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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1
****司法鉴定所于20xx年9月份正式挂牌成立,至今已成立5年。这5年以来本所司法鉴定工作在省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决定,严格鉴定程序和鉴定标准,客观、科学地进行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该5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和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机构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
《决定》是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为准则,是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确保司法鉴定客观公正的最高法律文件,因此本所一直以来就把学习和贯彻《决定》精神列为主要工作日程之一,切实抓紧抓好。在日常的鉴定工作中,本所还经常组织全体鉴定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中,全面系统的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使鉴定人员清楚的认识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鉴定所队伍建设,提高鉴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加强鉴定所队伍建设,推进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鉴定能力和质量,使本所鉴定队伍成为一支司法机关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鉴定
队伍,我所积极组织司法鉴定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并予以考核。于此同时,我所还积极组织鉴定人员外出学习,与有关人员和同行交流心得,总结经验。经过以上方法,5年来,我所鉴定人员水平明显上升,在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信力。
三、着力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严把文书制作关和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依照法律程序,运用科学技术和(或)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反映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表达形式,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本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要求,统一文书格式,制作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业务档案是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的历史记录,是重要的专业档案。我所统一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一案一卷分类立卷,努力做好鉴定档案的归档,管理和使用工作,对省厅在电子档案管理开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做了大量的工作,并非常荣幸的在09司法鉴定所规范年中获得省档案评比优秀单位。
为规范司法鉴定程序,本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统一接受委托、严格案件受理手续;统一指派鉴定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统一鉴定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最新的鉴定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实施鉴定。
四、着力规范司法鉴定办公场所,加紧加快我所建设。
五年以来,我所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弱到强,先后设立了接待室、检查室、,档案管理室,配齐了电脑,打印机、专用电话,档案柜,并且在办公场所,为方便广大委托人,对本所鉴定机构执业范围和执业人员、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
在这些外部条件的改善下,我所鉴定效率节节攀升,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知名度也得到了提升,创造了自我宣传的良好效果,并终于在20xx司法鉴定所提升年中获得了全省先进集体单位的荣誉称号,单位名称更改为****司法鉴定所。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惠民服务行动,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免费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鉴定人进行减免费用,对处于植物状态的被鉴定人、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及交通困难的被鉴定人我所还组织专业职业人员上门为其服务。
为方便被鉴定人及委托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效率,尽快办理,努力为被鉴定人提供良好的.鉴定环境和服务。
六、积极拓展司法鉴定业务。
为扩大我所鉴定业务,长期以来,本所用服务优、质量好、效率高去赢得相关单位的认可,对鉴定为达标准的绝不放宽受理,对高难度的认真客观对待,并与法院沟通进一步阐明鉴定结论的科学依据,从而提高鉴定书的采信率。
也因此自成立以来,本所鉴定业务年年稳步增长,特别是采信率均达96%以上,稳健的业务也为本所的未来发展和建设提供了不可缺的前提和保障。
本所自成立5年以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发展,抓宣传,抓建设,努力树立机构品牌。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坚持积极与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保持沟通,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我们的鉴定所的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去除自身缺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以优质的服务奉献社会,并将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队伍的社会形象,提高我所的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加大本所在群众中的诚信度,为在今司法鉴定诚信年中取得更好成绩做出坚实的准备。
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2
20xx年,我们按照厅党组和司法部司鉴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为工作主线,夯实基础,带好队伍,创新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鉴定机构的执业水平和内部管理能力,全省司法鉴定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286个,司法鉴定人3680名,全年共完成鉴定总量109239件。
一、20xx年工作回顾
1.以宣传和协调为抓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政策、成果及好人好事,抓住社会热点,主动宣传司法鉴定参与、处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件。湘潭、怀化等市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名册。9月,对经过审核的285个司法鉴定机构、3649名司法鉴定人编入了20xx年度司法鉴定名册,同时在《湖南日报》和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同时,我们还及时上报了编制全国司法鉴定名册所需的材料,确保了我省鉴定机构顺利进入国家名册。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解决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对外服务和法院编制司法鉴定名册等问题,着力为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环境。
2.以严格准入管理为基础,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是加强审核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工作,严把准入关。全年新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6个,新核准司法鉴定人76名,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88项。二是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按照法律的相关要求,及时为符合条件的40个鉴定机构和262名鉴定人办理了延续登记。三是建立健全退出淘汰机制。在办理延续登记和编制名册的过程中,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全面清理,注销了2个司法鉴定机构和63名司法鉴定人。
3.以强化执业监管为核心,大力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一是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试行)》,强化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升鉴定机构的能力水平。二是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活动。20xx年,我省共有75个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了173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其中,获得“通过”以上结果的项目133项,占报名总数的76.88%,其中获得“满意”评价结果的项目90项,占通过项目的67.67%。三是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需求的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国家级认证认可。同时,我们加强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调,出台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省级认证认可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截止10月底,省厅接待司法鉴定执业投诉150余人次,受理投诉70余件,其中,办理部局交办案件1起,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1起,省长信箱信访案件1起,均已进行了相关处理,并及时回复当事人,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以推进教育培训为载体,逐步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和职称送评工作。8月举办了第四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班,共有234名鉴定人参加了转岗培训学习和考试。12月份开展两期《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班,共有612名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邵阳等市州举办了档案文书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及时做好了司法鉴定职称送评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水平。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鉴定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20xx年,全省共开展司法鉴定援助1900余件,司法鉴定人单独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起,司法鉴定制度的保障、服务功能越来越突出。三是强化了规章制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召开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办法和有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论证工作,组织部分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和管理干部召开了2次座谈会,还就《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xx-20xx》进行座谈,取得良好效果。
5.以完善“两结合”为重点,着力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全面推动市级设立司法鉴定管理机构,目前已有9个市州经编办批复设立了司法鉴定管理科,其中湘潭、常德、怀化、湘西、邵阳、株洲等6个市州设立了独立科室,大大提升了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建设。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了一届四次理事会,对秘书长等有关人事问题进行了调整,研究了成立专业委员会等有关问题。同时,积极指导市州司法鉴定协会的建设工作,全省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市州目前已达到了10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受立法的'局限性,目前我省对司法鉴定的管理主要以省厅和市局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依据尚显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发挥他们的地域管理优势。
2.司法鉴定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近几年,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执业环境已经明显好转,但是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公安机关扰乱市场的现象,这在客观上影响了整个鉴定市场的规范发展,个别鉴定机构的业务受到严重冲击。
3.鉴定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有待进一步调整。在少数地区,由于业务竞争激烈,极少数机构受利益驱动,存在相互诋毁、给回扣、竞相压价等方式争揽案源的现象较为严重,极大地扰乱了鉴定市场,助长了不正之风。
4.能力验证及资质认证认可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省的能力验证和资质认证认可工作尚处于初始推广阶段,还未能完全展开,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入。
5.鉴定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历史条件和专业人员培养的影响,目前我省大多数鉴定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公、检、法法医的依赖性,未能培养出属于机构自身的专业鉴定人才,需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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