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策划

时间:2024-07-19 10:38:42 策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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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系统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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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集镇有三个较为大型的农贸综合市场即原野农贸市场、新兴农贸市场和玉蟾农贸市场,但每个市场的配送系统都有很多问题,总体而言的问题有:

  (一)配送效率低,缺货严重。供应商每天配送一次货物,货物品种虽多,但数量偏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缺货时不会进行第二次配送,直接导致福集镇农贸市场缺货成本的上升。

  (二)配送模式单一。福集镇农贸市场采用的是供应商直接供货的配送模式,这种配送模式适合传统的农贸市场。但由于福集镇农贸市场的不断壮大,商品的品种繁多,相应的供应商也随之增加,采用供应商直接供货的模式过于单一,已不能满足农贸市场不断扩大后的供货需求,不适合农贸市场的发展。

  (三)物流基础设施与设备差。福集镇三大农贸市场内部均是道路狭窄,严重影响配送车辆的通行,导致配送效率低、冷藏设备缺乏,蔬菜运到后,新鲜度低、损耗大、物流成本高、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价格上涨,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难以形成特色农业,使农贸市场发展滞后。

  (四)信息技术缺乏。福集镇农贸市场缺乏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的是传统的配送模式,导致整个市场信息不对称,缺货率高,由于是单一的配送模式,满足不了市场日益壮大的需求;没有自动化的管理方式,如条码扫描、RFID或EDI等现代的信息化技术,更加缺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配送主体多,配送量分散。福集镇三大农贸市场内部的配送主体过多,需求分散,导致配送量过小、配送资源浪费严重、配送单一成本过高、配送效率过低等诸多问题。

  二、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策和人文环境。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的选址必须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和支持。

  (二)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状况是影响选址的重要因素之一,福集镇农贸市场物流基础设施由于发展缓慢,制约着整个福集镇物流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制约着农贸市场配送效率的提升。

  (三)经营环境因素。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的选址要考虑经营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环境、商品特性、服务水平、物流费用、客户需求等因素。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是以经营当地农产品为主的配送中心,当地农产品交易状况、交易需求和物流费用均是要考虑的因素,当地服务水平和客户需求也不能忽略。

  (四)自然环境因素。配送中心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在对配送中心运营的'过程中物流作业的便利程度、运输车辆出入配送中心的方便性、快捷性及运送货物的效率等方面都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要注意当地的气象条件,应选择在气候适宜、雨水较少的地区,同时也要注意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地形条件等。

  三、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方法

  本文依照传统的多准则决策方案,考虑定量与定性的因素,最终决定选择层次分析法(AHP)进行对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的计算。层次分析法的计算特点是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的复杂问题提供简单的决策方法。建立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图1)

  (二)构建判断矩阵。对层次结构模型中政策和人文环境、物流基础设施、经营环境、自然环境各因素构建一个矩阵,确定最优的选址方案的影响程度,此矩阵是针对福集镇农贸市场在福集镇地区建造配送中心选址方案构造的,对准则层和方案层中各元素进行两两比较。对比时采用相对尺度,以尽可能减少性质不同因素相互比较的困难,以提高准确度。

  表1中,采用1~9标度法,1,3,5,7分别表示矩阵中两个因素相比具有同样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2,4,6,8表示相对重要性在上述的相邻等级之间,倒数表示两个因素中,一个因素的重要性是另一个因素的倒数。

  (三)一致性检验(表2、表3、表4)最终,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出C1≥C2≥C3,C1为原野综合市场,结合三大农贸综合市场的对比分析,原野综合市场最具优势,为最符合建立配送中心的选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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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是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提升品位,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调动多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进程,根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特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实行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优惠事项

  1、商务、规划部门做好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定点,国土部门根据规划优先安排农贸市场建设用地;

  2、对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

  3、建设、改造农贸市场的各项地方性规费全免,只收取工本费,但对市场内不从事农产品经营的建筑面积,规划不予减免;

  4、新建农贸市场开业后,工商管理费第一年全免,后三年减半收取。

  二、规范办理程序

  1、项目审批。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按城区市场网点项目审批程序及要求,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批。同时发放《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优惠申请表》。

  2、申请审核。项目单位填写《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优惠申请表》,相关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优惠兑现。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在收到项目单位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理优惠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1、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商务局批复和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功能定位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规划及内容。若需变更,须经市商务局、市规划局批准。

  2、项目单位应积极引导生鲜农产品经营户入场经营,并在市场内开辟临时摊担经营区,引导自产自销生鲜农产品的农户入场经营,维护场内经营秩序,方便市民购买,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3、市商务、规划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营运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改变规划和用途的,要严肃查处,追回土地出让金,补缴规费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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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城市农贸市场作为重要的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是城市居民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主要场所。我国城市农贸市场始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购物环境、服务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传统的城市农贸市场已无法满足城市居民消费的要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地方各级政府对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国家商务部也制定了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验收规范从宏观上加以指导,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农贸市场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情况

  本文以江苏省淮安市城区农贸市场为例,通过对地方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者、农贸市场经营户、城市居民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研、深入访谈。对41家农贸市场发放41份管理者问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1份,有效收回率100%;通过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53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07份,有效收回率93.9%;通过对农贸市场消费者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95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56份,有效收回率95.1%。

  江苏省淮安市主城区共有41家农贸市场正在运营,其中清河区10家,清浦区11家,淮阴区4家,淮安区11家,开发区5家。从所有制性质看,国有性质的有9家,占22.0%;集体性质的有9家,占22.0%,私有性质的有23家,占56.0%。从摊位结构看,7654个固定摊位中:肉品摊位570个,493家经营户;蔬菜摊位2806个,1858家经营户;水产品摊位530个,385家经营户。

  三、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址不合理,缺乏科学规划。关于农贸市场选址的合理性,国内学者尹元元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数量少、布局规划不合理;李卫兵分析了桂林农贸市场规划滞后、布局及结构不尽合理;马超益分析了南宁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43.4%的农贸市场经营户对农贸市场选址合理性表示满意,只有51.5%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交通便利性表示满意,现有的农贸市场布局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原有的与旧城区相配套的农贸市场格局已被打破。一方面,新建社区缺失农贸市场这样的配套生活设施,导致老百姓购买生鲜农产品极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老城区的改造建设加快,农贸市场周边的原有居民拆迁,消费者较以前大为减少,农贸市场空摊率高,致使部分农贸市场无法正常运营,改行或搬迁,形成了老百姓买菜难、农贸市场卖菜难的局面。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城市农贸市场缺乏整体规划,出现部分农贸市场相距百米的现象,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2.设施不完善,难以达标。马云甫分析了传统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不尽人意,存在安全隐患;金玉姬分析了磐石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发展严重滞后;刘智超分析了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存在诸如露天式、摊位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31.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给排水设施满意,只有30.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卫生环境满意,只有42.9%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通风满意,有73.3%的经营户和有83.6%的消费者认为现有的淮安农贸市场需要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的两大利益相关者―消费者、经营户对淮安市农贸市场现有硬件设施不满意。有34家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有些农贸市场甚至没有停车场,出现农贸市场外停车乱占道的现象,加剧了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阻塞。

  3.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与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易造成安全隐患。李丹分析了内蒙古农贸市场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负面效应严重;王艾青分析了地方政府对常德市农贸市场监管组织不统一。农贸市场的归口管理部门不统一,政府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对农贸市场的开办缺少准入机制,对农贸市场的具体运营缺乏有效监控,政府职能部门无法即时掌握农贸市场运行状况。政府职能部门应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对农贸市场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迅速解决农贸市场遗留问题,健全管理农贸市场的`运行机制,做到对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对自发形成的马路、露天农贸市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农贸市场周边的路摊应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护农贸市场经营户的利益,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对淮安农贸市场消费者问卷调查,有83.3%的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源头安全性非常关注;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满意的影响因素,顾建华通过因子分析、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建立模型,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服务因子、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因子、农贸市场商品质量因子显著关注。通过调研显示: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极不规范,部分农贸市场的内部布局不合理,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对入市商品索证、入市经销商索证、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进货管理,各农贸市场的要求不一,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部分农贸市场台账也不齐全,可追溯性差,易造成农产品安全隐患。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提高农贸市场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农贸市场管理者、经营户的行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经营户的计算机信息化操作技能。

  四、农贸市场现代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突显农贸市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性投入。农贸市场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农贸市场是鲜活农产品重要的零售终端,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有60.8%的消费者每天都进入城市农贸市场消费,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建设好城市农贸市场不但可提高地方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城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是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是城市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现实情况看,农贸市场的经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单靠市场机制内在作用对农贸市场建设配置资金的纯市场化模式难以突破当前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资金颈瓶的制约。建议地方政府将农贸市场列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的主导地位,彰显其民生公益性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国有农贸市场在竞争中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为其他性质的农贸市场树立标杆,能够影响和促进整个农产品零售终端的全面提升。

  2.注重稳步推进,阶段实施、重点突破、以点促面。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改造的思路,把握任务节奏,稳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对于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综合实力排序,排名前列的优先加以改造,对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的国有农贸市场给予政策支持,改造升级、规划新建并进,使现有农贸市场达到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规范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农贸市场为主体,生鲜大卖场、连锁超市为补充,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便民放心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基本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基本满足城区居民需求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经营机制。

  3.扶持流通主体,加快发展速度。农产品的可追溯,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必将带来生鲜农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根据淮安农贸市场调查显示:74.2%的农贸市场消费者不能接受农产品的价格提高;通过对“农改超”接受意愿的调查,消费者考虑到“农改超”会使农产品价格提高,有56.6%的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农改超”模式;通过对于对农产品检测费用的调研,有74.2%的消费者只能接受价格提升在原有的10%以下,价格的大幅提高易引发消费者对政府的不满。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肉、禽、蛋、鱼、菜基地化、专业化、定单化生产;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资金、技术、良种、服务等方式,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高效畅通的生鲜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和发展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与零售终端相配套的统一配送系统;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损耗和费用,降低生鲜农产品的运营成本,使城市广大消费者受益、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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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设施改造为基础、综合整治为前提、加强管理为根本,实施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设施改造与管理提升,切实改变市区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达到“划行归市,合理布局;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清洁美观,保障安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目的,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的“菜篮子”商品购买场所。

  三、范围标准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范围:市供销总社下属和越城区、X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等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必须按照标准进行(见附件1),当年未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必须进行综合整治达到管理规范要求。

  四、时间安排

  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时间为3年。X年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大江、大云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试点示范。20xx年至20xx年完成市区二环线内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市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五、组织领导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国有农贸市场由市供销总社负责,其它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政府按年度对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供销总社所属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农贸市场业主为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

  (二)成立X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廖卷清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勇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建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贸办、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X电力局、市水务集团、消防X市支队、越城区政府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3。

  (三)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分别由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论证和审核。

  六、政策措施

  (一)三年内安排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列入计划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所需经费按审计核定的金额由市财政补贴35%,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补贴35%,其余30%由市场业主承担。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商贸办、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必须按预决算、委托招标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X年起每年对市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情况进行考核,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计划进行改造,“脏、乱、差”现象突出,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四)新办农贸市场必须按照改造提升标准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市供销总社和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组织,制定目标,落实措施。市场业主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改造提升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步实施。市供销总社和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掌握基本情况,对建造时间早、设施陈旧的农贸市场,先行改造提升,于8月底前将改造提升三年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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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现有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包括海昌、硖石、海洲、马桥等四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人口分布、人口结构、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等因素,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调整完善《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新增两个建设点:一是城南区块点(文宗南路东侧、东长新村点南侧),满足居民新聚集点配套需要;二是西山路区块,对西山路临时设摊区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完善硬件,具备正规农贸市场条件设施,分流市区部分临时设摊区经营户。今后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须符合规划要求。各镇、开发区(景区)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本区域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确保农贸市场建设有序推进。

  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根据省政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在20xx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目前尚未实施改造提升的责任单位,须将该项工作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海昌街道硖东菜场、盐官镇丰兴农贸市场、市区南苑农贸市场、袁花镇袁花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需在20xx年度完成。周王庙镇周王庙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加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应对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标准实施,注重完善停车场、停车位等市场配套功能。

  规范便民交易点。对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基本符合农贸市场标准,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而无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俗称无证农贸市场或便民交易点,大多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简化或补办手续,妥善开展市场名称登记,逐步纳入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与市场产供销对接机制。强化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直销对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20xx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500亩,并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内蔬菜基地直销点建设。鼓励业态创新,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实行“农改超”;探索大型商业超市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模式。

  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探索肉类等重要商品品牌化经营,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副产品全索证、全备案。加快农贸市场检测点建设,拓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提升检测水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0个经营户以上农贸市场全部设立检测点。建立电子监管网络,完善信息公示和价格预警。强化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注重源头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食品大要案查处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市场举办者管理、经营户自律的良性机制。

  扎实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结合“六城联创”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要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至2家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行为,平抑市场物价。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国有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5%、集体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3%,设立文明诚信经营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评比并进行奖励。实行摊位租赁费最高限额,确保摊位费维持在可控水平。以市场为单位,以满员市场前三年招标最高年份的总金额为最高限额,超过部分50%充入文明诚信经营奖励资金,其余50%作为市场发展资金。

  政策保障

  新建农贸市场。由国资或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新建农贸市场的,可通过行政划拨、协议出让、集体使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后,由市财政给予实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成本,仅限农贸市场部分)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补助。落实减免规费政策,建设农贸市场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规定,享受税收、建设、用水用电等相关扶持政策。大管网配套费等建设工程规费减半收取或全免,农贸市场水、电费用按居民用性质收取。

  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经星级市场考评合格,由市财政给予五星级50万元、四星级30万元、三星级20万元、二星级10万元、一星级5万元的财政奖励。由低星级评定高星级的,实行补差奖励。星级农贸市场复评合格(三年一复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经省考评组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财政奖励。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建设系民生大计,也是一项经济工作,关乎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城市工程的根本性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大队、市农经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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