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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通用2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行政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4.2.1.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4.2.1.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4.2.1.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警铃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4.2.3.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2.3.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4.2.4.1.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4.2.4.1.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4.2.4.1.3、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2.4.1.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2.4.1.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4.2.4.2.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4.2.4.2.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4.2.4.2.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2.4.2.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5.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4.2.5.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4.2.5.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2.5.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确保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签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二)负责组织成立应急指挥部,并按照预案开展救援;
(三)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
第五条调度中心职责:
(一)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单位,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
(二)负责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应急队伍训练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报送外协单位;
(三)负责事故应急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职责:
(一)负责成立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并开展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和发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负责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四)负责编制应急队伍训练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五)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第九条应急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总指挥,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
(二)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各车间(科室)第一负责人为成员;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应以文件形式发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
(一)公司建立以各机关部室专业技术人员、消防队、煤气防护站、监察部保卫科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各单位应建立不少于员工总数10%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应急救援队伍应包括以下人员:
1、电气、仪表、煤气、氧气、氮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人员;
2、设备维修人员;
3、其他人员。
(四)应急队伍应形成名单,联系方式应及时更新;
(五)各单位应编制应急队伍训练计划,明确训练科目、时间、参加人员等,按照计划每半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训练,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公司、厂部、车间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公司为一级应急救援体系;各厂部为二级救援体系;车间为三级救援体系。
1、公司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各厂部应针对某一种类的风险,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各车间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预案编制
1、公司及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履行以下步骤:
(1)资料收集;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应急能力评估;
(4)应急预案编制。
3、应急预案的内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行编写;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1、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论证,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2、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总经理签署公布;
3、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四)应急预案备案
1、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规定报齐河县安监局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2、预案修订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协作单位通报修订情况,并向当地主管部门县安监局重新备案。
第十二条应急物质管理
(一)调度中心应收集和汇总应急物质及装备清单,至少每半年对应急物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存放位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应急培训
(一)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应急培训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并监督落实;
(二)各单位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三)应急预案的要点、处置方案(措施)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四条应急演练
(一)调度中心每年年初应编制本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二)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三)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十五条事故救援
(一)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齐河县安监局;
(二)应急结束后,调度中心根据救援情况及时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生产调度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实施、应急队伍、宣传教育、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求援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
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分管安全副总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处理及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一种类的风险,由 部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运输泄漏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施救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
3.3.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
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装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分管安全副总、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分管安全副总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及参与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交通运输局、
安监局等有关主蟹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i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4.1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4.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4.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4.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4.5应急预案发布年满2年从未修订的;
6.4.6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5公司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未按规定与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
(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未经专项培训擅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业务收取费用的;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5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6
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针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小组及成员。
三、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则,根据金瑞二中突发事件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
一、根据金瑞二中能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正规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
二、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里素质。
应急救援队员条件
一、热爱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结合作精神。
二、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接受过应急培训和处理过突发事件者优先。
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由不参加。
二、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做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三、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四、时刻准备、随时待命。
应急救援队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二、配备应急救援中必备的装备,如果没有应急救援装备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绝作业。
奖惩制度
一、在突发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着的'应急队伍和个人,由上级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应急救援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1.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2.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的。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7
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3、民工、临时工、合同工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职工上报。
二、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就近就快实施。
1、本施工项目遇突发性时间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全面动员,组织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必须首先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物资、经费施救工作。
2、项目办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总公司指定的应急救援,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3、总公司在接到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时间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起动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区政府和市、区建设局报告。
三、现场施救具体注意事项:
1、请医护抢救人员携相关器械药品赶赴现场,并依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2、请公安人员、城管清人员现场维护治安,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
3、清点人数
4、确定施救方案,落实施救人员安全措施和标志,排除重大险情,有序组织施救,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施救物质和伤员救治经费。
5、清理现场,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
6、小结、分析。由专门人员向公众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的.重大意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摆在首位。施救工作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切忌蛮干。避免造成新的伤亡。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2.签署公布评审或论证通过后的应急预案。
3.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4.负责保证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6.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 企业应急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
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决定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下达的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任务。
第五条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是: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第六条 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批准实施、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订11个步骤。
第七条 企业结合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企业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3.企业现场功能区划分、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离资料;
4.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
5.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
6.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第九条 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内容,落实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十二条 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有关经验教训,企业相关部门及其人员每年进行桌面演练,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逐步分析讨论并形成记录,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全面性、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的针对性、应急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内部评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2.外部评审由本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专家(评审人员不得与公司有利害关系),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应急预案论证可通过推演的方式开展。
3.应急预案评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3.1评审准备。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将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相关人员;
3.2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会议审查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评审专家组长主持,按照议程组织评审;评审会议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组组长签字),附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签字表。表决的投票情况应当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评审意见的附件。;
3.3修订完善。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通过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五条 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每至少2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十七条 各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演练结果和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或产生新的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或面临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应急指挥机构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等发生变化的;
7.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8.应急预案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 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九条 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二十条 应急程序、措施的要点应当张贴在生产现场,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年度计划,并根据企业事故预防的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在演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情况报企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二十五条 综合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适用范围、响应分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支援、响应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专项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某一种或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响应启动、处置措施、应急保障等内容。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个专项应急预案,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分析出的事故风险编制各个专项的应急预案,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处置方案是公司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应急工作职责。
第二十八条 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应急指挥系统、工作场所、岗位、事故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企业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卡内容编制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处置卡,并分发给各相关人员,每人一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急处置卡应发放给施工现场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人一卡;施工工种应急处置卡应按照工种分发给相关工种,每人一卡;事故类型应急处置卡应进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悬挂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六、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企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外,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外,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0
为保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①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三级响应机制。
a.一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较大安全事故。
b.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a.一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办公室、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设备运输物资、宣传、工会等部门参加。
b.二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职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等部门参加。
c.三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派人参加。
(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①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安质、施技、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综合办、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应急指挥办公室一般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担任。
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组织情况,也应成立的相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该工程完工后撤销。
③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a.救援指挥:接到突发事故报告信息后,宣布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b.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迅速组织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c.物资设备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满足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d.医疗救助组:负责伤亡人员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救治工作。
e.媒体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f.警卫组: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g.接待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
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环部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信息报告采用快报方式,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③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④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指挥、抢险、物资设备保障、医疗救助、媒体宣传、警卫、
后勤和接待等,应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各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执行人或小组、协调等事项。
⑤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①开工前,根据地质条件、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险源等特点,安环部共同组织安质、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编制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经本级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了解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掌握当地有关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的联系方式,编制预案时要结合这些因素。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工程具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危险源等特点,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可以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写,作为《安全专预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规范,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b.应急救援组织及其具体分工、详细职责。
c.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d.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
e.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f.现场恢复措施。
g.应急培训和演练。
h.其他。
⑤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应急演练中发生预案存在不足,要对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案的完善。
(5)事故应急准备和演练
①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人员、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的预备工作。
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搞好专职安全员负责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板报、讲座、例会、工前工后会等多种形式,对人员广泛开展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应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个人防护常识。
d.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④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质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质。
4.1.2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加。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决定实施救援。
4.2.3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准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加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刻待命。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如果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立即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控制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及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及时给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准备和筹措。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认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2
一、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四、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五、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八、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医疗设施和器具。
三、职责:
1、物管科、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2、安管部及工会负责应急医疗器材和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医务所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维护及保养管理
1、物管科、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状态确认,每月将确认表格报送安管部备案。
2、由安管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督导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应急调用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
2、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不能立即归还的,必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后三日内补齐。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4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公司安全环保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4应急物资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
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
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8.监督与处罚
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2安全办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3安全环保办,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9.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5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3.1.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3.1.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3.1.2.1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1.2.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1.2.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1.2.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3.2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厂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厂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3.2.2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2.3各部门(车间)及相关单位要按应急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3.3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门(车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厂安环科备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厂部及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3.2各部门(车间)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3.3.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等。
3.4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3.4.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至少有1名厂部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和生产调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4.1.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1.3例会制度:每月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月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4.1.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3.4.2培训和演练
3.4.2.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3.4.2.2对专业队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③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4.2.3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①危险隐患类型识别;
②各种信号的含义识别;
③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④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3.4.2.4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3.5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3.5.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3.5.2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5.3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6
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7、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矿应急救援队伍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第三条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四条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
第五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六条执行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通过学习、各类演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7
为加强隧道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应急救援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设备齐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6.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员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7.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8.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9.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10.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总结。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8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监管、储备及维护。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适用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水上项目部各岗位、各区域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
3、应急装备、物资的配置与类别
3.1消防装备(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防护器材)。
3.2防洪类(救生器材、抢险机具、抢险物资等)。
3.3医疗器械、药品类
3.4救生装备(救生艇、救生杆、救生绳、救生圈等)。
3.5通信器材(对讲机)。
4、设置要求
4.1各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4.2码头设置专区,保存救援装备、物资,设定专人管理,并进行登记造册。
4.3码头专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保证应急设施的自由移动。
4.4码头专区的`设置应告之相关人员,并张贴标示以指导应急人员。
5、日常管理
5.1加强实物储备管理,实物储备需分类定位存放,做到标记分明、材质不混、数量准确、与此无关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5.2各主管应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专项检查,对装备和物资进行核对,确保完好并记录。
6、处罚
6.1应急装备和物资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照价赔偿。
6.2未进行定期检查,每次扣罚100元。
6.3应急装备和物资管理不善,造成物资脏、乱、差,或未按规定分类定位摆放,每次扣罚50元。
6.4因管理不善,造成紧急情况无法正常使用,使事故升级,依据事故大小进行处罚,发生重特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附则
本制度由水上项目部编制、解释。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9
一、目的
应急救预案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重要工作。为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考试。
三、培训程序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办主任和安全员的培训工作,要根据上级部门及公司计划,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
2、普通人员应每季度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每年不少于 次。
3、应急预案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a、相关的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c、安全技术知识;
d、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e、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企管部负责全员培训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生产部负责进行处罚。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现场演练、录像电视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培训。
4、各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工段、部门员工进行救援预案的学习,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5、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应急救援 队伍,公司全体)每年一至二次。
四、考试程序:
1、企管部负责对培训效果的评估与考试试题制作与监督工作。
2、公司内部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效果评估的考试,每年不少于次。
3、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安排进行补考,并处以罚款,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员工。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0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 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1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应急物资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10天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统一报综合部采购
4.2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2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3
一、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灾害类型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所在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应急救援预案
(三);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应急装备、工具操作规程
(五);异常情况的鉴别和紧急处置方法;
(六)自救、互救知识
(七);应急通讯联络方法
(八);应急救援案例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明确应急演练种类、范围、目标、时间、参加人员、评审人员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五、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应急演练情况,编写应急演练书面报告,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方案、改进措施和总结报告及时报当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和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六、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带班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
七、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4
1.目的
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4.管理职责
4.1应急救援装备的使用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负责急救援装备的有效性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应急救援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在日常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门按当地自然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并建立档案台账。
5.3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门、各项目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并将“三定”情况上报工程安全部,对调整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安全部进行汇报,以便管理。
5.5对于具备应急救援装备箱的各部门应明确应急救援装备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装备箱可以顺利开启。
5.6救援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5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全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煤矿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并制订应急救援工作内容。
二、组织单位:安全管理部
三、主持人:业主代表、矿长
四、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采掘副总、通风副总、“五科”、“五队”、调度室、公司办公室、供应部、财务部、行政部、各区队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主持人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矿长及主持人请假。
2、与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安全管理部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5、无顾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 元,迟到罚款 元。
6、各项罚款交财务部,财务部出具票据。
7、本制度自正式生产起开始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6
为切实管理好中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库房,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存放,保x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存放物资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应急处置用品、应急x品、诊疗用品、照明用品和个案调查表等。其他物资不得存放。
二、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无鼠害,并配备灭火设施。做到[三不"即不丢失、不失火、不霉变。
三、应急物资调拨程序
㈠正常情况下:
⑴提出申请;
⑵由分管领导审批;
⑶管理人员发货。
㈡紧急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
四、应急物资是本着[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的。根据物资存放的'时限和条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使用完后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救灾防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员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准确记录物资的调入和调出,防止资产流失。
六、严禁私自倒卖、借出、使用应急物资。如确需借用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并限期归还。无法归还的,按物资调入价格加2%手续费,由借用人结算。
七、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物资的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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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本厂设备、财产和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厂区内所有设立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应有专人定点、定时、定线路地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每月必须不少于一次,且由安全部牵头并有专业人员参加,在检查中及检查后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及维护保养记录。
2、消防器材、呼吸器等特殊救援器材应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不符合规范及过期器材应及时进行更换,使之保持良好正常的使用状况。
3、急救药品是否有效合格,药品的种类是否能与本厂可能发生危险事故的类别相对应,且在有效安全合格的'范围内使用。
4、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应保持清洁、布放整洁,且使用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标志、标识是否完好齐全。
5、应急救援用的机械器具、备用应急电话是否符合安全救援要求及规范,且保持良好状况。
6、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物品、器具的登记造册工作。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动用、移动、损坏应急救援器材。
7、所有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更换由安全部统一按排到指定的单位部门进行及时维护与更换,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8、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并做好检查考核记录。
9、应急救援器材的设施与布放应能满足突发事故救援的需要,对检查中发现需增设的部位应及时增设相应的救援器材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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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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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的
为了预防公司事故的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灾害类型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
2、范 围
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所在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应急救援预案
(三)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应急装备、工具操作规程
(五)异常情况的.鉴别和紧急处置方法;
(六)自救、互救知识
(七)应急通讯联络方法
(八)应急救援案例
4、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明确应急演练种类、范围、目标、时间、参加人员、评审人员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4、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应急演练情况,编写应急演练书面报告,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方案、改进措施和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带班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
7、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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