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总结
一、工作实绩
造林绿化成绩喜人,我们抓住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造林备耕,赢得林业生产主动权,全面完成各项造林任务:造林总面积31000亩,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9% ,其中非公有制造林28830亩,占全市造林总面积的93%;培育良种壮苗300万株;义务植树63万株,中幼林施肥抚育42000亩。
“三防两保”(防山火、防止乱砍滥伐、防治森林病虫害;保障生态公益林的成效和相对稳定、保护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成效显著。全市只发生一宗山林火灾,烧毁山林面积约300多亩;依法征占用林地1宗,面积36亩;加大山林纠纷信访问题调处力度,成功调解2 宗,依法裁决2宗;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预防、控制涉枪违法犯罪基层基础建设,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开展“春剑行动”、禁种铲毒活动,大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和“零产量”;林业行政案件受理2宗,行政处罚2人,刑事案件立案1宗,进一步维护林区治安。
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飞跃。我们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推进队伍建设、三服务两促进活动紧密结合,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建行风,树立了林业系统新形象;深入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全系统吸收党员5名,新发展党员3名,批准入党积极分子4 名,确立党员发展对象2名;坚持抓好工会、妇女、计生工作,关心离退休人员生活;全系统干部职工为“全国助残日”积极捐资,奉献爱心。
二、主要做法与特点
(一)加快造林绿化步伐 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1、非公有制造林持续发展。非公有制造林是近年来涌现的一种经过调整、更为丰富合理的生产关系格局。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推进侨乡造林绿化事业、促进林业现代化产业化建设、实现林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我们认真贯彻《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意见》精神,积极扶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使个体造林老板信心大增,激发了他们发展绿色产业的热情。目前,非公有制造林面积约70万亩,占我市商品林面积近五成,全市个体造林现有300户,造林面积超过1千亩的个体户有70户,1万亩以上的有7户,其中个体老板钟其信、杨荣相、司徒文威今年分别造林4000亩、3000亩和2500亩,大大促进了我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2、绿色通道路成树绿。绿色通道建设是国土绿化一项战略性措施,也是我市近年来造林绿化的重点工程。我市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为进一步提高其绿化、美化水平,打造生态建设新品牌,我们对开阳高速公路沙塘、塘口路段进行抚育及补植工作,面积5500多亩。目前开阳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林木平均高近6米,最高达8米,成为一条亮丽的绿色走廊。
3、科学复绿重现亮丽。由于受“碧利斯”、“派比安”两次台风的侵袭,给我市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其中梁金山出现大面积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总面积达1000多亩。我们邀请了中国林业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所长徐大平博士及有关专家,对梁金山灾情进行考察研究,制订了梁金山山体滑坡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200人的专业施工队,分成4个小组实施复绿。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在甜水坑、龙山水库、电视塔、牛牯坑一带地段种下黎蒴10000棵、樟树2000棵,撒播尾叶桉2斤、糖蜜草和马占相思各10斤,苗木生势较好。
4、规范丰产林发展。我们坚持适地适树和林业分类经营原则,根据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自然气候、土壤条件,对桉树种植区域进行合理布局规划。一是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二是桉树人工林种植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不得毁林造林,绝不允许毁坏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种植桉树;三是切实保护水库周边生态环境。建设饮用水源水库周边良好林业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严格执行开平市府《关于印发〈开平市大沙河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的通知》(开府[20**]16号),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将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地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保护饮用水源水库的生态环境,对流域内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一规划和保护,加强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监督管理。
5、扎实推进义务植树。我市开展“巩固林业生态县成果,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造林面积1825亩。其中我市四套班子和纪委领导带领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纪委、武装部、工青妇、农业局、林业局等市直机关干部、驻军官兵400多人在梁金山义务植树示范点造林350亩,种植海南红豆、黎蒴、红椎、山杜英、海南蒲桃、灰木莲、桃花心、罗汉松、荫香等优良乡土树种32000多株,营造多层次阔叶混交林,以提高生态效益。潜龙湾森林公园1475亩,用以资代劳,组织专业队完成。
(二)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优化投资环境。我局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有收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为支持造林户和林农发展林业产业,我局实行低收费,湿地松育林基金每立方米收28元,桉树每立方米收16元;规范林业站收费行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这样降低了造林投资者的成本,增强了投资者投资林业的积极性。据初步统计,2003-2007年上半年共投资造林资金1.95亿元,完成造林面积31.1万亩。社会投资林业的资金还在源源不断地增加。在造林投资热潮中,非公有制造林投资占全市造林投资的90%,非公有制造林投资已成为造林绿化的主力军。
2、扶持林产工业企业发展。对于木材加工产业,我市采取积极态度,扶持产业发展,凡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均及时办理有关证照,加速了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据统计,全市有各类木材加工经营企业300多家。其中丽冠、五联人造板厂为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厂,年产值均达1亿元,家具制造企业80多家,生产锯材的企业90多家,生产其他木制品企业120多家。这些企业直接带动了开平林业经济的发展和兴旺,促进我市林业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提高了我市林业产业化水平。
3、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的发展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1)划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农每年每亩可获得6元的补偿,全市每年163.2万元补偿款直接拨到林农手中。
(2)通过出租林地的形式获得租金,按目前的价格,每亩每年的林地出租平均价在15元左右,我市约有70万亩的林地出租经营,即农民每年可增加1000多万元的收入。
(3)农民自己投资收益。农户自己种植桉树约有5万亩,5年后可获木材6M3,产值2250元,可收入11250万元。
(4)农民务林收入。部分农民参与造林、抚育等务林活动,获得劳务收入,本地农民每年获得的劳务收入在50万元以上。所以,林业的发展,直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林业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建设的核心,而保护工作是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1、加强林政管理。重点抓好采伐管理,实行采伐限额一本帐,采伐审批一支笔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林木采伐量,保证不突破上级下达的采伐指标,加强对伐区源头管理,认真做好伐区“三查”(即伐前踏查、伐中检查,伐后核查),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开展“春剑行动”专项斗争,有效地控制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据统计,共出动林业执法人员24人次,森林公安民警36人次,清查市场32个,酒楼45间;立林业刑事案件1宗,破案1宗,逮捕1人;收缴野生鸟类斑鸠18只。
3、未雨绸缪防山火。我市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吸取沙塘百足山山火的深刻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经历过春节、清明两个防火重要时期,成效较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市领导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百足山山火扑救工作,坚持到最后完全扑灭;及时调整充实市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市财政拨款10多万元,用作增加设备和森林防火春节值班专项经费;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拜祖扫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并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同时期的形势,专门下发多份明传电报,要求各级领导增强隐患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还组织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主管农业的副书记、林业站长、四大林场正副场长收视收听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坚持每日巡山监控,并继续严格执行炼山审批制度;对以四大林场为骨干的森林消防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增强扑火专业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作战水平。此外,还认真抓好生物防火林带抚育工作,对缺苗的地段进行补苗,确保成效。
4、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1999年开始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后,我们加强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的要求,每4000亩左右划定一个综合管理责任区,配置一名管护人员,市林业局与之签订管护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职责。全市聘用管护人员83名,为封山管护,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提供有力保障。据调查,到20**年底,开平市一、二类生态公益林22.9万亩,占全市生态林的84.2%,比2005年创建林业生态县前的81%提高了3.2%,生态功能等级逐步提高。我市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自然村、到户,加强村委会一级效益补偿资金监督使用,己划定为省生态公益林的不得随意调整。对未列入生态公益林范围的但起着重要涵养水源等生态作用的阔叶林,严格加以保护。
5、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常抓不懈。我们建立和健全森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坚持以“综合防治原则”为指导,狠抓测报、防治工作,控制有虫成灾率;严格把好检疫关,控制检疫对象的人为传播,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和蔓延。
6、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进展顺利。我市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由于认识、领导、宣传发动、工作重点、质量五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目前止,林权证应登记发证林地总面积为76633公顷,其中已发集体林地所有权面积为72970.4公顷,发证率达95.2%,申请单位917个,发证1388宗、1067本;已发个人林地使用权面积14121.04公顷,申请单位227个,发证468宗、345本。
(四)尽职添绿,心系群众
1、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抓紧抓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净化市场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我市全面建设生态侨乡、和谐开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江门市林业局和开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级治贿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研、指导,推动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局和四大林场及各镇(办事处)林业站严格按照省、江门市林业局以及我市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了自查自纠和查摆问题阶段工作。
2、积极调处山林纠纷。市委、市政府领导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基层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调处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由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领导带队,深入到有关镇(办事处)进行调处,认真学习宣传《调处办法》,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调解积极性,以法律手段对难以调解的山林纠纷实行裁决,并针对纠纷具体原因开展调处工作,进一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3、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上半年,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围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提高素质、促进和谐”的主题,对全系统林业生产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实施专项大检查,签订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
(五)注入新理念,建设现代林场
市(县)两大国有林场积极探索和实践发展新思维,有力促进林场建设。东山林场借助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申遗”绿化工程,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他们本着“质为先”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设计,高质量施工,高要求检查,高水平管护,确保林木生势良好,碉楼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协调,相得益彰。镇海林场进一步挖掘和利用潜龙湾森林公园自然景观资源,改善林相结构,加强硬件建设,使森林生态旅游业成为我市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绿色生态食品,中春牌人工虫草第二期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将有效提高产品的产量和效益。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我市的林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展望下半年年,我们的主要努力方向是:
1、深化对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自然生态重要性的意识。
2、进一步加强开阳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潭江、苍江两岸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大中型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体系建设。
3、实施科技兴林,广泛运用林业科技成果,多渠道筹集资金,坚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绿化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
4、完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林业管理水平;加大依法管理林地执法力度,严禁乱批滥占林地,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坚决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加强林业站队伍建设,稳定林业技术队伍,为建设生态开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5、加大调处力度,化解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把稳定作为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保持林区社会稳定。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林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把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到最低程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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