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时间:2024-11-01 13:10:25 王娟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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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通用10篇)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1

  为充分发挥网信中心自媒体对外宣传作用,保障自媒体推送信息规范、及时、准确,同时为规范信息推送发布流程,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需要推送信息的相关负责老师向办公室提供推送如下材料:宣传主题、文字初稿、图片等素材。

  二、信息推送制作及发布的具体流程为:

  1.相关负责老师与办公室文案及美工设计老师沟通确认文字稿、图片及排版风格;

  2.相关负责老师与办公室美工设计老师确认信息推送的初稿;

  3.相关负责老师将确认后的信息推送初稿向本部门负责人报送审核;

  4.信息推送的初稿如需修改,部门负责人反馈给办公室进行修改,修改后由办公室提交给支部书记进行终审;

  5.支部书记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办公室做最终修改;

  6.支部书记终审通过后,由办公室美工设计老师及i大工APP管理员负责发布推送信息。

  三、信息推送制作时间要求:需要信息推送的相关负责老师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提出需求(邮件发给办公室美工设计老师及办公室主任)。设计排版及文字定稿需要3天,审核需要2天。如遇紧急推送情况,推送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分管领导沟通后由分管领导与办公室沟通。

  四、所有对外宣传的信息推送均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最终审核后方可发布。

  五、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经过核实的'、准确可靠的信息,信息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必须经专业人员进行核对确认,保证措辞准确,避免产生歧义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黄埔区属地自媒体的管理和引导,促进自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自媒体是指注册地在黄埔,以机构或个人名义使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包括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各类网络发布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第三条黄埔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互联网办”)负责对属地自媒体账号及其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传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账号管理及内容建设

  第四条自媒体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不得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五条自媒体运营、信息内容生产与传播等,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自媒体应积极履行网络正能量传播和舆论引导社会责任,立足自身优势,通过多元化表达、多视角呈现、多平台发布,主动承担起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的社会义务。

  第七条鼓励自媒体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和区委工作安排的;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四)宣传展示黄埔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的;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

  (六)有助于提升黄埔区域形象和影响力,向外界展示黄埔良好风貌的;

  (七)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内容的。

  第八条自媒体不得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自媒体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第十条自媒体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此处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十一条自媒体运营方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内容管理制度,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信息发布、转载的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自媒体运营方应当对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对出现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传播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3

  第一条目的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集中化管理的规范,包括网络中心机房管理,网络接入管理,集中化支持服务和资产管理。

  2.此规定也包含了有关的正确使用,信息安全和集团内部各单位的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原则及相关前提条件。

  第二条依据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范围

  集团网络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上投大厦内所有单位、部门和员工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主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内严禁吸烟。

  3.机房内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它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非集团信息中心和信托公司电脑部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主机房(特许人员例外),工作人员进出主机房必须随手关门。

  6.机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完好情况。

  第五条主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应及时清扫卫生死角和可见灰尘。

  2.精密空调应调节适合温度以适应计算机设备的运转。

  3.机房应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工作人员须穿专用拖鞋进入机房。

  6.机房用品须定期清洁。

  第六条主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信息中心主管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并登记出入纪录。

  3.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4.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第七条网络中心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1.网络中心办公区域包括信息中心办公区域及信托公司电脑部办公区域。

  2.办公区域内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3.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

  4.非经有关领导及信息中心主管及批准,办公区域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有碍办公环境的设备(家具.电器等)。

  5.办公时间内须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不大声喧哗,不播放音乐。

  6.办公区域须定期清洁,值班人员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7.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前需认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

  第八条主干网管理规定

  1.集团信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2.信息中心负责楼层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改动有关设备。

  3.主干网及楼层网络跳线一经固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改变,如有线路调整,需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信息中心审核同意,由信息中心网络部进行有关跳线工作,更改完毕,网络管理员需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

  第九条子网接入单位职责规定

  1.各子网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子网内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2.子网接入单位在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负责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子网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

  3.子网接入单位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4.子网接入单位负责和承担下一级接入单位和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5.负责本级网络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6.负责保存本级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地址、用户账号申请与电子邮件

  1.与集团公司主干网络相连的电脑及网络设备地址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2.入网单位应统一向信息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加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地址,严禁盗用他人地址或私自乱设地址。信息中心有权切断乱设的地址入网,以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3.用户要求入网和个人要求办理电子邮件户头,应经过其部门主管同意,并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同意后由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逐个登记,在有关系统上开户,分配地址,办理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和用户方可入网运行、对外通信。

  4.任何电子邮件(包括所有内部邮件)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1每位集团员工只能拥有一个后缀为xx的电子邮箱,员工可以发送邮件至公司外部,但仅为工作用途。公司禁止所有不恰当的邮件传递行为并将其视为违反公司规章。

  4.2严禁发送附件具有下列扩展名的邮件(例如:.,.b,.c,.ba,.cd,db等等。)

  4.3每封发送邮件大小:原则上2字节。严禁向非集团信箱自动转发邮件。

  第十一条上网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

  1.上网信息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后果自负的原则。上网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2.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2.1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

  2.2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2.3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3.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3.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3.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6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4.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4.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4.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5.从EE上文件有大小限制,任何例外必须报请信息中心批准。

  6.信息中心和各接入单位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7.信息中心、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集团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8.对于盗用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及破坏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的行为,信息中心将要求相关子网部门予以配合,并会同集团有关部处共同查处;处罚分为警告、停止户头、停止单机上网、停止子网上网、集团通报批评、罚款;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要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信息中心。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4

  1、总经办作为公司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并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进行备份审查。

  2、查处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否则要追查责任。

  3、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公司网络结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总经办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总经办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总经办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4、随时监督网络的运行情况,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5、总经办统一规则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传送超大文件。

  6、对公司应高度重视保护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及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进行严密的授权控制。

  7、对各种工作用文件服务器的申请,需经总经办审核登记,交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协助处理。

  8、对公司信息进行整理,做好公司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公司的资源共享及总经办各项工作的网络检索功能,及时对数据库内容进行更新。

  9、能熟练掌握常用的办公系统及办公软件,全力做好办公服务工作。

  10、做好公司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新闻,不断总结经验,全力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

  11、定期对网络管理情况检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对于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12、全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5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6

  1、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3、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有关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本人负责。

  5、未经允许,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

  6、共同爱护本机房的一切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安全防范工作。

  7、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7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办公室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8、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8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3、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4、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机房人员对机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7、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8、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9、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9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5、应注意节约用电。

  自媒体公司管理办法 10

  1、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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