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4-08-08 19:14:54 秀雯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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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精选10篇)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1

  一、分配方案

  为改善我校教师学习和生活居住环境,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位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教师周转宿舍分配遵循以下程序:

  1、使用对象为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大学生志愿者西部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和顶岗实习师范生);离城镇较远地区、边境地区、地理和生活环境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

  2、由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两人自愿合租一套宿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

  3、由合租教师选派一名教师抽签决定宿舍楼层及房间号,当场公布,并由学校宿管委在学校公示入住教师名单、楼层及房间号,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入住协议。(见附表2)

  4、公示通过后,报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生效。

  二、入住事项

  1、入住教师签订入住协议后,由学校宿管委与入住教师同往清点房间所配备设施,清点核对无误后,宿管委将房间钥匙交由入住教师,并在财产清单上签字确认。(见附表3)

  2、入住教师在租住期内有不符合入住条件或改变教师周转宿舍用途,将其闲置、转租、转借他人居住的,应立即退回学校,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退回的,应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最晚不得超过3个月;入住教师或配偶如在学校所在乡镇(苏木)内购买住房,或购买住房地区距离学校已满足正常上下班条件的,需在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将宿舍退回学校。

  3、入住教师如需调离本单位,需提前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由学校宿管委清点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本人承担),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房间钥匙交由同室教师保管,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管理制度

  (一)卫生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教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教师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学校宿管委特制订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1、房间内物品摆放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2、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或门外,垃圾要及时清倒。

  3、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涂写、踢脚。

  4、不准在宿舍内及走廊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5、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私人物品。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准在走不廊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窗外、走廊倒水和乱扔杂物。

  6、走廊及楼梯由各楼层教师轮流打扫,保证教师宿舍干净。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学校宿管委全面安排及监督教师宿舍卫生

  (二)费用及责任

  1、教师周转宿舍一经入住,入住教师在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设施维修及更换等费用,以月为单位计算,由入住者承担,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入住教师不主动缴纳的,由学校从其工资中代扣。教师周转宿舍退回学校后,租期未满的,学校应将租金及时退与本人。

  2、入住教师不得改变教师周转宿舍原有结构或对其进行装饰装修。入住后确有安装墙线、管道、电器设备等需要的提前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自理。

  3、入住教师有责任爱护教师周转宿舍楼的所有设施,如为本人损坏,需及时向学校宿管委反映情况,并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维修及更换,费用自理;如发现有设施损坏但不知是何人所为,应及时向学校宿管委反映,并由其查明原因,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更换,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4、入住教师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学校宿管委。

  (三)管理

  为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和管理,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成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宿管委),并选举产生学校宿管委委员,关于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相关事宜由学校宿管委负责。

  1、学校宿管委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入住教师需遵守学校宿管委制订的教师周转宿舍的`相关管理规定。

  3、入住教师不得在房间内、走廊、楼梯大声喧哗或放大音响、电视、电脑及手机等设备的音量,以免影响其他人正常休息。

  4、入住教师如与同室教师发生矛盾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换宿舍者,需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由本人与调换者达成协议,由学校宿管委进行财产清查,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费用自理,确认无异议后,双方在财产清单上签字后,方可调换。

  5、学校宿管委定期对入住教师宿舍进行卫生、使用情况等检查,请入住教师积极配合完成其工作。

  6、宿管委职责

  (1)安排并监督住宿教师轮流打扫宿舍楼道卫生,确保宿舍楼整洁;

  (2)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师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3)及时搜集、反馈宿舍教师动态、意见;

  (4)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电视机等统一配备的设施);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学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电视机等统一配备的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陌生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他人休息者。)

  四、安全与责任

  1、每位教师都应节约用电用水,正确安全且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电器、炉具等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关闭开关。

  (2)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3)不使用电暖气、热得快且功率大等电热器具。

  (4)请节约用水,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

  (5)周五离开时,请务必检查房间内电器、炉具、水龙头等开关是否安全关闭。

  2、每位教师都应保护好自身安全及公共财物的安全,如有可疑人员进入宿舍楼,请及时与学校及保安人员联系,核实情况,确保安全。

  五、钥匙管理制度

  1、教师宿舍楼门钥匙由入住教师轮流管理,教师负责周日下午5:00打开宿舍楼门,周五下午负责锁楼门,并关闭楼道窗户。(详见安排表)

  2、教师不准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学校宿管委,在学校宿管委同意下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楼财物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3、钥匙只能由本宿舍楼入住教师使用,非本宿舍楼教师一律不得使用。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2

  为了加强学校宿舍宿舍管理,优化教师居住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学校宿舍安置对象

  1、未婚在编教师;

  2、已婚且有住房困难的教师;

  3、在校值班人员;

  二、居住管理规定

  1、教师宿舍由校办统一安排和管理。凡需住宿的教师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报校办;校办根据申请及审批意见酌情安排住宿,并与教师签署住宿协议书。原则上两人一间;人才引进或夫妻两地分居需要照顾孩子的`教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一人间。

  2、向学校租用的宿舍只能是教用教师本人居住,不许转让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3、居住学校宿舍教师不得从事有碍房屋安全、影响居住环境的活动;保持通道整洁通畅,生活垃圾及时处理。

  4、教师自行安装的设备,在退住时自行拆除,退房时须将房内清空(包括废弃物)、结清费用、钥匙移交。

  5、居住教师对房内设备、设施必须爱护,具有保管义务,如属人为损坏的,由居住教师负责修复或赔偿。

  6、居住教师不得在教师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居用人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⑴调离学校者;

  ⑵辞职者、自动离职者;

  ⑶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者、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者;

  ⑷长期不交房租者;

  ⑸不遵守宿舍管理办法,屡教不改者;

  三、卫生要求

  1、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2、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3、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齐。

  4、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

  5、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箱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6、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扔烟头,乱画墙壁。

  7、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四、安全要求

  1、严禁擅自接驳电源,乱拉电线;严禁擅自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按要求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违规使用电器或使用明火造成火灾、供电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违规人员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2、严禁开常明灯、常流水,做到人离灯关,人离水停。

  3、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大额现金应存放银行,有价证券、小件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节假日、寒暑假或长时间外出时,更应做好个人物品的妥善保管工作。

  4、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租用期限和收费标准

  1、教师宿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2、教师宿舍每月每间租费400元,另学校给每位入住教师每月补贴100元。租费从领钥匙之日起开始计,不足半月以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3

  宿舍是学校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宿舍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影响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管理好宿舍也是教师的应尽义务和职责,为此制订宿舍值班教师管理办法。

  1、值班教师必须认真遵守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分为5月8日—9月30日和10月8日—次年4月30日两个时段 :

  ⑴ 10.8-4.30: 签到—— 中午12:20 离岗——下午13:20

  晚上21:10 明天06:00

  ⑵ 5.8-9.30: 签到—— 中午12:20 离岗——下午14:20

  晚上21:40 明天06:00

  2、值班教师值班期间的具体任务、要求及规定分制:

  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值班考勤制度。(按学校考核办法执行)

  ⑵有急事应先请假并找人代替,严禁擅自离岗或无故脱岗。(10分)

  ⑶值班期间协助宿舍管理员维持好宿舍的纪律、卫生。主要包括:

  ①督促学生按时熄灯、按时休息、按时起床,保证宿舍的`安静。(3分)

  ②经常性巡视宿舍各个楼层和学生寝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分)

  ③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夜间抽查宿舍的工作(女教师及时开关东门)。(10分)

  ④对违纪的宿舍或学生做好记录,值班结束时将记录单交给宿舍管理员。(3分)

  ⑤对内务、卫生较差的宿舍或学生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宿舍管理员。(3分)

  ⑷午休铃响后30分钟内、晚休铃响后60分钟内不得休息,巡视检查。(5分)

  ⑸10月8日至次年4月30日这一时段,中午值班不得休息,巡视检查。(5分)

  ⑹值班期间不做打牌、喝酒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分)

  ⑺宿舍大门关闭后不得随意进出,以免影响学生休息。(3分)

  ⑻值班期间做好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值班结束后将记录单送到政教处。(5分)

  3、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由分管宿舍的中层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级部评价办法的教师考核之中。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4

  为了管理好教师宿舍,加强治安、保障住宿教师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二、卫生管理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包括窗台)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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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教职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园长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

  2、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寝室管理制度,每晚十点钟之前按时归队,应自觉维护宿舍的环境安静,22:00后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寝室内外大声吼叫、喧哗,酗酒,赌博等

  3、严禁教师私自带亲朋好友在寝过夜,有特殊原因的要向园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4、每间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粘贴画报等床上不可乱搭电线。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床、柜子等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上报好维修,如因人为或故意损坏的要按有折扣价全额赔偿。

  6、个人物品、被条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

  7、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大厅、洗手间的清洁和畅通,不在宿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9、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起次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钥匙,由舍长进行验收。

  10、每周周末到周四晚上必须归寝,如有特殊事情可向舍长请假,如未请假未归寝者扣除当月工资5元。

  11、以上各项制度违反三次以上请自动帮离宿舍,外出住宿。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6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0、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总务处组成检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7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地教师;本县或本县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占好房间,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后勤服务中心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9、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后勤服务中心。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8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教师正常的生活秩序,教师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严格遵守《教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宿舍管理机构

  第一条教师宿舍由教师共同选出的宿舍长何淑平管理,教师宿舍长由园领导、后勤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宿舍长直接领导各室,负责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及安排。

  第三条宿舍长职责

  一、安排并监督住宿人员轮值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二、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园务制订的各项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三、及时搜集、反馈宿舍员工动态、意见;

  四、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园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

  第四条教师宿舍卫生要求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二、教师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及监督。

  三、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保证门、玻璃及窗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沙发、床底地面;

  (3)宿舍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每天必须清倒门口垃圾。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面、柜内、书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摆放要整齐。

  3、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并及时清倒。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2)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四、寝室卫生每周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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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住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消防等法律责任。

  (1)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各单元楼梯、各楼之间的通道、三幢的楼顶天台、宿舍区花园属于公用场地。任何人不得占用,不得堆放杂物。

  (2)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治安、安全、消防、税收等法律责任。

  (3)各住户改动水电气管道和设施、改动房屋。应该按照都成市政府的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

  (4)任何人不得将住房作为库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种废品,特别是其他违法、违规物品。

  (5)各住户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废弃物,应该主动与垃圾清运公司联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堆放。

  (6)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饲养宠物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卫生、治安、安全等法律责任。

  2、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售房屋后,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结清应交水费、清洁费。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租房屋仍与总务处结算水费、清洁费。

  3、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在出售、出租房屋时,向对方作出超出所拥有的'房屋产权的承诺,一律无效。

  4、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住户的水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教职工住户将水表读数交总务处(或按总务处通知执行)。逾期,总务处则以上次结算数扣款。

  5、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非教职工住户,4月、7月、10月、1月15日前到总务处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0.3元/m?),报水表读数缴纳水费(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与总务处复核水表读数)。逾期,每超1天加收2.0元滞纳金。

  6、我校停车场是为教职工服务的内部停车场,不接受非教职工住户停车。

  7、总务处原则上不为非教职工住户提供维修、疏通管道等服务。确有需要,且总务处能够安排,则按市场价收费。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管理、定期检查评比。

  二、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安全、卫生、消防等)。

  三、宿舍卫生要求:

  (1)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2)地板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3)被褥、枕头要求收叠整齐,摆在靠后窗一方的床头,床上不准挂放其他衣物,不准挂床帘,床架干净无尘;起床后,蚊帐必须收起挂靠墙壁上。

  (4)书架、板凳干净无尘,桌面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摆放整齐美观;日用品、学习文具按宿舍实际情况统一摆放有直线感,板凳不用时将其放入桌子下与桌子相平。

  (5)桶盆按各宿舍情况具体摆放,要求整齐、美观。

  (6)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7)洗衣机统一摆放在洗手间,洗手间保持干净。

  (8)衣柜按学校要求摆放。

  (9)各宿舍按实际情况实施上述条例。

  四、宿舍纪律

  (1) 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2)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自行选择宿舍和床位。

  (3)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4)严禁往窗外、走廊倒水、扔杂物、摔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5)严禁在宿舍发生不文明行为。

  (6)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以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由舍长负责监督。

  (7)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能进入。

  (8)节约用水用电,人走关水关电。

  (9)未经宿室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10)不得无故拒绝检查,对检查人员不得有无礼行为。

  (11)同宿舍同学应该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

  (12)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五、值日制度

  (1)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管理全面负责,宿舍要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2)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3)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六、宿舍检查、评比

  (1)宿舍检查分固定检查、突击检查两种。每周一次固定检查,每月两次突击检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固定检查、评比,学校政教处负责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突击检查、评比,每次评比结果及时公布。

  (3)政教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固定检查、突击检查成绩分别占40%、60%。

  (4)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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