物类别继续推行个性化差异化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础。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复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要对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的重点是企业使用的上述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要从严审查核对企业按许可要求配备驾驶员、押运员的到位率和真实性;要规范检查企业人员的队伍情况,要求企业统一提供从业人员名单清册,确保严格把关。

  五、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

  1、准备部署发动阶段(2008年3月—4月)。市运管处、海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2008年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

  2、企业自查阶段(2008年4月—5月)。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市范围内水陆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整治任务,制定整治中各项工作的措施和计划。

  3、全面整治阶段(2008年6月—10月)。市运管处、海事处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落实措施、计划,并组织安排有关部门指导和帮助企业整改。对照进度要求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2月)。由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抽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并限期完成,迎接市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水陆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局成立XX市2008年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家祯任组长,王余虎任副组长,市运管处、海事处、安全法制科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李德全任办公室主任,杨金祥、眭才元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制定、情况收集、整理上报及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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