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4 17:59:33 制度 我要投稿

供应商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坚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第十条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资格初审: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供给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贴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上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供应商经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评审:

  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本事、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

  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估:

  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

  B)当供应商所供给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供给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齐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资料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本事、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新供商评定标准分到达70分以上的,能够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职责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能够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能够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必须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管委职责:

  (1)供应商评审;

  (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供管委组织的运行: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定期会议召开时光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

  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

  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

  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

  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

  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供给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资料:

  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

  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

  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

  4、固定资产的采购;

  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

  6、紧急或特殊情景下的采购;

  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

  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经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

  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的资料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景: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景。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资料。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景: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景。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供管委会议要构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职责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能够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资料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职责主体。

  第五十五条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贴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资料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异常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景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我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供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确定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可供给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能够不执行询

  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第七十条《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第七十七条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供给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监督与职责

  第七十九条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仅职责权限明确、并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第八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职责: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理解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供给虚假情景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能够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光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第八节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是供应商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实施细则、作业流程、作业指导的制定以此制度为指导。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经董事长批准。修改亦然。凡以此制度相抵触的文件或相关条款,均以此制度作准。因需要再制订的补充资料经审批后与本制度同时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可以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保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第十条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资格初审:

  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一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供应商通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评审:

  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

  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估:

  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

  B)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提供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起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内容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新供商评定标准分达到70分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责任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可以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可以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一定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管委职责:(1)供应商评审;(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供管委组织的运行: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定期会议召开时间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内容: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4、固定资产的采购;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6、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采购;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通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的内容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况: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内容。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况: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况。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供管委会议要形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责任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可以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内容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责任主体。

  第五十五条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内容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特别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共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判断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可提供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可以不执行询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

  第七十条《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第七十七条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提供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

  第七十九条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职责权限明确、而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

  第八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可以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间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供应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规范物资供应商行为,提高物资供应商管理水平,保障物资高效供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基层站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供应商是指为公司、部门和所属基层站队提供物资的经营者。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三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其中,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二级采购物资物资的供应商;三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三级采购物资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包括日常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等。日常考核评价指以订单为基础,对物料和物资供应商表现的实时评价,构成物资供应商综合整体评价的日常基础,为物资供应商年度年度考核评价提供日常考核评价数据和依据。年度考核评价指以年为周期,结合日常考核评价情况,在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物资供应商综合情况进行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公司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

  第六条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系统全面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生产安全部是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公司三级采购物资供应商的考核评价管理;

  (三)制修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四)落实公司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以合同为单元组织对物资供应商开展履约情况跟踪记录,并对专项物料考核评价、对物资供应商的订单实时评价,即一单一评。

  第九条一单一评要在每个订单的生产、验收入库和追评环节,分别由公司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部门以订单为单元进行考核评价:采购人员在订单生成环节,对物资供应商的售前协同响应、产品与服务性价比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仓库管理人员在验收环节,对物资供应商的到货即时性、交货准确性、质量验收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使用部门、采购人员在追评环节,对物资供应商的'产品使用质量、售后响应、诚信表现、产品创新能力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条公司对物资到货验收、使用质量及物资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服务情况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或复印相关文件资料、拍摄相关实物及现场影像资料,作为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物资采购人员应与物资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对物资供应商的正当建议、申诉、投诉予以受理。

  第四章年度考核评价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原则上每年一季度组织对库内上年度有交易的供应商开展考核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评价按照确定考评标准、组织量化考评、发布考评结果的程序实施。

  第十四条公司生产安全部组织,仓储、使用、法律等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公司下发的年度考评标准组织开展供应商量化评价。公司生产安全部以一单一评日常考核评价结果为量化评分基础,相关业务部门结合物资供应商考核年度内的实际表现酌情进行调整,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形成公司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第十五条物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加权平均当年到货金额后,得到其年度考评初始结果。

  第十六条出现以下情况的物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只要其在为公司供应产品过程中出现下述问题,直接确定该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一)现场考察不合格的;

  (二)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服务等方面严重问题的;

  (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五)国家机关、权威机构官网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六)因物资供应商自身过错原因引发与公司或公司各项目公司之间纠纷案件的;

  (七)未经必要沟通直接起诉公司或公司各项目公司,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查封资产、将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等);

  (八)供货及服务过程中,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

  (九)存在其他物资供应方面的严重问题的。

  第十七条依据量化考评成绩,上报公司,由其组织确定初始量化考评结果,将供应商分为考评合格与考评不合格。

  第十八条考评合格的供应商分A、B、C三级。A级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5%以内,B级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15%以内。

  第十九条考核年度内在公司范围内无销售业绩的物资供应商,不进行量化考评,直接确定为C级供应商。出现本细则第十八条情况的,按该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条公司采购、供应链建设等业务应充分应用考评结果,实现闭环管理。物资采购选商中,对考核评价结果为A、B级的供应商,可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以及相关产品连续三年在公司范围内无交易的物资供应商,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第二十二条对考评结果为合格,但存在其他问题的物资供应商,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公司可视严重程度,按照山东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由轻到重给予警告、暂停交易权限、取消产品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应当承担违纪违规责任的,按照中国石油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考核评价物资供应商的;

  (二)串通或协助物资供应商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对物资供应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知情不报的;

  (四)其他违反本细则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xx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xx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xx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5

  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它能:

  1. 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2. 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3. 防范潜在风险,保障企业运营稳定。

  4. 增进供应商信任,促进双方长期合作。

供应商管理制度6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采购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主要内容涵盖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监控及持续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资质审核:对潜在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产品质量、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审查。

  2. 供应商绩效评估: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准时率、价格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3. 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条款,包括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保障双方权益。

  4. 供应商关系维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沟通,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5. 风险管理:识别和控制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风险,如供应中断、质量事故等。

  6. 持续改进机制:推动供应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供应商管理制度7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并注意货物防潮。

  9、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10、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11、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12、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13、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供应商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有效的评价和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化公司供应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其供货质量、价格、生产交付能力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五金配件、机器设备、机械加工、办公用品、维修、工程、劳务、物流运输时开发供应商;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工作程序、规范。

  3、职责

  评定小组–供应商资质评定。

  采购部-采集供应商的资料和查证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对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的资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品环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定、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及考核。

  4、供应商开发评定

  4.1合格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

  4.1.1.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如属特种行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如有知识产权注册,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1.1.2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生产营业场所;有必需的行业法规,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交付与服务能力。

  4.1.1.3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并同意缴纳质量保证金。

  4.1.1.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产品及服务。

  4.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

  2)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行业应用经验,可以提供相关客户使用案例。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公司指定承认的供应商。

  5)若供应商已取得QS9000/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6)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4.2新供应商评价

  4.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2.2对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组织品环、生产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生产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品环部人员一起进行。

  4.2.3现场评估结束后应组织评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告知供应商以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2.4现场评估完成后,参与评审的采购、品环、生产等相关人员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在《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表》上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达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此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资料,按照供应商审批程序上报,经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2.5对小五金配件、办公用品新供应商评估时,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现场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4.2.6对一次性采购或偶尔采购(同样产品一年采购不超过3次)的非生产常用的材料或配件设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供应商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且在做采购呈批时,应在呈批表上注明是“一次性采购”,且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它相关资料附后。

  5、质量异常的处理

  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技术验证,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造成损失,应按质保金制度向供应商索赔。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销供应资格。

  6、供应商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

  6.1为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采购部门不得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采购。

  6.2为确保供应商的交货质量、交付期限持续不断满足公司要求,必须强化对供应的日常乌鲁木齐双剑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及服务记录在《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品环部将供应商的交货质量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合格率统计表》中,作为半年一次的供应商考评依据。

  6.3每半年由采购部组织品环部对供应商的业绩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在当年的6月、12月份,评分标准按照《供应商业绩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生效。

  6.4对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采购量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采购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6.5未经审核的供应商财务有权不支付货款,并由评定小组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辞退。

供应商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带给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资料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资料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带给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潜力评定。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潜力。

  4、2、4技术潜力评定。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潜力;(3)产品设计潜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潜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潜力;(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潜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构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行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持续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状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取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状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用心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 理。

  3、术语及定义

  3.1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3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4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4.1运营改善部职责

  4.1.1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4.1.2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4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4.1.5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1.7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4.2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管理原则

  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5.2供应商评级

  5.2.1评级原则:根据供应商企业情况、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情况等,依据各部门对供应商的入库评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附件1);并结合年度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5.2.2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5.3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

  对供应商实行入库管理制度,采购活动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5.3.1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5.3.1.1资质符合要求;

  5.3.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5.3.1.3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

  5.3.1.4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5.3.1.5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5.3.1.6代理商的要求

  a.国内制造商所授权区域级别为地市及以上级别的代理(针对公司或集团范围的授权视为代理商);

  b.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c.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5.3.2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

  5.3.2.1推荐

  a.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附件2);

  b.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2.2资质审核

  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a.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况等(三证合一的还要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不再审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b.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c.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

  d.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e.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f.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g.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提供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h.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i.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5.3.2.3采购主责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议,如有需要,采购主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书写(附件3);

  5.3.2.4资质审核结束后,将审批后的《供应商新增申请表》及供应商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2.5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5.3.3潜在供应商入库

  5.3.3.1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3.2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3.3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3.4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5.3.4代理商入库

  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5.3.5供应商库维护

  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5.3.6在库供应商的选用

  5.3.6.1供应商选用原则

  a.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

  b.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

  c.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d.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5.3.6.2供应商选用流程

  a.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

  b.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

  c.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7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3.7.1在参与采购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或受到不公正评价后,有权向招标办提出质疑或投诉;

  5.3.7.2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5.3.7.3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5.3.7.4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5.3.7.5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5.3.7.6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

  5.3.7.7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5.3.7.8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5.3.8供应商评价

  5.3.8.1评价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a.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情况,按照评价内容(附件6)进行日常评价;

  b.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对供应商的日常评价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供应商月度评价汇总表》(附件7)报招标办;

  c.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d.每年年终,招标办组织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价委会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

  e.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5.3.8.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3.8.2评价结果处理

  a.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至3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5分,且一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b.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4至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10分,且三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c.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8至1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直接降为D级供应商,且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d.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

  e.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考核

  6.1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2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3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低成本、准时快捷地提供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总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动汽车及其它延伸产品的协作配套件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协件为非本公司生产的,从相关生产企业采购的总成及零部件。

  第二章零部件采购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纳入到新型的协作配套体系的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适应整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所提供零部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产品质量高,能够做到系统化、模块化供货,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融入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

  零部件采购应遵循下列原则:

  1、竞标、发挥存量、相对集中、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

  2、从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供货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择优选择供应商;

  3、逐步实施全球采购,采购管理与国际接轨;

  4、从开发周期缩短化、生产准时化、成本最低化、采购全球化、零部件通用化、底盘平台化、产品开发及装配模块化的思路构建新的采购模式;

  5、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实行a、b点动态管理制,采用供应商a、b、c、d四级评价考核体系,对合格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7、在条件成熟时推行供应商产品准时制供货(jit) ;

  8、实施供应商产品质量赔偿和激励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第六条制造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将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收集到的与公司产品开发和生产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潜在供应商信息库。

  潜在供应商资源库里的供应商分成三个层次:潜在供应商;合格潜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第七条制造部负责组织研发、财务等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可。

  通过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的供应商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质量体系管理能力(500分) ;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实物质量(200分) ;

  财务状况(100分) ;

  产品研发能力(200分) ;

  工艺保证能力(200分) ;

  交付服务能力(100分) ;

  特殊优势(不评分,作为参考)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的详细标准见附录1《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标准》 。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标准:

  1.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凡两个以上方面的得分为零分的;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8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600分) 。

  2.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并进一步评价后才能确定为dfev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800分) ;除“产品研发能力外” ,其它项有得零分的。

  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则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供应商按所供产品的重要度、产品质量对整车(主机)质量的影响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风险、辆份资金占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按a、b、c分成三类,对a、b、c三类供应商分别提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1.供应商分类的基本原则: a类:影响安全环保项和关键项质量的零部件;辆份资金占用大的零部件; b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风险;辆份资金占用比较大; c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小、技术难度及风险小、辆份资金占用小。

  供应商以其所供应协配件中类别最高的零部件为准进行分类。

  2.对a、b、c三类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于a类供应商:建立qs 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对于b类供应商:贯彻qs 9000标准,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对于c类供应商:贯彻iso 9000标准,鼓励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 dfev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见附录2。

  第八条制造部根据产品开发的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公司研发、财务等部门就相关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工作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和价格、进度咨询。

  第九条制造部对合格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有关信息结合公司的总体开发进度安排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选定1-2名合格潜在供应商,并签定有关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第十条选定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与公司研发部门一起按照同步工程的要求参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先向零部件供应商的设计部门提出与整车性能装配相关的要求。

  合格潜在供应商负责零部件内部结构的设计,考虑产品的经济性、通用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的要求提供装车样件。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第十一条制造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样件试装车。样件试装合格的合格潜在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二条根据样件试装车情况,并结合对供应商价格、质量、供货的准时程度、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的综合评定结果,与供应商签定最终的批量供货协议及产品质量赔偿协议。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后,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批量供货水平和业绩进行日常评价,评价结果与产品价格和装车份额挂钩。

  供应商日常业绩由制造部从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采用日常评价与第二方认证及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分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按优秀(a级) 、合格(b级) 、基本合格(c级) 、不合格(d级)进行分级排序,实行等级管理。

  对优秀供应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从供货比例、新产品配套、财务结算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向其提出改进建议;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制造部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申请,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该供应商的相应产品纳入d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供应商送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通过规范供应商的送货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延误,提高运营效率。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2. 送货标准与流程

  3. 质量控制与检验

  4. 送货时间与准时率管理

  5. 储存与搬运规定

  6. 异常处理与纠纷解决

  7.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及时交货能力。

  2. 送货标准与流程:设定清晰的送货程序,包括订单确认、包装、运输方式、送货地址等,确保流程顺畅。

  3. 质量控制与检验:设立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对到货产品进行抽检或全检,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环节。

  4. 送货时间与准时率管理:设定合理的交货期限,监控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对延迟交货进行处罚。

  5. 储存与搬运规定:规定仓库接收、储存和搬运货物的操作规范,防止货物损坏。

  6. 异常处理与纠纷解决: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送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平处理供应商与公司的纠纷。

  7.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制定公正的评价体系,对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奖励,激励其持续改进。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一种全面的管理框架,旨在确保公司与外部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合作顺利进行,提高业务效率和质量。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2. 合同管理

  3. 执行与监控

  4. 表现评价与反馈

  5. 关系维护与改进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这一阶段涉及对潜在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财务稳定性、过往业绩、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全面评估。

  2. 合同管理:制定清晰的合同条款,包括工作范围、价格、交付期限、质量标准和责任分配,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执行与监控:在项目执行期间,对供应商的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监控,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4. 表现评价与反馈: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提供反馈,并据此调整合同条款或寻找改善措施。

  5. 关系维护与改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沟通和培训促进供应商持续改进,以适应公司不断变化的需求。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供应商管理制度一览表涵盖了从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旨在确保企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标准:明确供应商的基本资质、技术能力、财务状况、行业声誉等要求。

  2. 评估体系: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包括质量、交货时间、价格、服务等多个维度。

  3.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和变更流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 绩效监控:设定绩效指标,持续跟踪供应商表现,并进行定期评审。

  5. 风险控制:识别和管理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风险,如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

  6. 关系维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沟通和培训提升供应商能力。

  7. 争议解决机制:设立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途径,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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