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4-07-08 15:13:02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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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意见》(浙委[x]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委(x)23号),促进党政“一把手”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监督意识,认真执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报告人: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市党政机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

  (1)思想作风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2)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3)廉洁自律的情况。包括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等;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重视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报告时间。年度总结报告应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报上级党委,并抄送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年度总结报告,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后一式三份报省委,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1)报告人应根据报告内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写出总结报告,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错误。报告材料一般在3000字左右。

  (2)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对市、县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进行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所属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下一级党政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派主要负责人。对省、市党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总结报告进行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的中层干部、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与会人员以书面形式对报告人的报告内容和德、能、勤、绩、廉及现任岗位胜任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可视情通过适当方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3)民主测评会议可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年终或年初召开的干部大会进行。市、县召开年度总结报告大会,上级组织部门一般要派员参加,并负责测评统计工作。省、市党政机关部门的年度总结报告大会,组织部门应加强指导并可视情派员参加,负责测评统计工作。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民意测验,也可同时进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的民主测评可与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各市、县和省、市机关部门召开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会,应提前15天向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

  (4)加强年度总结报告的审核。党委、纪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的审核。审核工作还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把党政“一把手”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对年度总结报告与群众评议意见和组织掌握的情况有重大出入及其他不正常情况的,由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5)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民主测评的情况,如实地向报告人反馈,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2

  为更好地坚持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规范局内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室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或超越本科室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局工作的事项,要向局长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急办事项且无法向直接上级请示报告时,可以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局领导班子成员如代表本局在某些场合发表正式意见、讲话或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事先须经请示局长同意。各科室工作人员未经请示领导同意或授权,不得代表管理局发表意见、讲话或文章。

  (6)本局需要向上级机关、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班子其他领导汇报。

  (7)不得就同一问题多头请示报告。

  (8)各科室应首先拿出初步意见以后向分管领导请示工作,再向主要领导汇报。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①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人员及友邻单位人员;

  ②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局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③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局工作的事宜;

  ④涉及本局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局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凡局内各科室向局长或上级机关、领导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问题,都要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局长批示、批转。

  (4)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对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载,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局内有关科室通气。

  三、请示汇报工作要求

  (1)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安排、实施等重大问题,经科室集体研究后,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2)各科室工作人员出席上级召开的会议、参加有关培训学习班或接受上级指示后,应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建议;分管领导出席有关会议后应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建议。

  (3)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掌握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领导交办工作后,应按照交办要求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完成工作的情况或结果。

  (5)对突发事件、安全事件,要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6)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业务对口向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向分管领导至少汇报一次工作

  各分管领导要在每月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上简要汇报一次工作,以便相互沟通、协调、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3

  1、定期报告村级组织建设情况。乡镇每月30日(假期顺延)向县委组织部、基层办书面报告一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村级组织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2、村级组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报告:

  (1)村党组织或村委会班子瘫痪,工作无人管;

  (2)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因各类问题受到查处或群众反映强烈,需组织处理的;

  (3)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出现空缺;

  (4)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外出打工3个月以上;

  (5)村上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

  (6)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

  (7)因工作原因,造成干群矛盾激化,可能出现群体越级上访或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8)对村级集体资产及办公设施等准备处置的;

  (9)其它需要向上级报告的重要情况。

  3、村级基层组织发生重大事件,尤其是一些突出性的重大事件,乡镇党委必须在事发当日报告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县委组织部、基层办要及时造册登记备查,特别重要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委分管领导。

  4、村级基层组织出现以上情况的乡镇,要及时组建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负责的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对于村级组织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发生问题涉及面大,需要上级党委协调解决的,乡镇党委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求解决。乡镇党委在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备案。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乡镇党委书记党内纪律处分;多次出现下列情况者,责令乡镇党委书记辞职或撤消其领导职务。

  ⑴对村级组织重要情况瞒报、漏报;

  ⑵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瘫痪三个月以上;

  ⑶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严重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进行半年以上;

  ⑷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领导干部空缺半年以上;

  ⑸因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原因,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⑹后进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数超过所辖村总数四分之一;

  ⑺被新闻媒体披露或党员群众举报,村上长期无村党组织书记又无村委会主任的.;

  ⑻本乡镇存在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

  6、县委组织部、基层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对农村村级组织重要情况的举报和监督。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将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群众举报和线索,对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暗访,经暗访查实问题严重,或有关工作与乡镇上报情况严重不符的,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各乡镇党委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体察民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制度执行中,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上报的数据要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漏报,违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4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xxx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xxx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5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报告是一个适用范围较广、使用频率较高的上行文种。凡下级机关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本机关的工作情况或根据上级机关的询问,将本机关的有关信息报送给上级机关,均可以以报告行文。报告作为一个上行文种,其作用在于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信息,同时也为上级机关指导本行文机关的工作提供依据。在写作上,报告与其他文种所不同者一是报告中有综合性工作报告一个种类,因其内容具有综合性,所以不强调公文写作中“一文一事”原则;但其仍要强调一文一旨,即一份公文一个主旨,也就是说一份报告虽有多项内容,但其主旨要集中,不能过于分散,不能过于庞杂。二是一些较为特殊的报告在格式上不同于一般公文,详见下文。

  报告可分为4类:

  一、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在向上级汇报经常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的进展情况时使用,又可分为综合性工作报告和专题性工作报告。综合性工作报告主要用于定期向上级机关汇报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全面工作情况,如年度工作报告等。专题性工作报告则是在某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一个阶段之后或全部完成之后,专门就该项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时使用。工作报告的正文,一般应包括四个内容,一是工作过程,即简要地交待一下时间跨度、背景条件和主要工作。二是成绩或收获,即工作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或主要收获,这应是整个工作报告的主体部分。三是经验与体会,即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体会进行提炼、概括,以求发展。四是存在问题与今后设想,即如实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与失误,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由于这类报告,特别是综合性工作报告一般内容较为丰富,所以其写作一般采用横向结构,即把全部工作的几个方面分门别类一一写出。行文中,为了层次清晰、叙述清楚,常常采用如下两个方法:一是在全文之中分列小标题,如:一、农业方面;二、工业方面。二是在小标题下的段落之首使用撮要语言,即在每段段首用高度概括的词组或简短句子把全段段意标出,如在“一、农业方面”之下分段表述:1。粮食作物如何;2。经济作物如何等。

  二、情况报告。情况报告在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中发生或发现的某些情况、问题以及事项时使用。其内容与工作报告相比较为具体,是就某一突况、某一问题或某一项工作、某一次会议的较为具体的情况向上级机关提交的报告。情况报告正文一般也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有关情况及其起因,二是有关情况发生、发展的经过,三是本机关初步处理的方法与结果,四是目前状况或经验教训。目前由于各机关都制定一些处理突发性事件的预案,以尽量减少各种意外情况给人民群众和日常工作带来的.损失,所以情况报告中有关突况的报告可以结合预案的执行与落实撰写。

  有些情况报告,所写内容是本机关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希望其他机关协助执行或加以注意,因此需要报请上级机关予以批转或由上级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予以转发,即呈转性报告,此类报告结语应写明“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三、答复报告。答复报告在回复上级机关询问,有针对性地汇报某一有关情况时使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报告缘由,即上级机关于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询问什么有关问题。二是本机关的答复,诸如实事是怎样的、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是怎样的;如果有关问题尚未处理完毕或事态尚在发展,应写明将持续报告。写答复报告一定要有问有答、内容专一。

  四、递送报告。递送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递送文件、物件时加在前面的一种说明性的上行公文。递送报告写法很简单,报送什么文件、物件一一写清,其中有必要加以说明的要加以说明,如“转报xx单位xx文件一份(复印件,有该单位印章)。”括弧内部分即为说明。最后写上“请审阅”、“请查收”即可。

  此外,有些机关的行文中和有的著述的讲授中至今仍有请示报告和总结报告的用法和提法。其实,请示、总结和报告是三个不同的文种,关于请示报告,下期讲到“请示”时详谈,关于总结报告,提法不妥。总结与报告有其相同之处:

  一是二者均为一个阶段工作或全部工作完成之后在回顾、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

  二是进行回顾、反思往往要结合工作之前所订计划进行检查,看一看落实情况如何,完成任务如何;

  三是二者在内容上也确有相通之处,尤其是均应以本机关此前工作中的情况、事实为材料、为依据。但二者更有不同之处

  一是总结是以本机关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工作中的规律或规律性认识为主,而报告是以为上级机关提供信息为主;

  二是总结为了找出工作规律,以利今后,在表达上议论的成份更多一些,而报告为了汇报反映,提供信息在表达上要以陈述为主;

  三是总结是机关应用文,仅在机关内部运行,不必上报,而报告是正式公文,依照规定,必须报送上级机关。所以写作中,一是不能用总结报告这一名称,二是要把总结、报告二者加以区分,不得混淆。

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报告6

  一、概念定义不同

  根据国务院20xx年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二、行文区别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况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内容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来分属不同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接着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最后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内容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同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三、归档处理不同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该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可以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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