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精品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绍兴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绍兴市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和绍兴市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xx〕5号)要求,今年我区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复查达标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认真组织、科学指导、标本兼治,使城区的蚊蝇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允许标准之内,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顺利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和区卫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复查达标的宣传、指导、督查、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各重点部门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蚊、灭蝇工作。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也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蚊、灭蝇专业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灭蚊、灭蝇工作的摸底调查、药物统计、登记造册、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除“四害”市场化消杀模式,城区除“四害”消杀实行市场化招标,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外环境、“五小行业”、沿街店铺、重点工地及重点单位开展消杀服务,区爱卫办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灭蚊、灭蝇效果,提高消杀服务质量。
三、区域范围与重点场所
1.区域范围:城区东至区计生指导站,南至城南中学(南复线),西至春晖立交桥(329国道),北至三环线,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社区、行政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公园、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环境,均属灭蚊、灭蝇实施对象。城区规划扩大部分为灭蚊、灭蝇防护区。
2.重点场所:灭蚊重点场所是指积(存)水处、下水道、建筑工地、废品存放处等需要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的特殊场所。灭蝇重点场所为城区宾馆、酒家、饭店等饮食行业和食品、粮食、酿造、水产、肉食加工、农贸区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行业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厕所、下水道、园林绿化带、河道等。
四、实施标准
通过全方位、大面积的多次灭杀,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区蚊、蝇分布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一)灭蚊具体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具体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城区卫生清洁度。
2.规范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收集、运行环节。
3.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等特殊行业,设置完善的防蝇设备,落实灭蝇措施。
4.以化学喷杀为主,同时采用拍、粘、诱等物理方法,在全社会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二)职责分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区爱卫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牵头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2.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消灭蚊蝇。
3.区财政局:负责灭蚊、灭蝇经费的保障落实。
4.区经信局:负责城区各中小企业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抓好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环境的整治和保洁,落实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城区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公厕、公园及公共绿地等的灭蚊、灭蝇工作(经济开发区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等灭蚊、灭蝇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汽车站、客运车辆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及两岸的环境整治及灭蚊、灭蝇工作。
9.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行业和各影剧院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灭蚊、灭蝇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蚊蝇密度监测、评价、抗药性试验等;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及粮食加工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医药商店、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及沿街店铺的'灭蚊、灭蝇工作。
12.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乱搭乱建地段及公共环境地段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4.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大中型商场、美容美发店、旅馆招待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5.区建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6.区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店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7.区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的灭蚊、灭蝇工作。
18.区供销总社:负责所属农批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9.区国土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尚未落实单位的待开发地段的灭蚊、灭蝇等工作。
20.铁路上虞站:负责火车站的灭蚊、灭蝇工作及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21.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开辟专题、专栏,进行灭蚊、灭蝇工作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22.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组织管理工作;对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城郊结合部的旱厕、露天粪坑进行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及防护区内卫生整治;配合环卫部门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清除蚊、蝇孳生地。
各部门单位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清除蚊蝇孳生地,食堂要配置灭蚊、灭蝇、防蝇等设施设备。各星级宾馆、饭店、酒家及车站候车室要做到绝对无蝇及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
1.建立健全各级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专兼职除“四害”工作队伍。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订灭蚊、灭蝇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3.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开展宣传教育,逐级签订灭蚊、灭蝇达标责任状。
4.选择药械,进行药效试验,落实灭蚊、灭蝇工作经费等。
5.编发灭蚊、灭蝇宣传资料,开展灭蚊、灭蝇技术骨干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1.加强垃圾袋装化管理。
2.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3.灭蚊、灭蝇达标区和防护区的所有单位、场所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实行五次大面积喷杀。第一次喷杀在6月10日左右,以后每隔20天定期喷杀一次。
4.在大面积统一喷杀的基础上,各单位、家庭要坚持日常喷杀工作,原则上隔天进行一次。
5.开展达标自查,制订巩固方案;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工作。
(三)验收阶段(20xx年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合格后将达标考核验收情况报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月中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灭蚊、灭蝇工作进行达标复查验收。未达标的单位要及时整改,直到达标。
3.9月中下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灭蚊、灭蝇资料,汇集成册,报请绍兴市爱卫会考核验收。
七、管理考核
灭蚊、灭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与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街道、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复查达标验收中,凡发现蚊、蝇密度超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必要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复查达标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钱宏伟 区卫生局
夏万土 百官街道办事处
杜永刚 曹娥街道办事处
杜秀丽 区府办
成 员:区委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粮食局、旅游局、供销总社、上虞日报社、国土局、铁路上虞站、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专业组:
宣传组:组长:王胜坚 宣传部
成员:章亚芳 疾控中心
赵忠夫 百官街道办事处
夏湘浓 曹娥街道办事处
技术组:组长: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员:余晓峰 疾控中心
lijun 疾控中心
谢凯蕾 疾控中心
督查组:组长:陈亦明 卫生局
成员: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章来兴 曹娥街道办事处
过 政 建设局
余 权 市场监管局
陈建夫 交通运输局
孙卫国 教体局
徐建栋 卫生局
杨国权 卫生监督所
后勤组:组长: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成员:吴丽萍 曹娥街道办事处
厉献花 百官街道办事处
朱方亮 卫生局
实施方案 篇2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庆师范学院广大青年的志愿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并展现大庆师范学院构建和谐校园的精神风貌。在“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理念下,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精神,营造团结、关爱、平等、和谐的校园氛围,特制订青年志愿者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树立志愿者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培育丰富的校园文化内涵,凸显我校特色,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始终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全面发动、广泛参与、着眼长纪、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加强我校志愿者队伍的建立与管理,提高志愿者相关知识和技能,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扩大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影响力,展现我校共青团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志愿者服务界定
志愿者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性。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和责任。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和义务的有效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也得到了满足。
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即是“助人”也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是“乐己”。参与志愿服务,在帮住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通过志愿者服务,可以有效的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并对缓解矛盾、促进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服务管理办法
(一)服务参与人员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
(二)行为规范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的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遵守几率,忠于职守。志愿者需服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安排,志愿者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都要信守承诺,服务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参加活动,必须提前通知活动主要负责人或服务对象。要与其他志愿者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3)平等相待,在平时工作中,拒绝诱惑,婉言谢绝各种馈赠,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和民族风俗以及个人信仰,不以任何理由收受钱物。
(4)按时到岗,自觉履行职责,主动、积极、热情地服务他人。要求志愿者具有较高的志愿服务觉悟和服务意识。
(5)杜绝在服务过程中聊天、吸烟、看杂志、偷懒、打闹等现象,广大志愿者应该以饱满的热情履行神圣的职责,为人民做实事、好事。
(三)对参与服务的学生的要求
(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必须重视志愿活动,积极支持志愿服务。
(2)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徽标,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3)参与志愿者服务时,要确保安全并圆满完成任务。
(4)志愿者在服务时必须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面对各个方面的压力和意见时,要学会合理减压,排除不良情绪。
四、服务内容:志愿服务分为校级志愿服务和各二级院(系)志愿服务。
(一)社区服务:
主要以大庆市让胡路区委、区政府为中心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立足于本区人民开展活动,为广大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活劳动建设服务。在社区主要开展以下几 个服务项目:
开展为社区打扫部分街道卫生的志愿活动
开展敬老助残、救助弱势群体的志愿活动
开展环保知识及健康知识的宣传和讲座
开展爱心家教等有益社区儿童的志愿活动
宣传青年志愿者精神
及其他综合活动等
(二)绿色服务:
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无疑是环境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在满足了经济需求后,人类开始寻找自身和周围环境的良性发展。因此开展环保活动刻不容缓。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
开展植树造林的志愿者活动
开展水污染调查的志愿者活动
开展清理白色垃圾的志愿者活动
开展动物保护的志愿者活动
开展湿地保护的志愿者活动
并开展对环保方面的宣传活动等
(三) 健康服务:
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对健康的重视。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助区政府及各机关部门开展各项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参与献血、捐献骨髓等服务活动;
开展关于健康方面的公益演出;
编制健康知识小手册,并为社区群众发放;
(四)文艺宣传:
开展文艺活动,主要有节目主持、声乐、器乐、戏剧、相声、小品及本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等的发扬与宣传。
(五)赛会服务:
负责为学校举办的各种大赛活动服务,服务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外语翻译
微机操作
礼仪服务
安全保卫
体力服务等
(六)公益服务:
主要针对于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敬老院、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纪念馆、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
(七)一对一服务:
志愿者可与区内及市范围内结成一对一定点服务,以接力的形式将工作延续下去。可根据需要的不同、志愿者能力的特点,针对不同形式的需要,组织不同的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对象如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人、离退休人员、下岗员工、特困未成年人、教育业的弱势群体等。志愿者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并安排一批长期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来为他们提供帮助。例如:扶贫帮困,文化教育,法律援助,文体娱乐,生活家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
五、服务步骤
(一)校级志愿服务实施步骤
1、活动策划
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策划部策划活动方案,并上交完整的策划方案与活动申请。
2、招募志愿者
首先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贴出招募志愿者海报,确定志愿者名单。
3、下发通知
由秘书处通知各系院参与志愿者活动的人员名单,并对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对各系院下发书面通知。
4、实施服务
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后带领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
5、活动总结
校级志愿服务结束后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上交工作简报。
6、活动考查
校级志愿服务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纪检部统一监督考查;
(二)各二级院(系)志愿服务实施步骤
1、开展活动前,要到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活动申请与活动策划。申请由活动名称、参与志愿服务人数、举办院系单位、活动时间、内容、负责人、校青协主席签字等项组成。
2、服务期间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纪检部做统一检查。
3、各二级院(系)志愿服务期间,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配合纪检部人员填写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期间纪检人员办事需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仔细核实服务活动的真实情况,并做记录。
4、服务结束后,各二级院(系)应及时上交工作简报。
(三)检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活动中的纪律
2、在活动中是否着统一的服装、佩戴会徽
3、在活动中志愿者是否积极参与
4、活动中是否有不文明行为
5、活动中是否有缺席、迟到、早退、不遵守纪律、偷工减料、拈轻怕重等情况
六、考核标准
1、凡参加校级志愿服务的人员均有机会参加评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活动记录和考核。奖励分为“志愿者积极分子”,“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标兵”。并颁发证书。
(1)、本学期参加二次校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被评为“志愿者积极分子”。
(2)、本学期参加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校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被评为“志愿者标兵”并修得一分志愿学分。
(3)、本学期其他参加校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2、各二级院(系)组织的志愿服务,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活动记录和考核以及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进行评比,奖励分为“优秀志愿者团体”、“志愿者团体标兵”。
(1)、本学期各二级院(系)本学期末评比第一名的二级院(系)将被评为“志愿者团体标兵”。
(2)、本学期各二级院(系)本学期末评比第二名以及第三名的二级院(系)将被评为“优秀志愿者团体”。
3、对志愿者以及各二级院(系)的评比,必须经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由主席批准方可执行。
*注:所有奖励旨在促进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的是更好的发扬志愿精神。我们志愿者应该本着奉献的精神来为群众和同学做服务,应该做到一种“舍小我,保大我”的精神。望广大志愿者谨记。
七、附则
1、此章程的解释权由大庆师范学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2、此章程将会在大学生志愿活动的不断发展中充实和完善。
大庆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xx镇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制定20xx年xx镇党政领导联合分类接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带动普通性、倾向性问题的成批解决,带动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当地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以镇党政领导的领导干部联合接访活动常态化。通过领导联合接访活动的开展,要争取把信访积案化解掉,把信访源头问题治理好,为xx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接访方式
(一)定点接访。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为党政正职领导接待日,每周一、三、四、五、六、日为党政副职领导接待日。地点为镇信访接待室,具体人员安排见附表。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建立“四单一记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交办单、督办单、办结单、接谈记录)制度。被通知参加接访的站所负责人及干部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陪同接访,确因公事不能参加的,经接访领导同意后另行落实相关人员按时参加。
(二)重点约访。对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问题、协调难度大,责任不明确、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约访。经镇信访办筛选后,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重点约访,接访领导约访前要认真调研,接待时要详细地听取群众诉求,深入进行分析,形成完整准确的答复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力争接待一件化解一件。
(三)专题接访。对一个阶段、一个方面、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接访。每两个月确定1-2个专题,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专题接访。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制定实施的进程中出现的上访问题,要通过专题接访研究解决。对涉及面广的问题,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接访。对确定接访的问题,要提前告知,便于群众提出相应诉求。
(四)带案下访。每季度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问题,镇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站所深入问题发生地开展带案下访。带案下访领导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核实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剖析问题症结,确保化解方案。对矛盾突出和化解难度大的问题,可采取驻点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领导包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和省、市交办重点信访积案,按照党政领导分工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2次(含2次)以上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积案,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各包案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责任,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包案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访重点
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要突出重点,按照抓大事、破难题、察民情、重疏导、强责任的要求,全力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取得实施。
(一)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和劳动社保、特殊群众(原民办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热点问题。在接访过程中,要组织相关站所研究解决思路,明确处理方法,使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积累和上交。
(二)认真化解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要以省、市交办和县自查的积案为重点,下决心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攻难点、破难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疑难积案,从根本上减少积案存量,确保把省、市交办和县自查的积案化解掉,人员稳定住,矛盾不上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对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倾听意见、进行科学决策,进一步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好正常的信访秩序具有十分重点的意义。要将此项工作明确为全年我镇信访工作的重点载体,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精心组织、抓好抓实。
(二)坚持定期研究。对接访中涉及全局的信访疑难复杂问题,要专题研究,形成妥善的处理意见,要执行重大问题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三)落实接访时间。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接待群众的时间要求,在全国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加大领导接访密度和频率,督促好每天都有党政领导接访。
(四)加强效能评价。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既有声势、更有实效。要以切实解决问题为核心,以全力推动“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为标准,把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接待处理问题、包案化解信访事项、督促息诉息访及采纳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情况等作为检验大接访活动实际效果的主要内容,加强考核、评价效能。
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
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0月13日至20xx年2月29日,在全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火灾隐患,采取校领导挂牌督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保证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实施方案
1、根据省、泉州市、石狮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10月24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在10月23日——10月27日之间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教学楼、办公楼、操场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
4、今后每月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1—2次彻底排查,遇有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并及时上报。对教学楼、办公楼、操场等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彻底负起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5、组织召开本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动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要对照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和每学期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并向辖区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递交消防安全承诺书。
6、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例会、宣传栏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日常安全、行为规范、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
7、开展重点时期严管严控,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由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对本校的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8、强化门卫的安全值班制度。
9、建立上浦小学消防安全应急制度。
四、工作要求
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㈡ 落实责任,强化督导。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合力消除火灾隐患。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访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要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导检查。
㈢ 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火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宝盖镇上浦小学
20xx年10月18日
实施方案 篇5
为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优化学生学习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在全学院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思路
根据学校学风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我院完善的学风建设的奖惩机制,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评比和总结等形式,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 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工作,
成立学风建设三级机构。
(一)学风建设督导组
职 责:1.负责学风建设规章制度、方案的起草、制定;
2.负责学风建设日常运行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3.负责学风建设日常督察和检查工作。
(二)学风建设检查组
职 责:1.检查学生课堂出勤和学习及宿舍纪律情况;
2.定期总结学风建设情况,每周一小结,每月汇总公布;
3.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学风建设活动。
(三)学风建设班级自查组
组 长:班长、团支书
副组长:学习委员
成 员:全体班干部
职 责:1.认真填写并按时上缴班级日志、班级周报表,配合学风建设检查组做好自我管理工作;
2.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本班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三、 主要措施
(一)开展宣传动员大会,营造人人参与学风建设的氛围
1. 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动员会,宣传学习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学生端正学习动机,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与到学风建设中来;
2. 班主任召开本班学生动员会,指导学生全面进行学风建设;
3. 各班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学风建设具体落实实施方案,并交年级辅导员备案。
(二)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严抓违纪现象
1. 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对违纪学生做好相关记录,并给予及时批评和制止,课后需在各班考勤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2. 辅导员老师对学生课堂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两次;
3. 学生干部将进行定期的课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旷课、迟到、早退,以及课堂纪律等情况,每周不少于两次;
4. 确须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好请假条,由班主任审核,最后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三)加强宿舍安全与卫生检查管理
1. 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坚持检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
2. 学院每月坚持组织开展宿舍检查评比,每学期评比出文明宿舍。
四、 奖惩办法
(一)个人学风情况纳入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推优入党等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班级学风情况纳入年度班风评比、集体评先评优等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无故迟到、早退二次计旷课一学时;
(四)旷课根据课时一学期累计,按以下条处罚:
1. 20-2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 30-3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40-4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 50-59学时,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5. 6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 学生如有课程(含按一门课计算的实践教学环节)旷课、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或缺交作业(包括习题或实验报告)的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必须重修。
7.公共选修课程不纳入考勤统计范围内。
管理学院
二Oxx年三月
附件:
管理学院“优良学风建设”情况检查
检查班级: 检查地点: 填表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学期 第 周 星期
课程名称
任课老师
检查指标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人数
姓 名
考勤
班级应到
班级实到
班级旷课
迟到、早退
遵守课堂
秩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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